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氨氮廢水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氨氮廢水排放標准:
氨氮標准限值范圍為0.02mg/L~150mg/L。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四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 氨氮的標准值是多少
法律分析:氨氮廢水排放標准: 氨氮標准限值范圍為0.02mg/L~150mg/L。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各省(市、區)的廢水排放標準的制定必須密切結合當地的水環境狀況和地方的技術經濟條件。
到目前為止,中國已有11個省G市)制定了25個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在這些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大多數標准都規定了氨氮的排放控制限值。
3.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4.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中,氨氮一級排放標準是多少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氨氮一級排放標准,15mg/L
5.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的一級標準是15mg/L,二級標準是50mg/L;其它排污單位一級標准15mg/L,二級標准25mg/L。
6.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的一級標準是15mg/L,二級標準是50mg/L;其它排污單位一級標准15mg/L,二級標准25mg/L。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制定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6)污水氮氨監測規定擴展閱讀:
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
1.國家排放標准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適用於上海市范圍。
3.行業標准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鹼、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准。
7. 污水氨氮標准多少正常
法律分析:氨氮標准限值范圍為0.02mg/L~150mg/L。
法律依據:《中國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各省(市、區)的廢水排放標準的制定必須密切結合當地的水環境狀況和地方的技術經濟條件。
8.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氨氮廢水排放標准:
氨氮標准限值范圍為0.02mg/L~150mg/L。
我國現行的相關環保標准中涉及氨氮廢水排放指標的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地下水環境質量標准》(GB/T14848-9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以及相關行業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每個標准針對氨氮的排放都有不同的要求。
9. 雨水cod、氨氮檢測標准
一級A標:cod達到50mg/L,一級B標:cod達到60mg/L,二級cod達到100mg/L,三級cod達到120mg/L。
工業水處理中氨氨數值超標,要進行氨氮降解去除,工藝流程是利用硝化反應過程。工業水處理後要進行驗收,氨氮正常數值應該在0.02mg/L~150mg/L。這也是國家對氨氮廢水達標排放的正常排放標准。
(9)污水氮氨監測規定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進行氨氮分析的實驗室,室內不應有揚塵,銨鹽類化合物,不要與硝酸鹽氮等分析項目同時進行,因為硝酸鹽氮測試中必須使用氨水,而氨水的揮發性很強,納氏試 劑吸收空氣中的氨而導致測試結果偏高。所使用的試劑、玻璃器皿等實驗用品要單獨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影響空白值。
實驗過程對水的要求很高,普通的蒸餾水往往達不到實驗要求,需進行二次加工得到無氨水。根據實際工作經驗,在用蒸餾法制備無氨水時,應棄去前一部分餾出液 和後一部分鎦出液,只取中間部分餾出液於密封玻璃瓶中保存,這樣製取的無氨水空白值低,但二次加工製取無氨水費時費力,也不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