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樓道里的水管壞了,誰的責任
法律分析:室外的水管壞了是由物業公司負責。他們負責公共區域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室外水管屬於他們的管理范圍。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② 按物權法規定室外水管壞了該物業負責還是業主負責室外表內水管壞了該誰負責維修
室外的水管壞了是由物業負責。由物業負責維修、養護、管理,室外水管屬於他們的管理范圍。
法律分析
住小區的業主,如果發生外上漏水的現象,不但會造成損失,也會影響到樓下的居住 發生樓上漏水,首先應明確狀態。一是要證明不是自己人為的去損壞的,;二是在查明造成樓上漏水屬於鄰居的責任。為了弄清情況,受損業主可請房屋質量檢驗部門對漏水原因及應如何修補作出鑒定。三是要看房子還是不是在質保期內,因為一般新購房子的防水質保為5年,管道質保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為,又還在質保期內,開發商就得擔起相應的責任。當然,如果超過了質保期。那麼由漏水所在的區域是個人部分還是公共部分來具體分析。物業及其配套設施的維護和保養。對物業來說,機電設備、空調系統、供水供電系統、電訊系統、公用設施等,都必須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才能保障物業的正常、安全使用,不能等發生故障後再去修理。經常進行維護和保養,可以延長物業的使用壽命,為業主和租戶提供基本的使用保證。根據物業管理相關規定,既然支付了相關的物業費用,那麼物業公司就應該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對小區公共設施進行維修的責任和義務,不得找任何理由推脫。,如果家下水道反水是由於樓外窨井下水管的主管道堵塞,因其屬於小區公共設施,物業就必須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維護和管理,業主有權利向物業追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依照本法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及時答復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③ 樓房的排水管壞了是誰的責任
法律分析:水管壞了肯定是由物業公司負責。物業公司負責公共區域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室外水管屬於物業的管理范圍,出了問題肯定是物業負責維修,即使是人為破壞,也是因為物業存在管理疏漏,也是自己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④ 老小區污水管道壞了誰負責
法律分析:如果不是樓下住戶人為破壞,那應該是樓上的住戶負責。如果對樓下有造成損傷,樓上住戶也要負相應的賠償責任。這個肯定有職責了。物業就是服務共用范圍共用設施的維修、養護的。主管道雖然是在每個樓層住戶中的,但也是同樓戶型的業主共用的,物業有職責維修。通常經過的每戶有義務保護好主管的完好。只要不是人為破壞的,物業都有職責維修的。向管道破洞、破碎可能是裝修不注意惹起的,物業可能是不會修的,需要同樓宇有裝修活動的業主分攤。要只是因為老化介面脫膠滲水,物業有職責進行修復,住戶要予以方便。像封閉管道的裝飾要自己清理出可施工的空間。要是新買的房,在保修期的。只要裝修無違規做法是開發商負責保修的。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條 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業主大會會議可以採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採用書面徵求意見的形式是,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
業主可以委託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定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⑤ 樓房下水管道壞了誰負責修理
法律分析:
小區內的下水道,就屬於小區物業管理, 大街上的下水道,那就屬於市政部門,具體的是市政工程處,有專門的市政工程養護部門。
市政工程一般是屬於國家的基礎建設,是指城市建設中的各種公共交通設施、給水、排水、燃氣、城市防洪、環境衛生及照明等基礎設施建設,是城市生存和發展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對外開放的基本條件。原則上屬於物業的服務范圍。物業負責共用區域共用設施的維護保養。主下水管道是共用的,在服務范圍的。通過住戶部分,住戶又維護的責任。只要不是人為損壞,物業是要負責的。像管道脫膠滲水,物業都要維修的。也有裝修時意外碰到的,損壞的物業估計不會再管了。要修,就要同樓共用的住戶分攤了。新交的開發商也有保修責任。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是家裡的下水道堵塞了,這種情況下物業是沒有義務幫業主修的,那是屬於有償服務。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衍生問題:
物業歸哪個部門管?
1.投訴物業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投訴。2.盡量不要採取口頭投訴的形式,以書面形式提交,提交前,注意已經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協議,提供的證據要充分、完整,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用戶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⑥ 樓房污水管道壞了屬於物業管理的嗎
這個應該看室內還是室外,如果室外的話應該屬於物業管理的范疇,如果室內的話,自己的住戶應該自己修自己的。
⑦ 上下水主管道壞了,誰來維修
法律分析:1、如果樓房下水道是自然損壞的,比如因為用的時間長了出現老化現象的損壞,那麼物業就負責來修理下水道。這是因為物業本身的職責就是要負責公共區域內的設施的修補建設,如果小區范圍內的公共設施出現了非人為性的損壞,那麼物業負責就是理所當然的。
2、如果樓房下水道損壞是人為引起的,那麼損壞人就要承擔維修的責任。這是因為樓道下水道是公共財產,是一種公共設施。所以誰弄壞了誰就負責修理,而不是由所有人來承擔。比如如果某某住戶因為樓房裝修砸牆,導致下水道出現損壞,那麼這個責任就由這個住戶來承擔。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
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
第三十七條 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八條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交還給業主委員會。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業主大會選聘了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企業之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並委託給他人。
⑧ 樓房主下水管壞了物業負責修好嗎
是的。
原則上屬於物業的服務范圍。物業負責共用區域共用設施的維護保養。主下水管道是共用的,在服務范圍的。通過住戶部分,住戶又維護的責任。只要不是人為損壞,物業是要負責的。像管道脫膠滲水,物業都要維修的。也有裝修時意外碰到的,損壞的物業估計不會再管。要修就要同樓共用的住戶分攤。新交的開發商也有保修責任。
(8)樓道污水管壞屬於物業修嗎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業主在裝修時做水電改造要根據房子的結構和水路基礎來選擇水管走頂還是走地。如果家住頂層建議水管不要走頂,水往低處流,樓層越高水壓越小。
同時空中作業對安裝師傅的要求更嚴,工人的管道介面焊接一定要規范牢固。頂層走水路的工程要安裝吊卡,因為水在流動時會使管道震顫,吊卡可以增強管道的穩定性降低水流噪音。
⑨ 小區污水管道壞了誰出資維修
法律分析: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的維修范圍與維修責任一般在雙方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約定。一般來說,在保修期內,物業對房屋的質量問題都有維修責任;若過了保修期,則由業主自行承擔,主要是包括:室內的部位和設備,包括水、電、氣等戶內管線,設施和自用陽台等。另外,物業公司對共用部位和共用設備、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包括房屋的外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共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共用天線、消防設施、綠地等承擔維修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⑩ 室內污水管道漏水屬於物業責任嗎
法律分析:有責任。物業就是服務共用區域共用設施的維修、養護的。管道雖然是在每個樓層住戶中的,但也是同樓戶型的業主共用的,物業有責任維修。通常經過的每戶有義務保護好主管的完好。只要不是人為破壞的,物業都有責任維修的。向管道破洞、破裂可能是裝修不注意引起的,物業可能是不會修的,需要同樓宇有裝修活動的業主分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依照本法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及時答復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第九百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