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酸鹼廢水處理原則及特點都有哪些
酸性廢水主要來自鋼鐵廠、化工廠、染料廠、電鍍廠和礦山,其中含有各種有內害物質或重金屬鹽。酸的質量容分數差異很大,低的不到1%,高的不到10%。鹼性廢水主要來自印染廠、皮革廠、造紙廠、煉油廠等。其中一些含有有機鹼或無機鹼。鹼的質量分數高於5%,低於1%。酸鹼廢水除酸和鹼外,通常還含有酸式鹽、鹼式鹽、其他無機物和有機物。
另外,中科檢測認為,酸鹼廢水腐蝕性強,只有經過適當處理後才能排放。
處理酸鹼廢水的一個原則是:
(1)高濃度酸鹼廢水優先考慮回收利用,根據水質、水量不同的工藝要求,進行工廠和地區的安排,盡量再利用:再利用困難或濃度低時,水量大時,可以用濃縮的方法回收酸鹼。
(2)酸洗槽沖洗水、鹼洗槽沖洗水等低濃度酸鹼廢水應進行中和。
關於中和處理,首先必須考慮廢棄的原則。例如,酸、鹼廢水相互中和,利用廢鹼中和酸性廢水,利用廢酸中和鹼性廢水。沒有這些條件的話,可以用中和劑處理。
B. 采礦工程對土壤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損失土壤資源及污染土壤環境。
在礦山開采過程中,會侵佔大面積的土地,進而損失了大面積的土壤資源。開采礦山的尾礦粉塵飛揚進入土壤,經雨水沖刷、淋溶,極易將其中的有毒有害成分滲入土壤中,造成土壤的強酸污染、有機毒物污染與重金屬污染。例如,礦山開采中,產生的金屬硫化物,該物質不穩定,會被氧化形成酸性礦山廢水(AMD),酸性礦山廢水(AMD)對地表水影響大,而且一旦產生就很難控制,對水體和土壤污染可達數百年甚至上千年。污染土壤的重金屬主要包括汞、鎘、鉛、鉻和類金屬砷等生物毒性顯著的元素,以及有一定毒性的鋅、銅、鎳等元素。土壤的納污和自凈能力有限,當污染物超過其臨界值時,其自身的組成結構與功能也會發生變化,過量重金屬可引起植物生理功能紊亂、營養失調,汞、砷能減弱和抑制土壤中硝化、氨化細菌活動,影響氮素供應。重金屬污染的隱蔽性和不被生物降解性,通過食物鏈不斷在生物體內富集,最後進入人體內蓄積,對人身體健康造成危害。
◆區域環境條件改變引發土壤退化和破壞。
礦山採掘、剝離、開采改變了礦區的地質、地貌、植被等環境條件及自然風貌。如地表植被被遭到破壞,鬆散的泥土和岩石暴露在地表,大大加劇了土壤的侵蝕和風化。另外,礦山開采後,地下形成采空區,地表會形成沉降塌陷,較深的沉降長期形成湖泊,淺層的塌陷,地表出現裂縫,形成地下漏斗,進而地下水流失,對農作物生長及其不利。
◆次生地質災害加速土壤退化和破壞。
礦山開采改變了原有的地質結構和形成大面積的采空區,可引發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質災害。在露天開采中剝離的大面積表土與鬆散物等易誘發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造成大面積的土壤損失。還會引起岩石移動和地壓活動,造成地表塌陷等,造成礦區自然環境的破壞。
C. 酸鹼廢水處理原則及特點有哪些
酸鹼廢水是廢水處理時最常見的一種。酸性廢水主要來自鋼鐵廠、化工廠、染料廠、電鍍廠和礦山等,廢水處理要重點治理含有各種有害物質或重金屬鹽類。廢水處理中酸的質量分數差別很大,低的小於1%,高的大於10%。鹼性廢水主要來自印染廠、皮革廠、造紙廠、煉油廠等。廢水處理時,會遇到含有機鹼或含無機鹼。鹼的質量分數有的高於5%,有的低於1%。酸鹼廢水中,除含有酸鹼外,常含有酸式鹽、鹼式鹽以及其他無機物和有機物 [1] 。
來源
含酸含鹼廢水來源很廣,化工、化纖、制酸、電鍍、煉油以及金屬加上廠酸洗車間等都會排出酸性廢水。有的廢水含有無機酸如硫酸、鹽酸等有的則含有蟻酸、醋酸等有機酸,有的則兼而有之。廢水含酸濃度差別很大從小於1到10以上都有。造紙、印染、製革、金屬加工等生產過程會排出鹼性廢水大多數情況下是無機鹼也有些廢水含有有機鹼。某些廢水的含鹼濃度很高,最高可達百分之幾。廢水中除含有酸、鹼外還可能含有酸式鹽和鹼式鹽以及其他的酸性或鹼性的無機物和有機物等物質。 將含有酸鹼的廢水隨意排放不僅會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而且也是一種資源的浪費。因此,對酸、鹼廢水首先考慮回收和綜合利用。
當酸、鹼廢水濃度較高時,例如:
含酸廢水含酸量達到4以上、含鹼廢水含鹼量達到2以上時就存在回收和綜合利用的可能性可以用以製造硫酸亞鐵、石膏、化肥,也可以回用或供其他工廠使用。濃度低於4的酸性廢水和濃度低於2的鹼性廢水因為回收利用的意義不大才考慮進行中和處理。 其中含有各種有害物質或重金屬鹽類。酸的質量分數差別很大,低的小於1%,高的大於10%。
鹼性廢水主要來自印染廠、皮革廠、造紙廠、煉油廠等。其中有的含有機鹼或含無機鹼。鹼的質量分數有的高於5%有的低於1%。酸鹼廢水中除含有酸鹼外,常含有酸式鹽、鹼式鹽以及其他無機物和有機物。 酸鹼廢水具有較強的腐蝕性,需經適當治理方可外排。
處理方法
酸鹼廢水具有較強的腐蝕性,如不加治理直接排出,會腐蝕管渠和構築物;排入水體,會改變水體的pH值,干擾,並影響水生生物的生長和漁業生產;排入農田,會改變土壤的性質,使土壤酸化或鹽鹼化,危害農作物;酸鹼原料流失也是浪費。所以酸鹼廢水應盡量回收利用,或經過處理,使廢水的pH值處在6~9之間,才能排入水體。
酸鹼廢水處理的一般原則是:
(1)高濃度酸鹼廢水,應優先考慮回收利用的廢水處理法,根據水質、水量和不同工藝要求,進行廠區或地區性調度,盡量重復使用:如重復使用有困難,或濃度偏低,水量較大,可採用濃縮的廢水處理法回收酸鹼。
(2)低濃度的酸鹼廢水,如酸洗槽的清洗水,鹼洗槽的漂洗水,應進行中和廢水處理。
對於中和處理,應首先考慮以廢治廢的廢水處理原則。如酸、鹼廢水相互中和或利用廢鹼(渣)中和酸性廢水,利用廢酸中和鹼性廢水。在沒有這些條件時,可採用中和劑廢水處理。
回收利用
對於高濃度含酸(一般在10%以上)、含鹼(一般在5%以上)廢水,首先應根據水質、水量和不同工藝要求,進行廠區或地區性調度,盡量重復使用;如重復使用有困難,或濃度較低,水量較大,可採用濃縮的方法回收酸鹼。
含酸廢水回收利用的方法主要有:浸沒燃燒高溫結晶法、真空濃縮冷凍結晶法和自然結晶法。
浸沒燃燒高溫結晶法的基本過程是:將煤氣燃燒所產生的高溫氣體直接噴入待蒸發的廢液,去除廢液中的水分,濃縮並回收酸類物質。這種濃縮方法適用於處理大量廢水,其優點是熱效率高,回收的再生酸濃度較高(可達42.6%);缺點是酸霧大,防腐蝕要求較高,並須有可燃氣體來源。真空濃縮和自然結晶法的基本過程是:利用真空減壓法降低含酸廢水的沸點,以蒸發水分,濃縮並回收酸類物質。這種濃縮方法的優點是自動化程度較高,酸霧問題易於解決;缺點是回收的再生酸濃度較低(僅為18~20%);需用耐酸防腐蝕材料較多,設備投資較大。自然結晶法主要是利用含酸廢水製取硫酸亞鐵、硫酸銨等化工原料和化學肥料。此外,還可用滲析法、離子交換法回收酸、鹼物質。在水處理工藝中,也可將酸性廢水用於給水軟化的磺化煤再生和用於水質穩定等 [1] 。
D. 礦山廢水的來源危害
礦井水主要由伴隨礦井開采而產生的地表滲透水、岩石孔隙水、礦坑水、地下含水層的疏放水、以及井下生產防塵、灌漿、充填污水,選礦廠和洗煤廠污水是礦山廢水的主要來源。通常,礦井水pH值在7~8之間,屬弱鹼性。但是含硫的礦井水,其SO42-較多,大都是酸性水。在含硫礦井,由於礦石或圍岩及含硫煤中含有硫化礦物。這些礦物經氧化、分解並溶解在礦井水中,形成酸性水。尤其在開采巷道中,在大量滲入地下水和良好的通風條件下,為硫化礦物的氧化、分解提供了極為有利的環境。
地下開采尤其是水力採煤、水沙充填采礦法排放的污水是不可忽視的。據統計,若不考慮回水利用,每產1t礦石,廢水排放量為1m3左右;生產1t原煤約從井下排出廢水0.5~10m3不等,最高可達60m3。而且有些礦山關閉後,還會有大量的廢水繼續污染礦區環境。並且礦山廢水引起的影響范圍遠遠超出礦區本身。
礦井水污染可分為礦物污染、有機物污染和細菌污染。在某些礦山中還存在放射性物質污染和熱污染。礦物污染有砂、泥顆粒、礦物雜質、粉塵、溶解鹽、酸和鹼等;有機物污染有煤炭顆粒、油脂、生物生命代謝產物、木材及其它物質的氧化分解產物。以及受開采、運輸過程中散落的粉礦、煤粉、岩粉及伴生礦物的污染,水體呈灰黑色、渾濁、水面浮有油膜,並散發少量的腥臭、油腥味。水質分析檢驗結果,化學耗氧量大,細菌總數和大腸菌群含量大,如未加處理,任其長期外排,對環境會產生一定的不良影響。
E. 選礦廢水怎麼處理
這種廢水很難處理,以前我們廠選礦都是由韶關運田環保來處理的。
F. 采礦場廢水如何處理才能達標
礦山酸性廢水處理方法主要有中和法、硫化發、沉澱浮選法、萃取電積法、生化法等。但是這些方法存在很多問題,尤其是容易產生二次污染。礦山酸性廢水處理及回用過程中超低壓反滲透膜的應用有效改善了前者存在的問題,在工業廢水處理方面體現出了很大的優勢。
採用超低壓反滲透膜處理經二級處理的礦山酸性廢水,超低壓反滲透膜對重金屬離子的截留率>99%,滲透液中的Nl2+、Cu2+、Zn2+、Pb2+離子濃度均低於0.4mg/L,滲透液的總電導率<100us/cm,滿足回用水的要求,濃縮液可進一步回收利用。
G. 礦山環境治理現狀
1.2.1 項目實施及資金投入
20世紀90年代以前,由於體制、管理和歷史等方面的原因,我國的礦產資源開發一直處於粗放管理狀態,大部分礦山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致使礦山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礦山地質災害頻繁發生,不僅威脅到礦區居民的生產、生活安全,而且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嚴重影響和制約了我國礦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90年代初期,礦山環境屢遭受破壞和不斷惡化的趨勢引起中央及各級政府的廣泛重視,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建設工作逐漸提到日程。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先後在全國建立了煤炭、石油、有色金屬、黃金等礦山開采和燃煤發電、燒制磚瓦等20多個不同類型的土地復墾試點。國家環保總局結合全國的生態示範區建設試點,在馬鞍山、淮北、遷安等10多個市、縣開展了以礦區環境保護和生態重建為主要內容的生態示範區試點建設工作。冶金、煤炭、化工、有色金屬等部門也從本行業的實際出發,開展了礦山環境恢復治理試點工作。如神華集團公司自1986年開發神府東勝礦區以來,堅持開發建設與污染治理同步實施,先後建起了污水處理廠、選煤廠煤泥水處理系統等一批環保設施,營造了礦區防護林,不僅使礦區水環境、大氣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而且,在礦區治理區內植被覆蓋率也由原來的14%提高到39%。又如馬鞍山南山鐵礦是一個有80餘年開采歷史的老礦,地表植被破壞殆盡。為了做好土地復墾工作,該礦專門成立了復墾工作領導小組,組建了專職復墾隊伍,通過幾年的努力,廢棄土地的復墾率已達到70%。山西潞安礦務局王莊煤礦採用人工造林綠化新技術,為矸石山的綠化探索出一條新路子,不僅治理了礦山「三廢」,復墾了土地,恢復了生態,而且樹立了樣板,為推動全國礦區環境保護工作作出了貢獻。
2001~2002年,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利用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投資2350萬元,地方自籌資金3052.16萬元,在全國范圍內選擇礦山環境問題突出的湖北、江西、黑龍江、四川、北京、遼寧、河北、山西、內蒙古、河南、湖南、山東、江蘇、浙江、新疆、甘肅16個省(區、市),安排18個國有老礦山進行礦山環境治理試點(山東和湖南安排2個試點項目,其餘省(區、市)各安排1個試點項目)。治理礦區種類包括鐵礦、煤礦、鉛鋅礦、銅礦和石材礦等,治理對象包括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和礦區地質災害治理等。項目驗收結果表明,由於中央和地方配套資金的相互支持,90%的項目超額完成設計工程量,18個項目工程質量均達到預期要求,全部驗收合格。通過項目的實施,老礦區內長期威脅居民生產、生活安全的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得到治理,久棄荒廢的土地得以復墾,千瘡百孔的礦區生態環境重現生機。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後續項目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在試點取得經驗的基礎上,2003年11月10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下發《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使用管理辦法(試行)》通知,正式啟動兩權專款用於礦山環境治理工作。主要治理對象是計劃經濟時期建設的國有礦山,重點開展:①因采礦活動造成的地面開裂、沉降、塌陷等礦山地質環境破壞的治理;②因采礦活動引起的區域性地下水水位下降、地下水乾枯、危損尾礦壩等的治理;③因采礦活動形成的礦山尾礦的治理和綜合利用。
近年來,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逐年加大對礦山環境治理投入力度。2003年,在全國22個省(區、市)批復實施礦山環境治理項目74個,中央財政投資1.72億元。2006年,在全國31個省(區、市)批復實施礦山環境治理項目339個,中央財政投資13.16億元。在項目的批復數量上,2004年和2006年的增加幅度較大,分別增加了129.73%和75.77%;中央財政對項目投入呈穩步增加趨勢,年平均增幅達66.30%。2003~2007年底利用兩權專款,在全國31個省(區、市)共批復實施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項目1118個,中央財政累計投入37.10億元。
同時,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增強,根據各省(區、市)礦山環境治理目標,並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和保障經濟持續發展的需求,地方財政向礦山環境治理投入力度也呈現逐年增加趨勢。再由於國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勵參與礦山環境治理的優惠政策,極大地調動了企業和個人投資礦山環境治理的積極性。據不完全統計,自2000年以來,全國用於礦山環境治理的地方財政資金達4.00億元,企業自籌資金達15.51億元。
1.2.2 治理成效
隨著我國關於礦山環境保護與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逐步健全、完善和進一步貫徹落實,以及國家和省(區、市)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重視程度和監管力度的日益加大,隨著社會公眾及礦山企業對礦山環境保護意識的不斷提高,礦山開發者重開發輕保護、肆意破壞污染礦山環境的勢頭已被有效遏制,在保護礦區生態環境、治理恢復被佔用破壞的土地、防治地質災害和礦山「三廢」綜合治理利用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果。特別是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正式啟動兩權專款用於礦山環境治理工作以後,在全國范圍內的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得以有序開展,一些計劃經濟時期建立的國有大中型礦山、閉坑礦山和無法找到責任人的礦山的地質環境逐步得到恢復治理,收到了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同時,已實施項目的示範作用,以及有關鼓勵政策的出台,極大地鼓舞和激發了企業和個人參與礦山環境保護治理的積極性,使礦山環境保護治理的資金投入更趨於多元化,治理范圍更廣泛、治理成效更顯著。
1.2.2.1 礦山佔用破壞土地恢復治理
截至2007年底,全國累計恢復治理礦山佔用破壞土地面積約15.50萬公頃,治理率達9.35%。現階段,我國在礦山佔用破壞土地恢復治理過程中,普遍遵循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要求土地的復墾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相協調,復墾後的土地應優先用於農業,宜糧則糧、宜林則林、宜牧則牧、宜漁則漁。其次用於建設主題公園、人工湖等生態景觀的恢復和其他建設用地。
(1)采空塌陷區治理現狀
我國采礦塌陷區主要集中分布在煤礦,其次是石膏礦、金礦等。塌陷區的治理措施根據塌陷規模區別對待:對深度較大的常年積水區,一般採取清淤擴建、淤泥造地等措施,建設成人工湖、魚藕塘、水田;對季節性積水區,實行挖溝排水,修建台、條田,發展特色種植;對塌陷變形地,採取削高墊窪、回填整平、復耕復林復草或用作其他建設用地。例如甘肅省華亭縣對東華煤礦塌陷區進行復平整治,改造成面積達86400平方米的人民廣場,成為縣城居民集會、休閑場地。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對煤礦塌陷積水窪地進行綜合整治,治理塌陷地9.26公頃,建成了具有休閑和娛樂功能的落燕湖景區。山東省棗庄市針對石膏礦塌陷,堅持以挖塘造地為突破口,發展名優水產養殖,擴大植桑種田面積,創造了種、養、加工相結合的立體高效塌陷治理示範區。累計治理塌陷地3000餘畝,開挖魚塘133處,面積近900畝,改造良田整平耕地2700餘畝,整個石膏礦區已開始步入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軌道。
(2)露天采場治理現狀
隨著生態省(區、市)建設活動的開展,各級行政主管部門開展了對「三區二線」(即城市規劃區、風景區、地質遺跡保護區、重要公路或鐵路沿線、沿海岸線)可視范圍內的已損山體和廢棄的採石坑的治理工作。
對露天采場治理的原則是減少引發崩塌、滑坡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可能,保證礦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采場范圍內被破壞的地表植被,使之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目前採取的主要治理措施首先是對不穩定岩土體進行卸載,消除引發災害的隱患,再對土質開采坡面和礦坑清理、平整,便於復墾綠化;對石質邊坡進行打坑回填客土或者進行覆網客土噴播等技術,使裸露的開采作業面迅速復綠。治理效果較好的江蘇省蘇州旺山露天采場,在清理不穩定岩體的前提下,針對土質貧瘠、堅硬、坡比較大的基岩坡面採用客土噴播法,對土質較好、坡比小的山體採用厚層基質法等施工工藝和復綠技術,使原來裸露的邊坡得到有效的防護,減少水土流失和滑崩災害隱患,迅速改變了地貌景觀。經過三年的治理,形成一個喬、灌木及地被混交的自然種群,植被生長旺盛、根系盤結,生物保護作用明顯。改造後的露天采場成為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山東省威海市按照自然環境條件,因地制宜地採取了土石方工程、植物工程和噴塗工程相結合的綜合治理方法用於露天采場治理。2000年共噴塗陡峭坡面30萬平方米,壘堰總長度9000米,填土量1.8萬立方米、石方量9000立方米,栽植常攀藤植物15萬株,各類喬木、灌木3萬棵。福建省龍岩市上杭紫金礦業按照礦山每年編制的植被恢復計劃,遵循穩定一塊、恢復一塊的原則逐步恢復。目前已採用草、灌、喬、藤相結合,通過人工種植、機械噴播等方法進行植被恢復工作。2001年金礦區種植草皮4.5萬平方米,種樹8萬株,成活率均在85%以上。在2001年底,紫金礦業為實施「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礦山可持續發展戰略,開始實施紫金山工業旅遊項目,經1年多的開發建設,先後投入2000萬元,建設成為福建省獨具特色的一個新興旅遊區。2002~2003年度,共接待遊客6.8萬人次,累計實現旅遊收入815萬元。
(3)尾礦庫、固體廢棄物堆放場地治理現狀
為了減少揚塵、凈化礦區空氣環境,預防污染水土環境、引發水土流失、發生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增加礦區土地的可利用率,建設環境優美的綠色礦山,對尾礦庫、固體廢棄物堆放場地進行治理,成為目前礦山環境治理的主要工作。
現階段,我國對尾礦庫、固體廢棄物堆放場地的治理原則是多元開發、變廢為寶,提高利用、減少囤積,復墾佔地,恢復生態。在現有經濟技術條件下,尾礦和固體廢棄物大量用於建築業、發電等行業,如加工成新的建築材料或制磚、鋪路、充填塌陷區等。湖北省武鋼礦山大冶鐵礦利用尾礦砂製成微晶玻璃花崗岩新型建材及仿古陶瓷工藝品,利用礦石粉碎的細石灰石粉尾礦生產高標號的水泥。安徽銅陵有色金屬公司所屬的五公里尾礦庫已經建成無土復墾示範場,昔日塵沙飛揚的尾「沙灘」,今日已草樹成蔭,成為沿江綠化帶。雲南錫業集團有限公司左山采礦廠尾礦庫,已復墾成225畝的竹林。對於無法利用的尾礦、固體廢棄物可就地回填采場和采坑,覆土後用於人工造林、恢復成耕地等,或充分利用微生物技術直接在礦渣堆上復墾。通過多種形式的治理措施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修復自然景觀。如山西孝義和廣西平果鋁土礦在礦山固體廢物復墾中,採取一系列加速生土熟化技術,建立了剝采、排土與復墾聯合新工藝,使用了內生菌根真菌微生物工程技術,使土壤活性增加,將工程復墾與生物復墾有機結合,成功實現了排土場的植被恢復。
1.2.2.2 礦山廢水廢液治理
目前,我國礦山平均年廢水廢液產出量約為60.88億立方米,年處理量16.81億立方米,年綜合利用量為17.44億立方米,綜合利用率為28.64%。
礦山廢水按生產過程可分為采礦作業廢水和選礦作業廢水;按廢水pH值可分為酸性廢水、鹼性廢水等。礦山酸性廢水主要來源於礦坑水、廢石堆淋濾液等;礦山鹼性廢水主要產生於選礦作業。礦山廢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重金屬、酸、有機污染物、油類污染物、氰化物、氟化物和可溶性鹽類等。重金屬污染和酸類污染是廢水污染中最普遍的,廢水中的重金屬元素主要有鉛、鋅、鎳、銅、汞、鉻、鎘、鈷、錳、鈦、釩和鉍等。目前我國對礦山廢水的治理方法主要有中和法、微生物法、人工濕地法等。處理工藝較為先進、成熟,例如甘肅省金川公司針對采、選、冶以及化工動力等各生產環節不同生產工藝所排放的廢水,先後建成了鎳等貴金屬離子、硫酸、氯鹼、鍋爐、高含鹽等廢水的處理站,年處理廢水達500萬噸,並將未被利用的廢水排入尾礦庫,減輕了對礦區附近水體、土體的污染和破壞。
1.2.2.3 礦山地質災害治理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共發生由於礦山開采而誘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地質災害12000餘起,影響面積33.98萬公頃,已治理面積6.79萬公頃,治理率為19.98%。
根據我國礦山各類地質災害的發育狀況、致災機理、危害程度,結合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技術條件,現階段我國礦山地質災害治理的原則及工程措施是:①對於危害較嚴重、治理難度較大、治理投入回報不理想的地質災害,一般採取搬遷、避讓的措施。2003年6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遼寧考察期間對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連下「四道軍令」:要盡快實施、要公開透明、要責任到人、要增加投入。不久,國家有關部門就開始對東北煤炭城市沉陷區治理安排專項資金,東北三省政府全力以赴投入到採煤沉陷區治理工程之中,治理總面積超過900平方千米。治理項目包括建設小區住宅、維修加固住宅、新建學校、醫院、幼兒園等配套設施,對部分受破壞的學校、醫院、道路、供(排)水管線、供熱管線進行維修加固等。目前,遼寧已安置沉陷區受災居民2.8萬戶,超過安置戶數的70%,已建成居民樓房住宅240多萬平方米,建成學校、醫院等配套設施25萬平方米。吉林省採煤沉陷區新建樓房住宅小區竣工面積為82萬多平方米,安置居民1.36萬戶,各項配套建築設施也同步進行。黑龍江省治理面積超過400平方千米,截至2006年5月底,已開工新建住宅223萬平方米,佔下達計劃的78%,項目建成後預計可安置沉陷區搬遷居民33112戶,約佔下達計劃的70%。②對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呈點狀分布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採取部署群測群防的監測體系,實施治理工程,開展重點區域專門性監測等措施。例如甘肅省小廠壩鉛鋅礦1138平硐不穩定斜坡(潛在滑坡)變形面積約10萬平方米,其主要誘發因素是汛期地下水水位上升導致高陡基岩坡面殘坡積碎石土變形蠕動。在對其進行坡面位移定期監測的基礎上,採取格構加固、修建擋土牆、地表排水等工程措施及植樹育草生物措施,有效地抑制了坡體蠕動變形的進一步發展。
1.2.3 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雖然我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於工作剛剛起步,無論政策法規、管理機制、資金保障,還是技術標准都有待健全和完善,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2.3.1 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尚未步入法制化軌道,管理機制不健全
近年來,我國雖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礦山環境保護和治理的法律、法規,但這些法律、法規大多局限於原則性的要求,可操作性較差,具體實施時存在一定難度。在管理體制上各執法單位之間時有交叉重疊,時有空白。特別是治理的主體單位與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在法律上和經濟上多方面的關系均缺乏明確界定。礦山環境治理過程中,各方責、權、利的關系應遵循怎樣的原則加以確立?治理之後的成果,即環境產權和復墾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等應如何確立和保護?這些問題在原有法律中均未涉及,急需加以完善。
1.2.3.2 我國礦山開采歷史悠久,環境破壞嚴重,治理難度增大
長期以來由於環境保護意識淡薄,礦山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不健全,管理滯後,加之受開采條件、開采方式、生產工藝、技術水平、裝備條件等綜合因素的影響,致使我國礦山環境遭到了嚴重的破壞。造成全國礦山環境問題廣泛分布,且類型復雜、致災幾率大、突發性強、隱患多、災情嚴重。不僅嚴重影響和制約著國民經濟的發展,甚至威脅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和矛盾。而我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起步晚、規模小、投入資金有限,隨著礦山採掘規模和強度的增大,礦山環境問題將日益突出,治理難度也將越來越大。
1.2.3.3 礦山環境保護和治理資金短缺,投資機制不完善
目前,我國礦山環境保護和治理資金主要來源於三個部分:一是中央財政從兩權使用費和價款中安排一定的資金,因歷史欠賬太多,遠遠不能滿足礦山環境治理的需要。二是地方財政從收取的價款和礦產資源補償費中安排部分資金,主要用於礦產資源勘查等方面支出,用於礦山環境治理的費用極為有限。三是礦山企業交納的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由於礦山環境治理工程投入大,其經濟效益不凸顯或滯後,再由於缺乏礦山環境治理相關的鼓勵政策措施,造成礦山環境治理投資回報率不大,因此極少有其他資金投入,投資機制不暢,多元化、多渠道的礦山環境治理投資機制尚未形成。
1.2.3.4 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技術標准、規范急需制定
雖然國內已進行過不同層次的礦山恢復治理方面的零散研究工作,也開展過不同類型廢棄礦山恢復治理的示範工程,但這些工作所積累的經驗和數據資料距離形成系統的標准、規范還有很大差距,造成目前我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目標、任務不很明確,治理成效界定缺乏依據,治理技術不規范。因此,出現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工程布設較隨意、技術含量低,部分治理工程的治理成果不顯著,很難實現預期的效益。為了盡快提高我國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技術水平,規范恢復治理工程的技術路線選擇、工作量布設、質量監控、預算編制、預期成果目標設定等,建議國家有關部門設立專項資金,集中一批技術力量,盡快研究制定礦山恢復治理的方法、標准或規范,用以指導全社會礦山的恢復治理工作。
1.2.3.5 重前期治理,輕後期管理,影響了礦山環境治理效果
自2001年大規模、有計劃地開展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工作以來,相繼開展了大量的礦山環境治理項目。大多數項目在前期的治理階段,由於有資金保障,主管單位和實施單位的積極性都很高,不僅嚴格按照設計施工,而且監管力度大。而項目評審驗收後,因沒有後續資金支持,部分治理工程後期的維護工作處於停滯狀態,行政監管也出現空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治理效果。
H. 酸性礦山廢水為什麼用石灰石進行治理的效果不理想
石灰中和及其衍生方法是處理礦山酸性廢水最常用的方法,但該法對 廢水中微量版有害重金屬元素的去除權作用通常不被了解.該文用石灰石、石灰中和處理某硫鐵礦露天采場的酸性廢水,考察了廢水中微量有害重金屬元素的沉澱去除效 果.結果表明:對大多數重金屬離子而言,pH值越高,重金屬離子的去除效果越好,但若重金屬離子生成兩性化合物沉澱,則存在一個最適宜的pH值.石灰石中 和法對在酸性條件下生成沉澱的重金屬離子去除效果及沉渣的沉降性能較好,但最高pH值為6,對其他的重金屬離子的去除效果有限;石灰法的pH值有較大的調 節范圍,處理效果明顯優於石灰石;石灰石-石灰二段中和法的處理效果在總體上與石灰法相當,在達到與石灰相同的處理效果時,能夠降低約1/3的石灰投加量 和沉渣的產生量,沉渣的含水率相比石灰法更低,沉降性能更好.廢水中微量有害重金屬元素的中和沉澱去除效果與pH值密切相關,因此在工藝的選擇之外,中和 劑的投加量和投加方式,處理設施更為精準的掌控和運作非常關鍵,研究可為確立石灰石-石灰法處理礦山酸性廢水的最佳工藝和過程式控制制條件提供依據.
I. 礦山酸性廢水怎麼處理
礦山酸性廢水主要是由還原性的硫化礦物在開采,運輸,選礦及廢石排放和尾礦貯存等過程中經空氣,降水和菌的氧化作用形成的.礦山酸性廢水水量較大,pH值較低,含高濃度的硫酸鹽和可溶性的重金屬離子.
礦山酸性廢水的處理方法主要分為中和法和微生物法2種.中和法是最常用的方法,即向酸性廢水中投加鹼性中和劑(鹼石灰,消石灰,碳酸鈣,高爐渣,白雲石等),一方面使廢水的pH值提高,另一方面廢水中的重金屬離子與中和劑發生化學反應形成氫氧化物沉澱,去除水體中的重金屬離子.為了提高處理效果,中和法通常與氧化或曝氣過程(如將Fe2+轉變為Fe3+)相結合使用.王洪忠等人利用中和法對排入孝婦河的礦山酸性廢水進行處理,出水pH值達到7.5,硫酸根和總鐵含量為微量.陳喜紅對江西萬年銀金礦礦山廢水採用中和法處理,出水水質指標優於農灌用水標准.銀山銅鋅礦採用兩段石灰中和法處理礦山酸性廢水得到含鋅量達40%的鋅渣.柵原礦山和平水銅礦分別採用分段中和沉澱法處理酸性廢水,有效地回收了有價金屬.微生物法是利用自然界中的硫循環原理,利用硫酸鹽還原菌通過異化硫酸鹽的生物還原反應,將硫酸鹽還原成H2S,並利用某些微生物將H2S氧化為單質硫,同時重金屬離子在微生物體內"積累"起來.國外應用微生物法處理礦山酸性廢水的實例較多,如美國蒙大拿州對某礦山酸性廢水建立(硫化還原菌)處理系統,出水pH值達到7,Fe,Al,Cd和Cu的去除率也較高.隨著科學的進步,礦山酸性廢水的處理技術不斷得到新的發展,如濕地處理法,生物膜吸附處理法和生化材料過濾法等.
J. 為什麼酸性礦山廢水深層水TDS比表層水低
樓主您好,經查詢,水的含鹽量和硬度,水質TSD檢測:水中的各種鹽類一般均以離子形式存在,所以含鹽量是表示水中各種『陽離子』和『陰離子』的量的總和.水中的含鹽量和溶解性固體有所不同,因為溶解性固體除包括水中的溶解鹽類外,還包括有機物質.2、什麼是水的硬度?水中有些金屬陽離子,同一金屬陽離子結合在一起,在水的加熱過程中,由於蒸發濃縮,在表層形成水垢而影響傳導,這些金屬陽離子的總濃度稱為水的硬度.一般水中所含的金屬陽離子以鈣、鎂、錳、鉀居多,若其濃度在100ppm以上時即稱為硬水,在50ppm以下時則稱之為軟水,硬水亦有永久硬水及暫時硬水的區別.硬水常對鍋爐造成很大的傷害,對人體健康亦有很大的影響.水的硬度大致分為:0~17ppm稱軟水、18~60ppm稍硬、60~120ppm較硬、120~180ppm硬水、180ppm以上非常硬.凈水器 凈水機 凈水設備 家用凈水器 凈水器品牌3、何謂TDS(TOTAL DISSOLVED SOLIDS)?水中有無雜質又如何能得知?中文的意思是溶解於水中的總固體含量,TDS計是針對此設計的計量器,可看出水中無機物或有機物的ppm值.但這只是初期性的檢驗,無法提供完全正確的資料及內含物是什麼?若需要正確的內含物成分,仍以送檢為准.檢測水中總溶解固體值(TDS)即檢驗出在水中溶解的各類有機物或無機物的總量,使用單位為ppm或毫克/升(mg/l).它的導電儀器能測出水中的可導電物質,如懸浮物、重金屬和可導電離子. 如何使用呢?(一)測量時的水溫應維持在攝氏25度左右,切記,溫度過高會使TDS值增加,影響正確性.(二)液晶屏幕所顯示的數值即為TDS值,若TDS計顯示100度數字,那代表溶於水中的物質含量正離子或負離子總數為100ppm(公差為±5ppm),數字愈高,表示水中的物質愈多.(三)北京市地區自來水平均在250ppm左右,井之泉RO純水能減至10ppm以下,當數值超過30ppm時,就必須考慮更換RO濾膜或請技術人員驗修. 當然TDS計也非萬能,它也有其盲點與缺點:(一)TDS僅能測出水中的可導電物質,但無法測出細菌、病毒等物質.(二)單獨依賴TDS水質測試來判斷水質是否能生飲,並不是最正確的作法;經高溫無法滅絕的細菌或病毒,必須透過更精密的儀器才能測出來. 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