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量是以進水量為準的
㈡ 知道多少戶生活污水處理量怎麼算
每戶按照平均3-4.5人統計人數,人數確定後,按每人每日給水定額的70%計算污水量。不同地區給水定額會有一定差別。在沒有實際資料的情況下,參見有關的給水和排水工程設計規范。
㈢ 年污水排放量怎麼算
年污水排放量具體計算公式:
年污水排放量(噸/年)=年排放量(噸)*排放濃度(mg/L)/1000000
(排放濃度=全年四個季度平均值)
㈣ 一般的污水處理排泥量怎麼計算的
1剩餘污泥量計算方法
在活性污泥工藝中,為維持生物系統的穩定,每天需不斷有剩餘污泥排出。它們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是由降解有機物BOD所產生的污泥增殖,二是進水中不可降解及惰性懸浮固體的沉積。因此,剩餘干污泥量可以用式(1)計算:
ΔX=(Y1+Kdθc)Q(BODi-BODo)+fPQ(SSi-SSo)(1)
式中ΔX———系統每日產生的剩餘污泥量,kgMLSS/d;
Y———污泥增殖率,即微生物每代謝1kgBOD所合成的MLVSSkg數;
Kd———污泥自身氧化率,d-1;
θc———污泥齡(生物固體平均停留時間),d;
Y1+Kdθc———污泥凈產率系數,又稱表觀產率(Yobs);
Q———污水流量,m3/d;
BODi,BODo———進、出水中有機物BOD濃度,kgBOD/m3;
fP———不可生物降解和惰性部分佔SSi的百分數;
SSi,SSo———進、出水中懸浮固體SS濃度,kgSS/m3。
德國排水技術協會(ATV)制訂的城市污水設計規范中給出了剩餘污泥量的計算表達式[1]。此式與式(1)本質相同,只是更加細致,考慮了活性污泥代謝過程中的惰性殘余物(約占污泥代謝量的10%左右)及溫度修正。綜合污泥產率系數YBOD(以BOD計,包含不可降解及惰性SS沉積項)寫作:
YBOD=0 6×(1+SSiBODi)-(1-fb)×0 6×0 08×θc×FT1+0 08×θc×FT(2)
FT=1 702(T-15)(3)
式中fb———微生物內源呼吸形成的不可降解部分,取值0 1;
FT———溫度修正系數。
比較(1),(2)兩式,可知在ATV標准中動力學參數Y,Kd分別取值0.6和0.08d-1,進水中不可降解及惰性懸浮固體(fP部分)占總進水SS的60%。由於剩餘污泥中揮發性部分所佔比例與曝氣池中MLVSS與MLSS的比值大體相當,因此剩餘干污泥量也可以表示成下式:
ΔX=YobsQ(BODi-BODo)f(4)
式中f=MLVSSMLSS;其他符號意義同前。
式(4)與式(1)是一致的,均需確定Yobs。
㈤ 污水處理廠通過用電量核定污水處理量的核算方法
這種方法抄就是使用用電量(電襲費發票為依據)倒推處理水量。
目前污水處理廠大都採用活性污泥法,活性污泥法是要用到曝氣的。通常情況下,根據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及規模可以憑工程經驗推知其噸水處理耗電量約為多少,根據這個參數誠意耗電量即可推知當月處理污水的量。此方法只能用於大約估算,不可用於定量計算。
其原理如下:
1、曝氣設備
水量和需要的曝氣量是在一定范圍內的,這個根據工藝的不同而不同,根據水量、鼓風機型號、有效氧利用率可以推知鼓風機需運行的時間,進而由水量推知鼓風機電費,同理可以反推;
2、提升泵
根據泵的生產廠家、型號、管路走向可推知水頭損失,再根據水量推知用電量,同理可反推。
3、攪拌設備、推進設備(氧化溝)、潷水設備(CASS)、沉澱池沉砂池脫泥設備等等
同上,根據工藝,可以推知不同設備每天平均開啟時間,推知耗電量。
若耗電量與處理水量嚴重不符,則有可能是虛報水量,也有可能是在處理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規定執行,私下省去了一部分的設備運行會導致出水超標,所以根據電費反推水量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㈥ 國內農村污水處理工程的處理量是如何計算的
很多地區是按照人頭來計算的,力鼎環保在做農村污水處理工程時候,基本是按照每人每天100L的用水的量來估算工程的處理量,選擇合適噸位的污水處理設備。
㈦ 什麼是廢水處理量或BOD5去除總量和處理質量
污水處理量或BOD5去除總量:每日進入污水廠處理的總污水流量(以m3/d計),可作為污專水廠處理能力屬的一個指標。每日去除BOD5的總量亦可作為污水廠處理能力的指標。去除BOD5總量等於處理流量與進出水BOD5差值的乘積,以kg/d或t/d為單位。
處理質量:二級污水處理廠以出廠的BOD5與SS值作為處理質量指標。按新制訂的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標准,二級污水處理廠出水BOD5、SS均小於30mg/L。處理質量也可用去除率來衡量。進水濃度減出水濃度除以進水濃度即為去除率。氨氮、TP出水值或去除率也應用於處理質量指標。
㈧ 污水處理廠設計水量的大小是如何確定的
城鎮污水按人數*人均水量*1.2計算()
工業園區按所有企業的污水總量計算(可按最大值和平均值的中間值),包括生產及生活廢水
單個工廠企業的污水廠按各個工藝程序產生的污水總量計算
㈨ 城鎮污水處理的主要考核指標是污水處理總量及什麼
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水務廳(局)、市政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內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
第四條 考核採取日常監管、現場核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五條 考核指標主要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污水處理率、處理設施利用效率、污染物削減效率以及監督管理指標。
第六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每年5月前,對上一年度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於每年3月前完成上一年度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自查報告並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自查內容除考核指標外,還應包括城鎮污水處理規劃編制和執行、城鎮污水處理監管制度和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污水處理水質監測、重大安全事故等情況。 第七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制定考核評分細則,具體評分細則參見附件。考核結果採用百分制記分,分為優(≥85分)、良(<85分,≥70分)、中(<70分,≥60分)、差(<60分)四個等級。對考核結果為優的將給予表彰,對考核結果為差的,認定為未通過年度考核,並給予通報。
未通過年度考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在30天內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做出書面報告,並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第八條 對在考核工作中瞞報、謊報和造假的地區,予以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省、自治區、直轄市城鎮污水處理考核評分細則 2、36個大中城市污水處理考核評分細則
一、考核總分計算
考核指標包括:設施覆蓋率、城鎮污水處理率、處理設施利用效率、主要污染物削減效率和監督管理指標。考核採用百分制,考核總分為各項考核指標分值之和。
二、考核指標分值計算
(一)設施覆蓋率(25分)
設施覆蓋率分值按所轄設市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設施建成率加權計算。計算公式如下:(略)
所轄市縣設施建設情況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
(二)城鎮污水處理率(20分)
城鎮污水處理率分值計算公式如下:(略)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量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本年度數據;其它
設施污水處理量和污水排放總量依據《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上一年度數據。考慮到污水處理率統計的復雜性,可根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率的實際情況,對污水處理率最高得分作適當調整。
(三)處理設施利用效率(20分)
處理設施利用效率分值按不同運行負荷率對應的實際處理水量加權計算。計算公式如下:(略)
運行負荷率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
(四)主要污染物削減效率(20分)
污染物削減效率分值按不同的污染物削減效率的削減總量加權計算。計算公式如下:(略)
主要污染物削減量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
(五)監督管理指標(15分)
監督管理指標分值按「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上報分值和水質化驗管理分值加和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監督管理分值=數據上報管理分值+水質化驗管理分值
1、數據上報管理分值(9分)
數據上報管理分值=在建項目分值+運行項目分值(略)
其中,上報率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
2、水質化驗管理分值(6分)
水質化驗管理分值計算公式如下:(略)
其中,上報率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取各指標項實報期數與應報期數之比。
3、在專項檢查、抽查中,發現上報數據存在弄虛作假現象的,每一項扣3分,直至將總分15分全部扣凈。
請參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暫行辦法》
㈩ 污水進入入污水處理廠 總量如何確定
排污量一般是指污染物進入環境水體的量,也就是污水處理廠排放量
你企業的排放量就是經污水處理廠處理後自己水量對應的總量,而你這個總量是由污水處理廠的總量分配給你的,你就不需要再重新申請總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