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处理 厂应该注意哪些安全措施
污水处理厂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进入井、池作业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1)下井、池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懂得人工急救的基本方法,明白防护用具、照明器具和通讯器具的使用方法。
(2)换深度近视、高血压、心脏病等严重慢性疾病及有外伤疮口尚未愈合者不得从事井、池等作业。
(3)操作人员下井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4)有人在井下作业时,井上应有两人监护。
(5)每次下井作业时间不宜超过1小时。
2.泵房集水池的安全注意事项
集水池的作用调节来水量与泵的抽水量之间的不平衡,避免水泵的频繁启动,一般要求集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小于最大一台水泵5min的抽水量。
污水中含有有毒有害或易燃性挥发物质时,集水池应当设置成封闭式,在集水池平面距离最大的两点设通风孔,是集水池液面以上的空气形成最大程度的对流,并在合适的位置安装高空排放的排气筒,必要时还要安装风机强制通风,有时还要在操作人员巡检必须经过的部位设有毒气体标志。
3.污水处理厂有害气体中毒的防范
在污水管道和处理厂的各种构筑物和井内,都有可能存在对人体有害的气体。这些有害气体成分复杂、种类繁多,根据危害方式的不同,可将它们分为有毒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两大类。有毒有害气体主要通过的呼吸器官对人体造成伤害,引起中毒事件的发生。
㈡ 沿溪建设污水处理池要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一般来来说是包括的、应急事故水自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罐区防火堤内容积、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进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积、现有储存事故排水设施的容积均可作为事故排水储存有效容积。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应按事故排水最大流量对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的排水能力进行校核,明确导排系统的防火、防爆、防渗、防腐、防冻、防洪、抗浮、抗震等措施。
在污水处理中,遇到设备故障或者设备检修时,应急池可以暂时储存污水,提供缓冲时间。另外,污水的排量是波动的,在某一个时段污水量暴增的情况下,应急池也可以作为临时储存用途,均衡水量,保证处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