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污水處理廠為什麼將懸浮物納入日常運行重點控制指標
懸浮物概念
在流體運動中不沉下去的固體微粒。懸浮物亦稱懸浮固體。在紊動的水流中,它懸浮於水中;一旦紊動條件不復存在,便以不同的速度沉降於水底。一般認為,在技術操作時間(一般不大於2h)內用標准沉降管能沉降分離的,稱為易沉性懸浮物,難於沉降分離的,稱為難沉性懸浮物。
結構
水中的懸浮物質是顆粒直徑約在10nm-0.1um之間的微粒。肉眼可見。這些微粒主要是由泥沙、粘土、原生動物、藻類、細菌、病毒、以及高分子有機物等組成,常常懸浮在水流之中。水產生的渾濁現象,也能在海水中懸浮相當長時間的固體顆粒。有時也稱為懸浮固體或懸浮膠體。它分有機和無機兩大部分。有機部分大多數是碎屑顆粒,它們是由碳水化合物(見碳水化合物)、蛋白質(見蛋白質)、類脂物(見類脂物)等所組成。無機部分包括陸源礦物碎屑(例如石英、長石、碳酸鹽和粘土)、水生礦物(例如沉澱的海綠石和鈣十字石等硅酸鹽類、碳。
特性
1、此懸浮物定義是個相對概念。從理論上講如果水體透明度較高懸浮物的含量不會高而在含鹽廢水懸浮物的實際監測分析中由於分析方法不完善有時懸浮物會出現較高含量。
2、懸浮物(SS):懸浮物是指水中無機的和有機的顆粒物,實際上也包括可沉降的固體顆粒物.懸浮物常常成為微生物隱蔽的載體。
3、懸浮物是指不能通過濾器的固體物,將稱至恆重的濾紙放入布氏漏斗中,用中速定量濾紙過濾水樣,經103~105℃烘乾至恆重,得到的總不可濾殘渣(懸浮物)含量(詳見下面檢測方式)。污水處理技術ep360.cn
4、懸浮物是指不溶於水的砂、粘土微粒和動植物有機體殘骸等等。水中含有雜質對鍋爐保養和蒸汽的蒸發十分有害的易結生水垢使金屬腐蝕和過燒引起泡沫及汽水井騰。
5、懸浮物是指土壤浸提液中所含的粘土礦物、粉砂、腐殖質和鐵鋁水合氧化物等。有機物、無機物在懸浮物水相界面進行著一系列的遷移轉化過程,如吸附作用、解吸作用、沉澱溶解作用等。
6、懸浮物是指濾剩於濾器並在103~105℃烘至恆重的固體物。地面水中存在的懸浮物使水體渾濁,降低透明度,影響水生生物的呼吸和代謝,甚至造成河道阻塞。因此,在水和污水處理中,測定懸浮物具有特定意義。
7、0.45μm孔徑的濾膜能阻留水中的懸浮物和大部分細菌,所以通常把通過0.45μm孔徑過濾器的定義為「溶解的」和「可溶的」,而被阻留的部分則稱為懸浮物。
8、H1501525ZP天然水中的雜質,按其顆粒大小的不同可分成三類:顆粒最大的稱為懸浮物;其次是膠體;最小的是離子和分子,即溶解物質。懸浮物的顆粒較大,在水中不穩定,容易除去。水發生渾濁現象,主要是由此類物質所造成的。
懸浮物危害
1、使水體變渾濁,影響水體的外觀,降低水的透明度。
2、阻礙溶解氧向水體下部擴散,影響水生生物的呼吸和代謝,甚至導致魚類窒息死亡。
3、妨礙表層水喝深層水的對流,懸濁過多,可能造成河渠水庫淤塞。
4、灌溉農田可引起土壤表面形成結殼,降低土壤通透性和透水性。
因此,測定水質的懸浮物對了解水質情況和評價水體污染情況具有特定的意義。
懸浮物的測定方法
標准懸浮物測定方法採取GB/T11901-1989《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水中懸浮物的測定。
本標准適用於地面水、地下水,也適用於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中懸浮物測定。
2 定義
水質中的懸浮物是指水樣通過孔徑為0.45μm的濾膜,截留在濾膜上並於103~105℃烘乾至恆重的物質。
3 試劑
蒸餾水或同等純度的水。
4 儀器
4.1 常用實驗室儀器和以下儀器。
4.2 全玻璃微孔濾膜過濾器。
4.3 GN-CA濾膜、孔徑0.45μm、直徑60mm。
4.4 吸濾瓶、真空泵
4.5 無齒扁嘴鑷子。
5 采樣及樣品貯存
5.1 采樣
所用聚乙烯瓶或硬質玻璃瓶要用洗滌劑洗凈。再依次用自來水和蒸餾水沖洗干凈。在采樣之前,再用即將採集的水樣清洗三次。然後,採集具有代表性的水樣500~1000mL,蓋嚴瓶塞。
註:漂浮或浸沒的不均勻固體物質不屬於懸浮物質,應從水樣中除去。
5.2 樣品貯存
採集的水樣應盡快分析測定。如需放置,應貯存在4℃冷藏箱中,但最長不得超過七天。
註:不能加入任何保護劑,以防破壞物質在固、液間的分配平衡。
6 步驟
6.1 濾膜准備
用扁嘴無齒鑷子夾取微孔濾膜放於事先恆重的稱量瓶里,移入烘箱中於103~105℃烘乾半小時後取出置乾燥器內冷卻至室溫,稱其重量。反復烘乾、冷卻、稱量,直至兩次稱量的重量差≦0.2mg。將恆重的微孔濾膜正確的放在濾膜過濾器(4.1)的濾膜托盤上,加蓋配套的漏斗,並用夾子固定好。以蒸餾水濕潤濾膜,並不斷吸濾。
6.2 測定
量取充分混合均勻的試樣100mL抽吸過濾。使水分全部通過濾膜。再以每次10mL蒸餾水連續洗滌三次,繼續吸濾以除去痕量水分。停止吸濾後,仔細取出載有懸浮物的濾膜放在原恆重的稱量瓶里,移入烘箱中於103~105℃下烘乾一小時後移入乾燥器中,使冷卻到室溫,稱其重量。反復烘乾、冷卻、稱量,直至兩次稱量的重量差≦0.4mg為止。
註:濾膜上截留過多的懸浮物可能夾帶過多的水份,除延長乾燥時間外,還可能造成過濾困難,遇此情況,可酌情少取試樣。濾膜上懸浮物過少,則會增大稱量誤差,影響測定精度,必要時,可增大試樣體積。一般以5~100mg懸浮物量作為量取試樣體積的實用范圍。
7 結果的表示
懸浮物含量C(mg/L)按下式計算:
式中:C——水中懸浮物濃度,mg/L;
A——懸浮物+濾膜+稱量瓶重量,g;
B——濾膜+稱量瓶重量,g;
V——試樣體積,mL。
6.懸浮物的相關排放標准
參考GB 8978-1996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的懸浮物最高允許排放標准為70~ 100mg/L。(一級標准)、200~250mg/L。(二級標准)和400mg/L(三級標准)。
② 城市污水處理系統中二沉池的懸浮物出水濃度一般控制在多少
三級排放標准SS是低於50,但是正常二沉池出水,SS都會小於30,運行較好的話甚至可以低於20,當然要想達到一級A的排放標准還是需要深度處理.
③ 地表水總懸浮物為多少算正常
地表水總懸浮物以渾濁度為指標作了規定。
中國地下水質量標准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對水中懸浮物以渾濁度為指標作了規定。水中的懸浮物質是顆粒直徑約在10-0.1um之間的微粒。肉眼可見。
水中懸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標之一。水中懸浮物是造成水渾濁的主要原因。水體中的有機懸浮物沉積後易厭氧發酵,使水質惡化。中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分3級,規定了污水和廢水中懸浮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3)污水中懸浮物的排放標准擴展閱讀
水中懸浮物質 (SS :suspended sediment)含量是最重要的水質參數之一。SS不僅可以作為污染物的示蹤劑,其含沙量的多少直接影響水體透明度、渾濁度、水色等光學性質,也影響水生生態條件和河口海岸帶沖淤變化過程,是了解和管理海岸信息的重要依據。
由於海洋及近岸水體動態變化較為迅速,用常規船測方法,在布點密度和視野上受到很大限制,難於實時、全面、大尺度地獲得懸浮物質的分布。遙感由於具有宏觀、快速和同步等諸優點,已逐漸在海上環境監測保護以及海洋化學調查等方面得到應用。
大洋水中懸浮物質含量很少,其後向散射信息微弱,在一般衛星影像中不易顯示出來。因此,利用水色進行的海面水體懸浮物質遙感主要是在懸沙含量較高的近海海域和河口區水域進行。
④ 國家餐飲污水(主要漂浮物,動植物油)排放標准
懸浮物不大於100,動植物油不大於400,COD不大於800,PH=6.5--9.5
⑤ 綜合污水排放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處於起步階段,處理技術還在發展階段,因此,國家對城市污水的針對性不強。相當一部分標准值偏寬,而個別指標在技術經濟上達標又有一定難度。
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而言,重金屬、微污染有機物、石油類、動植物油、LAS等指標標准值偏寬;而總磷偏嚴,常規二級處理和強化二級處理工藝難以達到0.5 mg/L和1 mg/L的現行綜合標准。
標准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
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5)污水中懸浮物的排放標准擴展閱讀
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排放值:A標准 B標准
1、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
6、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
7、總氮(以N計)(mg/L) 15/- 20/- - -
8、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⑥ 生活污水排放標准最新
城市污水收集處理和排放系統主要由室內、外內污水管道系統、污水提升泵站、污水處理廠和出水口組成,城市污水通過獨立的管網收集系統收集後,沿敷設的污水管道(城市污水管道系統一般採用重力流式敷設,在一定的埋深下,設污水中途提升泵,提升後再次借重力流向污水處理廠),輸往污水處理廠處理。
城市生活污水水質指標一般有固體懸浮物SS、化學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氨氮NH3-N、總氮TN、總磷TP,來表示水體污染程度。
所謂化學需氧量(COD),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採用一定的強氧化劑處理水樣時,所消耗的氧化劑量。它是表示水中還原性物質多少的一個指標。水中的還原性物質有各種有機物、亞硝酸鹽、硫化物、亞鐵鹽等。但主要的是有機物。因此,化學需氧量(COD)又往往作為衡量水中有機物質含量多少的指標。化學需氧量越大,說明水體受有機物的污染越嚴重。
生化需氧量(BOD)是一種環境監測指標,主要用於監測水體中有機物的污染狀況。一般有機物都可以被微生物所分解,但微生物分解水中的有機化合物時需要消耗氧,如果水中的溶解氧不足以供給微生物的需要,水體就處於污染狀態。為使測定值有可比性,常採用在20℃條件下,培養五晝夜後測定的生化需氧量(對生活污水而言,約等於完全氧化分解耗氧量的百分之七十),稱為「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如無後續再生利用或排放水體環境的特別要求,城市污水處理廠一般設二級處理,工藝一般均選擇生物法。一級處理是採用物理法將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分離出來,並去除30%左右的BOD5,在一級處理後,一般設生物處理池,根據所選擇的工藝,設置相應的生物處理池,並按照相應的工藝需求進行處理控制。一般情況下,城市污水處理廠可大幅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物質,就去除而言,一般BOD5可去除85%左右,COD可去除80%左右,懸浮物可去除80%、NH3-N可去除60%左右、TP可去除75%左右,一般均能達我國家規定的一級B的排放要求。
⑦ 湖水水質懸浮物含量正常范圍
在10um范圍內都算正常。
水中懸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標之一,水中懸浮物是造成水渾濁的主要原因,水體中的有機懸浮物沉積後易厭氧發酵,使水質惡化。
中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分3級,規定了污水和廢水中懸浮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懸浮物(SS)多數廢水含有不溶解性的懸浮物,所謂懸浮物,也有人稱之為浮游物,當溶液混濁時,除含有懸浮物外,也含有微量的溶解物,不過這二者是難以截然分開的。
⑧ 國家廢水COD排放標准
4.1.2.2修改為: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排入GB3838地表水III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