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不能達到該要求的排氣筒,應按其高度對應的表列排放速率標准值嚴格50%執行。什麼意思啊。。。
《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准》里有規定,所設置的排氣筒必須高出周圍200m范圍內建築高度5m以上。如果不能達到這個要求,,應按其高度對應的表列排放速率標准值嚴格50%執行。
比如某根排氣筒,排放某種污染物,其15m高排氣筒對應的排放速率是10kg/h,然後如果在排氣筒周邊200m范圍內,有座建築,其高度為25m(或者大於20m)。那麼15m高的排氣筒的排放速率必須嚴格50%執行,即排放速率為10*50%=5kg/h執行。
因此最終該排氣筒排放某種污染物的排放標準是5kg/h(15m)
❷ 請教:惡臭標准中,排氣筒計算
若C<(A+B)/2,則執行x;若C>=(A+B)/2,則執行y。
惡臭污染物排放控制應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93)。《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GB16297-1996)中確定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的方法不適用於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的情況。
在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時,如企業排氣筒高度超過標准中所列排氣筒最高高度,執行標准中排氣筒最高高度對應的污染物排放量。
(2)污水廢氣排氣筒高度擴展閱讀:
惡臭廣泛地產生於工農業生產,市政污水,污泥處理以及垃圾處置過程。惡臭公害有損於周圍環境。某些惡臭氣體被歸類為有毒污染物,其排放受到有關空氣污染法規的約束。該類有毒氣體不在本文的討論范圍內。
本文著重討論市政污水,污泥處理以及垃圾處置過程產生的令人討厭的臭味,能使人們的心理,感官造成不愉快的氣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惡臭污染排放標准》GB14554-93定義惡臭為:一切刺激嗅覺器官引起人們不愉快及損壞生活環境的氣體物質。為了保護和提高各類處理現場及周圍環境衛生質量,減少對空氣造成二次污染,對惡臭進行有效的控制已勢在必行。
❸ 為什麼污水處理的氣體排放高度為15米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試行)
(1996年5月20日,國家環保局 環監[1996]470號)
第一章 總 則
1.1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環境保護圖形標志》標准、國家環境保護局《關於開展排污口規范化整治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要求》。
1.2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是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的基礎性工作之一,目的是為了促進排污單位加強經營管理和污染治理,加大環境監理執法力度,更好地履行「三查、二調、一收費」的職責,逐步實現污染物排放的科學化,定量化管理。
1.3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應遵循便於採集樣品,便於計量監測,便於日常現場監督檢查的原則。
1.4 本《要求》適用於一切排污單位排污口的規范化整治。
第二章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范圍
2.1 一切向環境排放污染物(廢水、廢氣、固體廢物、雜訊)的排污單位的排放口(點、源),均需進行規范化整治。
2.2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可分步進行。試點期間的整治范圍應不少於轄區內已開征排污費單位的50%,並應遵循以下四項原則(2.3—2.6)。
2.3 以整治污水排污口為主,兼顧整治廢氣、固體廢物、雜訊排放口(點、源)。
2.4 以整治重點污染源為主。對列入國家和省、市級重點排污單位的排污口首先進行整治。
2.5 以整治列入總量控制指標的12種污染物(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化學耗氧量、石油類、氰化物、砷、汞、鉛、六價鉻和工業固體廢物)的排污口為主。
2.6 為體現試點的原則,要分別選擇不同類型、不同行業、不同規范、不同隸屬關系的排污單位的排污口進行整治。
第三章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
3.1 污水排放口的整治
3.1.1 合理確定污水排放口位置。
3.1.2 按照《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設置采樣點。如:工廠總排放口、排放一類污染物的車間排放口,污水處理設施的進水和出水口等。
3.1.3 應設置規范的、便於測量流量、流速的測流段。
3.1.4 列入重點整治的污水排放口應安裝流量計。
3.1.5 一般污水排污口可安裝三角堰、矩形堰、測流槽等測流裝置或其他計量裝置。
3.2 廢氣排放口的整治
3.2.1 有組織排放的廢氣。對其排氣筒數量、高度和泄漏情況進行整治。
3.2.2 排氣筒應設置便於采樣、監測的采樣口。采樣口的設置應符合《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要求。
3.2.3 采樣口位置無法滿足「規范」要求的,其監測孔位置由當地環境監測部門確認。
3.2.4 無組織排放有毒有害氣體的,應加裝引風裝置,進行收集、處理,並設置采樣點。
3.3 固體廢物貯存、堆放場的整治
3.3.1 一般固體廢物應設置專用貯存、維放場地。易造成二次揚塵的貯存、堆放場地,應採取不定時噴灑等防治措施。
3.3.2 有毒有害固體廢物等危險廢物,應設置專用堆放場地,並必須有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防治措施。
3.3.3 臨時性固體廢物貯存、堆放場也應根據情況,進行相應整治。
3.4 固定雜訊排放源的整治
3.4.1 凡廠界雜訊超出功能區環境雜訊標准要求的,其雜訊源均應進行整治。
3.4.2 根據不同雜訊源情況,可採取減振降噪,吸聲處理降噪、隔聲處理降噪等措施,使其達到功能區標准要求。
3.4.3 在固定雜訊源廠界雜訊敏感、且對外界影響最大處設置該雜訊源的監測點。
第四章 排污口立標、建檔要求
4.1 排污口立標要求
4.1.1 一切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必須實行規范化整治,按照國家標准《環境保護圖形標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的規定,設置與之相適應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4.1.2 開展排放口(源)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規范化整治的單位,必須使用由國家環境保護局統一定點製作和監制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4.1.3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設置位置應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或采樣點較近且醒目處,並能長久保留,其中:雜訊排放源標志牌應設置在距選定監測點較近且醒目處。設置高度一般為: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上緣距離地面2米。
4.1.4 重點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以設置立式標志牌為主;一般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可根據情況分別選擇設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標志牌。
4.1.5 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設置提示性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排放劇毒、致癌物及對人體有嚴重危害物質的排放口(源)或危險廢物貯存、處置場,設置警告性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4.1.6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的輔助標志上,需要填寫的欄目,應由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組織填寫,要求字跡工整,字的顏色與標志牌顏色要總體協調。
4.2 排污口建檔要求
4.2.1 各級環保部門和排污單位均需使用由國家環境保護局統一印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規范化排污口標志登記證》,並按要求認真填寫有關內容。
4.2.2 登記證與標志牌配套使用,由各地環境保護部門簽發給有關排污單位。登記證的一覽表中的標志牌編號及登記卡上標志牌的編號應與標志牌輔助標志上的編號相一致。編號形式統一規定如下:
污水WS-×××× 雜訊ZS-×××××
廢氣FQ-×××× 固體廢物GF-×××××
編號的前兩個字母為類別代號,後五位為排污口順序編號。排污口的順序編號數字由各地環境保護部門自行規定。
4.2.3 各地環境保護部門根據登記證的內容建立排污口管理檔案,如:排污單位名稱,排污口性質及編號,排污口地理位置、排放主要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排放去向,立標情況,設施運行情況及整改意見等。
4.3 排污口環境保護設施管理要求
4.3.1 規范化整治排污口的有關設施(如:計量裝置、標志牌等)屬環境保護設施,各地環境保護部門應按照有關環境保護設施監督管理規定,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排污單位應將環境保護設施納入本單位設備管理,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4.3.2 排污單位應選派責任心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兼、專職人員對排污口進行管理,做到責任明確、獎罰分明。
第五章 附 則
5.1 各試點省、市可根據本《要求》,制定當地排污口規范化整治的具體技術規范。
❹ 排氣筒高度若低於15m,那臭氣濃度應執行什麼標准
占坑等回復~!例如有組織排放中 臭氣濃度只有15米和25米對應的濃度,那如果排氣筒是20米,是四捨五入取哪個值呢?還是按照嚴格的執行?應該不能用內插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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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高度大於15m的排氣筒排放
【】高度大於15m的排氣筒排,那是屬於有組織排放。
【】國家標准中,沒有明確排氣筒高度的測量精度。所以一般來說,只要排氣筒高於樓頂,就認為是有組織排放。
❻ 排氣筒15米標準是2000,25米標准6000,18米排放標准1738,問是不是超標
超標了。
5.4排氣筒高度與排放速率要求5.4.1排氣筒高度一般不應低於15m,不能達到該要求的排氣筒,其排放速率限值按表2所列對應排放速率限值的外推法計算結果的50%執行。外推法計算公式參見附錄c。
5.4.2排氣筒高度處於表2所列的兩個排氣筒高度之間時,其執行的最高允許排放速率以內插法計算,內插法計算式參見本標准附錄c。排氣筒高度大於60m,按照60m高度的排放限值執行。
5.4.3排氣筒高度除須遵守5.4.1的要求外,企業排氣筒高度應高出周圍200m半徑范圍的最高建築5m以上,不能達到該要求的排氣筒,應按表2所列對應排放速率限值的50%執行。
5.4.4企業內有多根排放含vocs廢氣的排氣筒的,兩根排放相同污染物(不論其是否由同一生產工藝過程產生)的排氣筒,若其距離小於其幾何高度之和,應合並視為一根等效排氣筒。若有三根以上的近距離排氣筒,且排放同一種污染物時,應以前兩根的等效排氣筒,依次與第三、四根排氣筒取等效值。
❼ 為何排氣筒高度低於15m時,就被當作是無組織排放
在城市中15m一下空氣流動性差 不易於排氣擴散,很容易造成排氣在城市上空徘徊 造成陰霾天氣
所以規定排氣要高於15m
❽ 污水站排氣筒高度17米,測臭氣濃度如何評價,按20米還是15米
污水站排氣筒高度17米,側側氣濃度評價當然是按20米啦,按20米比較好啊,根據這個比例來說的話。
❾ 15米排氣筒怎麼算
高出周圍半徑200m范圍內建築物5m以上,不能達到這個要求時,排放速率應嚴格50%。新污染源排氣筒一般不應低於15m。若新污染源的排氣筒低於15m時,其排放速率標准值應外推以後再嚴格50%。
排氣筒的高度
燃油、燃氣鍋爐煙囪高度不低於8m,鍋爐煙囪的具體高度按批復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確定。新建鍋爐房的煙囪周圍半徑200m距離內有建築物時,其煙囪高度應高出最高建築物3m以上。有組織排放源的排氣筒的最低高度不得低於15m。
產生空氣污染物的生產工藝裝置必須設立局部氣體收集系統和集中凈化處理裝置,凈化後的氣體由排氣筒排放。排氣筒高度不低於15m,排放含氰化氫氣體的排氣筒高度不低於25m。排氣筒高度應高出周圍200m半徑范圍的建築物高度5m以上。
❿ 關於排氣筒高度問題 周圍200米建築包含企業自身建築嗎
《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准》里有規定,所設置的排氣筒必須高出周圍貳00m范圍內建築高度5m以上。如果不能達到這個要求,,應按其高度對應的表列排放速率標准值嚴格50%執行。 比如某根排氣筒,排放某種污染物,其依5m高排氣筒對應的排放速率是依0kg/h,然後如果在排氣筒周邊貳00m范圍內,有座建築,其高度為貳5m(或者大於貳0m)。那麼依5m高的排氣筒的排放速率必須嚴格50%執行,即排放速率為依0*50%=5kg/h執行。 因此最終該排氣筒排放某種污染物的排放標準是5kg/h(依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