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體污染名詞解釋
當進入水體的污染物質超過了水體的環境容量或水體的自凈能力,使水質變壞,從而破壞了水體的原有價值和作用的現象,稱為水體污染水體污染的原因有兩類:一是自然的,二是人為的。特殊的地質條件使某種化學元素大量富集、天然植物在腐爛時產生某些有害物質、雨水降到地面後挾帶各種物質流人水體等造成的水體污染,都屬於自然污染。[1]水體污染主要是指人類活動排放的污染物進入水體,引起水質下降,利用價值降低或喪失的現象。嚴格來說造成水的污染原因有兩類:一類是人為因素造成的,主要是工業排放的廢水。此外,還包括生活污水、農田排水、降雨淋洗大氣中的污染物以及堆積在大地上的垃圾經降雨淋洗流入水體的污染物等。另外還有自然因素造成的水體污染,諸如岩石的風化和水解,火山噴發、水流沖蝕地面、大氣降塵的降水淋洗。生物(主要是綠色植物)在地球化學循環中釋放物質都屬於天然污染物的來源。由於人類因素造成的水體污染佔大多數,因此通常所說的水體污染主要是人為因素造成的污染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