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污水站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值的75%是不是不能监测验收
这个是由地方性法规、规范进行约束的。
在北京,有的地区执行60%来水量就可以验收
有的是80%
每个地方不同,要与验收部门沟通才行。
② 目前污水厂设计2万吨/天,水量3000吨/天。都在说要进行环保验收,可以吗重庆市
一般来说是不行的,当前处理水量未达到设计处理水量的50%以上
③ 城市污水处理过程中水量严重不足怎么办
污水处理按照复其作用可分为物理制法、生物法和化学法三种: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离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质,在处理过程中不改变化学性质。常用的有重力分离、离心分离、反渗透、气浮等。物理法处理构筑物较简单、经济,用于村镇水体容量大、自
④ 工业园区内刚建设完企业,但园区内污水厂不和我们签订污水处理协议,导致我们无法验收,请问我们怎么办
通过关系做吧,按照国家的“三同时”规定,你们应该在建设项目开始之前就应该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签订了协议,或者你们要自己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但你们这两项都没有做,人家园区污水处理厂和环保局都在卡着你们。你们一点办法都没有。要么通过关系做通环保局的工作,要么通过关系与污水处理厂达成协议,别无它法。
⑤ 您好,我是污水处理行业的,公司达到运营标准,但是未验收。请问取得的处理费应该要怎么样入账呢谢谢
借:应收账款 贷 收入
⑥ 环保验收不通过污水厂能竣工验收吗
不能。
环评法明确要求不能“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现在各地都在严厉打击、整治建设项目“未验先投”!
污水厂竣工验收程序
提交验收环保部门材料
1、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
2、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文件;
3、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批复文件;
4、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环境保护总结报告;
5、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整改保护(根据项目建设、试运行中的监督检测情况确定);
6、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水量、进、出口浓度等。
验收现场准备材料
1、环境影响报告书;
2、初步设计文本及其批复;
3、企业自行监测记录(进出水浓度);
4、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的月生产报表;
5、进出水水量的台帐资料;
6、通过调试期有关证明;
7、污泥处置记录:
8、用电记录(污水处理设施耗电量);
9、污水处理厂运行现场监督记录(当地环保部门提供);
10、在线监测记录(进出口流量、浓度);
11、处理水量中工业废水所占水例(如果工业废水量超过总水量的10%,由当地环保部门提供进入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工业企业上年环统排放浓度);
12、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
⑦ 污水处理厂因水量不足分二次环保验收行不行
1、条件:按照环评和批复的要求完成建设,进入试运行(需批准),试运行(版3-6个月间)情况良好权,可提出验收申请。
2、程序:提出验收监测申请——监测部门监测方案——管理部门批准(一般为管理科)——实施监测——监测达标(监测超标则整改后重新监测)——监测报告——其他验收软件资料(可与监测同时进行,可企业自己编写,也可委托咨询公司编写)——资料齐全后向管理部门(管理科)提出验收申请——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出具验收结论或整改要求。
⑧ 我家办的厂已经有污水处理设备了,但是还不达标怎么办
家办的厂已经有污水处理设备了,但是还不达标应该关停的
⑨ 污水处理站修好了,怎么进行环保验收是自主验收还是环保部门验收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6月21日通过修改专,10月1日开始实属施。新《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条例》只是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三同时”主体责任。
所以说,环保部门不再受理验收,以后都由企业自主验收。
近年,环保部发布了制药、涤纶、粘胶纤维、汽车制造、水泥制造、医疗机构、水利水电、公路、港口等行业的验收技术规范,10月1日后环保自主验收除依据这些行业性的验收规范外,主要参考的文件还有:
1、两高司法解释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5、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