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被执行查封的设备可以由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吗
被执行查封的设备可以由被执行人继续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
B. 违法乱采砂水政执法部门有权扣押机械设备吗
这个是法律允许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四条:水政监督专检属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C. 原告可以请求法院查封机器设备吗
意思就是您这个担保金暂时也被法院查封,暂时不能转移财产的意思
这是为了防止你转移财产后,造成没有可供担保的资金,万一法院查封对方财产错误,无法以你的财产作为赔偿的意思。
无须担心,一般都是查封双方的。
D. 食监局的人员有权利查封桶装水设备吗
是有权利查封的,食品安全本来就是归他们管的,而且他们局本身就有执法大队,有行政执法权的哦。
E. 用于非法采矿的设备国土资源部门有权查封、扣押、没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5)水政是否有权查封设备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F. 对违法建设的起重机械设备可以查封,强拆吗法律依据或文件依据是什么
肯定可以,你的是塔机还是厂房内使用的起重机械?具体违法了哪些法律?哪个部门采取的强制措施,详细点我可以告诉你。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所以如果你的塔机使用于上述二工地,建委是有权进行监管的。但涉及到查封和强拆是否合法,这个要看你具体违反了哪些法律才好说。一般情况下查封是有证据表明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至于强拆则很少遇到,如设备已报废不具备使用价值或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责令使用单位拆除而逾期未拆除的可能可以采取强拆吧。个人建议你多看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委相关的法律法规。
G. 人民法院对企业的生产原材和生产设备是否有权查封
如果该企业涉嫌了违法的话,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有权下达命令,是有权查封的
H. 法院可以查封拍卖正在使用生产的设备吗
对于生产设备,如果是被申请执行人的,法院可以裁定查封。
如果查封后被申请执行人还不履行生效的判决书,法院可以裁定拍卖该生产设备。
对查封、拍卖生产设备,要与被执行款项相当。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I. 水政监察支队有处罚权吗
贵州花溪磊庄部队转业到水利部门的兵渣吴林, 衣冠楚楚,蛇蝎般阴险的人渣,诡计多端,包藏祸心,素质太差,品德太坏。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吴林这个绿头苍蝇身边裹的一层一层臭味相投的蛆,这群肮脏的蛆不知羞耻,不知所谓!社会渣滓!吴林是群渣中的魁首,众蛆中绿头苍蝇!做着祸害家庭,危害社会的事!做人一辈子,人品做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