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早上在12369环境保护微信平台举报某工厂偷排工业污水,中午就被被举报
首先你举报12369,他们复是不会泄露你个人信制息的,如果要泄露也是在移交给你们当地环保局或者环保所的过程,你可以继续举报一次,等他们单位再打电话威胁,录音下来,然后报警110,就是他们威胁你然后顺便报警说环保局违反信访条例泄露个人信息,同时也要记录下来偷排企业的偷排的照片,用纯净水瓶采集他们偷排的污水水样,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而且公安部门现在也能单独办理环境犯罪,你也可以把证据交给公安部门,但是你一定要他们填写出警单,这是一种对自己的保护
有证据怕什么,当地不行还有省力,省里不行还有国家环保部
㈡ 企业偷排大量生产废水该怎么处罚
企业偷排大量生产废水要进行罚款处罚,造成严重污染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2)举报偷排污水是什么行为扩展阅读:
《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第二十二条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㈢ 企业污水往渗井里排是不是违法
你好!
根据问题补充的描述,这是一个极端严重的违法问题,很可专能已经构成了犯罪属。如果监管机关“闭目养神”、不管不问不处理,同时涉嫌犯罪。
国家环保机关已经明令禁止偷设渗井。偷偷设立渗井排污,甚至每月排污达到了几千吨,这是一个惊人的数据!!!可以直接向省环保主管机关举报或者向国家生态环境部举报(原环保部已取消)。
【污染问题涉嫌污染环境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㈣ 企业私自排放污水怎么处罚
企业偷排大量生产废水要进行罚款处罚,造成严重污染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排污须达标,并且有专门的排污系统和法定的排污口。如果有证据证明该造纸厂未经核定的排污通知向法定的排污口排放,而是将水排放到案中所说的水坑中,造纸厂除了须承担行政责任外,尚须对该排污坑的管理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㈤ 洗衣厂偷排废水是怎么回事
3月16日,大兴区环保局联合区公安分局环食药旅中队,于凌晨对某洗衣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洗衣厂正在生产,洗衣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区南侧无防渗漏措施的渗坑里。根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规定,大兴区环保局对该洗衣厂处以5万元罚款,并初步判断该企业偷排行为已构成行政拘留要件,立即将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
大兴区环保局监察支队支队长任明介绍,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是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该洗衣厂没有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夜间直接将超标污水直接排入没有防渗漏措施的渗坑里,污染了水体和土壤。该行为不但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水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也适用于《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措施。
北京市环保警察成立以来,市区两级环保、公安部门密切协作,已成功破获多起污染环境案件。
㈥ 黑洗衣厂趁夜色偷排污水是怎么回事
3月16日,大兴区环保局接举报线索称,在某村庄内,有洗衣厂存在夜间开工生产、偷排污水行为。当日凌晨零点,大兴“环保警察”深夜开展行动,对该洗衣厂进行突击检查。
在生产车间内,大型洗衣机正在隆隆作响,民警询问现场工作工人后发现,这是一家专门为宾馆提供清洗服务无名洗衣厂,工艺包括挑选——清洗——甩干——压平——折叠,清洗、甩干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水,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正在肆无忌惮地直接排入厂区南侧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内。
3月20日,大兴区环保局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督促其改正违法行为。3月21日,大兴警方对该洗衣厂经营者凌某予以行政拘留。
㈦ 污水排放举报到什么部门
法律分析:可以向当地环保局进行举报,环保部门核实他偷排污水,那他要负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㈧ 12345投诉偷排污水会出警吗
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按环境污染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