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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垃圾處理稅收政策

發布時間:2020-12-23 23:09:19

『壹』 污水處理企業能夠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增值稅。

水處理企業能夠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八十八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

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污水處理企業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相關規定執行。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規定,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項目等,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優惠條件:污水處理必須是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污水處理項目需單獨核算,如果一個企業同時經營多個項目或多種業務的單位,需要不同批次在空間上相互獨立、每一批次自身具備取得收入的功能、以每一批次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

單獨計算所得,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期間費用需在各項目或各業務間按收入、職工人數、工資總額等比例合理進行分攤。

(1)污水垃圾處理稅收政策擴展閱讀: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徵所得稅2年。

2、對農村的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行業,即鄉村的農技推廣站、植保站、水管站、林業站、畜牧獸醫站、水產站。生機站、氣象站,以及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合作社,

對其提供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鎮其他各類事業單位開展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對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

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業(包括科技、法律、會計、審計、稅務等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免徵所得稅2年;

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徵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所得稅;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

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二年。

3、企業在原設計規定的產品以外,綜合利用該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作主要原料生產的產品的所得,以及企業利用該企業外的大宗煤矸石、爐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產建材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徵所得稅5年;

為處理利用其他企業廢棄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而興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1年。

4、在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3年。

5、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所得稅。

6、企業遇有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1年。

7、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城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的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准,可免徵所得稅3年;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可減半徵收所得稅2年。

『貳』 行政單位管理的污水處理系統(公共基礎建設)要交增值稅,城建稅之類的嗎

非稅收入就是2001年前使用頻率較高的預算外收入資金,它是在建立公共財政體系中,不斷發展和創新財政管理體系的一個思想認識深化與探索實踐的結果。長期以來,大量的政府非稅收入游離於財政預算管理體系之外,既造成了對稅基的侵蝕,加重了企業和社會負擔,又滋生了社會腐敗。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加強對政府非稅收入的科學管理迫在眉睫刻不容緩。現筆者結合自身實際,就加強縣級政府非稅收入科學管理談談自己的淺見。 縣級政府非稅收入改革工作穩步向前推進,但面臨的宣傳不力、管理不嚴等問題較為突出。如何加強對縣級政府非稅收入的科學管理?筆者認為應從加大宣傳力度、健全組織機構、落實各項政策規定和嚴格支出四方面做好工作。 強化宣傳,為科學管理非稅收入創造外部環境。非稅收入徵收是面向全社會開展的一項系統工作,牽涉到社會各個階層的經濟利益,因此應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多種行之有效的方式面向社會深入廣泛地宣傳非稅收入的重大意義,讓非稅收入收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理念深入人心,爭取最廣泛的群眾的理解與支持,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到政府實行非稅收入不僅是拓寬財源,更是改變社會收入分配不公現狀、反腐倡廉、踐行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 健全機構,確保非稅收入科學管理工作順利推行。這就要求當地政府要以人為本,打造一支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都過硬的非稅收入征、管、稽查隊伍;在非稅收入征管機構設置上建立包括徵收、稽查、票據管理、財會、辦公室等在內的專職人員,並配套制定崗位職能,使其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切實做好非稅收入管理工作;建立監督機制,充分發揮地方人大、政協、紀檢、審計等部門的職能,對非稅收入的征管及使用等環節嚴格監督,做到公開公正,陽光透明,確保非稅收入的持續發展。 收繳分離,以票管費。各執收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政策規定,切實履行非稅征管職責,嚴格做到應收盡收。堅持「收繳分離、以票管費」的原則,非稅局必須做到票款同行,教育收費和醫療收費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其他各類收費收入和罰沒收入納入一般預算收入管理,收入全部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規定的收入預算級次繳入國庫。做到1萬元以上的大宗收入當天解庫,零星收入逢10日解庫,月末解清,月末非稅收入過渡戶余額為零 。 嚴格支出管理。支出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納入一般預算管理的,支出通過部門預算或基金預算安排;收入實行專戶管理的,支出由財政部門根據單位的用款申請,從財政專戶中核撥。政府非稅收入一方面是財政收入的組成部分,應該給予一定的激勵政策,返還安排執收執罰單位部分經費,以調動其積極性,促進非稅收入合理增長。返還比例要定的適度不宜過高,過高則會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導致部分單位逐層下達罰款任務,將工作中心轉移,把行政執法變成以罰款收費為目的,甚至亂收亂罰,造成單位與單位之間經費收支不均,而財政卻只有收入數字沒有可用財力。納入預算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根據各執收單位收入和支出情況,在綜合考慮各單位工作性質和業務量的基礎上,確定返還比例,返還資金原則不得用於增加人員和公用支出,主要用於安排項目支出和專項業務支出,對項目和專項業務支出財政不在追加安排,各執收單位的具體返還比例應為:( 1)、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石油煤炭協調收入、耕地開墾費不予返還,縣級統籌使用。(2)、計生局的社會撫養費專項用於縣級計劃生育配套項目經費。(3)、國土資源局按20%予以返還。(4)、礦產辦、衛生監督所、法院、政法委、物價局、公證處按30%予以返還;(5)、其他單位按50%予以返還。(6)、對醫療機構的收費在醫院改革實施前,財政經費供給方案沒變的情況下,應繼續實行全額返還,待改革後再納入預算內管理,核定返還比例。(7)、對學校的收費,繼續實行財政預算外專戶審批制,資金重點用於校舍基建維修等項目。( 非稅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組成部分,且大都以「費」的形式出現。當前,人們不僅在認識上存在「以費擠稅」、「重稅輕費」的思想,而且在實際工作中也存在片面強調「費改稅」,肯定「稅」而否定「費」的現象。然而,與稅收一樣,非稅收入也是一種歷史悠久的財政收入形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非稅收入與稅收作為兩個不同的分配范疇,在財經領域發揮著各自的功能,不能簡單地相互替代。 非稅收入(主要指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與稅收一樣,具有取得財政收入,維持相應的公共產出的職能,但二者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及地位有很大差別。稅收的徵收基礎是收入,因而在市場經濟中將始終處於財政收入的主體地位,而非稅收入則只能居於從屬地位。但是,如果把非稅收入的作用僅僅歸結為「彌補財政收入的不足」則太片面,非稅收入與財政收入「足」與「不足」沒有直接的關系。即使財政出現巨額盈餘,非稅收入也有存在的必要性。這關系著社會公平和公共資源的合理配置,而不僅是財政收支平衡問題。如罰沒收入設立的主要目的不是獲取收入,收取的量也並非越大越好,其主要起到一種懲戒和威懾作用;部分政府性收費能使外部不經濟內部化,從而起到矯正負的外部經濟效應、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環境的作用;國有資產資源收入是政府代表國家行使資產資源所有權取得的收益,是國家權益的一種表現,有利於資產資源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以及生態環境的保護。可見,與稅收相比,非稅收入的主要目的並不在於籌集財政收入,其大多是依法行政的附產品,是政府代表國家進行特殊管理、增進社會福利和降低籌資成本、抑制對某些准公共物品過度消費而採取的一種經濟手段,能夠增進社會福利和提高經濟效率,從而有效彌補稅收的不足。同時,地方政府直接服務於公眾,並提供公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公共產品和服務,如教育、醫療、公共道路和橋梁等,這些公共產品和服務具有地方性,外溢少,如果一律採用稅收手段予以保障則有失公平和效率。此時,利用非稅收入手段予以保障則更具優勢,更能體現「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並且,隨著政府間權責的更加明晰,這種優勢將會更加明顯。因此,從這種意義上說,非稅收入必將長期存在。 經過多年改革探索,我國已建立了一套基本完備的稅收管理體系,保證了稅收職能的正常發揮。但是,我國非稅收入管理才剛剛起步。盡管經過近幾年的努力,非稅收入「所有權屬國家,使用權歸政府,管理權在財政」的管理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但其管理體系還不夠健全,還存在諸如立法層次較低、管理職能尚未完全理順、部分非稅收入資金脫離人大監督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公共財政體系的構建,影響了宏觀調控水平的充分發揮。因此,為了完善公共財政體系,提高宏觀調控水平,給非稅收入管理「補課」刻不容緩,構成公共財政收入的非稅收入不能成為短腿,尤其在規范管理方面,更應該加大力度,著力構建科學規范的非稅收入管理體系。 (一)正稅清費,把非稅收入控制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和合理的額度內。對非稅收入進行全面、系統的清理整頓,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建立科學的非稅收入項目庫,把非稅收入控制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和合理的額度內。一是加強收費清理整頓,建立有利於「兩型社會」建設的非稅收入體系。應按照非稅收入管理的范圍,區分不同項目實施分類管理。首先,要做好「減」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全面清理並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費項目,嚴格控制新增項目審批,控制收費基金規模,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如取消用地管理費和城市拆遷管理費以及土地交易服務費等,嚴格限制土地領域非稅收入的緩減免行為,做到政策外減免為零。同時,也要做好「加」法。按照建設「兩型社會」的要求,依照現行法律法規,設立新的收費項目和確定合理的收費標准。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出台相關法規和規章,開征自然資源和非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費,收取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或佔用費。二是加快稅費改革步伐,建立綠色稅費體系。如將環保部門執收的排污(廢水、廢汽、廢渣、雜訊)費以及污水處理費等改為「環境保護稅」;將某些政府性基金和附加收入納入現有稅種或開征新稅。如將地方用於城市建設的收費、基金、附加等並入「城市建設維護稅」;將分散在勞動、民政、人事、衛生等部門的社會保障基金(專項資金)改為統一徵收「社會保障稅」等。三是加大規范管理力度,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非稅收入管理機制。對應該保留、必然存在的非稅收入要加大管理力度。如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或者出租、出售等都要實行聽證制度或招投標,所取得的非稅收入全部納入財政管理,確保國有資產(資源)不流失,並能保值增值。 (二)加強法制建設,建立完備的非稅收入法律法規體系。一要健全上位法。應盡快修訂預演算法及其實施細則,定義政府非稅收入,修改和增加關於規范非稅收入管理、實行統籌安排等方面的相關條款。同時應出台《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法》,明確規范非稅收入管理的相關事項。二要制定專門法規。根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法》和非稅收入的不同特點及管理需要,分類制定《政府性收費管理條例》、《政府性基金管理條例》、《罰沒收入管理條例》、《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條例》等法規。三要完善具體規章制度。地方政府特別是省級政府,應盡快出台本省區的非稅收入管理條例,以及非稅收入收繳管理、退付管理、票據管理、資金管理等相關配套辦法。總之,通過從中央到地方加強法制建設,形成一套完備的非稅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明晰非稅收入概念、范圍、類別,明確其管理主體、許可權以及政府各部門、各執法單位的職責,對非稅收入項目管理、徵收管理、票據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從而確保非稅收入管理規范運作。 (三)改變分散管理現狀,提高非稅收入管理效率。一是改變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由財政、物價部門交叉管理的現狀,將項目審批和收費標准制定職能配置給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根據稅收與非稅收入結構比例,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綜合考慮經濟社會承受能力、協調發展等因素,實行立項審批、標准制定、資金使用一體化管理。二是根據「國家所有、政府使用、財政管理」的原則,明確財政部門徵收和管理主體地位及執收單位受託代征職責,逐步改變非稅收入主體多、徵收分散的現狀。可在廣泛推行財政開票、集中收費征管模式的基礎上,逐步推廣徵收大廳模式,擴大財政直接徵收范圍。三是整合非稅收入征管職能,將政策制定、清理整頓等職能與徵收管理、票據管理、稽查職能實行有機整合並實行歸口管理。同時完善財政內部非稅收入管理主體和各管理機構間的溝通機制,做到各管理環節緊密銜接、信息共享、相互協調,提高管理效率。 (四)全面規范管理,完善有利於科學發展的管理機制。一是加快非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步伐,盡快將所有非稅收入實行統一管理,統籌安排。逐步完善非稅收入預算編制方法,通過核定執收成本,加大統籌安排力度,將非稅收入全額納入預算同建立預算單位正常經費保障機制聯動,打消預算單位顧慮。二是結合「金財工程」,建立和完善全國統一的非稅收入征繳信息系統。以「金財」管理系統為依託,通過銀行代收和相關軟體的不斷完善,將項目管理、票據管理、賬戶管理和數據統計分析納入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實現非稅收入信息規范化、科學化、智能化、網路化、精細化管理。三是嚴格非稅收入票據管理。嚴格管理印製、購領、使用、保管、核銷及監督各環節,力求票據與項目、收入、稽查相結合。嚴格界定稅務票據與財政票據的使用范圍,明確規定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只能領購和使用財政票據,應交稅金由財政部門代扣代繳。四是建立非稅收入應收盡收的保障機制。盡快推行非稅收入執收責任制,通過明確工作目標、考核內容以及獎勵、處罰辦法等,進一步完善非稅收入征管激勵與約束機制,嚴格實行獎優懲劣,有效防止亂作為和不作為,確保非稅收入依法徵收、應收盡收。

『叄』 企業購入環保設備有無稅收優惠政策

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第一百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所稱稅額抵免,是指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肆』 請問地稅局污水處理廠需要交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嗎

《陽光熱線》欄目組:
目前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的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專門針對污水處理廠的優惠政策。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有關減免稅規定,若來信人符合如下所述的有關減免條件,則可向主管地方稅務分局申請享受減免政策;否則,應照章繳納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若仍有疑問,歡迎致電東莞地稅納稅服務熱線12366-2咨詢。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除本條例第五條規定者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者免徵房產稅。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外,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審核後,報國家稅務局批准。
東莞市地方稅務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伍』 污水處理企業應繳什麼稅,國家有哪些稅收優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規定,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執行污染物排放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23號)規定,污水處理,指將污水(包括城鎮污水和工業廢水)處理後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或達到相應的國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的業務。
財稅〔2013〕23號文件同時規定,納稅人在辦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退稅、免稅事宜時,應同時提交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確定的該納稅人應予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准,以及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在此前6個月以內出具的該納稅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述標準的證明材料。已開展環保核查的行業,應以環境保護部門發布的符合環保法律法規要求的企業名單公告作為證明材料。可見,污水處理只有在達標後,才能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污水處理企業可享受三方面所得稅優惠:一是減免稅優惠,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享受「三免三減半」。二是減計收入優惠,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三是稅額抵免優惠,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節能節水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0號)公開的審批事項中,包括企業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准以及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的專用設備的投資額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准。因此,上述投資人新建污水處理企業應事先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才可享受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優惠。

『陸』 污水處理廠能享受哪些稅收優惠

首先,在增值稅方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第一條規定,再生水免徵增值稅。再生水應當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質標准》的有關規定。該通知第二條規定,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污水處理是指將污水加工處理後符合GB18918-2002有關規定的水質標準的業務。
其次,在企業所得稅方面,《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及其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公共污水處理項目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三免三減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財稅〔2009〕166號)規定,城鎮污水處理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1.根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等全國性規劃設立。2.專門從事城鎮污水的收集、貯存、運輸、處置以及污泥處置(含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准入條件的水泥窯協同處置)。3.根據國家規定獲得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或符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生活污水類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條件。4.項目設計、施工和運行管理人員具備國家相應職業資格。5.項目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通過相關驗收。6.項目經設區的市或者市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總量核查。7.排放水符合國家及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8.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如果該廠還有污水處理項目之外的其他收入,則按照減免稅管理的有關要求,減免稅收入與非減免部分要分別單獨核算。《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過渡期優惠政策執行口徑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7號)再次強調了相關收入要單獨核算。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及其實施條例第一百條規定,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規定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今後5年內結轉抵免。但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規定,利用財政撥款購置專用設備的投資額不得抵免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財稅〔2008〕115號)列舉了城市公共污水處理可抵免企業所得稅額的4種專用設備:膜生物反應器、紫外消毒燈、污泥濃縮脫水一體機、污泥干化機。

『柒』 污水處理稅率

環保稅法(草案)初審:「排污費」擬改「環保稅」 大氣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

29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首次審議的《環境保護稅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草案擬將現行的「排污費」改為「環保稅」,施行多排多付稅,少排少付稅。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准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規定應稅污染物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50%的,減半徵收環境保護稅。其中,大氣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水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8月29日至9月3日在北京舉行。

29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首次審議的《環境保護稅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草案是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修改後的立法法對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提出明確要求和作出明確規定之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第一部稅收法律草案。

草案明確提出為鼓勵企業通過採用先進技術減少污染物排放,草案擬將現行的「排污費」改為「環保稅」,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准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規定應稅污染物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50%的,減半徵收環境保護稅。其中,大氣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 水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草案說明時表示,2003年至2015年,全國累計徵收排污費2115.99億元。排污費制度對於防止環境污染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稅收制度相比,排污費制度存在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門干預等問題,因此有必要進行環境保護費改稅。

進行環境保護稅立法的原則按照「稅負平移」的原則進行環境保護費改稅,草案根據現行排污費項目設置稅目,將排污費的繳納人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將應稅污染物排放量作為計稅依據,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准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

草案與環境保護法相銜接,將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確定為在中國人民共和國領域以及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

與現行排污費制度的徵收對象相銜接,將征稅對象確定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等四類,具體稅目、稅額依照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執行。

關於稅額標准,考慮到目前部分省、直轄市上調了排污費收費標准,授權省級人民政府以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標准為基礎向上浮動,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邁出重要一步

三年前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去年修改後的立法法,也對稅收法定作出了規定。去年3月,《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意見》審議通過,劃出了「落實稅收法定」的「路線圖」。

環境保護稅法草案是在上述「落實稅法法定」原則背景下,第一部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稅法草案,這意味著「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邁出了重要一步。

此前,如何「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備受關注。改革開放初期,由於建立現代稅制的經驗和條件都不成熟,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於1984年和1985年兩次授權國務院立法,把稅收立法權授予了國務院。現行的18種稅中,只有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和車船稅等3種稅是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開征的,其他15種稅都是國務院制定暫行條例開征的,其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70%。


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落實稅收法定進程加快,去年新立法法審議通過後,全國人大明確表示,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除了環境保護稅法,房地產稅法、船舶噸稅法、煙葉稅法和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法律,都已作為預備項目,列入了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有關部門正在著手調研起草。

「多排多付稅,少排少付稅」

環境保護稅法從動議到此番草案出台,已醞釀了近10年。2006年,全國政協委員鄭健齡提交提案,建議各地對排污企業徵收的排污費統一改為環保稅。次年,政府首次明確將進行環保稅立法。去年6月10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環保部聯合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徵求意見稿)》,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在環境保護稅法醞釀過程中,徵收對象、稅種設置、稅率設定等備受關注。此前,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全國兩會記者會上表示,制定環境保護稅法的核心目的不是為了增加稅,而是為了更好地建立一個機制,鼓勵企業少排污染物,多排多付稅,少排少付稅。

機動車排放擬免稅

草案規定了5項免稅情形,其中包括「對機動車、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免稅。」

——為支持農業發展,對農業生產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免稅,但對農村環境威脅較大的規模化養殖不包含其中;

——在結構性減稅的大環境下,因現行稅制中已有車船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發揮出加強環境保護的調節作用,為避免進一步增加使用成本,草案提出對機動車、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免稅;

——對依法設立的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向環境達標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免稅,但對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場所不予免稅;

——為鼓勵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減少污染物排放,對納稅人符合國家或地方標准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免稅;

——國務院批准免稅的其他情形。

樓繼偉解釋說,考慮到現行稅制中已有車船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對機動車的生產和使用進行調節,其中車船稅和消費稅按排量征稅,在當前推進結構性減稅的大環境下,不宜再進一步增加使用成本。

此前,對於二氧化碳是否應該納入到環保稅的征稅范圍,業內存在爭議。樓繼偉明確表示,「各方面爭議比較大的對二氧化碳徵收環境保護稅問題,暫不納入到徵收范圍」。

草案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准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不過賦予地方制定浮動稅率的許可權。樓繼偉稱,「考慮到各地差異較大,允許地方以《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標准為基礎,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

『捌』 隨水費徵收的污水處理費稅收編碼怎麼選

應當是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列項收取的應選擇勞務——加工勞務——污水處理勞務稅內收分類容,簡稱:勞務,編碼是:20103,統計局編碼是:8101。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5】78號《關於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規定精神,實行即征即退70%增值稅特殊管理,增值稅特殊內容代碼是:000106401903。
隨水費合並收取的,應選擇貨物——電力、熱力、水、燃氣類產品——水、冰、雪——自來水稅收分類,簡稱:水冰雪,編碼是:110030101,統計局編碼是:4602020000。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9】9號)《關於部分貨物適用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0號)《關於支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運營稅收政策的通知》,實行簡易徵收、免稅增值稅特殊管理,增值稅特殊內容代碼是:000101050111、0001092309。

『玖』 污水處理廠稅收交房產稅嗎

污水處理企業來不交增值源稅和營業稅。也不交相關的附加稅。
企業所得稅按照規定稅率繳納。2007年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據此明確,企業從事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給予「三免三減半」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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