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船舶油水分離器排放艙底水離岸多少海里
50海里內禁止排放
㈡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條例的第四章 船舶油類作業及油污水的排放
第十七條 船舶進行油類作業,必須遵守上列規定:
(一)作業前,必須檢查管路、閥門,作好准備工作,堵好甲板排水孔,關好有關通海閥;
(二)檢查油類作業的有關設備,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三)對可能發生溢漏的地方,要設置集油容器;
(四)供油、受油雙方商定的聯系信號,以受方主為,雙方均應切實執行;
(五)作業中,要有足夠人員值班,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掌握作業進度,防止跑油、漏油;
(六)停止作業時,必須關好有關閥門;
(七)收解輸油軟管時,必須事先用盲板將軟管封好,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軟管存油倒流入海;
(八)油輪應將油類作業情況,准確地記入《油類記錄簿》;非油輪應記入《輪機日誌》或值班記錄簿。
第十八條 船舶進行油類作業的過程中,如發生跑油、漏油事故,應及時採取清除措施,防止擴大油污染,同時向港務監督報告。查明原因後,應寫出書面報告,並接受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 船舶排放污染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
到港船舶的壓艙、洗艙等機艙含油污水,不得任意排放,應由港口油污水處理設施接收處理。港口無接收處理條件,船舶含油污水又確需排放時,應事先向港務監督提出書面報告,經批准後,按規定條件向指定區域排放。
第二十條 按本條例第十九條批準的船舶排放含油污水,必須分別符合以下各項規定:
(一)一般情況
1、在批準的區域內;
2、在航行中,瞬時排放率不大於60公升/海里;
3、污水的含油量不大於15毫克/升;
4、船上油水分離設備、過濾系統和排油監控裝置,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5、在退潮時。
(二)150總噸以上的油輪和400總噸以上的非油輪機艙油污水的排放,除滿足上述(一)項之 1、2、4、5外,還應滿足:
1、距最近陸地12海里以外;
2、污水含油量不大於100毫克/ 升。
(三)150總噸以上油輪的壓艙水,洗艙水的排放,除滿足上述(一)項之2、4外,還應滿足:
1、距最近陸地50海里以外;
2、每壓載航次排油總量,現有油輪不得超過裝油總量的1/15000,新油輪不超過裝油總量的1/30000。
㈢ 船舶污水處理 海洋排污標准
去看看MARPOL 公約吧,裡面有各類排放物的排放標准,摘錄一段生活污水的給你:
1,船舶在回距最近陸4 海里以外,使答用主管機關按照第3(1)(a)條所批準的設
備,排放業經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陸地12海里以外排放未經
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將集污艙中儲存的生活污水
頃刻排光,而應在航行途中,船舶以不小於4節 的船速航行時,以中等速率排
放;排放率應經主管機關根據本組織制定的標准予以批准;或
2, 船舶所設經批準的生活污水處理裝置正在運轉,該裝置已由主管機關驗證符
合本附則,3(1)(a)(i)條所述的操作要求,同時
(!) 該裝置的試驗結果已寫入該船的《國際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證書》
(! !)另外,排出物在其周圍的水中不應產生可見的漂浮固體,也不應使水變色;或
3, 船舶在某一國家所轄的水域內,按照該國可能施行的較寬要求排放生活污水。,如生活污水與具有不同排放要求的廢棄物或廢水混在一起時,則應適用其中較為嚴格的要求。
㈣ 最近陸地4到12海里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標准不大於多少mg
Marppol公約附則四來 第11.1.1條:船舶在距最源近陸地3 n mile以外,使用主管機關按照本附則第9.1.2條所認可的系統,排放業經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陸地12 n mile以外排放未經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
由此可見,只要經主管機關認可的生活污水粉碎和消毒系統處理過的生活污水都是可以排放的,沒有量的要求,除非港口國另外有規定
㈤ 船舶經油水分離器處理的污水多少海里可以排
摘要 親,很高興為您服務~打字需要一點時間,還請您耐心等待。
㈥ 船舶安全返港時黑灰水可以直接排海嗎
首先要搞清楚灰水黑水是不一樣的,灰水允許直接排。黑水要經過粉碎和消毒處理才能排,否則要在航行中離岸距離大於3海里才能排。
㈦ 船舶經油水分離器處理的污水多少海里可以排
參見MARPOL公約附則I 第15條 排油的控制
第15.2、15.3、15.4條如下:
A特殊區域以外的排放
2應禁止400總噸及以上的船舶將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排放入海,但全部滿足下列條件者
除外:
.1船舶在航行途中;
.2油性混合物經本附則第14條要求的濾油設備予以處理;
.3未經稀釋的排出物含油量不超過15 ppm;
.4油性混合物不是來自於油船的貨泵艙的艙底;和
.5如是油船,油性混合物未混有貨油殘余物。
B特殊區域以內的排放
3應禁止400總噸及以上的船舶將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排放入海,但全部滿足下列條件者
除外:
.1船舶在航行途中;
.2油性混合物經本附則第14.7條要求的濾油設備予以處理;
.3未經稀釋的排出物含油量不超過15 ppm;
.4油性混合物不是來自於油船的貨泵艙的艙底;和
.5如是油船,油性混合物未混有貨油殘余物。
4就南極區域而言,禁止任何船舶將任何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排放入海。
以上條款均沒有指明排放離岸的距離。因此,油污水的排放要求與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排放要求不同,不對排岸距離作出要求,除非港口或主管機關有特殊規定外。
㈧ 船舶在俄羅斯港口對生活污水排放要求
要求高。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規定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允許在離岸最近距離為12nmile以上的海域排放,經過粉碎和消毒處理的生活污水,允許在離岸最近距離為3nmile以上的海域排放。
㈨ 海事規定船舶1人每天產生多少污水
不同的船隻大小,內海外海近海遠海內流河外流河都有不同的規定,具體你可以看參照當地的海事部門通告。
如:以下部分通告內容給你做參考。
根據《2011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的要求:
(適用范圍:400總噸及以上的船舶,以及400總噸以下且經核定許可載運15人及以上的船舶。)
1. 航行於內河水域的船舶,其生活污水不應隨意向水域排放。船舶生活污水應排至接收設施或經生活污水處理裝置處理達到排放標准後才能排往水域。
2. 經過處理的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應避開取水源,並不應在停靠碼頭時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