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幼儿园用火,用电,用水的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幼儿园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自来水设施等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对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 二、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水、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三、为防止乱接电线,各室需要临时用电时,事先写出申请,经园长室批准方可用电,须由学校电工接电,个人不得擅自接电、不得私拉、私改用电线路。 四、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微波炉及其大功率电器,一经查出,除没收电器外,还将做出一定的处罚。 五、要爱护水电公共设施,积极配合幼儿园维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与幼儿园联系。 六、外来施工、维修人员用水电必须经幼儿园领导批准,水电管理人员安装、焊接用电时,应将易燃物品隔离,以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七、各办公室、教室责任人下班前必须在确认办公室、教室和门前走廊照明灯已经关闭后才能离开,确实做到人走灯灭,饮水机等电器均应关闭。 八、提倡节约用电,天气好时各班级教室、办公室尽量不要开灯 九、电脑、电视机在使用时开启,用后要及时关闭。 十、幼儿离开教室,如做课间操、户外活动,应该把灯、电风扇全部关闭,做到人走电停。十 一、节约用水 , 洗拖把、抹布 , 不要过量用水 , 用水 后要关闭拧紧水龙头 , 以免漏水 , 发现水龙头滴水 , 要主动拧紧。 若发现水龙头损坏 , 要及时向 总务科保修。十 二、加强用电、用水管理。电器设备、管道的设计安装 , 必须符合国家安全 技术标准 , 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专业人员实施。进行电焊、气焊以及强电作等有火灾危 险的人员 , 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 , 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十 三、 电源 线路、 自来水管道、 煤气设备在设计时 , 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 , 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 , 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 , 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 , 采取特别防护措施 , 否则 , 必须暂停使用。十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 装可靠的保险装置 , 并正确使用保险丝 , 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 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十 五、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 , 都 必须经过专业训 , 考试合格后 , 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 , 并按规定严格进 行检查 , 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十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 , 各责任区责任人组织自查 , 幼儿园平安创建领导组组织定期检查 ,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十 七、 幼儿园煤气罐应定期检查 , 严禁超年限使用 , 每次使用完毕要关紧总阀门 ,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 现异常 , 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领导汇报。
B.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⑵一般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须指定专人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⑶开机前要口头警示,并注意周围人群,确保已无人在设备上作业后方可开机。
⑷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⑸设备操作人员须调整设备内部零件或取出设备内部物品,须停止设备运行,并关闭设备电源。
⑹ 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前须穿戴要求的防护用品。
⑺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发现设备有异常时须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立即通知主管。
⑻设备操作人员在下班前须关闭设备电源,检查设备安全停止后方能离开。
设备安全保养管理制度:
⑴预防重于修理、重于事故后的补救,为防患于未然,设备操作人员及维护人员须认真执行设备保养管理制度。
⑵设备保养时须执行以下规定。
①定点:规定保养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②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③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④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的油类质量。
⑤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⑶每台设备设立设备保养记录卡,执行设备保养后,须做好运 行记录。
⑷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2)小学自来水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⑴设备的所有图纸、说明书等数据由生产部建文件保存。
⑵生产部依据每台设备的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部位、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
⑶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在开动机器前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⑷生产岗位操作人员检查设备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主管,由当班主管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
⑸专职维修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设备异常、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维修计划。巡检中发现的设备异常,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主管即刻组织处理;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生产部主管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C. 自来水管理制度及处罚制度
法律分析:(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一)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二)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三)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五)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六)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七)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D. 如何制定水厂安全制度
http://www.damishu.cn/Article/gwcl/gzzd/List_20.html
以上看有无帮忙。
水厂卫生制度
1、水厂厂区内,必需保持清洁,无杂草污物,由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干净。
2、水厂绿化的花草、树木等绿化美化植物,由厂长和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3、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经常打扫宿舍,勤洗被盖床单,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4、交接班时,必须由交班人打扫好厂区卫生,否则,接班人不得接班。
饮水卫生制度
1、水源水质应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地必须设置卫生防护地带,地下水源取水点与污染源的距离不应小于30米。
2、水源卫生防护地带和水厂生产区内,禁止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单位生活用水,严禁施用剧毒性或高残留性农药,严禁设立有毒物品仓库,堆栈和堆放垃圾、废渣、粪便。
3、净水所用设备、压力罐、水塔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使用中定期冲洗排污,使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供水管道及防腐蚀涂料必须无毒无害,新安装水管应冲洗消毒,水质合格方可供水。
5、水厂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不得参加管水工作。
6、管水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每二年一次二级水的化验换证工作(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夏季坚持投药、消毒制度,严格控制出厂水水质。
供水管理制度
1、水厂供水范围内的配水管道,均由水厂负责管理。凡需安装、改装自来水管道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向水厂提出用水申请,水厂在不超过设计收益人口和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批准办理接水手续,并由水厂派人勘测、设计和安装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管取用自来水。
2、水厂供水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启动、破坏和拆除供水设备。
3、水厂内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证和提高设备的效率。
4、水厂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内不得离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严防坏人破坏和投毒,确保安全供水。
5、水厂内安装总水表,用户安装支水表,水表安装后用户不得随意开启拨动,保证正常运转。
6、水厂定期抄表,计量收费。
7、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8、有自备水源的单位,严禁与水厂供水管道连通,以保饮水卫生。
水厂操作值班制度
1、水厂必须安排好每天的操作值班人员,水厂不能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按时填写好值班运行记录,接班人未到不得离开水厂,交接班时并在记录册上签字。
3、机泵开机前,值班人员必须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完好,电器仪表是否正常。开机后应注意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停机检修,运行中如遇停电、缺相,必须及时断开电源和关闭闸阀。
4、平时应注意保养机电设备。水泵一年检修二次,水源井2——3年清洗一次。
5、水厂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各种基本知识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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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1.设备管理方针
保证设备正常完好为企业的生产提供最优的技术装备,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在最佳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以获得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率最高。
2.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
2.1设备管理由分管生产副厂长全面负责。
2.2分管副厂长的职责是:
2.2.1负责考核设备完好率和设备利用率;
2.2.2负责审核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2.2.3负责审核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
2.2.4负责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与维护制度;
2.2.5负责加强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2.3设备管理日常工作由设备科或专、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
2.4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的职责是:
2.4.1掌握设备市场信息和本厂设备技术状态,根据本厂生产需要,提出并编制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经分管副厂长同意实施设备的购置。新置设备确保性能先进、质量优良,并且有较高的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
2.4.2对新购置的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严把质量关。负责做好设备运行初期的使用和保养,以及信息反馈工作。
2.4.3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范,监督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2.4.4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设备常年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的状态;
2.4.5编制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2.4.6会同财务科编制设备台帐,加强设备台帐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盘点、核实,确保帐面清晰、帐物相符;
2.4.7建立主要设备档案,一机一档;
2.4.8监督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和完好率、利用率的统计;
2.4.9完成厂长交办的设备管理的其它日常工作。
3.设备分类与编号
3.1凡本厂购置的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和设备、辅助性生产工具均列入设备管理范筹。
3.2本厂设备共分五类:
3.2.1型材切削加工设备;
3.2.2辅助设备;
3.2.3焊接设备;
3.2.4检测仪器和设备;
3.2.5辅助性生产工具;
3.3设备编号方法;
3.3.1本厂设备编号采用两节编号方法。第一节号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代表设备分类,第二节号码代表设备顺序号。
3.3.2设备编号的标记如下:
A B C————D
其中:A————设备大类,切削加工设备为1,焊接设备为2,辅助设备为3,检测仪器和设备为4,辅助性生产工具为5;
B————设备中类,附件1设备分类表。
C————设备小类,附件1设备分类表。
D————顺序号。
例如编号012—1是指型材切削加工设备下料锯中的第一台双头锯。
4.设备的购置与入帐
4.1根据本厂生产需要,由车间或设备管理员提出设备更新和添置要求。
4.2设备科或设备员根据车间的要求进行考察,综合考虑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提出购置计划,报分管副厂长审核。
4.3审核后的设备增置计划报厂长批准。
4.4由厂长主持与设备供应商签定设备购买合同。
4.5设备进厂后,由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检查设备的外观,检查备附件是否齐全,随机技术文件是否完整。
4.6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后,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按规定分类编号入帐。
5.设备的安装、试车和投产
5.1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5.1.1了解设备的重量,体积(高度、宽度、长度),吊卸就位的条件,并确定其运输路线;
5.1.2了解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选用符合规定的安装场地,对于有恒温、恒湿等特殊环境要求的设备,应严格按设备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进行;
5.1.3准备安装时所需的物资器材、工具、测量仪器、润滑材料等;
5.2设备的安装
5.2.1设备平面布置图由车间、技术科和设备科共同提出,报分管副厂长审批。
5.2.2设备安装必须按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
5.2.3安装设备的基础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上规定的要求建造。
5.2.4设备装牢在基础上之后,应将所有污物、水迹、铁屑、防锈油清除干净,所有在安装时进行装配(或组装)的零部件,必须清洗干净,并涂上规定的油脂,特别应注意接合面和滑动面的清洁度,但设备上的密封、铅封和技术文件中规定不得拆卸件,不准拆卸清洗。
5.2.5设备零部件以清洗装配好之后,应将所有的润滑部位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然后用手转动各运动的零部件,要求轻松灵活,没有阻碍、震动和运动方向错误等反常现象。对于某些大型设备,人力无法搬动时,可使用适当的工具,但应缓慢及谨慎地进行。
5.2.6电气部分的安装,要求安全、准确、可靠。
5.3试车
试车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注意以下几点:
5.3.1在设备机械部分试运转前,其电气部分(包括电机、示警及信号装置),应先行试运转。电机试运转前,先不要挂上皮带,待接上电源确定电机旋转方向正确后,再挂上皮带,并适当张紧。
5.3.2设备在试车前应装好防护装置,清理设备上不必要的物件,确保安全。
5.3.3在设备润滑面上要多次涂油,各润滑点应保持足够的润滑油。
5.3.4试车时空转1小时,注意温升变化。试车应从部件开始到整机逐级运转。
5.3.5开始启动按钮时,应先点动数次,观察各部位动作无误后,方得正式运转,并由低速成逐渐增至高速。
5.3.6试运转中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和检查修理。
5.3.7试车中润滑、液压系统和冷却或加热系统各管道畅通无阻,阀件和机构的动作正确、灵活、可靠、无漏油现象。
5.3.8试车结束后,断开动力源,消除压力和负荷,复查主要部分的配全和安装精度,检查紧固部分,清理现场,整理试运转记录。
5.3.9对照设备出厂检验证书的项目,逐项认真检查。如发现不合格,立即向制造厂反映,要求原制造厂派员协助排除不合格现象,并追究责任,赔偿损失。试车检验证书和记录应归入设备档案。
5.4验收和交用投产
5.4.1移交生产的设备,由设备科在试车合格的基础上组织车间和技术科作安装质量、几何精度检查、负荷试车等工作。
5.4.2符合要求后,填写设备交用验收单,经设备科和车间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3交接时,随机附件和专用工具,要同时移交给操作人员。
5.4.4随机文件交接中产生的文件统一归入设备档案。
5.4.5新设备交付使用后3~6个月内,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作精度复查和调整。
6.设备的使用管理
6.1每台设备必须建立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
6.2每台设备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定人定机或定人管理。
6.3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当班运转记录。
7.设备的维修与定期检验
7.1设备维修分日常维修和事故维修二级。
7.1.1日常维修的内容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和防腐,简称“十字”作业。
7.1.2事故维修指出现故障进行专业维修。
7.1.3日常维修由操作者进行;事故维修由专业人员或委托外单位进行。
7.2事故维修应经过专人检验填写维修申请书,经分管副厂长批准进行。
7.3维修后的设备应由专业人员与操作者进行试车检验合格方能开车。
7.4维修卡连同试车单一并存入该机档案。
8.设备的事故管理
8.1凡由于不正当使用造成的设备故障损坏的均称为设备事故。
8.2属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性设备损坏不属于设备事故。
8.3设备事故分三个等级
8.3.1一般事故: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300元及以下者;
8.3.2大事故: 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300-1000元者;
8.3.3重大事故: 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1000元以上者;
8.4事故的处理
8.4.1一般事故由班组处理并报车间备案;
8.4.2大事故由车间处理并报厂领导备案;
8.4.3重大事故由企业处理。
8.5事故的处罚。
对肇事者处以事故损失价值的10-30%罚款,并责令写出检查。
9.设备的处理与报废
9.1设备的处理与报废权限在厂长。
9.2需要处理的设备应由设备科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并估计价值经由厂长批准进行。
9.3需要报废的设备要提足折旧费,估计好残值,由厂长批准并在财务进行资产销帐。
9.4报废设备残骸应交物质回收部门处理。
10.设备档案管理
10.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均列入立档范围。
10.2双角锯、角缝清理机,V型锯、四角焊机、双轴仿形铣、玻璃压条锯、计算机管理系统等重要设备,要一机一档分别存放,其它设备分类存档。
10.3档案内容
10.3.1设备装箱单。
10.3.2使用说明书。
10.3.3有关技术文件(如简图、零件表、附件表)。
10.3.4开箱验收单。
10.3.6试运转记录。
10.3.7维修保养记录。
10.3.8运转记录和年度汇总表。
10.3.9改造记录。
报废处理申批文件。
10.4档案由专人存放,借阅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10.5设立设备档案目录表,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