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屠宰廢水如何處理才好
(1)一級解決:排出的污水依次流過粗細兩道格柵,首要清除比較大懸浮固體和懸浮物,避免回污水答提升泵等機械設備堵住。隨後流入隔油沉澱池,污水中包含泥砂等,這些可根據自然沉澱清除,沉澱的泥砂定期用污泥泵打入污泥濃縮罐。油脂則漂浮在水面,能夠人工撈出回收解決。由於其污水水質水量波動比較大,以保障事後解決實際效果和運作可靠性,在解決工藝流程中設置調節池,以均化水質水量。保證系統平穩運作。還可以根據調節池均化其本身的酸、鹼度,以使污水的pH值滿足事後處理工藝的要求。污水中包含的血污、油脂、油塊等,根據混凝氣浮得到有效的清除。
(2)二級解決:對於屠宰污水中難溶解、濃度較高的CODCr、BOD5,預處理流程中無法徹底清除,故二級解決採用生化解決,本設計採用水解酸化-好氧生物解決技術。水解酸化池首要目的將生物大分子物質轉化成小分子物質,以便在好氧流程中進一步得到清除。
(3)三級解決:好氧解決後的出水,溢流到沉澱池中,沉澱後上清水進入消毒池,沉澱池中的污泥定期用泥漿泵打入污泥濃縮罐中。
2. 屠宰場的廢水一般怎麼處理
在屠宰廢水處理工藝中,好氧處理和厭氧處理以及化學絮凝處理各專有其優缺點,一屬般在處理較低濃度(CODcr≤1000mg/L)屠宰廢水時,可直接採用生物處理,這樣可在保證處理效果的條件下,縮短處理流程,節省基建費用;在處理較高濃度(CODcr>1000mg/L)的屠宰廢水時,幾種工藝的組合使用可確保廢水處理達標。如水解好氧生物處理工藝工程投資僅為同等規模活性污泥法的70%,佔地減少20%,處理成本降低42%。國內已使用的組合工藝有:酸化-SBR工藝,酸化-AB法,酸化-生物接觸氧化工藝,UASB-AF工藝,厭氧-過濾工藝,射流曝氣-生物接觸氧化工藝,厭氧塘-兼氧塘-好氧塘工藝,兼氧-AB法,化學混凝-生物處理工藝等。處理工藝的優化組合有利於各種工藝揚長避短,保證出水水質。
3. 污水一級處理流程
用來分離污水中呈懸浮狀態污染物。常用設備是格柵和篩網。格柵主要用於截留污水中大於柵條間隙的漂浮物,一般布置在污水處理廠或泵站的進水口,以防止管道、機械設備及其他裝置的堵塞。格柵的清渣,可採用人工或機械方法。有的是用磨碎機將柵渣磨碎後,再投入格柵下游,以解決柵渣的處置問題。
篩網的網孔較小,主要用以濾除廢水中的纖維、紙漿等細小懸浮物,以保證後續處理單元的正常運行和處理效果[2]。
沉澱法
通過重力沉降分離廢水中呈懸浮狀態的污染物。這種方法簡單易行,分離效果良好,應用非常廣泛。主要構築物有沉砂池和沉澱池。
沉砂池的作用是從廢水中分離比重較大的砂土等無機顆粒。沉砂池內的污水流速控制到只讓比重大的無機顆粒沉澱,而不讓較輕的有機顆粒沉澱,以便把無機顆粒和有機顆粒分離開來,分別處置。一般沉砂池能夠截留粒徑在0.15毫米以上的砂粒。沉砂池型式很多,以平流沉砂池截留效果為最好。較先進的技術是曝氣沉砂池,即在沉砂池一側曝氣,使污水在池內呈螺旋狀流動前進,以曝氣旋流速度控制砂粒的分離,流量變化時仍能保持穩定的除砂效果。在曝氣的作用下,污水中的有機顆粒經常處於懸浮狀態,也可使砂粒互相摩擦,擦掉覆蓋在表面上的有機污染物,以利於取得較為純凈的砂粒。
用於一級處理的沉澱池,通稱初次沉澱池。其作用為:
①去除污水中大部分可沉的懸浮固體;
②作為化學或生物化學處理的預處理,以減輕後續處理工藝的負荷和提高處理效果[3]。
上浮法
用於去除污水中漂浮的污染物,或通過投加葯劑、加壓溶氣等措施使一些污染物上浮而被去除。在一級處理工藝中,上浮法主要是用於去除污水中的油類雜質。隔油池就是用來分離污水中顆粒較大的油品的。應用較多的為平流式隔油池,處理效率一般為60~80%,出水含油量為100~200毫克/升。污水中油粒很小,甚至呈乳化狀態時,則需用加壓溶氣或投加混凝劑等措施,使油粒凝集浮升,然後撇除[3]。
預曝氣法
在污水進入處理構築物以前,先進行短時間(10~20分鍾)的曝氣。其作用為:
①可產生自然絮凝或生物絮凝作用,使污水中的微小顆粒凝聚成大顆粒,以便沉澱分離;
②氧化廢水中的還原性物質;
③吹脫污水中溶解的揮發物;
④增加污水中的溶解氧,減輕污水的腐化,提高污水的穩定度。
預曝氣一般可專設預曝氣池,也可與其他構築物合建。曝氣裝置與活性污泥法等所使用的基本相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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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生豬屠宰廠污水處理有什麼哪些處理工藝及惡臭該如何處理
屠宰廢水來自於圈欄沖洗、淋洗、屠宰及其它廠房地坪沖洗、燙毛、剖解、副食專加工、洗油等,廢水中主屬要含油血液,油脂、碎肉、骨渣、毛及糞便等,廢水呈褐紅色,具有較強的腥臭味。屠宰廢水具有水量大、排水不均勻、濃度高、雜質和懸浮物多、可生化性好等特點。
養殖廠污水水質處理工藝流程:
1.1.
污水處理
污水首先經過收集進入格柵,去除大顆粒的懸浮物,然後進入物化反應沉澱池,去除懸浮物、色度及部分COD。初沉池出水進入厭氧池,主要是將大分子有機污染物降解成小分子污染物,小分子污染物在接觸氧化池內徹底降解。二沉池出水進入清水消毒池,通過消毒達到殺菌效果。
1.2.
污泥處理與處置
系統的污泥產生於初沉池、二沉池,主要為有機污泥,通過板框壓濾機壓榨後可作為肥料。
5. 屠宰場污水處理工藝流程
屠宰場污水先要進行干濕分離,排出固體渣滓部分,將液體污水送入混合裝置中與催化水安裝2:1的比例混合,再加入絮凝劑進行混合,進行排出沉渣,再加入絮凝劑進行二次絮凝沉降處理,之後加入明礬稀釋液並進行攪拌進行第三次混合沉降處理,再加入混合液中進行曝氣沉渣,最後將剩餘液體排入集水池即完成污水處理過程。
6. 屠宰污水怎麼處理
屠宰廢水的主要特點是:懸浮物濃度大,有機污染物濃度高,廢水水質波動大內,油脂含量高,容大腸桿菌嚴重超標。1.廢水BOD:COD>0.4。所以用生化處理較合理2.因SS濃度較高,所以要加強預處理,如格柵,沉沙,水力篩等。3.為了防止廢水水質波動大,影響生化處理效果,前道要設足夠大的集水池或配水池。使處理過程廢水水質均勻。4.對於屠宰廢水中的油脂,單單用一個隔油池是不夠的。一般可以採用氣浮工藝解決。如果採用厭氧(沼氣)+好氧工藝,就不需要考慮用氣浮,
因為油脂可以在沼氣池中得到很好的利用,產生更多的甲烷。5.由於屠宰廢水有機物濃度高,產生的生化污泥量大,所以污泥處理工藝要完善,大量的污泥迴流可以使氺處理失敗。6.為確保出水大腸桿菌數打標,出水要經過消毒池消毒後外排。7.屠宰廢水中氨氮濃度高,所以要加強脫氮工作,主要可以通過硝化反硝化完成。8.工藝設置如生物接觸氧化法,常規活性污泥法,SBR法,厭氧+好氧法等對屠宰廢水處理都可以達到理想的效果。對於生化處理關鍵的是工藝的控制。如溶解氧,污泥濃度,污泥沉降比,污泥活性,溫度,PH等要經常檢測,操作工根據檢測結果隨時調整操作。
7. 養殖屠宰場的污水處理怎麼做
屠宰場污水一級處理就是將廢水中的毛、皮以及各種浮渣還有大顆粒內懸浮物,最終進容入到隔油池,這個步驟主要目的就是將其中的油脂與廢水中的泥砂去除,然後進入調節池,調節池的作用就是為了為保證後續處理能夠正常運行得到穩定出水水質,不僅如此還能起到調節水量和均化水質的作用。
經過調節池的水會被壓力泵提升到浮沉澱一體機。去除率能達到百分之九十,得到的水質會進入到廢水處理設備,一體化廢水處理設備主要包括水解酸化池以及二級接觸氧化池還有沉澱池組成,屠宰廢水在水解酸化池進行酸化處理,全部的大分子有機物會被轉化為低分子有機物,經過廢水生物處理新技術水解的廢水進行到最終的沉澱池,池出水經過濾消毒達標排放。
8. 污水的一級處理,二級處理,三級處理,深度處理各是什麼,它們有什麼區別
一級處理、二級處理、三級處理,是目前城市污水及工業廢水根據不同需要而採用污水處理方法.
一級處理也叫預處理,是通過沉澱、浮選、過濾等物理方法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狀固體物質,或通過凝聚、氧化、中和等化學方法,使污水中的強酸、強鹼和過濃的有毒物質,得到初步凈化,為二級處理提供適宜的水質條件.二級處理是在一級處理的基礎上,利用生物化學作用,對污水進行進一步的處理.三級處理也叫深度處理,三級處理根據進水水質,採用相應處理方法,如凝集沉澱、活性碳過濾、逆滲透、離子交換和電滲析等.廢水經深度處理後可達到工業用水或城市用水所要求的水質標准.
9. 屠宰場污水處理排放標准
屠宰場廢水排放標准如下:
1、屠宰廢水執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的要求;
2、污水來源於屠宰車間,主要包括如下:
(1)屠宰前沖洗牲畜的污水;
(2)燙毛、清洗胴體污水;
(3)清洗內臟污水;
(4)沖洗車間地面、器具污水;
(5)沖洗圈欄污水。屠宰過程排放的污水中血污染最為嚴重,通常放出的血均回收利用,既減少處理負荷又增加收入;
3、水量、水質屠宰過程中污水往往集中在短時間內排放,水量波動較大;
4、處理工藝流程。該污水可生化性較好,故採用生化法為主的處理方法;污水經格柵篩網去除較大懸浮固體和毛發等雜質後,直接進入初沉池,初沉池兼作調節池均化水質 水量,同時將污水中不溶性固體如未消化食物和糞便等沉下。沉澱地出水流入厭氧水解池,在厭氧菌胞外酶的作用下,將大分子有機物水解酸化變成小分子,將大部分不溶性有機物降解為溶解性物質;
5、主要構築物及設備;
6、處理效果及分析;屠宰污水經初沉、厭氧水解、SBR生化處理後,污水中的污染物指標均達到國家排放標准。
屠宰過程中排放的污水含有大量的血污、油脂、毛。內臟雜物、未消化的食物及糞便等污染物,並帶有令人不適的血紅色及血腥味,而且還含有大腸菌。糞便鏈球菌等危害人體健康的致病菌。這些污水具有濃度變化大,有機物含量高等特點,直接排入環境將嚴重污染水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准(含標准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標准包括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團體標准、企業標准。國家標准分為強制性標准、推薦性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准。
強制性標准必須執行。國家鼓勵採用推薦性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條
水污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優先保護飲用水水源,嚴格控制工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積極推進生態治理工程建設,預防、控制和減少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