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ppp項目監管方式
履約管理(合同有法律效應)行政監管(政府部門)和公眾監督等。
1、政府方對項目建設的監督和介入
為了能夠及時了解項目建設情況,確保項目能夠按時開始運營並滿足合同約定的全部要求,政府方往往希望對項目建設進行必要的監督和介入,但是政府方的參與必須有一定的限度,過度的干預不僅會影響項目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以及項目的建設和投運,而且還可能將本已交由項目公司承擔的風險和管理角色又攬回政府身上,從而違背PPP項目的初衷。
政府對項目建設的監督和介入權利主要包括:
1、定期獲取有關項目計劃和進度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 2、在不影響項目正常施工的前提條件下進場檢查和測試; 3、對建設承包商的選擇進行有限的監控; 4、在特定的情形下,介入項目的建設工作。
2、政府方對項目運營的監督和介入
政府方對項目運營同樣享有一定的監督和介入權,通常包括: 1、在不影響項目正常運營的情況下入場檢查;
2、定期獲得有關項目運營情況的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 3、審閱項目公司擬定的運營方案並提出意見; 4、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項目中期評估和後評價; 5、在特定情形下,介入項目的運營工作。 9.3政府方對項目維護的監督和介入
政府方對項目維護享有一定的監督和介入權,通常包括: 1、在不影響項目正常運營和維護的情況下入場檢查; 2、定期獲得有關項目維護情況的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 3、審閱項目公司擬定的維護方案並提出意見; 4、在特定情形下,介入項目的維護工作。
4、公眾監督
為保障公眾的知情權,接受社會監督,PPP項目合同中通常還會明確約定項目公司依法公開披露相關信息的義務。 關於信息披露和公開的范圍,一般的原則是,除法律明文規定可以不予公開的信息外,其他的信息均可依據項目公司和政府方的合同約定予以公開披露。實踐中,項目公司在運營期間需要公開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項目產出標准、收費價格、運營績效等。
Ⅱ 建設污水處理廠需要辦理哪些審批手續
立項(經貿委或發改委)、環境影響評價、處理運行資質、固廢處理聯單、排污總量核准、排污許可證(環保)、土地(國土局)、規劃(規劃局)、管網相關(建設局)等等,可能還有很多,主要就這些。
Ⅲ 周至縣農村污水處理ppp項目村民以水泥路是自已出錢打的不讓施工怎麼辦
農村污水抄處理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是需要和當地村委協商溝通的,如果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徵用具名的土地,一般是要按照征地來給居民賠償的。有時候損壞居民的莊稼和道路也是需要,施工單位和項目承建方來負責的。當然有些地方施工隊可能是外包的,特別是PPP這種大項目,找施工隊不行的話直接找項目甲方好了,甲方大都是地方住建,環保、水利這些。
Ⅳ PPP項目完整的操作流程是什麼、、、、、
PPP模式運作的基本流程
(一)項目前期准備階段
在PPP模式中,項目前期准備階段包括項目發起和項目准備兩個部分。
1、項目發起。
項目發起階段的工作主要內容包括啟
動准備和前期調研:組建項目實施班子、制定整體工作計劃、開展項目調查等。
實施PPP模式是一個系統工程,其復雜、專業程度極高。一要組建一個PPP項目實施團隊,由市政府牽頭,規劃、建設、土地、發改、財政、審計、國資委、法制辦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二是制定具體工作實施方案,明確部門責任分工、目標任務和實施工作計劃安排等;三要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由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或機構梳理城市基礎設施領域擬新建項目和存量項目,決定可以通過PPP模式運作的具體項目清單,構建PPP項目庫。
2、項目准備。
項目准備階段工作主要是項目策劃實施方案研究和編制:一是聘請顧問團隊;二是項目協議;三是開展項目的前期論證,確定項目范圍和實施內容(項目建設規模、主要內容和總投資);四是前期溝通,研究項目模式,設計項目結構,編制項目實施方案;五是設計項目主要商業原則;六是財務分析,編制財務模型;七是確定投資人比選方式和原則(確定投資人應具備的條件和能力及招標方式;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八是組織相關單位討論方案;九是實施方案公示和報批。
在項目實施的最初階段,需要考慮項目的可融資方式和財政是否負擔得起,並要評估傳統方式與PPP方式之間的效率比較,分析該項目是否適合採用PPP方式,擬定項目協議。
聘請專業咨詢機構,負責研究項目模式,設計項目結構,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關鍵是設計項目主要商業原則,進行財務分析,編制財務模型。組織專家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論證,並報市政府批准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
(二)項目招投標實施階段。
項目招投標實施階段包括協議編制、競爭性程序、簽署協議三個部分。
1、協議編制。細化研究協議文件編制:研究和分析項目的技術、商務邊界條件(如:投資、運營成本與收益測算,回購總價、回購期限與方式,回購資金來源安排和支付計劃);落實建設內容分工、投資范圍(投資建設期限、工程質量要求和監管措施);研究和編制項目協議等法律文件(項目移交方式及程序、項目履約保障措施、項目風險和應對措施等);落實招標條件。
2、競爭性程序。主要包括:發布項目信息;投標人 准備投標文件;制定評標標准、評標細則和評標程序;成立評標工作組,開標、組織評標;編寫評標報告,推薦候選人;與候選人澄清談判。
3、簽署協議。先草簽項目協議,中標人在約定時間 內辦理好項目公司成立的有關事宜,資金到位,政府配合完成資產交割及項目審批有關事宜,正式與項目公司簽約。
(三)項目實施階段。
實施階段包括項目建設和項目運營兩個部分。
1、項目建設。首先,項目公司與各聯合單位簽訂正式
合同,包括貸款合同、設計合同、建設合同、保險合同以及其他咨詢、管理合同等;其次,項目公司組織各相關單位進行項目開發。在開發過程中,政府及相關部門對項目開發的過程進行監督,出現不符合合同的情況及時與項目公司溝通,並確定責任主體。工程驗收試運營合格以後,開發階段結束,項目進入運營階段。
2、項目運營。政府與項目公司簽訂特許經營權協議,
約定特許經營期限。在整個項目運營期間,項目公司應按照協議要求對項目設施進行運營、維護。為了確保項目的運營和維護按協定進行,政府、貸款人、投資者和社會居民都擁有對項目進行監督的權利。
(四)合同終結階段。
轉移中止是項目運作的最後一個階段,包括項目移交和項目公司解散等內容。
1、項目移交。特許經營期滿後,項目公司要將項目的
經營權(或所有權與經營權同時)向政府移交。在移交時,政府應注意項目是否處於良好運營和維護狀態,以便保證項目的繼續運營和服務提供的質量。
2、項目公司清算。項目移交以後,項目公司的業務隨之中止。因此,項目公司應按合同要求及有關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清算、注銷等相關手續。
Ⅳ 求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前期手續辦理所需資料及程序規定
環境評估報告—地勘報告—環保局審批(環評預審)—項目建議書—發改委立項(批復)—初步設計—發改委初步設計批復—規劃審批(選址、用地、許可)—施工許可(建委)。
完成以上的手續最快的話需要半年,立項能不能跑下來是關鍵。完成這些手續你就可以開工建設了,然後工商注冊、稅務這些手續就好辦多了。
Ⅵ 污水處理站的審批手續(詳細)
一、污水處理站工作職責
二、污水處理站職業道德規范
三、污水處理站工作紀版律規定
四、權設備場地管理制度和清掃衛生制度
五、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六、污水處理站設備維修工職責
七、污泥處理工職責范圍
八、污水處理站交接班制度
九、污水處理站班長崗位職責范圍
十、運轉操作工職責范圍
十一、運轉巡查操作規程
十二、水解酸化池的工藝操作規程
十三、曝氣接觸氧化池操作規程
十四、沉澱池操作規程
十五、污泥濃縮池操作規程
十六、污泥脫水機操作規程
十七、羅茨鼓風機操作規程
十八、二氧化氯發生器操作規程
十九、污水處理站水泵操作規程
二十、污水處理站設備操作安全規程
二十一、污水處理站崗位責任制
二十二、污水處理站安全責任制
二十三、環境風險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Ⅶ 村鎮污水ppp項目設備招標的大致流程是什麼樣的要拿設備拿去測試么
上圖為招投標流程
Ⅷ PPP 項目合同有哪些審查要點
一、PPP項目的適用范圍
城市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如城市供水、供暖、供氣、污水和垃圾處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綜合管廊、軌道交通、醫療和養老服務設施等,優先選擇收費定價機制透明、有穩定現金流的項目。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國家改革委、人民銀行《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在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務領域,鼓勵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
二、PPP項目的合同審查要點
2016年7月,財政部推出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該辦法第十六、十七條規定了PPP項目合同審查和批准要點,包括:一是PPP項目合同在項目采購公示結束後、正式簽署前,應經行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法制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二是合同審核要對照審核實施方案、要有物有所值評價報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及采購文件,檢查合同是否發生實質性變更;三是重點審核合同是否滿足所規定的五點要求。
PPP項目合作期限一般比較長,牽涉環節多、合同復雜,結合上述規定,實務中PPP項目合同的審查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項目合作背景及前期階段(合規性、合法性);項目建設階段;項目運營階段和移交資產階段。具體分述如下:
1、總則部分:重點審查合規性和合法性、包括合同相關術語的定義和解釋、合同簽訂的背景和目的、聲明和保證、合同生效條件、合同體系構成等。
2、合同主體:審查項目合同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重點審查各主體的主要權利、義務;包括政府主體、社會資本主體,通過主體資格審查,合理界定各主體權力義務范圍。
3、合作關系:主要是合作內容、合作期限、排他性約定、合作履約保證等。
4、投資計劃及融資方案:重點審查投資控制、融資條件、投融資監管及違約責任等事項。
5、項目前期工作:重點審查合作項目前期經費承擔及違約責任等事項。
6、項目建設:重點審查合作項目工程建設條件,進度安排、質量、安全要求,工程變更管理,實際投資認定,工程竣工驗收,工程保險及違約責任等事項。
7、政府移交資產:重點審查政府向社會資本主體移交託管資產的范圍、託管形式(有償還是無償)、移交程序及違約責任等。
8、運營和服務:重點審查合作項目運營的內外部條件、運營服務標准和要求、更新改造及追加投資約定、服務計量方法、運營期保險購買、政府監管職責、運營外支出及違約責任等事項。
9、社會資本主體項目移交:重點審查社會資本主體向政府移交項目的過渡期、移交范圍和標准、移交程序、質量保證及違約責任等。
10、收入和回報:重點審查合作項目收入來源、回報方式確定,價格確定和調整方式,財務監管及違約責任等事項。
11、不可抗力和法律變更:重點審查不可抗力事件范圍以及法律變更的處理原則。
12、合同解除:重點審查合同的退出機制,明確合同解除事由、解除程序以及合同解除後的清算、項目移交等事項。
13、違約處理:對於合同中涉及違約的各種情形在合同中予以明確規定,並對相應的違約責任進行明確細化。
14、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管轄仲裁機構或管轄法院。
15、其他約定:審查項目合同的其他未盡事項,包括:合同變更與修訂、合同的轉讓、保密條款、信息披露、廉政和反腐、通訊方式、送達方式和地點,合同適用的法律、語言、貨幣等事項。
由於PPP項目是在近期迅速崛起與推廣的,立法和司法體系相對滯後,律師在PPP項目中法律服務的空間越來越大;但鑒於PPP項目的長期性、專業性和復雜程度,PPP項目法律審查有待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
參考網頁:
PPP項目合同審查要點:網頁鏈接
Ⅸ 關於承接市政污水處理項目前期所需要做些什麼工作
一個完整的BOT項目運作過程包括確定項目、選擇項目公司、項目建設、運營和移交五個主要步驟。
第一步,確定項目
1.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提出項目設想。
2.聘請咨詢機構對項目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3.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完成項目立項審批手續。
第二步,選擇項目公司
項目公司的選擇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商方式,另一種是招標方式。我國現有BOT項目基本都是採用協商方式,國外應用較多的是招標方式。由於BOT方式需要談判的條件較多,協商方式成功率較低,即使成功,由於缺乏競爭,項目成本往往較高,但有時速度較快。採用招標方式,步驟如下:
1.委託咨詢機構編制招標文件。
2.公開招投標(發表招標公告、進行資格預審、發售招標文件、投標者准備標書、開標與評標)。
3.合同談判(開標評標後,要對評標結果進行排序,選擇2~3家公司進行合同談判。首先與第一標進行談判,若成功,則轉向下一步,否則,轉向第二標進行談判)。
4.與項目公司簽約(內容通常包括特許權期限、項目的技術和經營、材料的供應、稅收、出資者的信用程度、政府的支持和項目設施移交的期限、爭議的解決方式等)。
第三步,項目建設
1.項目公司(一般是委託一家咨詢機構)對項目進行詳細設計。
2.融資。
3.項目公司與一個建築公司簽定承包合同,通常是總承包方式的交鑰匙合同。
4.建築公司對項目進行施工並交付項目公司(期間,承包商一般不歡迎政府幹涉項目,但項目成本的最終承擔者是用戶,項目的最終擁有者是政府,為保證項目質量,降低成本,政府對項目進行監督並適當參與項目工作是必要的)。
第四步,運營
項目公司在BOT項目期內,自己來運營,或者通過合同,委託一家獨立的專業運營公司來運營。
第五步,移交
當BOT項目期滿,政府或其委託機構對項目設備進行檢查,以確認是否符合規定的質量要求。若設備有問題,則政府可以要求項目公司作一定的修理或更換工作。然後,項目公司把整套設備移交政府。政府可以自己運營這些設備,也可以選擇與該項目公司議定延續特許協議,或者與具有競爭力的公司議定一個新的特許權協議。
採用BOT方式發展城鎮供水事業應注意的問題
1.認真做好項目論證的前期工作
城鎮供水項目實施BOT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工作,如對項目進行技術的和經濟的詳細論證,提出符合立項審批要求的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論證要建立在城鎮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的基礎上,而一個城鎮的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應包括水資源中長期供求、供水水源、節水、污水資源化和水資源保護等專項規劃。規劃里要明確城鎮供水水資源必須依照「先地表水、後地下水,先當地水、後過境水」的次序,採取「多庫串聯,水系聯網,地表水與地下水聯調,優化配置水資源」的方式,提高城鎮供水保證率。
2.理順水資源管理體制
要想順利地採用BOT 方式積極發展城鎮供水業,就必須首先建立科學合理的水資源管理新體制——對區域的防洪、除澇、蓄水、供水、節水、水資源保護、污水處理回用、地下水回灌等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調配、統一發放取水許可證、統一徵收水資源費、統一管理水量和水質,實現城鄉水務一體化。
3.牢牢抓住BOT項目的核心——特許合同
特許合同是BOT項目的核心,它明確了在特許期內政府和項目公司的權利與義務,反映了雙方的風險與回報。合同條款一定要嚴密,過於簡單,一旦出現遺漏問題,往往會由此產生糾紛。因此,政府應該聘請有經驗的專業咨詢公司作顧問,在項目合同的嚴密性上狠下功夫。特別強調,在特許期內,項目公司雖擁有特許權項目設施的所有權,以及為特許權項目進行投融資、工程設計、施工建設、設備采購、運營管理和合同收費的權利,並承擔對特許項目的設施進行維修養護的義務,但更要明確和細化政府部門具有對特許權項目監督、檢查、審計,以及如發現項目公司有不符合特權協議規定的行為,予以糾正並依法處罰的權力。
4.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盡可能降低投資風險
投資環境的建設包括經濟環境、政治環境和法律環境等。應該充分認識到,BOT項目的前期工作較為復雜,它既涉及到政府部門與非政府部門之間的談判與合作,又牽涉到許多需要相互之間良好協調的關鍵機構,如政府部門、項目部門、項目投資者、用戶等,它既涉及包括金融、稅收、外匯等經濟問題,也涉及法律、公眾利益、環境保護等社會問題。由於BOT項目涉及到公眾利益並且需要以土地、交通、能源、通信、人力資源等為基礎進行實施,因此,BOT項目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項目所在地政府是否給予強有力的支持,即項目所在地的投資環境是否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