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隱患排查記錄表的具體填寫內容
檢查部門,檢查日期,檢查區域,檢查人員,發現隱患,隱患分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復查結果
⑵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記錄應該怎麼寫
隱患名稱。崗位,隱患情況。
時間。檢查和治理時間;
結果。處理情況和結果;
責任人簽字。誰查,誰採取措施,誰監督。
存在問題。如果有的話。
⑶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台賬怎麼填寫
安全隱患的排查台賬要填寫隱患內容,整改完成落實情況,由何部門完成,由誰驗證,整改時間,驗證時間,整改資紶,這些內容最好都體現出來。內容包括:
1.安全檢查情況
2.檢查復查情況
3.隱患整改單
4.隱患整改單復查情況
5.相關安全技術措施
⑷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表如何填寫
安全隱患治理規定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治理登記表
填表單位(蓋章):
單位名稱 主要負責人 安全管理部門
經濟類型 自定整改期限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負責人電話
從業人員人數 預投資額
手機 電子郵箱 實際投資
郵政編碼 排查日期 報告日期
所屬行業 隱患分級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整改責任人 排查人 報告部門 上年銷售收入
完成日期 隱患基本情況 治理措施 監控措施
說明
行業領域劃分:
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煤礦、非煤礦山、石油天然氣開采、冶金、有色、民爆、旅遊、機械、輕工、紡織、煙草、 貿易、道路運輸、公路養護、水運、鐵路運輸、航空公司、機場和航油企業、漁業、農機、學校、商場、建築、水利、電力、郵政、電信、林業、軍工、旅遊、其它。
表格填寫報送:此表由企業填寫,立即完成整改的隱患,本單位存檔一份,不上報;限期整改(含有部門限期整改)的一般以上隱 患一式三份,本單位存檔一份,報縣級安監部門、行業監管部門各一份,縣安監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按分級管理原則,將復印件留存, 原件上報上級部門。
填表人(簽名):
部門負責人(簽字):
單位負責人(簽字):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治理登記表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生產安全事故的根源。沒有事故隱患就沒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消除事故隱患就是消除生產安全事故。下面對事故隱患的定義分類等進行簡要分析,幫助我們在日常工作中對事故隱患進行認定和處置。
2、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准、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此定義是《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法定的。仔細分析,這一定義有優點也有不足。
3、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控制管理,對於預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義。
4、事故隱患是指人的活動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或者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者經濟損失的潛在危險。
5、分四級:一般事故隱患:可能造成3人(不含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不含)以下。較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500萬元(不含)以下。
6、重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1000萬元(不含)以下。特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4)污水廠隱患排查治理記錄表擴展閱讀
一、法律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經2007年12月2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07年12月28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公布。該《規定》分總則、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監督管理、罰則、附則5章32條,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二、安全隱患排查具體內容: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4,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5,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6,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同時,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檢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制定和執行,安全許可制度實施,長效機制建設等方面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