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中的二級標準的內容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處於起步階段,處理技術還在發展階段,因此,國家對城市污水的針對性不強。相當一部分標准值偏寬,而個別指標在技術經濟上達標又有一定難度。
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而言,重金屬、微污染有機物、石油類、動植物油、LAS等指標標准值偏寬;而總磷偏嚴,常規二級處理和強化二級處理工藝難以達到0.5 mg/L和1 mg/L的現行綜合標准。
標准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
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1)醫療污水排放標准監督內容擴展閱讀
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排放值:A標准 B標准
1、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
6、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
7、總氮(以N計)(mg/L) 15/- 20/- - -
8、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❷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哪個更為嚴格
可以看看。來標准自編號:GB 18466-2005標准名稱: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標准狀態:現行英文標題: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medical organization替代情況:GB 18466-2001;GB 8978-1996
部分實施日期:2006-01-01頒布部門: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內容簡介:本標准規定了醫療機構污水、污水處理站產生的廢氣、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處理工藝和消毒要求、取樣與監測和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❸ 關於《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05)的疑問
我也看到這個就懵了,做標本的時候按照10/1/0.1ML來做的,現在結果出來了,想去找mpn結果數據對不上,根本沒法用啊。。。。
❹ 醫院污水處理排放標準是COD,BOD得達到多少
一.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註:1)採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 消毒接觸池的接觸時間≥1.5h,
接觸池出口總余氯6.5-10 mg/L。
2)採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作要求。
❺ 醫院污水處理排放標準是什麼拜託了各位 謝謝
這個標準是為防止醫院排放帶有病原體的污水污染環境而制定的。GBJ48—(試行) 第二章排放標准 第2.0.1條醫院污水經處理與消毒後,應達到下列標准:一、連續三次各取樣500毫升進行檢驗,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二、總大腸菌群數每升不得大於500個。 第2.0.2條當採用氯化法消毒時,接觸時間和接觸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應符合表2·02的要求: 第2.0.3條污水處理構築物中的污泥,必須經過無害化處理,污泥排放時應達到下列標准:一、蛔蟲卵死亡率大於95%;二、糞大腸菌值不小於10-2;三、每10克污泥(原檢樣中),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 第2.0.4條當污泥採用高溫堆肥法進行無害化處理時,堆肥的溫度必須大於50℃,並應持續5天以上。 第2.0.5條無上、下水道設備或集中式污水處理構築物的醫院,對有傳染性的糞便,必須進行單獨消毒或其它無害化處理。 第2.0.6條醫院污水經處理和消毒後,其所含的污染物質與有害物質的含量應符合現行的有關標準的要求。 在國標GB 8978 1996里的適用准則里有一段話,是說:除了某某某工業外,其餘都遵循本標准。看你要執行一級二級還是三級標准,醫院污水的BOD、COD標準是屬於其中一切排污單位,或者其他排污單位當中。
❻ 醫療廢水排放標准環評怎麼寫
根據地標來寫,查查本市的污水排放標准
❼ 醫療行業污水排放等級是多少
序號 控制項目 排放標准 預處理標准
1 糞大腸菌群數(MPN/L) 500 5000
2 腸道致病菌 不得檢出 -
3 腸道病毒 不得檢出 -
4 pH 6-9 6-9
5 化學需氧量(COD)濃度 (mg/L)60 60
最高允許排放負荷(g/床位) 250 250
6 生化需氧量(BOD)濃度 20 20
(mg/L)最高允許排放負荷(g/床位) 100 100
7 懸浮物(SS)濃度 (mg/L) 20 20
最高允許排放負荷(g/床位) 6060
8 氨氮(mg/L) 15 -
9 動植物油(mg/L) 5 20
10 石油類(mg/L) 5 20
11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5 10
12 色度(稀釋倍數) 30 -
13 揮發酚(mg/L) 0.5 1.0
14 總氰化物(mg/L) 0.5 0.5
15 總汞(mg/L) 0.05 0.05
16 總鎘(mg/L) 0.1 0.1
17 總鉻(mg/L) 1.5 1.5
18 六價鉻(mg/L) 0.5 0.5
19 總砷(mg/L) 0.5 0.5
20 總鉛(mg/L) 1.0 1.0
21 總銀(mg/L) 0.5 0.5
22 總A(Bq/L) 1 1
23 總B(Bq/L) 10 10
24 總余氯1)2)(mg/L) 0.5 -
註:1)採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一級標准: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3-10 mg/L。 二級標准: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2-8 mg/L。 2)採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作要求。
❽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8466-2005)具體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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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准編號:GB 18466-2005
標准名稱: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標准狀態:現行
英文標題: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medical organization
替代情況:GB 18466-2001 GB 8978-1996部分
實施日期:2006-1-1
頒布部門: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內容簡介:本標准規定了醫療機構污水、污水處理站產生的廢氣、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處理工藝和消毒要求、取樣與監測和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❾ 醫療污水排放標准
1.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註:1)採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 消毒接觸池的接觸時間≥1.5h,
接觸池出口總余氯6.5-10 mg/L。
2)採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