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污水處理廠建廠審批流程
1、由市規劃建設局制定該污水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作為審批建設項目任務書(可行性研...
2、經市國土資源局審核,同意項目的用地預審;
360問答
❷ 求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前期手續辦理所需資料及程序規定
環境評估報告—地勘報告—環保局審批(環評預審)—項目建議書—發改委立項(批復)—初步設計—發改委初步設計批復—規劃審批(選址、用地、許可)—施工許可(建委)。
完成以上的手續最快的話需要半年,立項能不能跑下來是關鍵。完成這些手續你就可以開工建設了,然後工商注冊、稅務這些手續就好辦多了。
❸ 建設污水處理廠需要辦理哪些審批手續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15
❹ 關於承接市政污水處理項目前期所需要做些什麼工作
一個完整的BOT項目運作過程包括確定項目、選擇項目公司、項目建設、運營和移交五個主要步驟。
第一步,確定項目
1.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提出項目設想。
2.聘請咨詢機構對項目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3.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完成項目立項審批手續。
第二步,選擇項目公司
項目公司的選擇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商方式,另一種是招標方式。我國現有BOT項目基本都是採用協商方式,國外應用較多的是招標方式。由於BOT方式需要談判的條件較多,協商方式成功率較低,即使成功,由於缺乏競爭,項目成本往往較高,但有時速度較快。採用招標方式,步驟如下:
1.委託咨詢機構編制招標文件。
2.公開招投標(發表招標公告、進行資格預審、發售招標文件、投標者准備標書、開標與評標)。
3.合同談判(開標評標後,要對評標結果進行排序,選擇2~3家公司進行合同談判。首先與第一標進行談判,若成功,則轉向下一步,否則,轉向第二標進行談判)。
4.與項目公司簽約(內容通常包括特許權期限、項目的技術和經營、材料的供應、稅收、出資者的信用程度、政府的支持和項目設施移交的期限、爭議的解決方式等)。
第三步,項目建設
1.項目公司(一般是委託一家咨詢機構)對項目進行詳細設計。
2.融資。
3.項目公司與一個建築公司簽定承包合同,通常是總承包方式的交鑰匙合同。
4.建築公司對項目進行施工並交付項目公司(期間,承包商一般不歡迎政府幹涉項目,但項目成本的最終承擔者是用戶,項目的最終擁有者是政府,為保證項目質量,降低成本,政府對項目進行監督並適當參與項目工作是必要的)。
第四步,運營
項目公司在BOT項目期內,自己來運營,或者通過合同,委託一家獨立的專業運營公司來運營。
第五步,移交
當BOT項目期滿,政府或其委託機構對項目設備進行檢查,以確認是否符合規定的質量要求。若設備有問題,則政府可以要求項目公司作一定的修理或更換工作。然後,項目公司把整套設備移交政府。政府可以自己運營這些設備,也可以選擇與該項目公司議定延續特許協議,或者與具有競爭力的公司議定一個新的特許權協議。
採用BOT方式發展城鎮供水事業應注意的問題
1.認真做好項目論證的前期工作
城鎮供水項目實施BOT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工作,如對項目進行技術的和經濟的詳細論證,提出符合立項審批要求的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論證要建立在城鎮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的基礎上,而一個城鎮的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應包括水資源中長期供求、供水水源、節水、污水資源化和水資源保護等專項規劃。規劃里要明確城鎮供水水資源必須依照「先地表水、後地下水,先當地水、後過境水」的次序,採取「多庫串聯,水系聯網,地表水與地下水聯調,優化配置水資源」的方式,提高城鎮供水保證率。
2.理順水資源管理體制
要想順利地採用BOT 方式積極發展城鎮供水業,就必須首先建立科學合理的水資源管理新體制——對區域的防洪、除澇、蓄水、供水、節水、水資源保護、污水處理回用、地下水回灌等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調配、統一發放取水許可證、統一徵收水資源費、統一管理水量和水質,實現城鄉水務一體化。
3.牢牢抓住BOT項目的核心——特許合同
特許合同是BOT項目的核心,它明確了在特許期內政府和項目公司的權利與義務,反映了雙方的風險與回報。合同條款一定要嚴密,過於簡單,一旦出現遺漏問題,往往會由此產生糾紛。因此,政府應該聘請有經驗的專業咨詢公司作顧問,在項目合同的嚴密性上狠下功夫。特別強調,在特許期內,項目公司雖擁有特許權項目設施的所有權,以及為特許權項目進行投融資、工程設計、施工建設、設備采購、運營管理和合同收費的權利,並承擔對特許項目的設施進行維修養護的義務,但更要明確和細化政府部門具有對特許權項目監督、檢查、審計,以及如發現項目公司有不符合特權協議規定的行為,予以糾正並依法處罰的權力。
4.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盡可能降低投資風險
投資環境的建設包括經濟環境、政治環境和法律環境等。應該充分認識到,BOT項目的前期工作較為復雜,它既涉及到政府部門與非政府部門之間的談判與合作,又牽涉到許多需要相互之間良好協調的關鍵機構,如政府部門、項目部門、項目投資者、用戶等,它既涉及包括金融、稅收、外匯等經濟問題,也涉及法律、公眾利益、環境保護等社會問題。由於BOT項目涉及到公眾利益並且需要以土地、交通、能源、通信、人力資源等為基礎進行實施,因此,BOT項目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項目所在地政府是否給予強有力的支持,即項目所在地的投資環境是否有利。
❺ 請問申報新增污水處理設施設備這個項目需要哪些手續
污水處理設施的新建,改建,擴建均需要重新報環保局,重新做環評,得到審批同內意,容然後就是一般污水處理工程的程序了,專家評審,驗收之類。不過重新申報環評的話,費用也是很貴的,按工程造價的比例進行收取,建議你公司去問一下當地環保局的相關部門,找負責工程項目驗收或是管企業污水處理的科室問一下,如果可以把這個新項目做為以前污水處理工程未完成的項目來做,就不需要做環評,並且在驗收的時候也會簡化很多,你們可以試一下,這樣是可行的,不過具體也要看你們當地的情況了
❻ 污水處理工程現行的建設程序分為哪些步驟
污水處理工程建設步驟基本包括了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可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項目立項階段。該階段需根據城市市政規劃或環境保護部門要求,分析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階段以確定項目為中心,一般由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設計研究單位編制項目建議書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國家計劃部門、投資銀行或企業計劃部門論證便可獲得立項,對於某些小規模項目。
第二階段工程建設階段。包括工程設計、工程和設備招投標、工程施工、竣工驗收等過程。
①工程設計.項目立項後,設計單位根據審批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施工圖設計,其任務是將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設計方案的具體化.要將污水處理廠(站)區、各處理構(建)築物、輔助構(建)築物等的平面和豎向布置,梢確地表達在圖紙上,其設計深度應能滿足施工、安裝、加工及施工預算編制要求。在施工圖設計之前,可能還需進行擴大初步設計,進一步論證技術的可靠性.經濟合理性和投資的准確性。
②工程設備招投標.是經過比較投標方的能力、技術水平、工程經驗、報價等,來選定工程施工單位和設備供應單位的過程,該過程是保證工程質盆和節省工程投資的墓礎。
③工程施工,是項目建設的買現階段,包括土建施工、設備加工製造及安裝的全過程。本階段設計人員應向施工單位和設備供應單位進行技術交底.施工單位要按設計圖紙施工,施工人員發現問題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應經過一定手續才能變動,施工時,為了總結設計經驗,應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技術問題.或根據具體情況對設計作必要的修改和調整,設計人員要有計劃地配合參加施工。對一般設計項目,指派主要設計人員到施工現場.解釋設計圖紙,說明工程目的、設計原則、設計標准和依據,提出新技術的特殊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項;對貢大或新技術項目,必要時應派現場設計代表,隨時解決施工中存在的設計問題。
④竣工驗收,是全面檢查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過程,其核心是質最,不合格工程必須返工或加固。
第三階段項目驗收階段,包括聯動試車、運行調試、達標驗收等過程。聯動試車由施工單位、設備供應單位、建設單位共同完成,檢查設備及其安裝的質峨,以確保能正常投人使川。試運行的目的是要確保處理系統達到設計的處理規模和處理效果,並確定最佳的運行條件.對於生物處理系統.往往要用較長時間來完成「培菌」任務。達標駿收是由環境保護部門檢駒處理系統出水是否達到排放標准。
❼ 建設污水處理廠需要辦理哪些審批手續
立項(經貿委或發改委)、環境影響評價、處理運行資質、固廢處理聯單、排污總量核准、排污許可證(環保)、土地(國土局)、規劃(規劃局)、管網相關(建設局)等等,可能還有很多,主要就這些。
❽ 污水處理廠建設流程
1、編制項目建議書報發改部門審批;2、編制項目總體規劃方案;3、規劃選址意回見書、環評報告、土地預審答等(同時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4、發改審批可行性報告。。。。。。環節太多了,你可以到當地發改部門找個審批流程的書
❾ 農村小型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審批流程
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辦法中有相關規定
1.總則規定
[適用范圍] 我縣行政區域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概念解釋] 本辦法所稱農村污水處理,是指通過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接納、輸送並利用物理、化學、生物等方法,對農村污水進行集中凈化處理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包括污水處理設備以及接納、輸送農村污水的管網等相關設施。
[政府職責] 鄉(鎮)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將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納入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通過財政預算和其他渠道籌集資金,統籌安排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提高本行政區域污水的收集率、處理率和達標排放率。
[部門職責] 縣人民政府確定的農村污水集中處理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污水集中處理的管理工作。
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投入使用後污染物的處理及排放情況和排放污水的個人納管污水是否達標進行監督管理。
縣人民政府發展改革、水利、財政、國土資源、公安、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價格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污水處理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義務與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義務,有權對污染環境和破壞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行為進行檢舉。
2. 規劃與建設
[規劃與計劃]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應當統一規劃,配套建設,有償使用。
縣政府應當組織污水處理、發展改革、環境保護、水利等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專項規劃(以下簡稱專項規劃)。縣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專項規劃的要求,制定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年度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
[同步配套建設要求] 農村建設應當按照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的要求,配套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或者預留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用地。預留的建設用地未經法定批准程序,不得改變用途。
新建、擴建、改建鄉鎮道路以及住宅小區的建設,應當按照專項規劃的要求,同步建設相應的接納、輸送污水的管網等設施,並同步投入使用。
[項目立項] 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辦理項目審批(核准)手續。
[項目建設和改造]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污水處理設備、工藝與材料應當符合國家和省有關強制性標准。
[竣工驗收]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完工並通過相關法定專項驗收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組織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竣工備案] 建設單位應當自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項目竣工驗收資料報送污水處理、環境保護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檔案移交] 建設單位應當自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20日內,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要求收集、整理項目檔案資料,向所在地建設檔案機構移交。
3.關於污水接納與處理
[管道納污] 城鎮污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其排放的污水達到納管要求的,應當將污水排入城鎮污水管網,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條件允許以其他方式排放的除外。
鼓勵企業對生產用水進行循環利用;鼓勵賓館、飯店、寫字樓、住宅小區等建設中水回用系統,減少污水的直接排放。
[行為禁止] 禁止向城鎮污水管網排放下列物質:
(一)揮發性有機溶劑及易燃易爆物質;
(二)氰化鈉、氰化鉀、硫化鈉、含氰電鍍液等有毒物質;
(三)腐蝕管道以及導致下水管阻塞的物質;
(四)不符合相應排放標準的醫療衛生、生物製品、科研、肉類加工等含有病原體及放射性的污水;
其他禁止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質。
因意外事故致使含有前款所列物質的污水排入城鎮污水管網的,排水戶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消除危害,並向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運營單位報告;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排放標准] 污水處理廠的廢水排放,應當執行國家有關鄉鎮污水處理廠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污泥處置] 污水處理廠應當具備相應的污泥處置能力,對污水處理運行中產生的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污泥屬於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要求進行處置。
[統計報表] 運營單位應當依法向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相關統計報表。
[經營終止] 運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終止特許經營協議,並實施臨時接管:
(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在規定的期限內不予整改的;
(二)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生產安全事故的;
(三)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社會公共利益和環境安全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終止特許經營協議的其他情形。
有關臨時接管的具體方案,由實施臨時接管的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制訂,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4. 設施保護和維護
[設施的改遷拆] 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相關部門批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建、遷移或者拆除農村污水處理設施。
[設施保護] 禁止從事下列影響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和危及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一)在污水管道、閥門、檢查井等設施上面及污水管道兩側安全保護范圍內取土、堆放物品或者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二)擅自在污水管道上鑿洞接管排水;
(三)阻塞污水管道及出水口;
(四)損壞或者移動井蓋、井座、閥門井等設施;
(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
[維修養護責任] 運營單位負責污水集中處理廠、管網、再生水利用和污泥處置設施的維修養護。
[設備檢修] 因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需要臨時停運的,運營單位應當提前48小時通知排水戶。
[突發事件] 運營單位應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施工安全]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維修養護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當制定中毒、窒息等事故搶救預案,進行有害氣體濃度的檢測;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指定專門監護人員進行安全監護。
[支持配合]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維修養護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阻撓和干擾。
[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應當保障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的用電需求。因故確需停止供電的,電力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事前通知運營單位。
[相關工程施工要求] 工程建設涉及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在項目開工前,向運營單位查詢地下污水管網情況。工程施工可能影響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與運營單位協商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工程施工對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造成損害的,建設單位應當予以賠償。
在污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上下或者兩側埋設其他地下管線的,應當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技術標准和規范,並遵守管線工程規劃和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
5.監督管理
[監管要求] 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相關部門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的規定,加強對農村污水處理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依照各自職責查處違法行為。
[水質檢測]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水質進行監督檢測,對獲得的檢測數據,應當與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共享。項目鄉鎮應當配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測,如實提供排污排水情況,不得阻撓、妨礙檢測。
運營單位應當建立水質檢測化驗制度,並向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時、准確報送污水處理水質與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
[信息公開] 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和運營單位應當設立公開電話和網站,及時受理公眾對污水處理的意見和投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處理並予以答復。
對於污水處理過程中發生的污染事件情況及處理結果,應當向公眾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法律責任
[轉致規定]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政處罰]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 元以上 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在新聞媒體上公布違法事實和處理結果:
(一)向農村污水管網排放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排入的物質的;
(二)從事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禁止活動的;
(三)相關單位未履行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維修養護責任的;
(四)運營單位對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中所產生的污泥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處理而隨意傾倒的;
(五)因施工影響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安全而未與運營單位商定相應保護措施的。
❿ 污水處理系統工程投標需要什麼資質
市政資質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單跨跨度40米以內橋梁工程;斷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廣場工程;
2、10萬噸/日及以下給水廠;5萬噸/日及以下污水處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給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管道工程;
3、總貯存容積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氣貯罐場(站);供氣規模15萬立方米/日燃氣工程;中壓及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150萬平方米熱力工程;
4、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跨度20米以內橋梁工程;公共廣場工程;
2、2萬噸/日及以下給水廠;1萬噸/日及以下污水處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給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徑1米以內供水管道;直徑1.5米以內污水管道;
3、總貯存容積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氣貯罐場(站);供氣規模5萬立方米/日燃氣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壓、低壓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及以下熱力工程;直徑0.2米以內熱力管道;
4、生活垃圾轉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