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水污染源監測中應該怎樣確定采樣時間和采樣頻率
工業廢水的污染物含量和排放量常隨工藝條件及工作時間的不同而有很大差異,故采樣時間、周期和頻率的選擇是一個較復雜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應在正常生產條件下的一個生產周期內進行加密監測,即周期在8h以內的,每小時采樣1次,周期大於8h的,每2h采樣1次,但每個生產周期的采樣次數不得少於3次。采樣的同時測定流量。根據加密監測結果,繪制污水污染物排放曲線(濃度一時間、流量一時間、總量一時間),並與所掌握的資料對照,如基本一致,即可據此確定采樣頻率。對於穩定排放的污水,污染物排放曲線比較平穩,可以采瞬時樣;對於排放曲線有明顯變化的不穩定排放污水,要根據曲線情況分時間單元采樣,再組成混合樣品。正常情況下,混合樣品的單元采樣不得少於2次。如排放污水的流量、濃度甚至組分都有明顯變化,則在各單元采樣時的采樣量應與當時的污水流量成比例,以使混合樣品更有代表性。 地方環境監測站對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每年不少於1次,如被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列為年度監測的重點排污單位,應增加到每年2~4次。因管理或執法的需要所進行的抽查性監測或對企業的加密監測由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更多分析測試、標准物質相關信息,見國家標准物質網www.rmhot.com
㈡ 一般污水處理廠的取樣有什麼要求
1、污水處理廠污水取樣點
(一)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中規定的第一類污水物, 取樣點位一律設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的排放口或專 門處理此類污染物設施的排放口。
(二)第二類污染物取樣點位一律設在排污單位的外 排口。
(三)對整個污水處理設備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入 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的入口和污水處理設施的總排放口 設置取樣點。
(四)對各污水處理單元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入處 理設施單元污水處理的入口和污水處理設施的總排放 口設置取樣點。
(五)在污水排放口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進口、出口設 水量監測點。
2、污水處理廠污水取樣頻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 染物排放標准》(GB 18918-2002)中的規定,城鎮污 水處理廠采樣頻率至少為每兩小時一次,取24h混合樣, 以日均計。 工業廢水監測頻率按《綜合污水排放標准》(GB 8978-1996)生產周期<8h,每2h采樣一次,生產周期 >8h,每4h採集一次。其他污水樣,24h不少於2次。最 高允許排放濃度按日均值計算。
3、污水處理廠污水采樣器具
取樣可用無色具塞硬質玻璃瓶或具塞聚乙烯瓶或水桶。
(1)淺水采樣 當廢水以水渠形式排放到公共水域 時,應設適當的堰,可用容器或用長柄采水勺從堰溢 流中直接采樣。在排污管道或渠道中采樣時,應在具 有液體流動的部位採集水樣。
(2)深層水采樣 適用於廢水或污水處理池中的水 樣採集,可使用專用的深層采樣器採集。
(3)自動采樣 利用自動采樣器或連續自動定時采 樣器採集。可在一個生產周期內,按時間程序將一定 量的水樣分別採集在不同的容器中;自動混合採樣時 采樣器可定時連續地將一定量的水樣或按流量比採集 的水樣匯集於一個容器中。
4、污水處理廠污水取樣量
原則上根據監測項目的多少計算水樣的需要量,按 照需要量的1.1 ~ 1.3倍採集水樣。單個監測項目的采樣 體積應在50 ~ 500ml之間,供一般物理性質、化學性質 分析用水樣有2L即可。
5、污水處理廠取樣方法和注意事項
1)取樣方法
污水處理廠採集水樣的基本要求是所取的水樣具有代表性。在取樣時要注意:定時間、定起點、定數量、 定方法。同時做好記錄。
2)注意事項
取樣時要根據取樣計劃小心採集水樣,並使水樣在 進行分析以前不變質或受到污染。
6、水樣的保存
一、影響水質變化的因素
物理作用:易揮發成分的揮發、逸失;容器壁及水 中懸浮物對待側成分的吸收;待測成分從器壁上、懸 浮物上溶解出來等。
化學作用:氧化還原作用的發生等 生物作用:細菌等微生物和藻類的活動,使待測成 分發生改變;另外微生物和藻類死亡又向水中釋放出某些成分。
二、水樣的存儲容器
常用存儲水樣的容器材料有硼硅玻璃、石英、聚乙烯 和聚四氯乙烯。
A、 容器不能是新的污染源,例如測定硅及硼時就不 能用硼硅玻璃瓶。
B、 容器壁不應吸收或吸附某些待測組分,例如,測 定有機物時,不能用聚乙烯瓶。
C、 容器不能與某些待測組分發生反應,例如,測定 氧時,水樣就不應貯於玻璃瓶中。
D、 測定對光敏感的組分,則水樣應貯於棕色試劑瓶 中。 污水處理廠污水 污水處理廠污水水樣的保存 水樣的保存
三、水樣的保存方法
A:冷藏或冷凍 能抑制微生物的活動,減緩物理作用和化學反應速度。如將 水樣保存在-18~-22°C的冷凍條件下,會顯著提高水樣中磷、氮、 硅化合物以及生化需氧量等監測項目的穩定性,並對後續分析測 定無影響。
B: 加入保存葯劑 在水樣中加入合適的保存試劑,能夠抑制微生物活動,減緩 氧化還原反應發生。加入的方法可以是在采樣後立即加入;也可 在水樣分樣時,根據需要分瓶分別加入。
C:過濾和離心分離 水樣渾濁也會影響分析結果。用適當孔徑的濾器可以有效地 除去藻類和細菌,濾後的樣品穩定性提高。一般而言,可用澄清、 離心、過濾等措施分離水樣中的懸浮物。 污水處理廠污水 污水處理廠污水水樣的保存 水樣的保存 四、水樣的保存條件
四、水樣的保存條件
水樣允許保存的時間與水樣的性質、分析指標、溶 液的酸度、保存容器和存放溫度等多種因素有關。 不同的水樣允許的存放時間也有所不同。一般認為, 水樣的最大存放時間為: 清潔水樣 72小時,輕污染水樣 48小時,重污染水樣 12小時。
㈢ 污水廠化驗取水樣應注意什麼
污水廠化驗取水樣注意事項
(1)采樣時,除生物檢測項目的盛裝容器外,其它應在采內樣時涮洗1~2次。用樣品容容器直接采樣時,必須用水樣沖洗三次後再行采樣。但當水面有浮油時,採油的容器不能沖洗。
(2)采樣時應注意除去水面的雜物、垃圾等漂浮物。
(3)采樣時應認真填寫「污水檢測委託合同單」
㈣ 環保執法中對污水取樣會留樣嗎
㈤ 污水的采樣方法有哪些
採集方法如下。
(1)瞬時水樣 按規定,在某一時刻采樣。適用於廢水的組分和濃度隨時間變化較小、污水處理設施(如調節池)穩定排放的廢水。
(2)平均混合水樣 在一段時間內(按管理需要而定,一般為一晝夜或一個生產周期),每隔相同的時間分別採集等量水樣,然後混合均勻而組成的水樣,多於幾個性質相同的生產設備、設施排出的廢水,或同一設備、設施流出的流量恆定但水質變化較大的廢水。
(3)平均比例混合水樣 在一段時間內,每隔相同的時間分別采樣,然後按相應的流量比例混合均勻而組成的水樣,或在一段時間內,流量大時多取,流量小時少取,然後將所取水樣混合均勻的水樣。適用於廢水流量、污染物組成與濃度周期性變化的水質。生活污水一般常採集平均比例混合水樣或平均混合水樣。
(4)連續比例混合水樣 在有自動連續采樣器的條件下,在一段時間內按流量比例連續採集而混合均勻的水樣。
(5)單獨水樣 即單獨采樣、單獨分析,且應隨時采樣、隨時分析、如有必要,還應在取樣現場進行水樣固定。適用於:污染物組分分布不均勻,如油類、懸浮物等;污染物組分在放置過程中很容易發生變化、如溶解氧、硫化物等。
分時間單元採集樣品時,以下項目只能單獨采樣,不能組成混合樣品;PH值、COD、BOD、硫化物、溶解氧、有機物項目。
㈥ 執法人員提取污水送檢的執法程序上需要哪些程序
執法人員提取污水送檢的執法,不需要走具體的程序。環保相關人員取樣都是不定期抽檢的,為了保證企業的穩定持續達標排放是不必須提前通知企業採取進行抽樣送檢的,所以企業必須時刻處理達標廢水,避免不達標排放而被處罰。
㈦ 廢水采樣,哪些指標有時間期限內進行化驗
ph現場
coD,BoD,氨氮,氰:24小時內
銅,鎳,鉻,鋅,總鉻:1個月
參照HJ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監測規范
㈧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如何規定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
第一類污染物是指能在環境中或動物體內蓄積,對人體健康產生長遠不良影響的污染物質。版 第一類污染物共有13項,權不分建設年限,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低於標准規定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第二類污染物是指長遠影響小於第一類污染物質的污染物,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96)根據建設年限,對第二類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作出了規定。
㈨ 污水取樣放置時間長其COD等指標會變化嗎
會。抄
污水取樣放置時間襲長其COD等指標會發生變化,是因為水樣存放過程中有氧氣進入水體,分解水中的有機物,導致耗氧量下降,故COD數值會降低。
污水取樣一般放置30分鍾既要進行測定,如不立即進行測定,就必須進行水樣的處理。
(9)廢水16s取樣擴展閱讀
水樣採集與保存注意事項
採集水樣時,采樣瓶應該洗干凈,使用具磨口塞的玻璃瓶或者螺口塑料瓶,當水樣需要測硅時,必須採用塑料瓶,采樣時先用水樣洗滌樣瓶2〜3次,不要完全裝滿樣瓶,留出5〜10mL空間,以免溫度升高時頂開瓶塞;采樣後塞緊瓶塞避免漏水。
帶回實驗室的水樣,對於易變化的成分和性質,如銨態氮、硝態氮、亞硝態氮和pH等應盡快分析;如不能及時分析,應將樣品放置於5°C以下的陰暗處保存,並根據分析的要求有選擇地向樣品中添加防腐劑(三氯甲烷、硫酸銅、氯化汞等)或者加人酸、鹼調整pH,以抑制微生物活動。
參考資料
網路--COD
網路--水樣採集與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