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应室纯化水的细菌总数
纯化水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超过100cfu/ml,水不超过10cfu/100ml,是《中国典》2010版明确规定的。
2. 液体如何测定细菌总数
不同的水是有不同的检测标准的。
如果是生活饮用水,则应该按照国家标准GB/T5750.12-2006上面的方法进行检测。
简单地说,就是吸取1ml水样注入无菌平皿中(如果水样比较脏,则需要做10倍、100倍……稀释),然后倾注灭菌好的并冷却到45度左右的营养琼脂15ml左右,经过48h培养,计算所生长的菌落总数,即为测得的每毫升菌落数(稀释者需要乘以稀释倍数)。
具体您应该看标准GB/T5750.12-2006
3.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查用薄膜过滤法怎么做
准备工作:
用纯化水浸泡滤膜,浸泡完全后放入滤杯中,包好滤杯,连同回量筒、培养基、平皿、答取膜器、三角烧瓶等一起121℃灭菌30min。
灭菌后的物品一并传入洁净室中,微生物限度过滤器上连好已经灭好的滤杯,用缓冲液先润湿滤膜,抽掉缓冲液,然后倒入供试液(10倍稀释),滤过,再用缓冲液冲洗滤膜。
过滤结束后取下滤膜平贴于R2A琼脂培养基平板上,32℃倒置培养5天。菌落计数(平皿上长几个菌结果就报几个菌)
(3)内镜使用纯化水细菌总数如何做扩展阅读:
薄膜过滤系统主要用于去除小颗粒及溶解盐,一般可分为微滤、超滤、纳滤和薄膜过滤反渗透。
微滤又称微孔过滤,它属于精密过滤,截留溶液中的砂砾、淤泥、黏土等颗粒和贾第虫、隐抱子虫、藻类和一些细菌等,而大量溶剂、小分子及少量大分子溶质都能透过膜的分离过程。
超滤是一种加压膜分离技术,即在一定的压力下,使小分子溶质和溶剂穿过一定孔径的特制的薄膜,而使大分子溶质不能透过,留在膜的一边,从而使大分子物质得到了部分的纯化
纳滤 ( NF,Nanofiltration)是一种介于反渗透和超滤之间的压力驱动膜分离过程,纳滤膜的孔径范围在几个纳米左右。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薄膜过滤
4.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生部关于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保证《规范》顺利实施,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内镜消毒工作,将内镜消毒质量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本《规范》实施前,开展内镜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
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内镜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消毒质量,严格预防和控制因内镜消毒问题导致的医院感染。
二、加强《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本《规范》,有关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接受相应培训,正确掌握内镜的清洗和消毒灭菌技术。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镜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未达到本《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相应的内镜诊疗业务。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将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加强监测和监督。
第四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内镜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第六条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内镜清洗消毒方面的知识,接受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内镜的清洗消毒应当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内镜诊疗室应当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等基本设施。
第八条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上消化道、下消化道内镜的诊疗工作不能分室进行的,应当分时间段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第九条灭菌内镜的诊疗应当在达到手术标准的区域内进行,并按照手术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条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第十一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以下要求配备相应内镜及清洗消毒设备:
一、内镜及附件:其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二、基本清洗消毒设备:包括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槽(四槽或五槽)、负压吸引器、超声清洗器、高压水枪、干燥设备、计时器、通风设施,与所采用的消毒、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50 毫升注射器、各种刷子、纱布、棉棒等消耗品。
三、清洗消毒剂:多酶洗液、适用于内镜的消毒剂、75%乙醇。
第十二条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必须遵照以下原则:
一、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
二、凡穿破粘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必须灭菌。
三、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粘膜接触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应当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高水平消毒。
四、内镜及附件用后应当立即清洗、消毒或者灭菌。
五、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或者其它消毒设备,必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时间应当使用计时器控制。
七、禁止使用非流动水对内镜进行清洗。
第十三条内镜室应当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就诊病人姓名、使用内镜的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事项。
第十四条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负责对本机构内镜使用和清洗消毒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软式内镜的清洗与消毒
第十五条软式内镜使用后应当立即用湿纱布擦去外表面污物,并反复送气与送水至少10秒钟,取下内镜并装好防水盖,置合适的容器中送清洗消毒室。
清洗步骤、方法及要点包括:
一、水洗
(一)将内镜放入清洗槽内:
1、在流动水下彻底冲洗,用纱布反复擦洗镜身,同时将操作部清洗干净;
2、取下活检入口阀门、吸引器按钮和送气送水按钮,用清洁毛刷彻底刷洗活检孔道和导光软管的吸引器管道,刷洗时必须两头见刷头,并洗净刷头上的污物;
3、安装全管道灌流器、管道插塞、防水帽和吸引器,用吸引器反复抽吸活检孔道;
4、全管道灌流器接50毫升注射器,吸清水注入送气送水管道;
5、用吸引器吸干活检孔道的水分并擦干镜身。
(二)将取下的吸引器按钮、送水送气按钮和活检入口阀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擦干。
(三)内镜附件如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使用后,先放入清水中,用小刷刷洗钳瓣内面和关节处,清洗后并擦干。
(四)清洗纱布应当采用一次性使用的方式,清洗刷应当一用一消毒。
二、酶洗
(一)多酶洗液的配置和浸泡时间按照产品说明书。
(二)将擦干后的内镜置于酶洗槽中,用注射器抽吸多酶洗液100毫升,冲洗送气送水管道,用吸引器将含酶洗液吸入活检孔道,操作部用多酶洗液擦拭。
(三)擦干后的附件、各类按钮和阀门用多酶洗液浸泡,附件还需在超声清洗器内清洗5~10分钟。
(四)多酶洗液应当每清洗1条内镜后更换。
三、清洗
(一)多酶洗液浸泡后的内镜,用水枪或者注射器彻底冲洗各管道,以去除管道内的多酶洗液及松脱的污物,同时冲洗内镜的外表面。
(二)用50毫升的注射器向各管道冲气,排出管道内的水分,以免稀释消毒剂。
第十六条软式内镜采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或者灭菌时,应当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并进行化学监测和生物学监测。
第十七条采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消毒或者灭菌时,应当将清洗擦干后的内镜置于消毒槽并全部浸没消毒液中,各孔道用注射器灌满消毒液。非全浸式内镜的操作部,必须用清水擦拭后再用75%乙醇擦拭消毒。
第十八条需要消毒的内镜采用2%碱性戊二醛灭菌时,浸泡时间为:
(一)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浸泡不少于10分钟;
(二)支气管镜浸泡不少于20分钟;
(三)结核杆菌、其他分枝杆菌等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的内镜浸泡不少于45分钟。
第十九条需要灭菌的内镜采用2%碱性戊二醛灭菌时,必须浸泡10小时。
第二十条当日不再继续使用的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支气管镜等需要消毒的内镜采用2%碱性戊二醛消毒时,应当延长消毒时间至30分钟。
第二十一条采用其它消毒剂、自动清洗消毒器械或者其他消毒器械时,必须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在使用器械进行清洗消毒之前,必须先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内镜进行清洗。
第二十二条软式内镜消毒后,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步骤进行冲洗和干燥:
一、内镜从消毒槽取出前,清洗消毒人员应当更换手套,用注射器向各管腔注入空气,以去除消毒液。
二、将内镜置入冲洗槽,流动水下用纱布清洗内镜的外表面,反复抽吸清水冲洗各孔道。
三、用纱布擦干内镜外表面,将各孔道的水分抽吸干净。取下清洗时的各种专用管道和按钮,换上诊疗用的各种附件,方可用于下一病人的诊疗。
四、支气管镜经上述操作后,还需用75%的乙醇或者洁净压缩空气等方法进行干燥。
第二十三条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的内镜,使用前必须用无菌水彻底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
第二十四条内镜附件的消毒与灭菌方法及要点包括:
一、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内镜附件必须一用一灭菌。首选方法是压力蒸汽灭菌,也可用环氧乙烷、2%碱性戊二醛浸泡10小时灭菌,或者选用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适用于内镜消毒的消毒剂、消毒器械进行灭菌,具体操作方法遵照使用说明。
二、弯盘、敷料缸等应当采用压力蒸汽灭菌;非一次性使用的口圈可采用高水平化学消毒剂消毒,如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者2000 mg/L的过氧乙酸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用水彻底冲净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注水瓶及连接管采用高水平以上无腐蚀性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消毒后用无菌水彻底冲净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注水瓶内的用水应为无菌水,每天更换。
第二十五条灭菌后的附件应当按无菌物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
第二十六条每日诊疗工作结束,用75%的乙醇对消毒后的内镜各管道进行冲洗、干燥,储存于专用洁净柜或镜房内。镜体应悬挂,弯角固定钮应置于自由位。储柜内表面或者镜房墙壁内表面应光滑、无缝隙、便于清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第二十七条每日诊疗工作结束,必须对吸引瓶、吸引管、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进行清洗消毒,具体方法及要点包括:
一、吸引瓶、吸引管经清洗后,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者2000 mg/L的过氧乙酸浸泡消毒30分钟,刷洗干净,干燥备用。
二、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经充分刷洗后,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者2000 mg/L过氧乙酸擦拭。消毒槽在更换消毒剂时必须彻底刷洗。
第二十八条每日诊疗工作开始前,必须对当日拟使用的消毒类内镜进行再次消毒。如采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冲洗、干燥后,方可用于病人诊疗。
第四章硬式内镜的清洗消毒
第二十九条硬式内镜的清洗步骤、方法及要点包括:
一、使用后立即用流动水彻底清洗,除去血液、粘液等残留物质,并擦干。
二、将擦干后的内镜置于多酶洗液中浸泡,时间按使用说明。
三、彻底清洗内镜各部件,管腔应当用高压水枪彻底冲洗,可拆卸部分必须拆开清洗,并用超声清洗器清洗5~10分钟。
四、器械的轴节部、弯曲部、管腔内用软毛刷彻底刷洗,刷洗时注意避免划伤镜面。
第三十条硬式内镜的消毒或者灭菌方法及要点包括:
一、适于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或者内镜部件应当采用压力蒸汽灭菌,注意按内镜说明书要求选择温度和时间。
二、环氧乙烷灭菌方法适于各种内镜及附件的灭菌。
三、不能采用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及附件可以使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10小时灭菌。
四、达到消毒要求的硬式内镜,如喉镜、阴道镜等,可采用煮沸消毒20分钟的方法。
五、用消毒液进行消毒、灭菌时,有轴节的器械应当充分打开轴节,带管腔的器械腔内应充分注入消毒液。
六、采用其它消毒剂、消毒器械必须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具体操作方法按使用说明。
第三十一条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的硬式内镜,消毒后应当用流动水冲洗干净,再用无菌纱布擦干。
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的硬式内镜,灭菌后应当用无菌水彻底冲洗,再用无菌纱布擦干。
第三十二条灭菌后的内镜及附件应当按照无菌物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
第五章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第三十三条消毒剂浓度必须每日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保证消毒效果。
消毒剂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期限。
第三十四条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灭菌后的内镜应当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灭菌后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第三十五条内镜的消毒效果监测采用以下方法:
(一) 采样方法:监测采样部位为内镜的内腔面。用无菌注射器抽取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缓冲液,从待检内镜活检口注入,用15ml无菌试管从活检出口收集,及时送检,2小时内检测。
(二)菌落计数:将送检液用旋涡器充分震荡,取0.5ml, 加入2只直径90mm无菌平皿,每个平皿分别加入已经熔化的45℃-48℃营养琼脂15ml-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于35℃培养48小时后计数。
结果判断:菌落数/镜=2个平皿菌落数平均值×20。
(三)致病菌检测:将送检液用旋涡器充分震荡,取0.2ml分别接种90mm血平皿、中国兰平皿和SS平皿,均匀涂布,35℃培养48小时,观察有无致病菌生长。
第六章附件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设有内镜诊疗中心的,其建筑面积应当与医疗机构的规模和功能相匹配,设立病人候诊室(区)、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内镜贮藏室等。
诊疗室内的每个诊疗单位应当包括:诊疗床1张、主机(含显示器)、吸引器、治疗车等,每个诊疗单位的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第三十七条本规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原《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第六章第十一节“内镜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同时废止,其它与本规范不一致的规定以本规范为准。
5. 纯化水细菌总数检测
工艺用来水包括:饮用水、源纯化水、注射用水、灭菌注射用水
蒸馏水不是专用术语,但是纯化水的制备方法有的用蒸馏的方式,如果纯化水再蒸馏就是注射水了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指标: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每1ml不得过100个。
注射水微生物限度指标: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每100ml不得过10个。
6. 如何做微生物的大肠菌群测定与细菌总数测定,具体过程最好详细一点。
用稀释涂布平板法
1.样品稀释液的制备 准确称取待测样品l0g,放入装有90ml无菌水并放有小玻璃珠的250ml三角瓶中,用手或置摇床上振荡20min,使微生物细胞分散,静置20-30s,即成10-1稀释液;再用1ml无菌吸管,吸取10-1稀释液lml,移入装有9ml无菌水的试管中,吹吸3次,让菌液混合均匀,即成10-2稀释液;再换一支无菌吸管吸取10-2稀释液1ml,移入装有9ml无菌水的试管中,也吹吸三次,即成l0-3稀释液;以此类推,连续稀释,制成10-4、10-5、10-6、10-7、10-8、10-9等一系列稀释菌液。
用稀释平板计数时,待测菌稀释度的选择应根据样品确定。样品中所含待测菌的数量多时,稀释度应高,反之则低。通常测定细菌菌剂含菌数时,采用10-7、10-8、10-9稀释度,测定土壤细菌数量时,采用10-4、10-5、10-6稀释度,测定放线菌数量时,采用l0-3、10-4、10-5稀释度,测定真菌数量时,采用10-2、10-3、10-4稀释度。
2.平板接种培养 平板接种培养有混合平板培养法和涂抹平板培养法两种方法。
(1)混合平板培养法 将无菌平板编上10-7、10-8、10-9号码,每一号码设置三个重复,用无菌吸管按无菌操作要求吸取10-9稀释液各1ml放入编号10-9的3个平板中,同法吸取10-8稀释液各lml放入编号10-8的3个平板中,再吸取10-7稀释液各lml放入编号10-7的3个平板中(由低浓度向高浓度时,吸管可不必更换)。然后在9个平板中分别倒入已融化并冷却至45—50℃的细菌培养液,轻轻转动平板,使菌液与培养液混合均匀,冷凝后倒置,适温培养。至长出菌落后即可计数。
(2)涂抹平板计数法 涂抹平板计数法与混合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先将培养基熔化后趁热倒入无菌平板中,待凝固后编号,然后用无菌吸管吸取0.1ml菌液对号接种在不同稀释度编号的琼脂平板上(每个编号设三个重复)。再用无菌刮铲将菌液在平板上涂抹均匀,每个稀释度用一个灭菌刮铲,更换稀释度时需将刮铲灼烧灭菌。在由低浓度向高浓度涂抹时,也可以不更换刮铲。将涂抹好的平板平放于桌上20—30min,使菌液渗透入培养基内,然后将平板倒转,保温培养,至长出菌落后即可计数。
7. 纯化水中的微生物检测怎么做 要详细
采用滤膜法进行微生物检测是一种国际公认的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其得到AOAC、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国家的药典、FDA和EPA等组织的承认,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食品及饮料工业、化妆品、制药工业品质控制和电子工业等领域.赛多利斯公司的滤膜法微生物检测产品成功地应用于滤膜法已有20多年的历史,实用而且方便实用,它简化了微生物检测程序.
滤膜法微生物检测:
将适当孔径的滤膜放入滤器,过滤样品,由于滤膜的作用而将微生物保留在膜的表面上.样品中微生物生长抑制剂可在过滤后用无菌水冲洗滤器而除去.然后,将滤膜放在培养基上培养,营养物和代谢物通过滤膜的微孔进行交换,在滤膜表面上培养出的菌落可以计数,并和样品量相关.
滤膜法的优点:
- 与直接法比较,可以检测大量的样品
- 浓缩效应使微生物检测的准确度提高
- 带有菌落的滤膜,可作为检测的永久记录存档
- 可见的菌落和样品量直接对应,得出定量结果
操作具体一点就是:薄膜过滤法检测,一个样过滤一份,就是200ml的纯化水通过滤膜,将该滤膜浸泡在灭菌好的l生理盐水中,再接种到平皿中,制成10级、100级、1000级稀释倍数的细菌、霉菌和酵母菌稀释培养皿,即可
8. 纯化水微生物怎么算
2010版《中国药典》对纯化水微生物的要求是<100个/1ml。以下是检测方法:
薄膜过滤法专,计数,每1ml纯化水不得过100个,具体方属法:
1、大肠菌群的检查:取含培养基10
ml的乳糖胆盐发酵管若干支,分别加入供试水样1 ml.另取乳糖胆盐发酵培养基管1支加1ml洗液为阴性对照组,于36±1℃培养18~24
h.阴性对照应无菌生长.供试品乳糖胆盐发酵管若无菌生长,或有菌生长但不产酸产气或产酸不产气,判该管未检出大肠菌群.
2、霉菌及酵母菌计数:纯化水取水样1ml,均做平行,并做阴性对照,经直径为50 mm、孔径0.45μm 的薄膜过滤器过滤,小心取出滤膜,菌面向上贴于玫瑰红钠培养基平板上,将培养皿倒置于培养箱中,于23~28℃培养5天(可延长到7天),菌落计数;
细菌计数:纯化水取水样1 ml,并做阴性对照,经直径为50 mm、孔径0.45μm 的薄膜过滤器过滤,小心取出滤膜,菌面向上贴于营养琼脂培养基平板上,将培养皿倒置于培养箱中,于30~35℃培养72 h,菌落计数
3、判定标准:纯化水每片滤膜上微生物菌落总数不超过100 cfu,不得检出大肠菌群
9. WS 507—2016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简介
WS 507—2016 ruǎn shì nèi jìng qīng xǐ xiāo dú jì shù guī fàn
Regulation for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technique of flexible endoscope
ICS 11.020
C 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 507—2016《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Regulation for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technique of flexible endoscope)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7日发布,自2017年06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4.1.1、4.1.2、5.2.7、5.2.8、5.3.3、5.3.7、5.3.8、5.3.9b)、5.3.11c)2)、5.3.11e)2)、5.3.11f)2)、
6.1.2c)、6.1.4a)1)、6.2.2g)、6.3.2、6.4.5a)1)、7.1.2、7.6.4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黑龙江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运喜、邢玉斌、巩玉秀、田晓丽、李兆申、王力红、张流波、李六亿、方英、刘枫、
索继江、孔金艳、邓敏、张宇、张京利、杨云生、陈翠敏、任旭、张澍田、姜泊、郭学刚。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软式内镜清洗消毒相关的管理要求、布局及设施、设备要求、清洗消毒操作规程、监测与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软式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注:本标准中的“内镜”系指软式内镜。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28234 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GB 30689 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卫生要求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软式内镜 flexible endoscope
用于疾病诊断、治疗的可弯曲的内镜。
3.2
清洗 cleaning
使用清洗液去除附着于内镜的污染物的过程。
3.3
漂洗 rinsing
用流动水冲洗清洗后内镜上残留物的过程。
3.4
终末漂洗 final rinsing
用纯化水或无菌水对消毒后的内镜进行最终漂洗的过程。
3.5
清洗液 cleaning solution
按照产品说明书,将医用清洗剂加入适量的水配制成使用浓度的液体。
4.1.1 有条件的医院宜建立集中的内镜诊疗中心(室),负责内镜诊疗及清洗消毒工作。
4.1.2内镜的清洗消毒也可由消毒供应中心负责,遵循本标准开展工作。
4.1.3 应将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制定和完善内镜诊疗中心(室)医院感染管理和内镜清洗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加强监测。
4.1.4 护理管理、人事管理、医院感染管理、设备及后勤管理等部门,应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内镜诊疗中心(室)的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a) 根据工作量合理配置内镜诊疗中心(室)的工作人员。
b) 落实岗位培训制度。将内镜清洗消毒专业知识和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纳入内镜诊疗中心(室)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
c) 对内镜诊疗中心(室)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和质量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价。
d) 发生可疑内镜相关感染时,组织、协调内镜诊疗中心(室)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 措施。
e) 对内镜诊疗中心(室)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设计方案进行卫生学审议;对清洗、消毒与灭菌设备 的配置与质量指标提出意见。
f) 负责设备购置的审核(合格证、技术参数);建立对厂家设备安装、检修的质量审核、验收制度;
专人负责内镜诊疗中心(室)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修,并建立设备档案。
g) 保障内镜诊疗中心(室)的水、电、压缩空气的供给和质量,定期进行设施、管道的维护和检修。
5.4.2 4.2 内镜诊疗中心(室)的管理要求4.2.1 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清洗消毒操作规程、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职业安全防护、继续教育和培训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2.2 应有相对固定的专人从事内镜清洗消毒工作,其数量与本单位的工作量相匹配。
4.2.3 应指定专人负责质量监测个工作。
4.2.4 工作人员进行内镜诊疗或者清洗消毒时,应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和WS/T 311的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要求见附录A。
4.2.5 内镜诊疗中心(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
a) 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b) 内镜构造及保养知识;
c) 清洗剂、消毒剂及清洗消毒设备的使用方法;
d) 标准预防及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e)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5.1.1 内镜诊疗中心(室)应设立办公区、患者候诊室(区)、诊疗室(区)、清洗消毒室(区)、内镜与附件储存库(柜)等,其面积应与工作需要相匹配。
5.1.2 应根据开展的内镜诊疗项目设置相应的诊疗室。
5.1.3 不同系统(如呼吸、消化系统)软式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分室进行。
5.5.2 5.2 内镜诊疗室5.2.1 诊疗室内的每个诊疗单位应包括诊查床1张、主机(含显示器)、吸引器、治疗车等。
5.2.2 软式内镜及附件数量应与诊疗工作量相匹配。
5.2.3 灭菌内镜的诊疗环境至少应达到非洁净手术室的要求。
5.2.4 应配备手卫生装置,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
5.2.5 应配备口罩、帽子、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等。
5.2.6 注水瓶内的用水应为无菌水,每天更换。
5.2.7 宜采用全浸泡式内镜。5.2.8 宜使用一次性吸引管。
5.5.3 5.3 清洗消毒室5.3.1 应独立设置。
5.3.2 应保持通风良好。
5.3.3 如采用机械通风,宜采取“上送下排”方式,换气次数宜≥10次/h,最小新风量宜达到2次/h。
5.3.4 清洗消毒流程应做到由污到洁,应将操作规程以文字或图片方式在清洗消毒室适当的位置张贴。
5.3.5 不同系统(如呼吸、消化系统)软式内镜的清洗槽、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应分开设置和使用。
5.3.6 应配有以下设施、设备:
a) 清洗槽。手工清洗消毒操作还应配备漂洗槽、消毒槽、终末漂洗槽。
b) 全管道灌流器。
c) 各种内镜专用刷。
d) 压力水枪。
e) 压力气枪。
f) 测漏仪器。
g) 计时器。
h) 内镜及附件运送容器。
i) 低纤维絮且质地柔软的擦拭布、垫巾。
j) 手卫生装置,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
5.3.7 宜配备动力泵(与全管道灌流器配合使用)、超声波清洗器。
5.3.8 宜配备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
5.3.9 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相关要求应符合GB 30689的规定,主要包括:
a) 应具备清洗、消毒、漂洗、自身消毒功能;
b) 宜具备测漏、水过滤、干燥、数据打印等功能。
5.3.10 灭菌设备:用于内镜灭菌的低温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3.11 清洗消毒室的耗材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水:应有自来水、纯化水、无菌水。自来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纯化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并应保证细菌总数≤10 CFU/100 mL;生产纯化水所使用的滤膜孔径应≤0.2μm,并定期更换。无菌水为经过灭菌工艺处理的水。必要时对纯化水或无菌水进行微生物学检测。
b) 压缩空气:应为清洁压缩空气。
c) 医用清洗剂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应选择适用于软式内镜的低泡医用清洗剂;
2) 可根据需要选择特殊用途的医用清洗剂,如具有去除生物膜作用的医用清洗剂。
d) 医用润滑剂:应为水溶性,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性,不影响灭菌介质的穿透性和器械的机 械性能。
e) 消毒剂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应适用于内镜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对内镜腐蚀性较低;
2) 可选用邻苯二甲醛、戊二醛、过氧乙酸、二氧化氯、酸性氧化电位水、复方含氯消毒剂,也可选用其他消毒剂;
3) 部分消毒剂使用方法见附录B;
4) 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符合GB 28234的规定。
f) 灭菌剂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适用于内镜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对内镜腐蚀性较低;
2) 可选用戊二醛、过氧乙酸,也可选用其他灭菌剂;
3) 部分灭菌剂使用方法见附录B。
g) 消毒剂浓度测试纸: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h) 干燥剂:应配备75%~95%乙醇或异丙醇。5.3.12 个人防护用品:应配备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医用外科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帽子、手套、专用鞋等。
5.5.4 5.4 内镜与附件储存库(柜)内表面应光滑、无缝隙,便于清洁和消毒,与附件储存库(柜)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6.1.1 所有软式内镜每次使用后均应进行彻底清洗和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6.1.2 软式内镜及重复使用的附件、诊疗用品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分类处理:
a) 进人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软式内镜及附件应进行灭菌;
b)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软式内镜及 附属物品、器具,应进行高水平消毒;
c) 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用品宜低水平消毒或清洁。
6.1.3 内镜清洗消毒应遵循以下流程(见图1)。
图1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流程
6.1.4 注意事项如下:
a) 内镜使用后应按以下要求测漏:
1) 宜每次清洗前测漏;
2) 条件不允许时,应至少每天测漏1次。
b) 内镜消毒或灭菌前应进行彻底清洗。
c) 清洗剂和消毒剂的作用时间应遵循产品说明书。确诊或疑似分枝杆菌感染患者使用过的内镜及附件,其消毒时间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d) 消毒后的内镜应采用纯化水或无菌水进行终末漂洗,采用浸泡灭菌的内镜应采用无菌水进行终末漂洗。
e) 内镜应储存于清洁、干燥的环境中。
f) 每日诊疗工作开始前,应对当日拟使用的消毒类内镜进行再次消毒、终末漂洗、干燥后,方可用于患者诊疗。
5.6.2 6.2 手工操作流程6.2.1 预处理流程如下:
a) 内镜从患者体内取出后,在与光源和视频处理器拆离之前,应立即用含有清洗液的湿巾或湿纱 布擦去外表面污物,擦拭用品应一次性使用;
b) 反复送气与送水至少10 s;
c) 将内镜的先端置入装有清洗液的容器中,启动吸引功能,抽吸清洗液直至其流入吸引管;
d) 盖好内镜防水盖;
e) 放入运送容器,送至清洗消毒室。
6.2.2 测漏流程如下:
a) 取下各类按钮和阀门;
b) 连接好测漏装置,并注入压力;
c) 将内镜全浸没于水中,使用注射器向各个管道注水,以排出管道内气体;
d) 首先向各个方向弯曲内镜先端,观察有无气泡冒出;再观察插入部、操作部、连接部等部分是否有气泡冒出;
e) 如发现渗漏,应及时保修送检;
f) 测漏情况应有记录;
g) 也可采用其他有效的测漏方法。
6.2.3 清洗流程如下:
a) 在清洗槽内配制清洗液,将内镜、按钮和阀门完全浸没于清洗液中。
b) 用擦拭布反复擦洗镜身,应重点擦洗插入部和操作部。擦拭布应一用一更换。
c) 刷洗软式内镜的所有管道,刷洗时应两头见刷头,并洗净刷头上的污物;反复刷洗至没有可见 污染物。
d) 连接全管道灌流器,使用动力泵或注射器将各管道内充满清洗液,浸泡时间应遵循产品说明书。
e) 刷洗按钮和阀门,适合超声清洗的按钮和阀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进行超声清洗。
f) 每清洗1条内镜后清洗液应更换。
g) 将清洗刷清洗干净,高水平消毒后备用。
6.2.4 漂洗流程如下:
a) 将清洗后的内镜连同全管道灌流器、按钮、阀门移入漂洗槽内;
b) 使用动力泵或压力水枪充分冲洗内镜各管道至无清洗液残留;
c) 用流动水冲洗内镜的外表面、按钮和阀门;
d) 使用动力泵或压力气枪向各管道充气至少30 s,去除管道内的水分;
e) 用擦拭布擦干内镜外表面、按钮和阀门,擦拭布应一用一更换。
6.2.5 消毒(灭菌)流程如下:
a) 将内镜连同全管道灌流器,以及按钮、阀门移入消毒槽,并全部浸没于消毒液中;
b) 使用动力泵或注射器,将各管道内充满消毒液,消毒方式和时间应遵循产品说明书;
c) 更换手套,向各管道至少充气30 s,去除管道内的消毒液;
d) 使用灭菌设备对软式内镜灭菌时,应遵循设备使用说明书。
6.2.6 终末漂洗流程如下:
a) 将内镜连同全管道灌流器,以及按钮、阀门移入终末漂洗槽;
b) 使用动力泵或压力水枪,用纯化水或无菌水冲洗内镜各管道至少2 min,直至无消毒剂残留;
c) 用纯化水或无菌水冲洗内镜的外表面、按钮和阀门;
d) 采用浸泡灭菌的内镜应在专用终末漂洗槽内使用无菌水进行终末漂洗;
e) 取下全管道灌流器。
6.2.7 干燥流程如下:
a) 将内镜、按钮和阀门置于铺设无菌巾的专用干燥台。无菌巾应每4h更换1次。
b) 用75%~95%乙醇或异丙醇灌注所有管道。
c) 使用压力气枪,用洁净压缩空气向所有管道充气至少30 s,至其完全干燥。
d) 用无菌擦拭布、压力气枪干燥内镜外表面、按钮和阀门。
e) 安装按钮和阀门。
5.6.3 6.3 内镜清洗消毒机操作流程6.3.1 使用内镜清洗消毒机前应先遵循6.2.1、6.2.2、6.2.3、6.2.4的规定对内镜进行预处理、测漏、清洗和漂洗。
6.3.2 清洗和漂洗可在同一清洗槽内进行。
6.3.3 内镜清洗消毒机的使用应遵循产品使用说明。
6.3.4 无干燥功能的内镜清洗消毒机,应遵循6.2.7的规定进行干燥。
5.6.4 6.4 复用附件的清洗消毒与灭菌6.4.1 附件使用后应及时浸泡在清洗液里或使用保湿剂保湿,如为管腔类附件应向管腔内注入清洗液。
6.4.2 附件的内外表面及关节处应仔细刷洗,直至无可见污染物。
6.4.3 采用超声清洗的附件,应遵循附件的产品说明书使用医用清洗剂进行超声清洗。清洗后用流动水漂洗干净,干燥。
6.4.4 附件的润滑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
6.4.5 根据6.1.2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a) 耐湿、耐热附件的消毒:
1) 可选用热力消毒,也可采用消毒剂进行消毒;
2) 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应遵循产品说明书;
3) 使用消毒剂消毒后,应采用纯化水或无菌水漂洗干净,干燥备用。
b) 耐湿、耐热附件的灭菌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的附件应采用低温灭菌设备或化学灭菌剂浸 泡灭菌,采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后应使用无菌水漂洗干净,干燥备用。
5.6.5 6.5 储存6.5.1 内镜干燥后应储存于内镜与附件储存库(柜)内,镜体应悬挂,弯角固定钮应置于自由位,并将取下的各类按钮和阀门单独储存。
6.5.2 内镜与附件储存库(柜)应每周清洁消毒1次,遇污染时应随时清洁消毒。
6.5.3 灭菌后的内镜、附件及相关物品应遵循无菌物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
5.6.6 6.6 设施、设备及环境的清洁消毒6.6.1 每日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应对清洗槽、漂洗槽等彻底刷洗,并采用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或其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6.6.2 每次更换消毒剂时,应彻底刷洗消毒槽。
6.6.3 每日诊疗及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应对内镜诊疗中心(室)的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7.1.1 应采用目测方法对每件内镜及其附件进行检查。内镜及其附件的表面应清洁、无污渍。清洗质量不合格的,应重新处理。
7.1.2 可采用蛋白残留测定、ATP生物荧光测定等方法,定期监测内镜的清洗效果。
5.7.2 7.2 使用中的消毒剂或灭菌剂监测 5.7.2.1 7.2.1 浓度监测7.2.1.1 应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浓度监测。
7.2.1.2 产品说明书未写明浓度监测频率的,一次性使用的消毒剂或灭菌剂应每批次进行浓度监测;重复使用的消毒剂或灭菌剂配制后应测定一次浓度,每次使用前进行监测;消毒内镜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一半后,应在每条内镜消毒前进行测定。
7.2.1.3 酸性氧化电位水应在每次使用前,应在使用现场酸性氧化电位水出水口处,分别测定pH和有效氯浓度。
5.7.2.2 7.2.2 染菌量监测每季度应监测1次,监测方法应遵循WS/T 367的规定。
5.7.3 7.3 内镜消毒质量监测7.3.1 消毒内镜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监测采用轮换抽检的方式,每次按25%的比例抽检。内镜数量少于等于5条的,应每次全部监测;多于5条的,每次监测数量应不低于5条。
7.3.2 监测方法应遵循GB 15982的规定,消毒合格标准:菌落总数≤20 CFU/件。
7.3.3 当怀疑医院感染与内镜诊疗操作相关时,应进行致病性微生物检测,方法应遵循GB 15982的规定。
5.7.4 7.4 内镜清洗消毒机的监测7.4.1 内镜清洗消毒机新安装或维修后,应对清洗消毒后的内镜进行生物学监测,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4.2 内镜清洗消毒机的其他监测,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
5.7.5 7.5 手卫生和环境消毒质量监测7.5.1 每季度应对医务人员手消毒效果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应遵循WS/T 313的规定。
7.5.2 每季度应对诊疗室、清洗消毒室的环境消毒效果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应遵循WS/T 36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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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 7.6 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7.6.1 应记录每条内镜的使用及清洗消毒情况,包括:诊疗日期、患者标识与内镜编号(均应具唯一性)、清洗消毒的起止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
7.6.2 应记录使用中消毒剂浓度及染菌量的监测结果。
7.6.3 应记录内镜的生物学监测结果。
7.6.4 宜留存内镜清洗消毒机运行参数打印资料。
7.6.5 应记录手卫生和环境消毒质量监测结果。
7.6.6 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消毒剂浓度监测记录的保存期应≥6个月,其他监测资料的保存期应≥3年。
内镜诊疗中心(室)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要求见表A.1。
表A.1 内镜诊疗中心(室)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要求
区域
防护着装
工作服
手术帽
口罩
手套
护目镜或面罩
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
专用鞋
诊疗室
√
√
√
√
△
清洗消毒室
√
√
√
√
√
√
√
注:√应使用,△宜使用。
部分消毒(灭菌)剂使用方法见表B.1。
表B.1 部分消毒(灭菌)剂使用方法
消毒(灭菌)剂
高水平消毒及灭菌参数
使用方式
注意事项
邻苯二甲醛
(OPA)
浓度:0.55%(0.5%~0.6%)
时间:消毒≥5 min
1.内镜清洗消毒机。
2.手工操作:消毒液应注满各管道,浸泡消毒
1.易使衣服、皮肤、仪器等染色。
2.接触蒸气可能 *** 呼吸道和眼睛
戊二醛
(GA)
浓度:≥2%(堿性)
时间:支气管镜消毒浸泡时间≥20 min;其他内镜消毒≥10 min;结核杆菌、其他分枝杆菌等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的内镜浸泡≥15 min;灭菌≥10 h
1.内镜清洗消毒机。
2.手工操作:消毒液应注满各管道,浸泡消毒
1.对皮肤、眼睛和呼吸具有致敏性和 *** 性,并能引发皮炎、结膜炎、鼻腔发炎及职业性哮喘,宜在内镜清洗消毒机中使用。
2.易在内镜及清洗消毒设备上形成硬结物质
过氧乙酸
(PAA)
浓度:0.2%~0.35%(体积分数)
时间:消毒≥5 min,灭菌≥10 min
内镜清洗消毒机
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 *** 性
二氧化氯
浓度:100 mg/L~500 mg/L
时间:消毒3 min~5 min
1.内镜清洗消毒机。
2.手工操作:消毒液应注满各管道,浸泡消毒
活化率低时产生较大 *** 性气味,宜在内镜清洗消毒机中使用
酸性氧化电位水
(AEOW)
主要指标:
有效氯浓度60 mg/L±10 mg/L;
pH 2.0~3.0;
氧化还原电位≥1100 mV;
残留氯离子<1000 mg/L。
时间:消毒3 min~5 min
1.酸性氧化电位水内镜清洗消毒机。
2.手工操作:使用专用连接器将酸性氧化电位水出水口与内镜各孔道连接,流动浸泡消毒
1.在存在有机物质的情况下,消毒效果会急剧下降,消毒前清洗应彻底。尤其对污染严重、不易清洗的内镜(如肠镜等),应增加刷洗次数,延长清洗时间,保证清洗质量。
2.应采用流动浸泡方式消毒。
3.消毒后纯化水或无菌水冲洗30 s
注1:表中所列的消毒(灭菌)剂,其具体使用条件与注意事项等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书。
注2:表中未列明的同类或其他消毒(灭菌)剂,其使用方式与注意事项等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书。
10. 纯化水中的微生物检测怎么做 要详细
采用滤膜法进来行微生物检测源是一种国际公认的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其得到AOAC、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国家的药典、FDA和EPA等组织的承认,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食品及饮料工业、化妆品、制药工业品质控制和电子工业等领域。赛多利斯公司的滤膜法微生物检测产品成功地应用于滤膜法已有20多年的历史,实用而且方便实用,它简化了微生物检测程序。
滤膜法微生物检测:
将适当孔径的滤膜放入滤器,过滤样品,由于滤膜的作用而将微生物保留在膜的表面上。样品中微生物生长抑制剂可在过滤后用无菌水冲洗滤器而除去。然后,将滤膜放在培养基上培养,营养物和代谢物通过滤膜的微孔进行交换,在滤膜表面上培养出的菌落可以计数,并和样品量相关。
滤膜法的优点:
- 与直接法比较,可以检测大量的样品
- 浓缩效应使微生物检测的准确度提高
- 带有菌落的滤膜,可作为检测的永久记录存档
- 可见的菌落和样品量直接对应,得出定量结果
操作具体一点就是:薄膜过滤法检测,一个样过滤一份,就是200ml的纯化水通过滤膜,将该滤膜浸泡在灭菌好的l生理盐水中,再接种到平皿中,制成10级、100级、1000级稀释倍数的细菌、霉菌和酵母菌稀释培养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