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通常被稱為污水排放標准,它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准,或者說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許排放量(濃度)或限值。它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
國家排放標准
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地方排放標准
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適用於上海市范圍。
行業標准
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鹼、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准。
國家標准與地方標準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10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沒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已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兩種標准並存的情況下,執行地方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與水污染物排放的行業標準的關系
污水排放標准按適用范圍不同,可以分為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和水污染物行業排放標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是綜合排放標准。《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1992)是國家行業排放標准。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行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
此外,為了保證合流管道、泵站、預處理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發揮設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有關部門制定了納管標准,即排水戶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質控制標准。如上海市建設委員會1999年批准實施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水質標准》(DBJ08-904-1998)。該標准所稱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產業廢水及大氣降水的總和。該標准規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其他項目應遵守國家行業和地方標准中的規定。特殊行業的排水戶除了執行該標準的規定外,還應執行其行業的有關水質標准。國家建設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規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
② gb8978-2015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什麼時間執行
該標准沒有2015版,現在沿用的還是1996的版本。
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版並在全國范圍內權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10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沒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已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兩種標准並存的情況下,執行地方標准。
拓展資料: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通常被稱為污水排放標准,它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准,或者說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許排放量(濃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
參考資料:網路-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③ 城市污水排放1級A標准
GB 18918-200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一級標准共要求指標12項,其中化學專需氧量(COD)與懸浮物(SS)以及氨屬氮和總磷是常規重點控制的污染物指標,具體詳見下表內容:
(3)上海城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擴展閱讀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
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
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
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參考資料
網路-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④ 求《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最新版,多謝~
1.主要區別是由處理後達標排放污水,排入的流域水質情況(即環境要求)決定的。2.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819-2002》的主要區別是水質要求不一樣。相比較綜合標準的指標要求寬松一些,譬如第二類污染物中COD指標,綜合排放標准中一級標準是100mg/l,二級是150,三級是排放城市管網或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標准,更為寬松,是500,或者某些行業,更高一些。3.綜合排放標准中規定的排放環境水質的要求:綜合排放標準的一級標準是指排放地表水GB3838中三類(III類)和排入二類海域的污水標准。綜合排放二級標準是指排入地表水GB3838中四類和五類水域的標准。三級標準是排入管網的標准。4.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排放標准分為三級,一級又分為一級A和一級B。具體要求是一級A指出水做為回用水的水質要求。一級B是指出水做為地表水III類功能水域和海水的二類區。二級是排入地表水四類和五類的水域。三級是非重點控制流域或非水源保護區的污水處理廠,只進行了一級處理(沒有深度生物處理),所規定的排放標准。和綜合排放標准相比,城鎮污水處理廠COD指標如下:一級A50mg/l一級B60mg/l二級100mg/l三級為120mg/l5.總結:兩個標准一般區別是綜合排放標準是工業污水為主,所以要求寬松一些。而城鎮污水廠排放標準是生活污水為主,來水COD濃度低,所以要求嚴格一些。具體的排放要求,可能得問當地環保主管部門,如果有比較敏感的河流或水源地,我想應該執行的是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否則,可以執行綜合排放標准(註:沒有行業標准時)。另外,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還規定了污泥,雜訊等項目的排放指標。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只是指水中污染物(一類13項,二類56項)的要求。
⑤ 最新的《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為什麼取消了三級排放標准
答:
1、取復消了三級排放標制准,是比國標 GB8978-1996 更嚴格了。
2、取消的話,是不是說二級以下的污水可以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是可以的。
3、建築施工工地上的污水區分生活廢水和施工污水嗎?還沒有 。
4、建築施工工地上的污水是不是經過三級沉澱後就能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是可以的。
5、上述問題有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文件規定?沒有單獨規定。
⑥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排放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表1 《標准》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項目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A標准 B標准
1 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 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 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 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 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
7 總氮(以N計)(mg/L) 15/- 20/- - -
8 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 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
11 pH 6~9/6~9 6~9/6~9 6~9/6~9 6~9
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註:括弧外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前後數值分別表示現標准值、原執行標准。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通常被稱為污水排放標准,它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准,或者說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許排放量(濃度)或限值。它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
1.國家排放標准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適用於上海市范圍。
3.行業標准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鹼、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准。
4.國家標准與地方標準的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10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沒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已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兩種標准並存的情況下,執行地方標准。
5.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與水污染物排放的行業標準的關系污水排放標准按適用范圍不同,可以分為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和水污染物行業排放標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是綜合排放標准。《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1992)是國家行業排放標准。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行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
此外,為了保證合流管道、泵站、預處理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發揮設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有關部門制定了納管標准,即排水戶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質控制標准。如上海市建設委員會1999年批准實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質標准》(DBJ08-904-1998)。該標准所稱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產業廢水及大氣降水的總和。該標准規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其他項目應遵守國家行業和地方標准中的規定。特殊行業的排水戶除了執行該標準的規定外,還應執行其行業的有關水質標准。國家建設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規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
⑦ 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地方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DB31/199-1997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污染物類別、污染監測及實施監督。
本標准適用於上海市范圍內所有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552-83 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
GB8703-88 輻射防護規定
GB12997-91 采樣方案設計
GB12998-91 采樣技術指導
GB12999-91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3 定義
3.1 污水:指所有排污單位排放的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總稱。
3.2 排水量: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用於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間接冷卻水、廠區鍋爐及電站排水;以及生活污水排放量。
4 污染物在別內容
4.1 污染物分類
根據污染物的危害特性,按照國家標准將污染物分成二類,第一類17項,第二類63項。
4.2 污染物排放去向分類
4.2.1 特殊保護水域
特殊保護水域指:經國家、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自然保護區范圍內水域;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區水域;由本市各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郊縣居民集中生活飲用水取水口的衛生防護帶。
4.2.2 保護水域
保護水域指:黃浦江上游准水源保護區;本市各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居民集中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淡水養殖水域。
4.2.3 一般水域
一般水域指:除以上特殊保護水域和保護水域以外的其他內河水域。
4.2.4 長江口、杭州灣
4.2.5 污水總管
4.2.6 污水處理廠
4.3 標准分級
4.3.1 標准分級原則
第一類污染物實施統一的排放濃度標准。
第二類污染物按污水排放去向實施三個級別的排放濃度標准,不同時段的排污單位實施不同的排放標准。
特殊保護水域和黃浦江上游准水源保護區實施特殊要求。
4.3.2 分級
4.3.2.1 特殊保護水域內不準新建排污口。原有排污口執行《上海市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的污水排放濃度,即表1中的標准A,並實行濃度控制和排污總量控制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4.3.2.2 黃浦江上游准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口,執行表1中的標准B(30項),30項以外污染物執行表2、表3及表4中的一級標准。
4.3.2.3 排入除黃浦江上游准水源保護區以外的保護水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4.3.2.4 排入一般水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4.3.2.5 接入南區、西區污水干管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4.3.2.6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3.2.7 接入蘇州河合流污水截流管,以及向長江口與杭州灣深水擴散排放的截流污水,如截流總管末端設置二級處理設施,執行三級標准;未設置處理設施,則執行二級標准。
4.3.2.8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下水道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執行4.3.2.1、4.3.2.2、4.3.2.3與4.3.2.4的規定。
4.4 標准值
4.4.1 本標准將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4.4.1.1 第一類污染物,應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出口取樣,達到本標准要求。
4.4.1.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放單位排放口采樣,達到本標准要求。
4.4.2 本標准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第二類污染物(按不同年限)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標准值分別規定為:
4.4.2.1 在1998年1月1日以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結合總量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必須符合表2和表3的規定。
4.4.2.2 在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結合總量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必須符合表2和表4的規定。
4.4.2.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
4.5 其他規定
4.5.1 對於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污水,除執行本標准外,還須符合GB8708-88的規定。
4.5.2 嚴禁船舶向特殊保護水域排放污水。向其他水域排放污水須執行國家GB3552-83標准。
5 污染監測
5.1 采樣點
采樣點應按本標准4.4.1.1及4.4.1.2的規定設置,並設置排放標志。在排放口應設置污水水量計量裝置。
5.2 采樣頻率
5.2.1 污水樣品採集應符合GB12997GB12998和GB12999的規定。
5.2.2 工廠對工業廢水的自身監測,按生產周期確定監測頻率。生產周期在8小時以內的,每2小時采樣一次;生產周期大於8小時的,每4小時采樣一次。其他污水采樣:24小時不少於2次。環保部門的監督監測,按《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執行。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以日均值計算。
5.3 測定方法
本標准採用的測定方法見表5。
6 標准實施監督
6.1 本標准由市和區、縣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6.2 郊縣地區執行本標准時,若某些污染物控制項目不能滿足本地區飲用水源的水質要求時,區、縣環境保護管理部門應根據受納水體的允許納污量,規定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報市環境保護局批准並實施。
表1 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區域污水排放標准 (mg/l) 類別 序號 污染物 澱山湖元盪湖沿湖縱深2公里至5公里以及其他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區 A 黃浦江上游准水源保護區 B 1 總汞 0.005 0.005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不得檢出 3 總鎘 0.01 0.01 4 總鉻 0.15 0.15 5 六價鉻 0.05 0.05 一類 6 總砷 0.05 0.05 7 總鉛 0.1 0.1 8 總鎳 0.1 0.1 9 苯並(a)芘 0.00003 0.00003 10 pH 6~9 6~9 11 色度 40 50 12 懸浮物 70 70 13 生化需氧量(BOD5) 15 20 14 化學需氧量(CODcr) 60 80 15 氨氮 8 12 二類 16 石油類 3 5 17 動植物油 5 10 18 揮發酚 0.2 0.5 19 總氰化物 0.2 0.5 20 硫化物 0.5 1.0 21 氟化物(以F計) 8 10 22 總磷(以P計) 0.2 0.5 23 總銅 0.2 0.5 24 總鋅 1.0 2.0 25 總錳 1.0 2.0 26 甲醛 0.5 1.0 27 苯胺類 0.5 1.0 28 硝基苯類 1.0 2.0 29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LAS) 3 5 30 大腸桿菌 3000個 10000個 註:含有一類污染物朱志水,不分行業、排放方式、受納水體功能類別,應在車間或處理設施排出口取樣測定。
表2 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mg/l) 序號 污染物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 總汞(按Hg計) 0.02 2 烷基汞(按Hg計) 不得檢出 3 總鎘(按Cd計) 0.1 4 總鉻(按Cr計) 1.5 5 六價鉻(按Cr計) 0.5 6 總砷(按As計) 0.5 7 總鉛(按Pb計) 1.0 8 總鎳(按Ni計) 1.0 9 苯並(a)芘 0.00003 10 總鈹(按Be計) 0.005 11 總銀(按Ag計) 0.5 12 總α放射性 1Bq/L 13 總β放射性 10Bq/L 14 總釩(按Va計) 2.0 15 總硒(按Se計) 0.1 16 總鈷(按Co計) 1.0 17 總錫(按Sn計) 5.0 表3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998年1月1日前建設) (mg/L) 序號 污染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6~9 6~9 6~9 2 色度(稀釋倍數) 50 50 — 3 懸浮物(SS) 70 200 4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5 30 15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5 化學需氧量(CODCr) 100 100 3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 6 石油類 10 10 20 7 動植物油 15 20 30 8 揮發酚 0.5 0.5 2.0 9 總氰化物(按CN-計) 0.5 0.5 0.5 10 硫化物(按S計) 1.0 1.0 1.0 11 氨氮 15 15 25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10 15 — 12 氟化物(按F計) 10 10 20 13 磷酸鹽(排入蓄水性河流和封閉性水域的控制指標) 0.5 1.0 — 14 甲醛 1.0 2.0 5.0 15 苯胺類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按硝基苯計)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5.0 10 15 18 總銅(按Cu計) 0.5 1.0 1.0 19 總鋅(按Zn計) 2.0 4.0 5.0 20 總錳(按Mn計)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2.0 3.0 5.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3.0 6.0 6.0 23 元素磷(按P4計,黃磷工業) 0.1 0.1 0.1 24 有機磷農葯(按P計) 不得檢出 0.5 0.5 25 苯 0.1 0.2 0.5 26 甲苯 0.1 0.2 0.5 27 乙苯 0.4 0.6 1.0 28 鄰-二甲苯 0.4 0.6 1.0 29 對-二甲苯 0.4 0.6 1.0 30 間-二甲苯 0.4 0.6 1.0 31 氯苯 0.2 0.4 1.0 續表(1) 表3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998年1月1日前建設) (mg/L) 序號 污染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32 鄰-二氯苯 0.4 0.6 1.0 33 對-二氯苯 0.4 0.6 1.0 34 甲醇 8.0 10 15 35 水合肼 2.0 2.0 5.0 36 吡啶 2.0 2.0 5.0 37 二硫化碳 4.0 8.0 10 38 可溶性鋇(按Ba計) 15 20 - 39 四氯化碳 0.03 0.06 0.50 40 乙腈 3.0 3.0 5.0 41 丙烯腈 2.0 5.0 5.0 42 丙烯醛 0.5 1.0 3.0 43 硼 5.0 5.0 10 44 大腸菌群數
醫院1)、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500個/L
100個/L 1000個/L
500個/L 5000個/L
1000個/L 45 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生1)、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2) <0.5 2) >3(接觸時間 ≥1h) >6.5(接觸時間 ≥1h) >2(接觸時間 ≥1h) >5(接觸時間≥1.5h) 註:
1) 指2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2)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4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998年1月1日後建設) (mg/L) 序號 污染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6~9 6~9 6~9 2 色度(稀釋倍數) 50 50 - 3 懸浮物 70 150 35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4 五日生化需量(BOD5) 20 30 15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5 化學需氧量(CODcr) 100 100 3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 6 石油類 5.0 10 20 7 動植物油 10 15 30 8 揮發酚 0.5 0.5 2.0 9 總氰化物(按CN-計) 0.5 0.5 0.5 10 硫化物(按S計) 1.0 1.0 1.0 11 氨氮 10 15 25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10 10 - 12 氟化物(按F計) 10 10 20 13 磷酸鹽(排入蓄水性河流和封閉性水域的控制指標) 0.5 1.0 - 14 甲醛 1.0 2.0 5.0 15 苯胺類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按硝基苯計)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5.0 10 15 18 總銅(按Cu計) 0.5 1.0 1.0 19 總鋅(按Zn計) 2.0 4.0 5.0 20 總錳(按Mn計)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1.0 2.0 3.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3.0 3.0 6.0 23 元素磷(按P4計,黃磷工業) 0.1 0.1 0.1 24 有機磷農葯(按P計) 不得檢出 0.5 0.5 25 樂果 不得檢出 1.0 2.0 26 對硫磷 不得檢出 1.0 2.0 27 甲基對硫磷 不得檢出 1.0 2.0 28 馬拉硫磷 不得檢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鈉(按五氯酚計)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按Cl計) 1.0 5.0 8.0 續表(1) 表4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998年1月1日後建設) (mg/L) 序號 污染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31 三氯甲烷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0.03 0.06 0.50 33 三氯乙烯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0.1 0.2 0.5 35 苯 0.1 0.2 0.5 36 甲苯 0.1 0.2 0.5 37 乙苯 0.4 0.6 1.0 38 鄰-二甲苯 0.4 0.6 1.0 39 對-二甲苯 0.4 0.6 1.0 40 間-二甲苯 0.4 0.6 1.0 41 氯苯 0.2 0.4 1.0 42 鄰-二氯苯 0.4 0.6 1.0 43 對-二氯苯 0.4 0.6 1.0 44 對硝基氯苯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0.5 1.0 5.0 46 苯酚 0.3 0.4 1.0 47 間-甲酚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0.6 0.8 1.0 50 鄰苯二甲酸二丁脂 0.2 0.4 2.0 51 鄰苯二甲酸二辛脂 0.3 0.6 2.0 52 丙烯腈 2.0 5.0 5.0 53 甲醇 8.0 10 15 54 水合肼 2.0 5.0 5.0 55 吡啶 2.0 2.0 5.0 56 二硫化碳 4.0 8.0 10 57 可溶性鋇(按Ba計) 15 20 - 58 乙腈 3.0 3.0 5.0 59 丙烯醛 0.5 1.0 3.0 60 硼 5.0 5.0 10 61 大腸菌群數
醫院1)、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500個/L 100個/L 1000個/L 500個/L 5000個/L 1000個/L 62 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1)、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2) <0.52) >3(接觸時間 ≥1h) >6.5(接觸時間≥1.5h) >2(接觸時間≥1h) >5(接觸時間≥1.5h) 63 總有機碳(TOC) 20 30 - 註:1) 指2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2)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5 測定方法 序號 項目 測定方法 標准號 1 總汞 冷原子吸收光度法 GB7468-87 2 烷基汞 氣相色譜法 GB/T 14204-93 3 總鎘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75-87 4 總鉻 高錳酸鉀氧化-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6-87 5 六價鉻 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67-87 6 總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GB 7485-87 7 總鉛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85-87 8 總鎳 (1)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1912-89 (2)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 19910-89 9 苯並(a)芘 (1)紙層析-熒光分光光度法 GB5750-85 (2)乙醯化濾紙層析熒光分光光度法 GB11895-89 10 總鈹 活性炭吸附-鉻天菁S光度法1) - 11 總銀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07-89 12 總α 物理法2) - 13 總β 物理法2) - 14 pH值 玻璃電極法 GB6920-86 15 色度 稀釋倍數法 GB 11903-89 16 懸浮物 重量法 GB11901-89 17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釋與接種法 GB7488-87 重鉻酸鉀紫外分光光度法 待國家頒布 18 化學需氧量(CODcr) 重鉻酸鉀法 GB 11914-89 19 石油類 紅外光度法 GB/T16488-1996 20 動植物油 紅外光度法 GB/T16488-1996 21 揮發酚 蒸餾後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7490-87 22 氰化物 硝酸銀滴定法 GB7486-87 23 硫化物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GB/T16489-1996
⑧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數據
表1 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最高濃度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 總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1 4 總鉻 1.5 5 六價鉻 0.5 6 總砷 0.5 7 總鉛 1.0 8 總鎳 1.0 9 苯並(a)芘 0.00003 10 總鈹 0.005 11 總銀 0.5 12 總α放射性 1Bq/L 13 總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最高濃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釋倍數) 染料工業 50 180 - - - 其他排污單位 50 80 - 3 懸浮物(SS)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 100 300 - - - 脈金選礦 100 500 - - -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100 800 --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 - 其他排污單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甘蔗製糖、薴麻脫膠、濕法纖維板工業 30 100 600 - - 甜菜製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30 150 600 -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 - 其他排污單位 30 60 300 續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5 化學需氧量(COD) 甜菜製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葯工業 100 200 1000 - - 味精、酒精、醫葯原料葯、生物制葯、薴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100 300 1000 - - 石油化工工業(包括石油煉制) 100 150 500 -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 - -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30 7 動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20 20 100 8 揮發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電影洗片(鐵氰化合物) 0.5 5.0 5.0 - - 其他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2.0 11 氨氮 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 15 50 - - - 其他排污單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黃磷工業 10 20 20 - - 低氟地區(水體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他排污單位10102013 磷酸鹽(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合成洗滌劑工業 5.0 15 20 - - 其他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5.0 5.0 - -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2.0 3.0 5.0 續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3 0.3 24 有機磷農葯(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個/L 1000個/L 5000個/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個/L 500個/L 1000個/L 26 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0.5** >3(接觸時間≥1h) >2(接觸時間≥1h) - -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6.5(接觸時間≥1.5h >5(接觸時間≥1.5h) 註:* 指5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3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類別最高允許排水量或
最低允許水重復利用率
1 礦山 工業 有色金屬系統選礦水重復利用率75%
其他礦山工業采礦、選礦、選煤等水重復利用率90%(選煤)
脈
金
選
礦重選 16.0m³/t(礦石)
浮選9.0m³/t(礦石)
氰化8.0m³/t(礦石)
碳漿8.0m³/t(礦石)
2 焦化企業(煤氣廠) 1.2m³/t(焦炭)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水重復利用率80%
4石油煉制工業(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
加工深度分類:
A. 燃料型煉油;
B.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
C.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化工型煉油廠;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岸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基地的煉油廠), A >500萬t,1.0m³/t(原油)
250~500萬t,1.2m³/t(原油)
<250萬t,1.5m³/t(原油)
B >500萬t,1.5m³/t(原油)
250~500萬t,2.0m³/t(原油)
<250萬t,2.0m³/t(原油),
C >500萬t,2.0m³/t(原油)
250~500萬t,2.5m³/t(原油)
<250萬t,2.5m³/t(原油)
5 合成洗滌劑工業氯化法生產烷基苯 200.0m³/t(烷基苯)
裂解法生產烷基苯70.0m³/t(烷基苯)
烷基苯生產合成洗滌劑10.0m³/t(產品)
6 合成脂肪酸工業200.0m³/t(產品)
7 濕法生產纖維板工業30.0m³/t(板)
8 製糖工業某蔗製糖 10.0m³/t(甘蔗)
甜菜製糖4.0m³/t(甜菜)
9 皮革工業豬鹽濕皮 60.0m³/t(原皮)
牛干皮100.0m³/t(原皮)
羊干皮150.0m³/t(原皮)
10發酵釀造工業酒精工業 以玉米為原料150.0m³/t(酒精)
以薯類為原料100m³/t(酒精)
以糖蜜為原料80.0m³/t(酒)
味精工業600.0m³/t(味精)
啤酒工業(排水量不包括麥芽水部分) 16.0m³/t(啤酒)
11 鉻鹽工業5.0m³/t(產品)
12硫酸工業(水洗法) 15.0m³/t(硫酸)
13 薴麻脫膠工業500m³/t(原麻)或750m³/t(精幹麻)
14 化纖漿粕本色: 150m³/t(漿)漂白: 240m³/t(漿)
15 粘膠纖維工業(單純纖維) 短纖維
(棉型中長纖維、毛型中長纖維) 300m³/t(纖維)
長纖維800m³/t(纖維)
16 鐵路貨車洗刷5.0m³/輛
17 電影洗片5m³/1000m(35mm的膠片)
18 石油瀝青工業冷卻池的水循環利用率95%
表4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最高濃度
(1998年1月1日後建設的單位) 單位: 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 ~ 9 6 ~ 9 6 ~ 9 2 色度(稀釋倍數)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 70 300 - 脈金選礦 70 400 - 3 懸浮物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70 800 - (SS)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70 150 400 甘蔗製糖、薴麻脫膠、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工業 20 60 6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甜菜製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20 100 6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300 甜菜製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葯工業 100 200 1000 5 化學需氧量 (COD) 味精、酒精、醫葯原料葯、生物制葯、薴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業 ( 包括石油煉制 ) 60 120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 一切排污單位 5 10 20 7 動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10 15 100 8 揮發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1.0 11 氨氮 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 15 50 - 其它排污單位 15 25 - 黃磷工業 10 15 20 12 氟化物 低氟地區 ( 水體含氟量 <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單位 10 10 20 13 磷酸鹽(以 P 計)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LAS) 一切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1.0 2.0 3.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1 0.3 24 有機磷農葯(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樂果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6 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300 27 甲基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8 馬拉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鈉 ( 以五氯酚計 )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 (AOX)(以Cl計) 一切排污單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單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5 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8 鄰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9 對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0 間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1.0 42 鄰 - 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3 對 - 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4 對 - 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5 2,4- 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3 0.4 1.0 47 間 - 甲酚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48 2,4- 二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49 2,4,6- 三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50 鄰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2.0 51 鄰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53 總硒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54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 * 、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 個 /L 1000 個 /L 5000 個 /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 個 /L 500 個 /L 1000 個 /L 55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醫院 * 、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0.5** >3( 接觸時間 ≥ 1h) >2( 接觸時間 ≥ 1h)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6.5(接觸時間≥ 1.5h) >5( 接觸時間≥ 1.5h) 56總有機碳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40 - (TOC) 薴麻脫膠工業 20 60 -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 註:其他排污單位:指除在該控制項目中所列行業以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 指 50 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註:其他排污單位:指除在該控制項目中所列行業以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 指5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5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後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類別 最高允許排水量或最低允許排水重復利用率
1
礦山工業有色金屬系統選礦 水重復利用率75%
其他礦山工業采礦、選礦、選煤等水重復利用率90%(選煤)
脈
金
選
礦
重選 16.0m³/t(礦石)
浮選9.0m³/t(礦石)
氰化 8.0m³/t(礦石)
碳漿8.0m³/t(礦石)
2
焦化企業(煤氣廠) 1.2m³/t(焦炭)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水重復利用率80%
4
石油煉制工業(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
加工深度分類:
A。燃料型煉油廠
B。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
C。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化工型煉油廠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岩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基地的煉油廠)A
>500萬t,1.0m³/t(原油)
250~500萬t,,1.2m³/t(原油)
<250萬t,,1.5m³/t(原油)
B
>500萬t,1.5m³/t(原油)
250~500萬t,,2.0m³/t(原油)
<250萬t,,2.0m³/t(原油)
C
>500萬t,2.0m³/t(原油)
250~500萬t,,2.5 m³/t(原油)
<250萬t,,2.5m³/t(原油)
5
合成洗滌劑工業
氯化法生產烷基苯200.0 m³/t (烷基苯)
裂解法生產烷基苯70.0 m³/t (烷基苯)
烷基苯生產合成洗滌劑10.0 m³/t(產品)
6
合成脂肪酸工業200.0m³/t(產品)
7
濕法生產纖維板工業 30.0 m³/t (板)
8 製糖工業甘蔗製糖 10.0 m³/t
甜菜製糖4.0 m³/t
9 皮革工業豬鹽濕皮 60.0 m³/t
牛干皮100.0 m³/t
羊干皮150.0 m³/t
10 發酵、釀造工業酒精工業
以玉米為原料 100.0 m³/t
以薯類為原料80.0 m³/t
以糖蜜為原料70.0 m³/t
味精工業600.0 m³/t
啤酒行業
(排水量不包括麥芽水部分) 16.0 m³/t
11
鉻鹽工業5.0 m³/t (產品)
12
硫酸工業(水洗法) 15.0 m³/t (硫酸)
13
薴麻脫膠工業500 m³/t (原麻)
750 m³/t (精幹麻)
14
粘膠纖維工業
單純纖維短纖維
(棉型中長纖維、毛型中長纖維) 300.0 m³/t (纖維)
長纖維800.0 m³/t(纖維)
15
化纖漿粕本色: 150 m³/t(漿);
漂白:240 m³/t(漿)
16 制葯工業醫葯原料葯
青黴素 4700m³/t(氰黴素)
鏈黴素1450m³/t(鏈黴素)
土黴素 1300m³/t(土黴素)
四環素1900m³/t(四環素)
潔黴素 9200m³/t(潔黴素)
金黴素3000m³/t(金黴素)
慶大黴素 20400m³/t(慶大黴素)
維生素C 1200m³/t(維生素C)
氯黴素2700m³/t(氯黴素)
新諾明 2000m³/t(新諾明)
維生素B1 3400m³/t(維生素B1)
安乃近180m³/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³/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2400m³/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³/t(咖啡因)
17 有機磷農葯工業
樂果** 700m³/t(產品)
甲基對硫磷(水相法)** 300m³/t(產品)
對硫磷(P2S5法)** 500m³/t(產品)
對硫磷(PSCl3法)** 550m³/t(產品)
敵敵畏(敵百蟲鹼解法) 200m³/t(產品)
敵百蟲40m³/t(產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產廢水)
馬拉硫磷 700m³/t(產品)
18 除草劑工業除草醚 5m³/t(產品)
五氯酚鈉2m³/t(產品)
五氯酚 4m³/t(產品)
2甲4氯14m³/t(產品)
2,4-D 4m³/t(產品)
丁草胺4.5m³/t(產品)
綠麥隆(以Fe粉還原) 2m³/t(產品)
綠麥隆(以Na2S還原) 3m³/t(產品)
19 火力發電工業3.5m³(MW·h)
20 鐵路貨車洗刷5.0m³/輛
21 電影洗片5m³/1000m(35mm膠片)
22 石油瀝青工業冷卻池的水循環利用率95%
註:
* 產品按100%濃度計。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產廢水
申請注意:在實際申請過程中,根據筆者實際申請經驗,一般需要在當地政府,通過其環保局申請,其整個流程必須要事先准備充分,否則實際申請時很可能因為一星半點的問題而遭停沚。
⑨ 城市污水排放標准
我不太理解樓主所說的城市污水排放界定原則是什麼,從哪裡排放?
但可分為城市中工業單位排污與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污。它們分別執行下列標准
工業單位排污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造紙、船舶、海洋石油、紡織、肉類、合成氨、鋼鐵、航天、兵器、磷肥、燒鹼行業除外。
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執行一級標准(Ⅲ類水域: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遊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排入GB3838Ⅵ、Ⅴ類水域執行二級標准(Ⅵ類水域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Ⅴ類水域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污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准中A標准;
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二級標准為出水排入GB3838Ⅵ、Ⅴ類水域時執行;
三級標准為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業時執行。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註:GB3838是《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內容比較煩瑣,如果樓主還有不明白的問題,可以添加問題補充,以便詳細為你解答。
回答補充:城市污水當然必須由城市管網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後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中規定的限值要求排放,排放區域也就是上面所說到的那幾類區域了。
收費沒有嚴格的標准,要根據各地各廠實際的電費、葯劑費、大修費、維護費、工資福利費、管理費、處理效率以及其他費用來衡定,一般1~10萬m3/d規模的二級處理廠收費標准為0.3~0.8元每立方米污水。不過一般在引用和計算中可以估算為0.5元每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