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自来水公司的责任范围是哪些
分地域不同,负责从水库到水厂的取水,水厂的净水服务,然后输送至用户。 当然还包括市政供水管网的检漏维修,用户用水后的水费查收。至于水管,自来水公司只负责用户楼前1.5m以外的管网维修,1.5m以内的由建筑所有人或产权单位负责维修。
相关说明
水务公司是由制水公司(负责生产自来水),供水公司(销售自来水),(一些地方是合在一起的统称自来水公司),污水公司(负责污水处理),还有一些相关的市政公司,进行工程。
农村水务建设和管理。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审核供水建设等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务的论证工作。
❷ 水表(包括水表)以外的管道设施都应该是由自来水公司负责的法律依据有吗
有水表抄(包括水表)以外的管道设施袭都应该是由自来水公司负责的法律依据有。
根据《城市供水条例》:
第二十七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净(配)水厂、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2)自来水设备责权划分扩展阅读:
第三十三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者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❸ 自来水表前表后相关责任如何划分
用户所居住或经营用房的自来水管线入户线、楼底线归本栋楼所有业主共同管理和养护;单元阀、单元立管归本单元底层至顶层所有业主共同管理养护;从单元立管接出的自来水管线至室内全部供水设施(水表除外,但由用户使用不当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水表损失由用户承担更换及相关责任)由用户本人负责管理养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3)自来水设备责权划分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六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❹ 自来水表前表后相关责任如何划分
摘要 水表后的阀门跑水那和房主有关系,肯定是房主的责任。要是水表前的阀门坏了,是自来水公司的责任
❺ 民法典对业主水表前和水表后责任划分有什么规定
一般在房屋施工时已将所有管道线预留,自来水公司只负责安装水表。表前的管线属于公用范畴,由物业负责保养维修,表后到入户及入户后这一段管线是属于业主自己的,物业不负责任。
法律分析
用户所居住或经营用房的自来水管线入户线、楼底线归本栋楼所有业主共同管理和养护;单元阀、单元立管归本单元底层至顶层所有业主共同管理养护;从单元立管接出的自来水管线至室内全部供水设施(水表除外,但由用户使用不当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水表损失由用户承担更换及相关责任)由用户本人负责管理养护。总水表是自来水公司的,总水表后到分水表前是自来水公司或物业负责(小区全体业主负责),分水表为自来水公司负责,水表后(在公共区域的及业主家的)水管为业主自己负责。业主公共区域的管道为物业公司维护和保养,但是出现需要更换水管的,业主负责,因为产权是业主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❻ 物权法水表表前表后责任划分
法律分析:水表前部分由所有业主共同管理和养护,水表后部分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和更换。总水表是自来水公司的,总水表后到分水表前是自来水公司或物业负责(所有业主共同负责),分水表为自来水公司负责,水表后部分为业主自己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❼ 自来水 责任分界
总水表前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小水表后由各业主负责,总水表至小水表之间属公用部位,由该楼所有业主负责,需要动用该楼所有业主的维修基金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