㈠ 活性污泥法試運行時注意事項有哪些
(1)活性污泥法抄試運行的襲主要工作是培養和馴化活性污泥,對於生活污水比例較大的城市污水和混有較大比例生活污水的工業廢水,可以使用間歇培養法或連續培養法直接培養,而對於成分主要是難降解有機物的工業廢水來說,通常需要接種培養和間接培養,即先用生活污水培養污泥,再逐步排入工業廢水對污泥進行馴化。
(2)活性污泥培養初期,由於污泥尚未大量形成,產生的污泥也處於離散狀態,因而曝氣量一定不能太大,一般控制在曝氣量的1/2即可,否則不易形成污泥絮體。
(3)試運行時應當隨時進行鏡檢,觀察生物相的變化情況,並及時測量SV、MLSS等指標,並根據觀測結果隨時調整試運行的工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