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業廢水造成的污染有哪些
工業廢水一般情況下含有大量的重金屬、有機物、高磷、高氮,這種廢水是沒有辦法直接被利用的,這種廢水也無法讓魚蝦等動植物生存,如果不加處理隨意排放對環境資源是一種非常大的損害。
2. 工業對水質有什麼污染
1、海水污染
污水、廢渣、廢油和化學物質源源不斷地流入大海。在許多海域,傾倒混有石油的污水是非法的,但這種事仍時有發生,而真正的石油災難是在巨型油輪泄漏或沉沒時發生的。如今我們設法用化學品使水中石油沉澱以達到清除石油的目的。
向海洋傾倒化學和放射性廢物的作法已持續多年。容器總有一天會腐蝕掉,有害物質便將進入海水中。我們對深層水與表層水的循環情況還了解不多,其過程或許比我們以前所想的要快。因此有害物質就會擴散到生物活動的水層中去。
2、地表水污染
五百多年以前,人們就認為飲用流經大城市的河水是危險的,而工業化,人口增長以及新的有毒化學品,使情況愈來愈糟。
排水系統的鋪設和清潔劑的使用有增無減,使我們的水道和湖泊中磷酸鹽含量日益增多。這種過度營養導致藻類迅猛繁殖。消耗水中的氧,使魚類死亡,生態系統惡化。由於工業上不妥善處理汞化合物和其它重金屬,也造成嚴重的水污染。汞通過食物鏈的進程逐漸集中,最後對吃魚的鳥或人類造成嚴重的神經損壞。
3、地下水污染
與地表水一樣,地下水也受到了污染的威脅,主要來自於地表或土壤水的下滲,農用氮肥以及垃圾中的油、酚污染著地下水,氮肥中的硝酸鹽一旦進入地下,便轉變為亞硝酸鹽,它在人體中能夠轉變成致癌物質。地面植被的破壞和濕地的排水減少了地表水的滲透,從而降低了潛水面。由於城市和工業的過度需要,淡水不斷被抽出作為生活和工業用水,然後作為地表污水重新排放,因而還會導致潛水面的進一步下降。另一方面,大量頻繁的灌溉可以增強滲透作用,使潛水面一直升到地表。而在乾旱地區,被水滲透的土地由於異常的蒸發作用,引起地下水中鹽類的沉澱,遲早會變成不能耕作的鹽鹼地。
3. 中國工業廢水污染主要分布在哪些地區
環境問題是伴隨著經濟活動而出現的,所以環境問題的實質還是個經濟問題。它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反映,是人類認識自然的反映。傳統工業化道路是以「兩個代價」為顯著特徵的發展道路,即以大量消耗資源和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發展道路。就環境污染而言,最明顯之點就是工業的「三廢」(即廢氣、廢水、廢渣)的排放日益嚴重,對環境造成了嚴重的污染和破壞,對人類健康造成了嚴重的損害。
在我國,1987年底結束的我國首次工業污染源調查結果顯示,工業廢水年排放量佔全國廢水年排放量的80%,工業廢氣年排放量占廢氣年排放量的81%,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量佔全國固體廢棄物排放量的88%。由於國內工業技術水平普遍較低,工業結構不合理,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尚未根本改變,全國縣及縣以上企業的污染物排放仍呈增長的趨勢。
在水污染方面,我國七大水系、湖泊、水庫、部分地區地下水和近岸海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城市河流污染程度,北方重於南方,工業較發達城鎮附近的水域污染突出。在監測的142條城市河段中,絕大多數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水污染嚴重影響人的身體健康。有一份調查資料顯示,淮河支流的黑河沿岸,因水被污染,人群死亡率比一般水平高出三分之一;有一個鎮曾連續三年的徵兵體檢中無一適齡青年合格。天貓美國普衛欣提示:霧霾天氣出行記得做好防護。
在空氣污染方面,我國是世界的重災區。中國城市大氣污染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達330億美元,其中大部分來自身體健康方面原因所帶來。據1998年聯合國衛生組織的一項報告,全球空氣質量污染最嚴重的城市依次是:太原、米蘭、北京、烏魯木齊、墨西哥城、蘭州、重慶、濟南、石家莊和德黑蘭。十大污染城市中中國佔了7個。1998年對全國322個城市的環境檢測,其中有140個城市空氣質量超過國家二級標准,佔43.5%,屬於嚴重污染型城市。
有關資料顯示,我國每年由於環境污染和破壞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2000億元以上,其中生態環境破壞的損失約為500億元。這就表明,我國環境現狀與發達國家環境污染最嚴重的20世紀60年代相仿。
4. 工業廢水中會對環境造成污染的物質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城市化步伐的不斷加快及公眾對環境質量的要求回日益增強,全國大量的城市污答水處理廠相繼建成並投入運行,面臨著如何處理每天產生的大量的剩餘污泥問題,這些污泥如果處理不當,將會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目前我國尚無最終處理方法,污泥中的致病菌超標,傳統上用做農肥,不能完全符合衛生標准。而對於含有較高比例的工業廢水的污水,污泥中會含有一定比例的重金屬物質,長期排放會在土壤中富集而形成土地污染。因此近年來污水處理廠的脫水污泥無適當出路的任意堆放已經造成二次污染,污泥處置問題已經成為我國許多污水廠亟待解決的問題。
5. 關於水污染
淺談水污染的影響與防治
前言:
(一)中國水污染分布與水污染現狀
有人說,地球的顏色是綠色的,她孕育著生命,預示著人類的誕生和未來。我說,她是生命的搖籃,人類的母親,她把全部的愛無私地奉獻給人類的子子孫孫。她的確很大,幅員遼闊,但不是無邊無際;她的確很美,山青水秀,但不是青春永遠;她的確很富,資源廣博,但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如今,地球生態環境已被人類活動嚴重破壞。尤其是水的污染更為突出。
水是地球上萬物的命脈所在,水滋潤萬物、哺育生命、創造文明。中國水資源的分布極其不均勻。中國的人均水資源佔有量低於500立方米,遠遠低於國際公認的人均所需1000立方米的臨界值。北方許多大中城市因缺水造成工廠停產或限產,損失的年產值達1200億元,南方一些城市也陸續出現水荒。目前全國600多座城市中,有300多家缺水,其中嚴重缺水的有108個,缺水量約為1000萬噸/天左右。幾百萬人生活用水緊張。。。。。。
面對「滴水貴如油」的水資源,而人類對它的浪費和污染卻是令人痛心的:據統計,全世界污水排放量已達到4000億立方米,使5.5萬億立方米水體受到污染,佔全世界徑流總量的14%以上。
(二)水體污染
水是怎樣被污染的呢?原因主要有兩種:一是自然的,一是人為的。由於雨水對各種礦石的溶解作用,火山爆發和乾旱地區的風蝕作用所產生的大量灰塵落入水體而引起的水污染,這屬於自然污染。向水體排放大量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和各種廢棄物,造成水質惡化,這屬於人為污染。而人們通常所說的水污染主要是指後一種,而且也是最主要的。
1:水體受污染的過程
一般來說,水自身有自凈能力。水的自凈能力包括稀釋擴散、沉澱堆積、氧化還原以及水中微生物對有機物的分解等。大體可以分四段:第一為污染段,由於大量污染物混入,河流水質惡化,水中溶解氧極少,除了細菌以外,其它生物較少,特別是幾乎不存在自氧性生物;第二是分解段,分解有機質的生物逐漸繁殖,生物分解活動激烈,大量消耗溶解氧,魚類難以生存,出現藻類和需氧較低的原生生物等,而在生化需氧量逐漸降低後,水中溶解氧又逐漸增加;第三為恢復段,藻類、魚類和其它大型生物重新又活潑起來,水質逐漸變清;第四為清水段,溶解氧接近飽和,水質清潔,自凈過程到此完成。
2:水體受污染的原因
人類生產活動造成的水體污染中。工業引起的水體污染最嚴重。如工業廢水,它含污染物多,成分復雜,不僅在水中不易凈化,而且處理也比較困難。
工業廢水,是工業污染引起水體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它占工業排出的污染物的大部分。工業廢水所含的污染物因工廠種類不同而千差萬別,即使是同類工廠,生產過程不同,其所含污染物的質和量也不一樣。工業除了排出的廢水直接注入水體引起污染外,固體廢物和廢氣也會污染水體。。。。。。
農業污染首先是由於耕作或開荒使土地表面疏鬆,在土壤和地形還未穩定時降雨,大量泥沙流入水中,增加水中的懸浮物。
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近年來農葯、化肥的使用量日益增多,而使用的農葯和化肥只有少量附著或被吸收,其餘絕大部分殘留在土壤和漂浮在大氣中,通過降雨,經過地表徑流的沖刷進入地表水和滲入地表水形成污染。
城市污染源是因城市人口集中,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和廢氣引起水體污染造成的。城市污染源對水體的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它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各種污水的混合液,其中包括廚房、洗滌房、浴室和廁所排出的污水。
世界上僅城市地區一年排出的工業和生活廢水就多達500立方公里,而每一滴污水將污染數倍乃至數十倍的水體。
3:水體污染對人類的危害
污染的水對人體的影響有很多不利的因素:人體中70%—80%是水分,因此長期飲用不良的水質,而導致體質不佳抵抗力自然減弱,則百病發生乃必然,再者長期累積之污染物到達身體無法承受時,再高明的醫生、再有效的葯物恐怕也難奏效,所以「水是百葯之王」的說法一點都不假。
常見的飲用水水質項目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鉛: 對腎臟、神經系統造成危害,對兒童具高毒性,致癌性已被證實
鎘: 對腎臟有急性之傷害
砷: 對皮膚、神經系統等造成危害,致癌性已被證實
汞: 對人體的傷害極大,傷害主要器官為腎臟、中樞神經系統
硒: 高濃度會危害肌肉及神經系統
亞硝酸鹽: 造成心血管方面疾病,嬰兒的影響最為明顯(藍嬰症),具致癌性
總三鹵甲烷: 以氯仿對健康的影響最大,致癌性方面最常發生的是膀光癌
三氯乙烯(有機物): 吸入過多會降低中樞神經、心臟功能,長期暴露對肝臟有害
四氯化碳(有機物): 對人體健康有廣泛影響,具致癌性,對肝臟、腎臟功影響極大
近年來美國環境保護署(EPA)針對1971-1994年間由水所引起的疾病進行一項調查,在740件案例中,其中因原生動物所引起共148件,共有448,486人因而致病,是所有原因中最高者。研究發現,原生動物種類中以隱孢子蟲及梨形鞭毛蟲二種需要特別注意,最常出現在遊憩風景區及畜牧養殖地區,其中又以養豬、養鴨二種最多。統計也顯示,23年內所造成的死亡病例共89件,而原生動物造成的死亡案例高達70件。
水不僅是生命之源,對人類極其重要,而污染又是這樣厲害。因此我們更應該預防和保護好水資源,合理並利用好水。
(三)水體污染的防治措施
對於污水採取的措施主要有:
1: 資金、行政、法律保障措施
(1) 資金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條件
顯然,資金支持是污染治理重要的條件之一,沒有資金,一切治理措施就無法實施。
(2) 政府的支持是後盾
城市水系污染治理涉及面很廣,不但涉及到居民,還涉及到外地人員,涉及到部隊系統,涉及到少數民族,也會涉及到權利持有者的利益。因此,單靠水利部門是無法解決問題的,即使再加上環保部門,力量依然是蒼白無力的。需要市政府的強力支持,市政府也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沒有一個強大政府的支持,許多強制性措施就難以行得通。
(3)污染治理需要法制
法律法規是人們共同遵守的准繩,應制定保護城市水環境的地方性法律,讓水系管理部門有法可依,依法行政,這樣一些事情做起來會容易一些。
2:工程保障措施
(1)必須實施徹底截污、污/雨分流
根據實地調查結果,生活污水是水系最嚴重的污染源,將生活污水完全截留是治污的根本。另外,由於雨水管經常被用作排污管,所以實施污/雨分流也是重要措施。污水送入污水處理廠處理,雨水則可直接排入自然水體中,降低污水處理廠處理負荷,污水可以通過河道排放。
(2) 對老平房區進行搬遷改造
一般來說,城鎮新建居民區都有完備的下水道系統,都實施了污/雨分流。但是,老平房區房屋破舊,多數沒有下水道系統,而且污/雨不分,是造成河流污染的主要來源。不管從污染治理的角度還是從城市建設的角度,都需要對老平房區進行搬遷改造。
3: 市政管理措施
(1)加強城市衛生綜合管理
加強城鎮的綜合衛生管理,使街面保持干凈,減少因風吹、雨水等因素將臟物帶入河流。對自由市場、餐館、外來人口聚居區進行嚴格的衛生管理,對建設工地衛生實行嚴格監督,對產生污染的路邊小生意、洗車點或進行環境改造、或取締。
(2)環衛部門應提高管理水平
鑒於環衛部門職工向河道傾倒所收集的垃圾、大糞的情況客觀存在,環衛部門應提高管理水平,嚴格要求職工遵守規矩,教育職工明確自己的責任,對不守規矩、擅自污染環境的職工給與相應的處罰。
(3)合理布置垃圾處理站點、公共廁所
應健全垃圾處理站點網路(尤其是公共場所),讓人們垃圾有處可棄,減少因無垃圾站(箱)而導致的垃圾隨意丟棄。應在沿河設置一些公共廁所,讓在外活動的人們感到方便,減少因為沒有廁所而將河沿當廁所的現象。
(4)拆除一切造成污染的違章建築
對一切形成污染的沿河餐館、水上游樂廳等應取締。
4: 水資源調控措施
加強水源調配方面的研究
水資源不足是影響水質的重要因素,河水不流,水質就會惡化。應加強水源調配方面的研究,如何既節約水源又保護水環境是必須研究的課題。建設一批污水處理廠,應加強處理水的應用,處理廠與輸水管道應同時規劃、同時設計,將處理後的潔凈水引入河道,這樣既節約水資源又可保護水環境。
5: 公眾參與措施
(1) 讓公眾參與河道環境管理
河道管理部門應建立與沿線居民的溝通渠道,定期訪問居民,公布舉報電話,讓居民有機會參與對污染源的監督,及時發現問題,進行處理。也可以實行「門前三包」等措施,目的是充分發揮群眾保護水環境的巨大熱情,對水環境實行有效的監督和保護。
(2)搞好大眾教育
對大眾加強保護水質的教育,沿河樹立一些警示牌,呼籲人們注意保護水質。另外,新聞媒體繼續對大眾進行環境保護的教育。
(四)目前依然存在的問題
然而在此過程當中有幾方面問題沒有得到足夠重視或未能有效執行:
首先,治理水污染的過程中要避免將水環境整治工作同行政強制措施完全等同起來。應該在整治的過程中更多地採用經濟手段,調動排污單位的內部積極性,使污染物達標排放和綜合治理成為企業主動的自發的自願的行為。這樣不僅能夠減少行政強制執行的費用,而且可以減少以至杜絕企業弄虛作假、追求形式上的達標和保留實質上的污染行為的發生,從而有效地提高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的有效性。在通常意義上的引進經濟激勵措施、獎勵達標先進單位、為其提供政策優惠的做法之外,是否可以將水環境治理與清潔生產工藝技術的市場開發有效的結合起來,在停產、關閉數以千計的污染企業的同時創立和新建於環境保護有利的新企業新市場,使水環境整治工作同社會經濟其它方面有機地聯系在一起,使環保工作不再對於工業企業的發展只是一味的否定,而是肯定與否定相結合。從長遠發展的角度看,工業走向環境健康化是世界發展的總體趨勢,清潔生產工藝的開發利用將在不久的未來占據巨大的市場份額。因此我們應該把握時機,爭取利用後進優勢,在促進環境質量改善的同時獲得經濟的更大發展。
其次,水污染的治理過程中還應避免將水污染防治與工業企業達標排放等同起來。中國是一個農村人口佔到70%的農業大國,且農業現代化程度較低。美國著名的化學家和環保主義者蕾切爾·卡遜在上個世紀60年代所關注的農業污染問題在今天的中國仍然具有極為現實的指導意義。當我們對於我國大多數流域污染情況尋根求源的時候都會發現幹流和支流沿岸的農葯化肥及其它農業廢棄物肆意地向水體拋棄是構成水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往往正是這些不經任何處理就排向江河湖海的大量農業污染物在很大程度上須對水體的毒化問題負責。然而在水環境治理的實際操作中,我們幾乎看不見有關治理農業面源污染的舉措,更沒有像「零點行動」那樣富有廣泛社會影響力的治污行為發生。當然並不否定工業企業污染治理與農業污染控制本身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對於「15小」企業的治理一定范圍內斷絕了農業污染物的來源,然而從現實的角度來看,這還遠遠不夠;也並不否認農業的面源污染較之工業企業通常情況下的點源污染而言,控制的難度大得多,甚至近乎不可操作,然而不能因為該問題解決起來有極大困難而視其不存在。這樣只能造成對農業污染的默認,從而使問題擴大化。
最後
水污染治理過程應當同生態環境的恢復和改善緊密結合起來。環境問題以其固有的全方位、多因子的特點區別於其它任何部門法所調整的對象,這就要求在整治水環境問題的過程當中首先要考慮到水污染問題的流域性,加強河流湖泊沿岸省市地區之間的協調和合作。這一點在淮河治理過程當中已經獲得重要的實踐經驗,應該在全國范圍內加以推廣。其次,水資源作為生態環境的一個重要成分對於人類生產生活都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價值,因而將水環境整治與水權概念的開發相結合,明確水資源使用的受益者和水環境問題的治理者無疑具有重要意義;與此同時對於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要實行全流域統籌兼顧的方針 ,生產、生活和生態用水綜合平衡,做到微觀與宏觀相結合,促進水環境問題的根本解決。
自古以來,人類就是在水的滋養下生存和繁衍,今後也將同樣依賴於水資源而繼續存在和發展。無論社會如何進步,時代如何發展,我們都不可以水環境的惡化為代價換取一時的經濟發展,因為那將造成人類無法承受的惡果,並最終導致一切人類文明化為烏有。如果說過去的水環境問題是由於人類的無知導致的,那麼今天,我們已經逐漸清醒地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如果說已經造成的水污染及水生態環境的破壞是我們疏於管理的結果,那麼今天,我們已經在水環境治理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如果說已經完成的治理工作在遏制水環境惡化方面起到了可喜的積極作用,那麼今後的工作將更加艱巨和繁重,需要更完善的立法支持、更廣泛的社會參與以及更持久的全方位投入。水環境的現狀要求我們不懈地堅持治理工作,已取得的成績激勵我們更有信心地將治理工作開展下去。
水污染治理比防洪、抗旱難度更大,因為洪水的發生在時間上偶然性、在地域上有局限性,而水污染則是每時每地都存在。洪水、乾旱是天災,面對天災,人類更能團結一致,更能吃苦耐勞,更能相互幫助,更能激起一股熱情,1998年長江大水就是一個例證。水污染是人禍,是人引起的,治污會影響到部分人的利益,會涉及到社會中的方方面。總之:
節水從點滴做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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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水資源合理分配的基本路線 作者:關業祥 水利部規計司處長
6. 有關工業水污染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08年2月28日修訂通過,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法明確規定了保護水資源的相關政策、責任范圍任及措施等,還明確規定了違反本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正文 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治水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保障飲用水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第三條水污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優先保護飲用水水源,嚴格控制工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積極推進生態治理工程建設,預防、控制和減少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水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防治水污染的對策和措施,對本行政區域的水環境質量負責。
第五條國家實行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將水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對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考核評價的內容。
第六條國家鼓勵、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加強水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
第七條國家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對位於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區域和江河、湖泊、水庫上游地區的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交通主管部門的海事管理機構對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國土資源、衛生、建設、農業、漁業等部門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第九條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第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水環境,並有權對污染損害水環境的行為進行檢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對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2.2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標准和規劃
第十一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標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體的使用功能以及有關地區的經濟、技術條件,確定該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體適用的水環境質量標准,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第十三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十四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國家或者地方的經濟、技術條件,適時修訂水環境質量標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十五條防治水污染應當按流域或者按區域進行統一規劃。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水行政等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編制,報國務院批准。
前款規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本地實際情況,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等部門和有關市、縣人民政府編制,經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核,報國務院批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跨縣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本地實際情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等部門編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
經批準的水污染防治規劃是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據,規劃的修訂須經原批准機關批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依法批準的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水污染防治規劃。
第十六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開發、利用和調節、調度水資源時,應當統籌兼顧,維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庫以及地下水體的合理水位,維護水體的生態功能。2.3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新建、改建、擴建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和其他水上設施,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建設單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的,應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涉及通航、漁業水域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應當徵求交通、漁業主管部門的意見。
建設項目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設施應當經過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驗收,驗收不合格的,該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第十八條國家對重點水污染物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削減和控制本行政區域的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並將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分解落實到市、縣人民政府。市、縣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將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分解落實到排污單位。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水環境質量狀況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確定本行政區域實施總量削減和控制的重點水污染物。
對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有關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暫停審批新增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第十九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未按照要求完成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予以公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未按照要求完成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市、縣予以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違反本法規定、嚴重污染水環境的企業予以公布。
第二十條國家實行排污許可制度。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第二十一條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報登記擁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設施、處理設施和在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並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關技術資料。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登記;其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應當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的,應當事先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批准。
第二十二條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設置排污口的,還應當遵守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
禁止私設暗管或者採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二十三條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並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應當對其所排放的工業廢水進行監測,並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
應當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的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的環境容量、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以及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等因素,商同級有關部門確定。
第二十四條直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排污費徵收標准繳納排污費。
排污費應當用於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水環境質量監測和水污染物排放監測制度。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水環境監測規范,統一發布國家水環境狀況信息,會同國務院水行政等部門組織監測網路。
第二十六條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水資源保護工作機構負責監測其所在流域的省界水體的水環境質量狀況,並將監測結果及時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有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流域水資源保護領導機構的,應當將監測結果及時報告流域水資源保護領導機構。
第二十七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有權對管轄范圍內的排污單位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的單位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檢查機關有義務為被檢查的單位保守在檢查中獲取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八條跨行政區域的水污染糾紛,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協商解決,或者由其共同的上級人民政府協調解決。待續
7. 造成工業廢水污染的原因有哪些
工業廢水造成的污染主要有:有機需氧物質污染,化學毒物污染,無污染機固體懸回浮物污染,答重金屬污染,酸污染,鹼污染,植物營養物質污染,熱污染,病原體污染等。許多污染物有顏色、臭味或易生泡沫,因此工業廢水常呈現使人厭惡的外觀,造成水體大面積污染,直接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健康,因此控制工業廢水尤為重要。
8. 工業廢水對環境的污染
任何企業都需要水,並且隨著企業規模,性質不同,對水量,水質和水溫的要求也不一樣。任何企業都要排污水,廢水,由於所需原料,燃料和工藝流程不同所排放的廢水對環境的污染程度也不相同。工業廢水,礦山排水和其他污水的不合理排放是造成水源污染的最主要原因。排出廢水的工廠主要是化工工廠,如農葯廠,化肥廠,制葯廠,塗料廠,染料廠等其他的還有煉油廠,石油化工廠,鋼鐵廠等。其中廢水中常常含有硫化物,氰化物,汞,砷,酚,鉛等污染物及一些復雜的有機物。這些物質有些可以回收處理,有些復雜的有機物無法處理。有的企業工業廢水未經處理就直接排放到地面水體,使地面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造成一些地區江河湖泊成了魚蝦死絕的「死水」,致使該地區以江河為工業水源和飲用水源的工廠不得不去找其他水源。許多企業不得不自鑽深水井,取用地下水。取地下水過多又會引起地層下陷。
所以進行該類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廢水的工廠布局時,必須要防止因工業廢水的排放污染水源,土地和大氣。凡排放有害廢水,粉塵,廢渣的工業企業不得位於水源的上游,在河流取水點上游至下游100m以外的水域內,不得排入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在水源保護區內,不準建設污染環境的企業。對於那些工廠相對密集的地區可以建造針對各種污水進行處理的污水處理廠,對污水進行集中處理,相對於每個工廠都建立自己的污水處理廠,可以節約在控制污染上的費用,而且污水處理廠也可以從中獲得利潤。
污水污泥中的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含量已成為污泥土地利用的重要限制因素,污泥中往往含有大量的銅、鎳、鎘、鉛、鋅、汞等重金屬和許多種有毒有機物,若農田中長期施用會導致土壤污染,它們被農作物吸收後又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從而影響人體健康。盡管國內城市污水廠的污水以生活污水為主,但國內城市污水污泥中重金屬含量還是有部分超過農用標准。因此,將污水污染過的污泥作土地利用時,應特別注意污水污泥中重金屬超標問題。污泥中有機污染物的研究工作已經在發達國家開展了很多年,但我們在這方面的研究工作還不是很多。然而,很少研究工作並不意味著我國的污水污泥中不含或少含有機污染物。北京高碑店污水處理廠的污泥中已經檢測到35種含氮芳香族化合物,並有7種已經定量化。因此,在污水污泥中有機污染物與重金屬這兩個領域的研究工作還有很多要做,包括污泥中有機污染物和重金屬的表現形式以及污泥處理過程中它們的變化及對土壤-污泥系統的影響。這樣才可以很好地解決污泥中污染物對環境及人類健康造成的影響。然而,污泥質量根源於污水廠處理的污水的質量,因此也要從污染源著手,降低進入城市污水的重金屬及其它有毒物質的濃度,即必須使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的工業廢水水質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