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生活污水的各項指標一般多少
常用污水指標一般有以下九種:
1、BOD5:污水平均濃度/(mg/L)200mg/L
生物化學需氧量表示在20℃下,5d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機物所消耗水中溶解氧量。第一階段為碳化(C-BOD),第二階段為消化(N-BOD)。
BOD的意義:a、生物能氧化分解的有機物量;b、反映污水和水體的污染程度;c、判定處理廠效果;d、用於處理廠設計;e、污水處理管理指標;f、排放標准指標;g、水體水質標准指標。
2、CODMn/CODCr:污水平均濃度/(mg/L)100mg/L500mg/L
化學需氧量表示氧化劑有KMnO4和K2Cr2O7。COD測定簡便快速,不受水質限制,可以測定含有生物有毒的工業廢水,是BOD的代替指標,也可以看作還原物的量。
CODCr可近似看作總有機物量,CODCr-BOD差值表示污水中難被微生物分解的有機物,用BOD/CODCr比值表示污水的可生化性,當BOD/CODCr≥0.3時,認為污水的可生化性較好;當BOD/CODCr<0.3時,認為污水的可生化性較差,不宜採用生物處理法。
3、SS :污水平均濃度/(mg/L)200mg/L
懸浮物質簡寫,水中懸浮物測定用2mm的篩通過,並且用孔徑為1μm的玻璃纖維濾紙截留的物質為SS。交替物質在濾液(溶解性物質)和截留懸浮物中均含有,但大多數認為膠體物質和懸浮物質一樣被濾紙截留。
4、TS:污水平均濃度/(mg/L)700mg/L
蒸發殘留物簡寫,水樣經蒸發烘乾後的殘留量。溶解性物質量等於蒸發殘留物減去懸浮物質量。
5、灼燒鹼量(VTS)(VSS):污水平均濃度/(mg/L)450mg/L150mg/L
蒸發殘留物或懸浮物質在600℃±25℃經30min高溫揮發的物質,表示有機物量,蒸發殘留物灼燒減量的差稱為灼燒殘渣,表示無機物部分。
6、總氮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污水平均濃度/(mg/L)35mg/L15mg/L20mg/L0mg/L
氮在自然界以各種形態進行著循環轉換。有機氮如蛋白質水解為氨基酸,在微生物作用下分解為氨氮,氨氮在硝化細菌作用下轉化為亞硝酸鹽氮(NO2—)和硝酸鹽氮(NO3—);另外,NO2—和NO3—在厭氧條件下在脫氮菌作用下轉化為N2。
氮是細菌繁殖不可缺少的物質元素,當工業廢水中氮量不足時,採用生物處理時需要人為補充氮;相反,氮也是引發水體富營養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7、總磷有機磷無機磷:污水平均濃度/(mg/L)10mg/L3mg/L7mg/L
在糞便、洗滌劑、肥料中含有較多的磷,污水中存在磷酸鹽和聚磷酸鹽和聚磷酸等無機磷鹽和磷脂等有機磷酸化合物磷同氮一樣,也是污水生物處理所必需的元素,磷同時也是引發封閉性水體富營養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8、PH值:污水平均值6.5~7.5
生活污水PH值在7左右,強酸或強鹼性的工業廢水排入PH值變化;異常的PH值或PH值變化很大,會影響生物處理影響。另外,採用物理化學處理時,PH值是重要的操作條件
9.鹼度(CaCO3):污水平均濃度/(mg/L)100mg/L
鹼度表示污水中和酸的能力,通常是以CaCO3含量表示。污水中多為Ca(HCO3)2和Mg(HCO3)2鹼度,鹼度較高緩沖能力強,可滿足污水硝化反應鹼度的消耗。在污泥消化中有緩沖超負荷運行引起的酸化作用,有利消化過程穩定。
除了以上的指標外還有活性污泥的指標,例如:污泥沉降比、污泥體積指數、污泥負荷、容積負荷、有機負荷、泥齡等來判斷污泥的活性存活情況。
(1)污水排放磷指標擴展閱讀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通常被稱為污水排放標准,它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准。它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
1、國家排放標准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適用於上海市范圍。
3、行業標准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鹼、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准。
② 污水裡的 PO4-P是什麼指標
PO4-P是正磷酸鹽,也叫來三代磷酸鹽。
磷酸(或叫正磷源酸),化學式H3PO4,是一種常見的無機中強酸。金屬離子與(正)磷酸反應生成的鹽稱為正磷酸鹽。磷酸鹽通常是指總磷酸鹽:包括正磷酸鹽和酸式磷酸鹽(正磷酸鹽和一代、二代磷酸鹽)。
在污水排放中,正磷酸鹽是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一級標准0.5mg/L; 二級標准1.0mg/L。
③ 生活污水磷超標,怎麼辦
生活污水磷超標可以用以下方法處理:
1、生化池生化處理法
對於生活污水中磷超標,最常見的方法是生化處理的。一些大型的生活污水處理廠都會對於有生化池,可以降解COD、總磷、總氮等指標。總磷來講,因為生化處理能把部分有機磷轉化為正磷,在生化以後,還要進行化學處理,在廢水中加入鐵系除磷劑進行處理。
2、鈣法除磷:
鈣法處理高濃度含磷廢水,有較好的處理效果,其處理工藝簡單、運行費用低,易操作。主要使用的化學沉析劑有鋁鹽、鐵鹽、鈣鹽。其中羥基磷灰石的平衡常數大,磷酸鹽在鹼性條件下與鈣離子反應生成羥基磷酸鈣,隨著pH值增加反應趨於完全。
3、爐渣吸附除磷:
爐渣是鋼鐵冶煉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由CaO、FeO、MnO、SiO2、Al2O3等氧化物組成,其中所含的每種成分均可以利用。即通過投加爐渣處理磷超標廢水。
4、SBR強化生物除磷:
SBR強化生物除磷適合於原水量不大但含有高濃度磷的廢水處理,反應器採用厭氧/好氧交替進行。
5、大孔徑離子交換法除磷:
大孔徑離子交換法除磷的離子交換樹脂採用強鹼陰樹脂,再生用質量分數為8%的食鹽溶液,進行磷超標廢水處理。
污水中的磷超標,其處理可以使用鈣法、爐渣吸附、SBR強化生物、大孔徑離子交換法等方法除磷。含磷污水處理過程中,如遇到處理不達標時,可以投加除磷葯劑處理。
④ 污水處理排放磷超標怎樣解決
你好,不同的污水,解決的方法也是有所區別的。電鍍廢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中均含有磷,處理方法卻不同:
一、電鍍廢水總磷超標
電鍍廢水中的磷比較特殊,與一般總磷不同,電鍍廢水中的磷一般是次亞磷,對於次亞磷廢水,不能使用傳統的除磷劑處理,比較有效的辦法是使用次亞磷去除劑進行處理,通過催化劑進行催化,次亞磷去除劑能夠與次亞磷結合,形成均相共沉澱。
對於一些電鍍廠、電子廠、線路板廠,由於牽涉到化學鍍鎳工藝,在原水中存在次磷酸鈉作為還原劑,因此廢水中多存在磷超標問題。
二、生活污水總磷超標
生活污水中的磷多為有機磷,對於有機磷而 言,最有效而又省成本的方式是生化處理,現在很多的大型生活污水處理廠都有幾個生化池進行處理,可以降解COD、總磷、總氮等指標。
對於總磷而言,
處理方法:正磷廢水的處理有生化除磷、化學除磷兩種,化學處理,在廢水中添加鐵系除磷劑或者鈣系除磷劑進行處理。
生化除磷:生化除磷的原理是通過聚磷菌的厭氧釋磷好氧吸磷來完成磷酸鹽的去除,因為生化處理能夠把部分有機磷轉化為正磷。
三、磷化廢水總磷超標
磷化廢水一般是指陽極氧化廢水、工業含磷廢水、磷酸廢水等,這些廢水中的磷一般是正磷酸鹽,對於這類磷,一般採用傳統除磷劑進行處理,例如,對於磷濃度比較高的陽極氧化廢水,可以加入石灰處理,對於磷濃度比較低的工業廢水,可以加入鐵系除磷劑進行沉澱處理。
四、化肥廠農葯含磷廢水
化肥廠或者農葯廢水一般是有機磷廢水,對於這類有機磷廢水,採用兩種工藝進行處理,氧化處理或者生化處理,氧化辦法處理廢水是把有機磷氧化為正磷,而後加 入正磷去除劑處理,生化法處理類似,也是先把有機磷氧化為正磷,而後對正磷進行處理。
五、處理有機磷
有機磷來源:隨著現代工業的發展,有機化合物的生產、合成日益增多。化工、造紙、橡膠、染料和紡織印染、農葯、焦化、石油化工、發酵、醫葯與醫療及食品等行業排放的廢水常含有有機磷化合物,造成了環境污染、地面水體惡化,威脅著人類健康,有機磷化合物污染日益受到人們的關注。
處理方法:含有機磷化合物的廢水處理方法有多種,歸納起來國內外常用的方法可以分為氧化法、生化法、吸附法和水解法等。關於除磷的更多資料請至http://www.weidian65.com/望採納。
⑤ 污水中的磷超標,應該怎麼處理
電鍍廢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中均含有磷,處理方法卻不同:
一、電鍍廢水總磷超標
電鍍廢水中的磷比較特殊,與一般總磷不同,電鍍廢水中的磷一般是次亞磷,對於次亞磷廢水,不能使用傳統的除磷劑處理,比較有效的辦法是使用次亞磷去除劑進行處理,通過催化劑進行催化,次亞磷去除劑能夠與次亞磷結合,形成均相共沉澱。
對於一些電鍍廠、電子廠、線路板廠,由於牽涉到化學鍍鎳工藝,在原水中存在次磷酸鈉作為還原劑,因此廢水中多存在磷超標問題。
二、生活污水總磷超標
生活污水中的磷多為有機磷,對於有機磷而 言,最有效而又省成本的方式是生化處理,現在很多的大型生活污水處理廠都有幾個生化池進行處理,可以降解COD、總磷、總氮等指標。
對於總磷而言,因為生化處理能夠把部分有機磷轉化為正磷,在生化以後,往往還要繼續進行化學處理,在廢水中添加鐵系除磷劑或者鈣系除磷劑進行處理。
三、磷化廢水總磷超標
磷化廢水一般是指陽極氧化廢水、工業含磷廢水、磷酸廢水等,這些廢水中的磷一般是正磷酸鹽,對於這類磷,一般採用傳統除磷劑進行處理,例如,對於磷濃度比較高的陽極氧化廢水,可以加入石灰處理,對於磷濃度比較低的工業廢水,可以加入鐵系除磷劑進行沉澱處理。
四、化肥廠農葯含磷廢水
化肥廠或者農葯廢水一般是有機磷廢水,對於這類有機磷廢水,採用兩種工藝進行處理,氧化處理或者生化處理,氧化辦法處理廢水是把有機磷氧化為正磷,而後加 入正磷去除劑處理,生化法處理類似,也是先把有機磷氧化為正磷,而後對正磷進行處理。
(5)污水排放磷指標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的方法:
1、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離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質,在處理過程中不改變化學性質。常用的有重力分離、離心分離、反滲透、氣浮等。物理法處理構築物較簡單、經濟,用於村鎮水體容量大、自凈能力強、污水處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況。
2、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陳代謝功能,將污水中呈溶解或膠體狀態的有機物分解氧化為穩定的無機物質,使污水得到凈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處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3、化學法:是利用化學反應作用來處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的方法,多用於工業廢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還原法、離子交換法等。化學處理法處理效果好、費用高,多用作生化處理後的出水,作進一步的處理,提高出水水質。
⑥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中總磷的標準是多少
在《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中,磷酸鹽排放標准如下:一級,0.5mg/l;二級,1.0mg/l;無三級標准.
⑦ 最新的污水處理廠標准中出水磷的含量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2年以前對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管理都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96)。由於該標准多數指標是針對工業廢水的,當時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處理技術還在發展階段,因此,對城市污水的針對性不強。相當一部分標准值偏寬,而個別指標在技術經濟上達標又有一定難度。如: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而言,重金屬、微污染有機物、石油類、動植物油、LAS等指標標准值偏寬;而總磷偏嚴,常規二級處理和強化二級處理工藝難以達到0.5 mg/L和1 mg/L的現行綜合標准,為此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准司2001 年提出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並於2002年12月27日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和國家技術監督檢驗
總局批准發布,2003年7 月1日正式實施。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表1 《標准》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項目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A標准 B標准
1 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 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 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 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 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
7 總氮(以N計)(mg/L) 15/- 20/- - -
8 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 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
11 pH 6~9/6~9 6~9/6~9 6~9/6~9 6~9
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註:括弧外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前後數值分別表示現標准值、原執行標准。
⑧ 生活污水中的磷的國家一級A排放標準是多少,參看的是那個版本的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8918-2002)
2002-12-24 發布 2003-07-01 實施版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國家質量監權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總磷(以P計)
2005年12月31日前建設的
1
2006年1月1日起建設的
0.5
⑨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總磷的標準是多少
在《污水綜來合排放標准》中,磷酸鹽排源放標准如下:一級,0.5mg/l;二級,1.0mg/l;無三級標准。
廢水中的磷酸鹽主要以正磷酸鹽、偏磷酸鹽、聚磷酸鹽和有機磷酸鹽等形態存在,《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污染物項目磷酸鹽指總磷,即廢水中溶解的、顆粒的、有機磷和無機磷的總和。監測時按《總磷的測定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GB11893-89)進行,以總磷報告分析數據。
拓展資料: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特製定本標准。
參考資料:中國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⑩ 環保磷含量排放標准,污水排放磷含量要求多少
在《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中,總磷
一級標准:標准:1.0mg/l
B標准 1.5mg/l
二級標准:3.0mg/l
三級標准:5.0mg/l
磷酸鹽排放標准如下:
一級標准:0.5mg/l
二級標准:1.0mg/l
無三級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