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福州市市區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市區建設工程的環境保護管理,維護城市市容整潔,創建文明衛生城市,改善城市環境質量,力爭使市區空氣質量穩定在一級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市區(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晉安區和馬尾區)市政建設工程、建築工程、拆遷工程和裝修工程施工現場,上述施工現場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第三條福州市環境保護局(簡稱市環保局)對本市建設工程全過程實施環境保護統一監督管理。
市建設委員會(簡稱市建委)負責對市政建設工地和建築工地實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
市房地產管理局(簡稱市房管局)負責對拆遷工地實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
市市容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市容委)負責對停建工地、住宅二次裝修工地、渣土運輸和地材運輸實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
市土地管理局(簡稱市土地局)負責對閑置工地實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第四條施工單位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有關規定,採取一切有效措施消除和控制施工過程產生的粉塵、廢氣、污水和雜訊污染。第五條市政建設工程、建築工程、拆遷工程和裝修工程施工單位必須配備現場環境保護管理人員,經常檢查落實防治粉塵、廢氣、污水、雜訊污染的措施,及時糾正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第六條市政建設工地,以及在路面施工的電力、電訊、供水、燃氣等工程應當對工地現場實行有效封閉式施工。施工中用風鑽、電鋸、電磨、混凝土攪拌等可能造成粉塵污染的工序,必須採取噴水、隔離等壓塵措施,防止粉塵污染周邊環境。工程量小而無法實行封閉式施工的工地必須保證棄土日產日清。
建築工地、拆遷工地、有外牆裝修的裝修工地和閑置工地,其周邊必須設置高度2米以上的磚圍牆進行圍檔。所有工地上土堆、料堆要有防止粉塵污染的遮蓋物或噴灑覆蓋劑。圍擋外不得堆放建築材料、雜物或建築垃圾,並保持責任范圍內干凈整潔。第七條施工進出場道路應該硬化,並在工地出口處設置能有效清洗出場車輛、設備的裝置,確保不將泥土帶出工地。同時施工中產生的污水應進行沉澱處理,達到環境保護規定的排放標准。市建委應逐個驗收清洗裝置,並經常派員巡查進出場車輛、設備清洗情況。第八條拆遷工程項目單位應當根據市環保局的規范要求編制拆遷工程環境保護方案,報市拆遷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審批後的方案,拆遷工程項目單位應報市環保局備案。未編制環境保護方案的,市拆遷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發給拆遷許可證。第九條拆遷工程環境保護方案內容包括拆遷時密閉施工方式、防治拆遷過程中粉塵污染的措施、防止拆遷工地影響市容環境及拆遷後進行簡易綠化,確保黃土不見天等項措施。拆遷工程應當根據批準的方案實施拆除,環境保護措施要全部落實到位,應當實行隨拆隨灑水,防止粉塵污染。拆除後在90日內動工建設的,現場應採取覆蓋、簡易硬化等防止塵土飛楊的措施,拆除後在90日後方動工興建的,應當立即按規定進行簡易綠化。第十條建築工程和有外牆裝修的改建工程應當實行作業區密閉式施工,腳手架外要使用符合建築安全標准規定的密目式安全網遮護。第十一條建築工程和有外牆裝修的改建工程施工現場應當使用密閉式的圈筒或斗車運輸處理高層廢棄物,禁止凌空拋撒建築材料、建築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第十二條一切單位和個人住宅的二次裝修渣土自裝修現場至運出城外應當全過程袋裝。第十三條施工渣土必須按照《福州市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管理規定》(榕政[1992]28號)和《福州市建築渣土處置運輸管理暫行規定》(榕政[1997]6號)的要求,集中統一運輸、統一處置。施工單位要保證運輸渣土的車輛凈車出場,不得污染工地外路面。渣土運輸過程禁止「滴、漏、撒」和中途亂倒。第十四條地材(砂、石、水泥等)運輸車輛在市區行駛,必須採取措施防止「滴、漏、撒」。第十五條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福州市建設工程使用散裝水泥和商品砼的管理規定》及其《補充通知》使用商品混凝土。
按規定必須使用而不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環境保護部門不得批准現場攪拌混凝土產生高雜訊的作業,確需作業的建設工程加二倍徵收雜訊超標排污費,並依法賠償工地周邊居民群眾因雜訊污染危害造成的損失。
② 污水處理規劃
法律分析:1. 強化對飲用水源取水口的保護 ;有關部門要劃定水源區,在區內設置告示牌並加強取水口的綠化工作。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檢查。從根本杜絕污染,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 2. 加大城市污水和工業廢水的治理力度 ;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對於改善我市水環境狀況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隨著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的廢水排放量正在不斷地增加,而城市污水處理廠卻沒有相應地增加,這必然會導致水環境質量的下降。因此建設更多的污水處理廠是迫在眉睫的事。 3. 加公民的環保意識 ;改善環境不僅要對其進行治理,更重要的是通過各方面的宣傳來增強居民的環保意識。居民的環保意識增強了。破壞環境的行為就自然減少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對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危害和影響程度,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實行風險管理。
排放前款規定名錄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對排污口和周邊環境進行監測,評估環境風險,排查環境安全隱患,並公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採取有效措施防範環境風險。
③ 排水(污水、雨水)工程專項規劃包括哪些內容
排水(污水、雨水)工程專項規劃主要包括:分析現狀排水系統及存在的問題;確定排水體制專、排放標准、充分屬考慮排水工程服務范圍;預測排水量;進行排水系統布置,排水管道水力計算,確定管道斷面設計,泵站和污水處理廠的規模、位置、用地面積,水出口位置;污水處理方式和綜合利用途徑;近、遠期實施建議;排水工程量估算等。
④ 污水廠設計是按長期規劃還是短期規劃
污水廠設計是按長期規劃還是短期規劃是根據甲方需要確定的,並不是設計人員版考慮的。但不管是權哪種情況都要預留擴建的空地。
1、如果甲方要求按長期規劃設計,就必須按長期規劃設計,但他可能分期建設。所有設計的時候要構築物要分兩組或者兩組以上設計同時還可以滿足檢修的要求!
2、如果甲方要求按短期規劃設計,只可以設計單組構築物,當然需要和甲方溝通!
所以說不管怎麼說,在設計過程中看現場(設計要留有餘地)及和甲方溝通非常重要。別到時候設計出來的東西不符合甲方要求,即使你設計的再好也是失敗的作品!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⑤ 福建一所三甲醫院在建新院區,總投資約12億,何時能建成呢
福建這個省份似乎一直都比較的「低調」,其實近些年來福建一直在穩中求進當中,福建整體上的綜合實力是比較的強悍,省內很多城市的知名度都很高,比如說廈門這座城市,每當提及福建的時候很多人都會想到廈門這座城市,廈門這座城市的旅遊名氣在國內都很高。此外福建的發展還占據著地理位置上的優勢,福建它位於我國東南沿海地區,地跨閩江、晉江、九龍江、汀江四大水系,交通便捷。
等到該醫院建成之後,將進一步完善並提升福州倉山區的醫療服務水平,為人們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大家對於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奧體院區的建設是不是很期待呢?
⑥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鎮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與保護,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水與污水處理,以及城鎮內澇防治,適用本條例。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並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第四條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當遵循尊重自然、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第五條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監督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六條國家鼓勵採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支持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促進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資源化利用,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第二章規劃與建設第七條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全國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明確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中長期發展目標、發展戰略、布局、任務以及保障措施等。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地理、氣候特徵,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明確排水與污水處理目標與標准,排水量與排水模式,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污泥處理處置要求,排澇措施,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布局、建設時序和建設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易發生內澇的城市、鎮,還應當編制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並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第八條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水污染防治規劃和防洪規劃,並與城鎮開發建設、道路、綠地、水系等專項規劃相銜接。
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的編制,應當根據城鎮人口與規模、降雨規律、暴雨內澇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內澇防治目標和要求,充分利用自然生態系統,提高雨水滯滲、調蓄和排放能力。第九條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將編制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備案。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一經批准公布,應當嚴格執行;因經濟社會發展確需修改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報送審批。第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加大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維護的投入。第十一條城鄉規劃和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第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合理確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標准,統籌安排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以及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調蓄和排放等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
城鎮新區的開發和建設,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建設時序,優先安排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未建或者已建但未達到國家有關標準的,應當按照年度改造計劃進行改造,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第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城鎮排澇要求,結合城鎮用地性質和條件,加強雨水管網、泵站以及雨水調蓄、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等設施建設和改造。
新建、改建、擴建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當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增加綠地、砂石地面、可滲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對雨水的滯滲能力,利用建築物、停車場、廣場、道路等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削減雨水徑流,提高城鎮內澇防治能力。
新區建設與舊城區改建,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雨水徑流控制要求建設相關設施。
⑦ 污水管網的規劃設計方案包括哪些內容
地點、設計圖
⑧ 福州市城市排水設施建設與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排水設施建設與管理,保證排水設施正常運行,加速城市排水事業的發展,改善城市環境,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福州市行政區域內城市排水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使用和保護。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城市排水設施是指用於接納、輸送、處理雨水、污水的管網、泵站、溝渠、出水口、污水處理廠及其附屬設施,包括城市公共排水設施和自建排水設施。第四條城市排水設施必須堅持統一規劃、配套建設,有償使用和污水集中處理的原則。第五條各級政府應將城市排水設施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採取以政府投資為主,社會集資、單位自籌為輔的方式籌集建設資金。第六條福州市建設委員會是本市城市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
福州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受福州市城市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負責城市排水設施的日常管理與養護。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設施的權利和保護城市排水設施的義務。第二章規劃和建設第八條城市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城市排水專業規劃編制年度排水設施建設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城市人民政府應重視城市排水設施和建設,對舊的城市排水管網要分期分批進行更新、改造。第九條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必須堅持先地下後地上的原則配套建設城市公共排水設施。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需要排放污水的,必須配套建設排水設施,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規劃、同時設計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城市排水設施必須實行污水和雨水分流。第十條新建、改建、擴建城市排水設施涉及公共排水設施的,應當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城市排水設施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由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會同城市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未經審查的,不得交付施工。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組織建設工程規劃會審時,應有城市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參加。第十一條城市排水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應當由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並執行國家和地方技術標准和規范。第十二條城市公共排水設施建設工程竣工後,由城市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配套建設的排水設施工程竣工後,應有城市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參加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城市排水設施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將竣工圖紙、資料交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和城市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存檔。第三章使用和管護第十三條直接或間接向城市公共排水設施排放產業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水戶),應徵得城市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
城市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受理排水戶的排水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同意申請或不予同意的書面答復。第十四條因房屋使用功能改變,需要排放污水的,應同時建設有排水出戶管。
自建的排水出戶管、專用管與城市公共排水管網連接的,應符合城市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
自建的起公共排水作用的排水設施,應當允許相鄰排水戶接入使用,接入的排水戶應承擔相應的建設費用。第十五條向城市公共排水設施排放的產業污水,應當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不符合標準的應進行預處理。建設工程施工需要臨時向城市公共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進行預處理;達不到標準的,不得排放。第十六條城市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排入城市公共排水設施的污水水質進行監測,並建立監測檔案;被監測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污水預處理後排入城市公共排水設施的單位,應將污水處理運轉狀況和排放水質化驗資料定期報送污水監測機構。第十七條因變革生產工藝等原因,需要改變排放產業污水的水質、水量的,應事先報告城市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
因緊急原因需要臨時改變排放水質、水量的,應當及時向城市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做好相應的防範工作。第十八條因意外事故致使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的污水、污物流入城市公共排水設施的,應當立即報告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對影響公共排水設施正常運行或可能發生其他事故的,排水戶和排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即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應急措施。
⑨ 污水處理工程監理規劃、細則
這玩意你可以找你的資料員提供類似的東西。
你自己根據工程情況適當的做一些修改。
使你的規劃和細則和工程相符。
說白了。這東西,基本用處不大。是用來應付檢查和事後追究責任用的。
⑩ 十四五污水處理規劃
法律分析: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全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0%以上;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能力基本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水環境敏感地區污水處理基本達到一級A排放標准;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京津冀地區達到35%以上,黃河流域中下游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力爭達到30%;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
「十四五」時期著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補齊短板弱項。一是補齊城鎮污水管網短板,提升收集效能。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8萬公里。二是強化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弱項,提升處理能力。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000萬立方米/日。三是加強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不少於1500萬立方米/日。四是破解污泥處置難點,實現無害化推進資源化。新增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規模不少於2萬噸/日。
健全污水收集處理考核激勵機制,推行專業化運維,推進信息系統建設,強化設施運行維護,推動形成可持續的運營模式,提升設施運行維護水平。
落實目標責任,按照省級部署、市縣負責的要求,系統推進「十四五」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工作。拓寬投融資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財政資金投入保障機制,中央預算內投資給予適當支持,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完善費價稅機制,合理制定污水處理費標准,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節水即治污」理念,深入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強化監督管理,加強管材質量監管,嚴把工程質量關。
法律依據:《「十四五」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發展規劃》 「十四五」時期著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補齊短板弱項。一是補齊城鎮污水管網短板,提升收集效能。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8萬公里。二是強化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弱項,提升處理能力。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000萬立方米/日。三是加強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不少於1500萬立方米/日。四是破解污泥處置難點,實現無害化推進資源化。新增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規模不少於2萬噸/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