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規定指標是多少
國標里沒有規定進水水質指標,但一般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都有一個大致的范圍,如COD一般在200-400mg/L,NH3-N在30-50mg/L,SS在200mg/L左右。
Ⅱ 城市污水處理廠中一級A標准,BOD、COD、SS、TN、TP濃度具體為多少
BOD:10。BOD:生物需氧量BOD(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是指在一定期間內,微生物分解一定體積水中的某些可被氧化物質。
COD:50。COD:化學需氧量COD(Chemical Oxygen Demand)是以化學方法測量水樣中需要被氧化的還原性物質的量。水樣在一定條件下。
SS:10。
TN:15。
TP:1。
以氧化1升水樣中還原性物質所消耗的氧化劑的量為指標,折算成每升水樣全部被氧化後,需要的氧的毫克數,以mg/L表示。它反映了水中受還原性物質污染的程度。COD越高,水質污染越嚴重。
特別是有機物質,所消耗的溶解氧的數量。以毫克/升或百分率、ppm表示。它是反映水中有機污染物含量的一個綜合指標。BOD越高,水中有機污染物越多,水質污染越嚴重。
(2)污水bod檢測國標擴展閱讀:
當前,城市污水處理廠工藝調試的重要性還沒被普遍認識和接受,不少污水廠建成後沒有進行工藝調試,這就產生了要麼運行不起來,要麼運行起來水質達不到設計要求,運行成本偏高等現象。 事實上,工藝調試是污水廠投產前的一項重要工作,其重要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發現並解決設備、設施、控制、工藝等方面出現的問題,使污水廠投入正常運行;
二是實現工藝設計目標,即出水各項指標達到設計要求;
三是確定符合實際進水水量和水質的各項控制參數,在出水水質達到設計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的降低運行成本。
Ⅲ 《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的生活廢水排放BOD、COD指標是如何規定的
生活污水不應該採用《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而應該適用《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 - 2002)
Ⅳ 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一級標准中COD、BOD5、SS、PH、Fe2+分別是多少
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一級標准中COD是:A標准50mg/L,B標准60mg/L;
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一級標版准中BOD5是:A標准10mg/L,權B標准20mg/L;
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一級標准中SS是:A標准10mg/L,B標准20mg/L;
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一級標准中PH是:一切排污單位 6~9;
Ⅳ 污水檢測項目包括那五項其中一級標準是什麼二級標準是什麼三級標準是什麼
PH、COD、SS、氨氮、石油類、BOD5。一般前5項,有的也監測B0D5,污水排入受納水體中是要分級別的。
1.首先確認排放單位類別、收納水體的級別,然後按照如果有行業標準的話,就按行標,沒有的話,按照GB3838-2002,如果還沒涉及到,可以參照國際同類法律。
2.以下是GB3838-2002中的標准:
4.1 標准分級:
4.1.1 排入GB3838皿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4.1.2 排入GB3838中Ⅳ、V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4.1.3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1.4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4.1.5 GB3838中I、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4.2 標准值
4.2.1 本標准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
4.2.1.1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4.2.1.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4.2.2 本標准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分別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2、表3的規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4、表5的規定。
4.2.2.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
3.個人知識片面,回答不足請多包涵,謝謝!
Ⅵ 工業污水排放標准 國標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項目、基本控制項目、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
A標准,B標准。
1、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
6、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
7、總氮(以N計)(mg/L) 15/- 20/- - -
8、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註:括弧外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前後數值分別表示現標准值、原執行標准。
為了保證合流管道、泵站、預處理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發揮設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有關部門制定了納管標准,即排水戶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質控制標准。
如上海市建設委員會1999年批准實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質標准》(DBJ08-904-1998)。該標准所稱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產業廢水及大氣降水的總和。
該標准規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其他項目應遵守國家行業和地方標准中的規定。特殊行業的排水戶除了執行該標準的規定外,還應執行其行業的有關水質標准。
國家建設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規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
網路--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Ⅶ 城鎮污水檢測主要檢測哪些項目
氨氮、PH、COD、 BOD等等 ,附圖污水國標排放標准:
Ⅷ 污水處理國家標准都有哪些
比較常用的水處理標准如下:
一、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05
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三、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四、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DB11/307—2013(北京地標)
五、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18920—2002
六、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18921—2002
七、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
八、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九、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3—2008
十、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4—2008
十一、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5—2008
十二、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6—2008
十三、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7—2008
十四、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8—2008
十五、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821—2005
十六、汽車維修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6877—2011
Ⅸ Bod什麼意思
BOD一般指:生化需氧量。
生化需氧量(常記為BOD)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微生物分解存在於水中的可生化降解有機物所進行的生物化學反應過程中所消耗的溶解氧的數量。
以毫克/升或百分率、ppm表示。它是反映水中有機污染物含量的一個綜合指標。水中有機物質的分解是分兩個階段進行的。第一階段為碳氧化階段,第二階段為硝化階段,碳氧化階段所消耗的氧化量稱為碳化生化需氧量(CBOD)。
測量標准:
雖然生化需氧量並非一項精確定量的檢測,但是由於其間接反映了水中有機物質的相對含量,故而BOD長期以來作為一項環境監測指標被廣泛使用;在水環境模擬中,由於對水中每種化合物分別考慮也並不現實,同樣使用BOD來模擬水中有機物的變化。
生化需氧量和化學需氧量(COD)的比值能說明水中的難以生化分解的有機物佔比,微生物難以分解的有機污染物對環境造成的危害更大。通常認為廢水中這一比值大於0.3時適合使用生化處理。
在BOD的測量中,通常規定使用20℃、5天的測試條件,並將結果以氧的mg/L表示,記為五日生化需氧量,符號,這一指標系由英國皇家污水處理委員會確定。
一般清凈河流的五日生化需氧量不超過2毫克/升,若高於10毫克/升,就會散發出惡臭味。工業、農業、水產用水等要求生化需氧量應小於5毫克/升,而生活飲用水應小於1毫克/升。
對於一般的生活污水有機廢水,硝化過程在5-7天以後才能顯著展開,因此不會影響有機物BOD5的測量;對於特殊的有機廢水,為了避免硝化過程耗氧所帶來的干擾,可以在樣本中添加抑制劑。
我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在工廠排出口,廢水的生化需氧量二級標準的最高容許濃度為60毫克/升,地面水的生化需氧量不得超過4毫克/升。
城鎮污水處理廠 一級A標准 10mg/L 一級B標准 20mg/l 二級標准 30mg/l 三級標准 60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