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污水處理廠設計規范
焦化污水有專門的設計規范《焦化廠、煤氣廠含酚污水處理設計規范》
⑵ 污水處理廠初步驗收的規范、標准有哪些
答:污水處理廠土建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的初步驗收的規范、標准如下:
標准號 標准名稱
S1 全國通用給排水圖集
S2 全國通用給排水圖集
S3 全國能用給排水圖集
CTT-90 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
GBJ141-90 給水排水構築物施工及驗收規范
GBJ202-83 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JGJ10-64 鋼筋焊接及驗收規范
GBJ50204-92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JGJ300-88 建築安裝工程檢驗評定標准
GBJ232-82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J93-86 工業自動化儀表施工及驗收規范
GBJ236-82 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J243-82 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J14-87 室外排水設計規范
GBJ13-86 室外給水設計規范
TJ231-75、78 設備安裝工程及驗收規范
YS1411-89 防腐蝕工程操作規范
GB1232-82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J93-86 工業自動化儀表施工及驗收規范
GBJ236-82 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J235-82 工業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J243-82 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TJ231-75、78設備安裝工程及驗收規范
GBJ14-87 室外排水設計規范
GBJ13-86 室外給水設計規范
對於引進設備除參照國內標准外,必要時應參照國標標准和其它相關標准進行驗收。
⑶ 污水處理規范標准
法律分析:本標准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本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條 水污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優先保護飲用水水源,嚴格控制工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積極推進生態治理工程建設,預防、控制和減少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⑷ 醫院污水處理設計方案(詳細講解步驟,要求和規格)
1、設計依據
·GB18466-2005《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 GBJ15-188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
· 給水排水標准規范實施手冊;
·室外排放設計規范(GBJ14-87);
·環境雜訊標准(GB5096-93);
·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9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農田灌溉用水水質》(GB 20922-2007);
·我公司所完成同類工程所取得的實際經驗和實際工程參數;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設計原則
1)嚴格執行國家現行的環保技術標准、規范,遵守國家和地方環保的有關法律、法規;
2)選用先進、合理、可靠的處理工藝,在確保處理排放達標的前提下,做到操作簡單、管理方便、佔地小、投資省、運行費用低;
3)本工程系環境工程,尤其要注意環境保護,避免和減少二次污染。要求改善勞動衛生條件,貫徹安全生產和清潔文明生產的方針;
4)為了提高污水處理站管理水平,設計採用的自動化程度較高,操作人員的勞動強度低;
5)合理選用優質配件,降低能耗,提高工作效益和使用壽命,降低成本;
6)在工藝設計時,有較大的靈活性,可調性,以適應水量、水質的周期變化。採用一套污水處理設施,以提高系統的靈活性和可變性;
7)採用污泥前置迴流硝解工藝,以降低污泥產生量;
8)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效地利用空間。
3、設計范圍
醫療污水處理設備系統從調節池出水口至排放出水口內的工藝、結構、設備、電氣與自控等。不包括土建工程的施工、處理站外輸送管道、裝飾工程、暖通和消防等。我廠提供土建基礎設計方案圖紙資料。
污水處理站的設計主要分為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理及處置兩大部分。
a)污水處理
調查研究污水的水質水量變化情況,選擇技術成熟、經濟合理、運行靈活、管理方便、處理效果穩定的方案。
b)污泥處理與處置
通常小型的污水處理站污泥處理有兩種方法:一是污泥濃縮機械脫水處理;二是污泥干化處理。考慮污泥濃縮機械脫水處理業主投資大,而污泥濃縮干化處理對周圍衛生有影響。由於本工藝中設有污泥消化系統,產生污泥量極少,為此,本工程產生的污泥進入污泥濃縮池只作簡單的濃縮處理後,採用糞車抽吸外運。
第三章 污水來源、性質、水量、水質排放標准及設計規模
1、污水來源
本污水處理系統的污水主要來源醫療廢水及生活廢水。該廢水經污水處理系統處理後,排放到城市管網。
2、污水性質
典型的醫院綜合醫療和生活污水。
3、污水水量
根據院方提供的資料,最大污水排放量大於等於30T/D,處理能力按1.5 m3 / h設計。
⑸ 污水處理設計原則是什麼
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設計原則
1.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環境保護的政策,符合國家的有關法規、規范及標准。
2. 從城市的實際情況出發,在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導下,使工程建設與城市的發展相協調,既保護環境,又最大程度地發揮工程效益。
3. 根據設計進水水質和出廠水質要求,所選污水處理工藝力求技術先進、成熟、處理效果好、運行穩妥可靠、高效節能、經濟合理、確保污水處理效果,減少工程投資及日常運行費用。
4. 妥善處理和處置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柵渣、沉砂和污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 為確保工程的可靠性及有效性,提高自動化水平,降低運行費用,減少日常維護檢修工作量,改善工人操作條件,本工程中的關鍵設備擬從國外引進。其它設備和器材則採用合資企業或國內名牌產品。
6. 採用現代化技術手段,實現自動化控制和管理,做到技術可靠、經濟合理。
7. 為保證污水處理系統正常運轉,供電系統需有較高的可靠性,採用雙迴路電源,且污水廠運行設備有足夠的備用率。
8. 在污水廠征地范圍內,廠區總平面布置力求在便於施工、便於安裝和便於維修的前提下,使各處理構築物盡量集中,節約用地,擴大綠化面積,並留有發展餘地。使廠區環境和周圍環境協調一致。
9. 豎向設計力求減少廠區挖、填土方量和節省污水提升費用。
10. 廠區建築風格力求統一,簡潔明快,美觀大方,並與廠區周圍景觀相協調。
11. 積極創造一個良好的生產和生活環境,把污水處理廠設計成為現代化的園林式工廠。
⑹ 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規范和標准
法律分析: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規范和標準是為了規范醫院污水處理工程的設計、建設和運行管理,防止醫院污水污染環境,預防疾病傳播和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標准。本標准規定了醫院污水處理工程的總體要求、工藝流程及技術參數、設備及材料、檢測與過程式控制制、輔助設施設計、勞動安全與職業衛生、施工與驗收、運行與維護的技術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標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體的使用功能以及有關地區的經濟、技術條件,確定該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體適用的水環境質量標准,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第十三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十四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國家或者地方的經濟、技術條件,適時修訂水環境質量標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⑺ 石油庫污水處理設計規范
本規范是根據建設部建標[1998]244號文《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設國家標准制修訂計劃(第二批)》的要求,對原國家標准《石油庫設計規范》GBJ74—84進行修訂而成。本規范共分15章和2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石油庫設計所涉及的庫址選擇、平面布置、儲運工藝、安全消防、給水排水、環境保護、供電配電、採暖通風等方面的必要規定。由於石油庫儲存的是易燃和可燃液體,屬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所以,本著安全可靠的原則,著重對有關安全、消防問題作出詳細規定。本次修訂,將原國家標准《小型石油庫及汽車加油站設計規范》GB50156—92中的小型石油庫設計方面的內容納入了《石油庫設計規范》。1984年版《石油庫設計規范》共有條文211條(包括1995年局部修訂條文),本次修訂保留了91條,修改了100條,取消了20條,增加了73條。與原規范相比,新規范主要有以下三個變化:1.增大了各級石油庫油罐總容量;2.提高了安全防火標准;3.內容更為全面、合理。在修訂過程中,規范編制組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總結了我國石油庫幾十年來的設計、建設、管理經驗,借鑒了發達工業國家的相關標准,廣泛徵求了有關設計、施工、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對其中主要問題進行了多次討論、協調,最後經審查定稿。根據建設部建標[2000]87號文《關於印發〈工程建設標准制強制性條文〉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的要求,正文中用黑體字註明了本規范的強制性條款。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授權,本規范由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負責管理,由中國石化工程建設公司(原中國石化北京設計院)負責具體解釋工作。
⑻ 污水處理設計需要查閱那些規范
一、環境手冊類有:
1、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5冊)-城鎮排水》(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3年。
2、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6冊)-工業排水》(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3、上海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9冊)-專用機械》(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0年。
4、中國市政工程西北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11冊)-常用設備》(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5、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12冊)-器材與裝置》(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1年。
6、北京水環境技術與設備研究中心等主編:《三廢處理工程技術手冊(廢水卷)》。化學工業出版社,2000年。
7、張自傑主編:《環境工程手冊—水污染防治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
二、基本環境標准與規范類
1、《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
2、《地下水質量標准》(GB/T14848–1993)
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4、《土壤環境質量標准》(GB15618–1995)
5、《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6、《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544-2008)
7、《紡織染整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471-2009)
8、《污水海洋處置工程污染控制標准》(GB18486–2001)
9、《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10、《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02)
11、《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
12、《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CJJ60–1994)
三、其它供參考的規范和標准:
1、雜環類農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523-2008)
2、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9-2008)
3、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3-2008)
4、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4-2008)
5、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5-2008)
6、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1-2008)
7、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6-2008)
8、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8-2008)
9、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7-2008)
10、澱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1-2010)
11、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2-2010)
12、油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3-2010)
13、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准(CJ3025-1993)
14、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
1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類(GB/T18919-2002)
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
1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
1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
1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農田灌溉用水水質(GB20922-2007)
20、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1993)
21、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混合填埋泥質(CJ/T 249-2007)
2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單獨焚燒用泥質(CJ/T290-2008)
23、電鍍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O-2008)
24、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2-2008)
25、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5-2010)
26、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4-2010)
27、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6-2010)
28、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8-2010)
29、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7-2010)
30、含油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8O-2010)
31、氧化溝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8-2010)
32、膜分離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9-2010)
33、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7-2010)
34、厭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6-2010)
35、釀造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5-2010)
36、電鍍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2-2010)
37、製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3-2010)
38、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4-2010)
39、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5-2010)
40、污水混凝與絮凝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6-2010)
41、污水氣浮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7-2010)
42、污水過濾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8-2010)
(8)百度一下污水處理工程設計規范擴展閱讀
處理技術
現代污水處理技術,按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一般根據水質狀況和處理後的水的去向來確定污水處理程度。
一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二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懸浮物去除率達95%出水效果好。
三級處理
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
整個過程為通過粗格柵的原污水經過污水提升泵提升後,經過格柵或者篩率器,之後進入沉砂池,經過砂水分離的污水進入初次沉澱池,以上為一級處理(即物理處理),初沉池的出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
(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應器有曝氣池,氧化溝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生物接觸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處理設備的出水進入二次沉澱池,二沉池的出水經過消毒排放或者進入三級處理,一級處理結束到此為二級處理,三級處理包括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
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迴流至初次沉澱池或者生物處理設備,一部分進入污泥濃縮池,之後進入污泥消化池,經過脫水和乾燥設備後,污泥被最後利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污水處理
⑼ 盤錦市治理污水需要滿足哪些規范
盤錦市治理污水滿足的規范:
一、通用水處理規范
城鎮給水排水技術規范GB50788-2012;
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2011年版);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建築中水設計規范GB50336-2002;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02 ;
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60-2011 ;
污水處理設備安全技術規范GB/T28742-2012 ;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指南(試行) ;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HJ2015-2012 。
二、民用水處理規范
醫院污水處理設計規范CECS07:2004;
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29-2013;
醫院污水處理技術指南(環發[2003]197號) ;
游泳池給水排水工程技術規程CJJ122-2008 ;
生活垃圾滲瀝液處理技術規范CJJ150-2010 ;
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工程技術規范(試行)HJ564-2010
三、工業水處理規范
工業循環冷卻水處理設計規范GB50050-2007;
工業用水軟化除鹽設計規范GB/T50109-2006 ;
化學工業污水處理與回用設計規范GB50684-2011;
煤炭工業環境保護設計規范GB50821-2012;
鋼鐵工業資源綜合利用設計規范GB50405-2007 ;
鋼鐵工業環境保護設計規范GB50406-2007;
鋼鐵工業廢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術規范HJ2019-2012;
紡織染整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471-2009;
製糖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18-2012;
制漿造紙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11-2012;
釀造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5-2010;
電鍍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2-2010;
製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3-2010;
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4-2010);
廢礦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607-2011。
四、排放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43-2010;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准(CJ3025-1993) ;
汽車維修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6877-2011;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05 ;
製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0486-2013;
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2008;
畜禽養殖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電鍍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O-2008;
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2-2008;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93;
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5-2010;
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4-2010;
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6-2010;
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8-2010;
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7-2010;
雜環類農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523-2008;
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9-2008;
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3-2008;
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4-2008;
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5-2008;
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1-2008;
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6-2008;
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8-2008;
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7-2008;
澱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1-2010;
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2-2010;
油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3-2010;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2012;
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6171-2012;
繅絲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8936-2012;
毛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8937-2012;
麻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8938-2012
鐵礦采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8661-2012;
鐵合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8666-2012;
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2012;
彈葯裝葯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470.3-2011;
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7631-2011;
橡膠製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7632-2011;
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6451-2011;
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0-2011;
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6452-2011;
硝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6131-2010;
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6132-2010;
皂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0425-2006;
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0426-2006;
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821-2005;
檸檬酸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430-2013;
味精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431-2004;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火工葯劑GB14470.2-2002;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火炸葯GB14470.1-2002;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8-2013;
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1-95;
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與分析方法標准GB14374-93;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土地改良用泥質GB/T24600-2009;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園林綠化用泥質GB/T23486-2009;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單獨焚燒用泥質CJ/T29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