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實驗室危險廢棄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使實驗室的廢棄物能依照本辦法規定處理。
2.適用范圍
適用於實驗室產生的廢棄物。
3.術語
3.1 危險廢棄物(包括液體和固體):指各種帶有有機溶劑的廢棄物,以及帶有鉛/鎘/砷/汞/ 鋇/鹵素等的無機廢棄物;
3.2 一般廢棄物:指除危險廢棄物以外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的廢棄物。
4.職責
3.1實驗室檢驗員負責各種廢棄物分類收集/處理。
3.2實驗室領班負責聯系污水處理或外部機構處理危險廢棄物。
5.內容及要求
5.1廢棄物的處理
5.1.1危險廢棄物的處理
5.1.1.1在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危險廢棄物分類收集,不能相互混合的廢液要分開存放:如過氧化物和有機物,氫氟酸、鹽酸等揮發性酸和不揮發性酸,銨鹽、揮發性胺和強酸,濃硫酸、磺酸、羥基酸、聚磷酸和其他的酸,硫化物、氰化物、次氯酸鹽和酸等。
5.1.1.2將收集好的廢液放在指定的位置,由公司污水處理或外部有資格的危險物廢棄處理公司來定期處理。
5.1.2廢氣的處理
5.1.2.1實驗室產生的廢氣主要由葯品室存放葯品時產生,以及在實驗室過程產生。
5.1.2.2在實驗中可能產生有毒廢氣的操作時,都應在通風櫃中進行。
5.1.2.3實驗室產生的各種廢氣要通過通風裝置排除室外。
5.1.3廢液的處理
5.1.3.1危險廢液的處理按4.1執行。
5.1.3.2一般的廢液由實驗室初步處理或直接排放後由公司集中處理達標後排放。如廢酸液和廢鹼液的處理,可以將其相互中和後排放。
5.1.4固體廢棄物的處理
5.1.4.1危險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按6.1執行。
5.1.4.2廢棄帶菌培養基的處理,可以將培養基放到滅菌鍋121度滅菌30分鍾後再當作一般固體廢棄物來處理,並做好相應的記錄。
5.1.4.3一般固體廢棄物由實驗室收集後交公司指定的地點存放,由公司統一處理。
5.1.5實驗用廢玻璃的處理
用於實驗的廢玻璃容器或耗材,用紙箱盛裝並密封,放入實驗垃圾專用垃圾桶。
5.2 廢棄物的收集和暫存
5.2.1實驗室按危險廢棄物類別配備符合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的臨時貯存櫃(箱)等收集容器或其他設施、設備。收集容器不能存在可能導致廢棄物泄露的隱患,並且應粘貼廢棄物標簽,標明其中的廢棄物名稱、主要成分與性質,保持清晰准確。
5.2.2實驗室危險廢棄物應嚴格投入相應的收集容器中,嚴禁將危險廢棄物與生活垃圾混裝。
5.2.3實驗室危險廢棄物收集容器應存放在符合安全與環保要求的房間里或室內特定區域,要避免高溫、日曬、雨淋,遠離火源及生活垃圾。存放危險廢棄物的房間應張貼危險廢棄物標志、實驗室危險廢棄物管理制度,各實驗室應根據產生危險廢棄物的情況制定具體的收集注意事項、意外事故防範措施及應急預案,並張貼於收集容器旁醒目處。
5.2.4不具相容性的廢棄物應分別收集,不相容廢棄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貯。
5.2.5產生放射性廢棄物和感染性廢棄物的實驗室應將廢棄物收集密封,標明其名稱、主要成分、性質和數量,並予以屏蔽和隔離。
5.2.6實驗室人員向收集容器投放危險廢棄物時應做好記錄,記錄內容包括廢棄物的名稱、主要成分、數量、性質以及產生廢棄物的實驗名稱、投放時間、投放人姓名等信息。
5.2.7對已收集的危險廢棄物應建立相應的防護設施,以避免他人盜用或意外泄漏而造成危害。各種盛裝各種危險廢棄物的瓶要貼上標簽,並及時做好各種危險廢棄物的處理記錄。
6.質量記錄表單
6.1 《實驗室廢棄物分類處理統計表》答案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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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市場准入監管。准人監管是政府監管的重要一環,是維護污水處理市場公平、公正的必要條件。政府要在明確污水處理行業市場准人條件的情況下,把特許經營協議的核心內容作為招標的基本條件。綜合考慮污水處理產業的成本、價格、經營方案、質量和服務承諾、特殊情況的緊急措施等因素,嚴格審查要進入污水處理行業的企業的資金、技術及管理能力,擇優選擇中標者。對新建、在建的污水處理項目,必須向社會公開招標。通過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責權利。對已建的污水處理項目.對其運營資質進行審查,政府部門和運營單位簽訂委託經營協議和污水處理廠服務合同。
②建設過程和運營的監管。建設過程監管。必須堅持建設和采購的招標投標制。作為監管部門。必須對承包主體的采購、施工等過程實行監督。使建設過程體現競爭性和擇優性。同時,加強對政府及企業投資行為的審計監督.完善投資建設監管體系運營監管。運營過程的監管可以概括為三類。一是質量和服務監管。主要從進水水質、進水水量和排水水質上把關,制定相關的質量和服務標准 並對企業提供的質量與服務實施定點、定時監測。二是成本與價格監管。污水處理價格應根據外界的因素而定。尤其是通貨膨脹,原材料漲價等因素而變化。為此。必須要有成本監管,成本的真實性和合理性。為污水處理價格的調整奠定基礎。三是安全運行監管。污水處理行業的安全運行關繫到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責任重大。要加強對生產運營和作業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監督企業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保障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行業生產、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穩定性。
③形成公眾和輿論監督。應擴大污水處理信息公開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社會和公眾對污水處理運營的全程監督。完善社會監管。政府應加快制定設施建設、運營、拍賣、抵押、資產重組、資金補助、收費管理、市場准入制度、扶持企業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及制定明確的污水處理操作規程和質量標准,明確運營企業的責任和權益。為實現社會監管到位,政府還應加快對信息公開、審計查賬、違規處罰、管網建設的問責制和反腐保廉等方面的制度建立。
(4)制定立法保障。
進行污水處理BOT等市場化相關辦法的專項立法,完善我國BOT法律制度我國尚未制定有關BOT 的法律或法規,為了解決立法現狀與實踐需要的真空現象,我國應該盡快制定一部詳盡的污水處理BOT 專項法律,以消除法律沖突,促進我國BOT 模式的發展,以規范城鎮污水BOT項目的操作程序和運作方式,實現現行法律體系與BOT 城鎮污水BOT 項目的銜接,為BOT方式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
❸ 誰那有危險廢物暫存庫管理制度
易燃品貯存管理制度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對易燃品倉庫管理的內容及要求等。
本標准適用於本公司的易燃品的貯存管理。
職責
2.1 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並負責對有關易燃品的各環基鋒節情況進行監督。
2.2 倉庫負責易燃品的入庫、出庫及日常管理。
2.3 各相關部門協作倉庫的管理工作。
管理內容和方法
3.1 綜合管理
3.1 采購部負責收集原料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及相關資料,根手猛據實際情況制定適用格式,並統一存檔管理。
3.1.2 行政部應組織對易燃品使用及保管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培訓。
3.2 易燃品的分類管理
3.2.1 本公司的易燃品有:汽油、酒精、移印用稀釋劑。
3.2.2 易燃品貯存一般措施如下:
避光:避免易燃品受到光的輻射,貯存於暗室或遮光的地方;
低溫:易燃品應貯存在蔭涼處;
通風:易燃品貯藏在通風的地方,保持倉庫內空氣的清潔;
隔離:易燃品應分類貯藏以免泄漏、失火時相互作用造成更大的事故。
防火:倉庫里嚴禁煙火,以避免易燃品燃燒和爆炸事故的發生,倉庫要做到消滅火源,並配備消防設備,如滅火器等。
3.3 易燃品的出入庫管理:
3.3.1 入庫前對倉庫進行排查,是否避光、通風等,易燃品入庫應及時存放在指定地點;
3.3.2 易燃品領用按生產用量領取。倉庫人員按領料單發放易燃品。
3.3.3 倉庫管理員每月末校對數量,做到貨跟帳一致。
3.4 易燃品倉庫消防管理
定期巡檢倉庫安全防範措施,檢查易燃品容器是否有跑、冒、滴、漏現象,做好防靜電措施。
3.5 事故發生後應採取的處理措施
3.5.1 報告、報警
當事故發生後,發現人員應立即向事故發生現場的最高領導進行報告,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造成的後果、原因初步分析、已採取的措施等情況。再由最高領導負責向生產部報告。事故發生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事實情況。
3.5.2 發後重畢鋒橋大火災應及時報火警(119),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❹ 求生活污水處理廠化驗室廢液管理制度
廢液可以進入下水管道直接流進調節池,然後讓污水處理廠處理。因為你這個量非常的小,可以讓污水處理廠處理。
另外固體廢棄物處理現在通用的辦法都是當作肥料用,國家鼓勵焚燒發電,或者進行填埋
❺ 危廢規范化管理有哪些注意要點
常見固廢、危廢非法處置行為
1
收集和貯存不規范
常見的違法行為有:
(1)車間臨時收集危險廢物的設施未張貼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2)車間臨時收集的固廢移送至固廢廢物倉庫時未建立移交入庫合賬或合賬記錄不完善。
(3)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或危險廢物露天堆放。
(4)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未設施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包裝容器上未張貼標簽。
(5)將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混合儲存,未做到分類儲存。
(6)危險廢物儲存超過一年未申報。
(7)貯存危險廢物的場所未設置導流槽和收集井。
(8)儲存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的場所存在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的流失情況。
(9)有惡臭產生的固廢堆放場所未設置廢氣收集和處理設施。
2
處置、利用不規范
常見的違法行為有:
(1)將危險廢物混入一般工業固廢或生活垃圾中進行處置。
(2)將一般工業固廢賣給外省單位進行處置,未申報。
(3)未申報,未獲得審批,將危險廢物轉移至外省單位進行處理和利用。
(4)將危險廢物交給無危險廢物持證單位進行處置。
(5)未向區環保局申報一般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6)轉移危險廢物未按規定填寫聯單,或聯單未保存5年。
示 例
貯存場所地面須硬化處理,並塗至少2mm密度高的環氧樹脂,以防止滲漏和腐蝕。存放液體性危險廢物的貯存場所須設計收集溝及收集井,以收集滲濾液,防止外溢流失現象。
化學性質不相容的危廢一律分隔堆放,其間隔應為完整的不滲透牆體,並在各區域醒目位置設該類危廢的標志牌。
貯存場所不得連接市政雨水管或污水管,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內清理出來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險廢物處理,沖洗廢水必須納入企業廢水處理設施經處理達標後方可排放。
貯存危險廢物不得超過一年,超過一年報環保部門審批。危險廢物貯存台賬並如實記錄危險廢物貯存情況。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注意要點
污染防治責任需要注意的要點
1、建立危廢管理制度。建立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制度、內部管理制度和應對危險廢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2、建立危廢管理圖表。有危廢管理領導小組及分工。
3、建立崗位責任制度。企業主要領導、主管領導、主管部門、主管人員、各生產單位主管人員及各生產班組(員工)在危廢管理工作方面的崗位職責和責任。
4、建立安全操作規程。企業產生危險廢物工藝環節安全操作的有關規定及要求。
❻ 危險廢物暫存間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暫存間不得存放碧團渣除危險廢物以外的其他廢棄物。
法律依據: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三)飲用水源、水廠以及水源保護區;
(四)車站、碼頭(依法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的除外)、機場以及通信干線、通信樞紐、鐵路線路、道路交通干線、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以及地鐵站出入口;
(五)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畜禽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漁業水域以及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生產基地;
(六)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
(七)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設施、區域。
已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其所屬單位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需要轉產、停產、悔悄搬遷、關閉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並組織實施。
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選址,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容易發生洪災、地質災害的區域。
本條例所稱重大危險源,是指生產、儲存、使用或或余者搬運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❼ 危險廢物儲存間規范化管理標准
法律分析:1.根據廠區規模大小和生產量大小,按標准、實際情況修建危險廢物儲存間,危廢間需為相對封閉空間,並設置通風口,門窗完好,土地硬化並設置圍欄門檻,做好滑戚衡三防(防滲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2.每天對廠區和危廢暫存間進行清掃,確保廠區內必須保持干凈整潔,保證牆角、生產設備不得有粉塵和邊角余料,危廢入信做儲存間,生活垃圾入手收集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五十一條 各仔枝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城鄉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固體廢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置等環境衛生設施,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以及其他環境保護公共設施,並保障其正常運行。
❽ 危險品儲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❾ 誰有廢液處理的法律法規
《化驗室廢液安全處理管理制度》
一、廢液的定義
1、過期的葯品。實驗廢棄的高濃度溶液、建立減量線的標准溶液及配置不當的溶液。
2、在線自動監測儀器使用過程當中排除的廢棄化學葯液。
二、化驗室廢液處理:
1、目的:為防止試驗室的葯液污染擴散。
2、適用范圍:生產、檢驗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廢液。
3、責任與監督:化驗操作人員執行管理制度,調度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三、化驗室處理廢液的一般原則
1、在證明廢液溶液濃度已相當小而又安全時,可以排放到排水溝中;
2、盡量濃縮廢液,使其體積變小,放在安全處隔離儲存,處置;
3、利用蒸餾、過濾、吸附等方法,將危險物分離,而只棄去安全部分;
4、無論液體或固體,凡能安全燃燒的則燃燒,但數量不宜太大,燃燒時切勿殘留有害氣體或殘余物,如不能焚燒時,要選擇安全場所填埋,不能裸露在地面上。
5、一般有毒氣體可通過通風廚或通風管道,經空氣稀釋後排除,大量的有毒氣體必須通過與氧充分燃燒或吸附處理後才能排放。
6、廢液應根據其化學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存放地點,通過密閉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貯存,標明廢物種類,貯存時間,定期處理。
四、廢液的處理分類如下:
1、化學廢液廢液應根據其化學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存放地點,通過密閉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貯存,容器標簽必須標明廢物種類、貯存時間,定期處理。一般廢液可通過酸鹼中和。混凝沉澱、次氯酸鈉氧化處理後排放,有機溶劑廢液應根據性質進行回收。
2、綜合廢液
用酸、鹼調節廢液PH為3-4、加入鐵粉,攪拌30min,然後用鹼調節PH為9左右,繼續攪拌10min,加入硫酸鋁或鹼式氧化鋁混凝劑、進行混凝沉澱,上清液可直接排放,沉澱於廢渣方式處理。
五、化驗室廢液的具體處理
1、對於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然後加鹼中和,調節PH值6-8後可排出,少量廢渣埋於地下。
2、對於劇毒溶液,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後再進行處理。
3、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污染可直接排放。
4、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
5、酸、鹼、鹽水溶液用後可均倒入酸、鹼、鹽污水桶,經中和後排入下水道。
6、有機溶劑回收於有機污水桶內,採用蒸餾、精餾等分離辦法回收。
7、重金屬離子(包括)沉澱法等集中處理。
六、廢液處理時應注意事項:、隨著廢液的組成不同,在處理過程中,往往伴隨著有毒氣體以及發熱、爆炸等危險,因此,處理前必須充分了解廢液的性質,然後分別加入少量所需添加的葯品,必須邊觀察邊操作。
2、最好先將廢液分別處理,如果是貯存後一並處理時,雖然其處理方法將有所不同,但原則上要將可以統一處理的各種化合物收集後進行處理。
3、要選擇沒有破損及不會被廢液腐蝕的容器進行收集。將收集的廢液的成分及含量,貼上明顯的標簽,並置於安全的地點保存。特別是毒性大的廢液,尤其要十分注意。
4、含有過氧化物。硝化甘油之類爆炸性物質的溶液,要謹慎絲的操作,並應盡快處理。
七、廢液處理時之安全措施
1、處理化學廢液時,必須戴上防濺眼罩、手套和實驗外衣。
2、應在抽氣規內傾倒會釋出煙和蒸汽的廢液。
3、為防止散逸出煙和蒸汽,每次傾倒廢物之後應蓋緊容器。
4、在特殊情況下於抽氣櫃處理化學廢液時,處理者必須戴上具適當濾毒罐的防毒面具
❿ 有害廢液的處理規定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廢液處理方法如下:
(1)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將廢液加熱後經沉降槽沉降,上層油層分出到油罐,直接做燒火油,下層水層用氯化鋁絮凝,經澄清桶澄清後清液進污水處理池排放,下層污泥經壓濾機壓濾後送至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
(2)廢酸、廢鹼廢酸、廢鹼液採用廢硫酸液中和,生成硫酸鹽,經濃縮結晶得到產品,剩餘廢液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後達標排放。
(3)廢有機溶劑廢物廢有機溶劑主要是有機溶劑在合成、裂解、分離、脫色、催化、沉澱、精餾等過程中產生的反應殘余物,廢有機溶劑經原料罐打入蒸餾釜進行蒸餾,升溫迴流,塔頂蒸餾出相應的游謹有機溶劑。
(4)含鋅廢物將含鋅廢料加入酸化釜,然後再加入鹽酸,控制pH在3.5左右,反應後過濾,濾液加入氯酸鉀去除其中的鐵離子及錳離子,然後過濾得濾渣(含氧化鐵及少量的氧化錳),再加入氯化鋇,去除其中的硫酸根、過濾後得硫酸鋇。濾液濃縮、結晶乾燥得產品氯化鋅。
(5)(精、蒸)野迅餾殘渣(精、蒸)餾殘渣從原料罐區由泵送到精餾塔精餾處理。塔頂出的物料氣體經冷卻器冷卻後神脊基得產品,經檢驗合格,包裝入庫,塔底產生的廢渣送有資質的單位焚燒處置,產生的少量污水送公司內污水處理站處理合格後排放。
(6)含醚廢物根據物料性質,先通過中和釜將物料調節pH值至中性,後將中和好的物料經二級沉降槽沉降(除水或渣)後打入原料貯罐,再由原料貯罐打入精餾釜,升溫迴流,控制溫度,塔頂精餾出產品,釜底的廢料送焚燒處理。
(7)廢鹵化有機溶劑根據物料性質,先通過中和釜將物料調節pH值至6-7左右,後將中和好的物料經二級沉降槽沉降(除水或渣)後打入原料貯罐,再由原料貯罐打入精餾釜,升溫迴流,控制溫度,塔頂精餾出產品,釜底的廢料送焚燒處理。
(8)廢礦物油將廢礦物油經沉降槽沉降、過濾後打入原料貯罐,再由原料貯罐打入蒸餾釜,升溫迴流,控制溫度,塔頂蒸餾出的產物經白土吸附後便為產品白油,釜底的廢料送焚燒處理。
(9)染料、塗料廢物該項目處理的染料、塗料廢物主要是廢油漆,將回收的廢油漆先用溶劑溶解,通過高速攪拌機混合均勻,再通過球磨機研磨,用過濾器過濾後,得半成品初級油漆,然後填加相對應的樹酯及填料,提高產品等級。
(10)鄰氨基苯甲酸正丁酯鄰氨基苯甲酸正丁酯由鄰氨基苯甲酸和正丁醇在催化劑濃硫酸的存在下,進行酯化反應生成鄰氨基苯甲酸正丁酯和極少量的水,生成的產品經洗滌,分液、乾燥後進入精餾塔,精餾得產品。
(11)有機樹脂類廢物將回收的廢樹脂先過濾,經真空蒸餾得到樹脂,產生的固體廢棄物送有資質的單位,採取焚燒的危廢處理方法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刑法》第338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