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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调试试运行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05 02:05:36

污水处理厂调试方案怎么做

调试即试运行,包括单机试运和联动试车两个环节。调试实际上是设备、自控、工艺实版现联权动的过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单机运行:包括各种设备安装后的单机运转和各处理单元构筑物的试水。在为进水和已进水两种情况下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试运行,同时检查水工构筑物的水位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对整个工艺系统进行设计水量的清水联动试运行,打通工艺流程。考察设备在清水流动下的运行情况,检查部分自控仪表和连接各工艺单元的管道、阀门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对各级处理的各个处理单元分别进入要处理的废水,检验各处理单元的处理效果或进行正式运行前的准备工作(如培养驯化活性污泥等)。
(4)全工艺流程废水联动试运行,直至出水水质达标。同时,进一步检验设备运转的稳定性,同时实现自控系统的联动。
根据以上大的方面,逐步细分到各个处理构筑物(如沉淀池调试时的主要内容:刮泥板的运行,检漏,进出水的主要指标与设计值是否相符等),最终制定出调试方案。

❷ 污水处理站SBR池污泥接种培养及驯化调试方案

一、培养、驯化调试方案的制定
SBR反应器运行方式应根据废水的性质确定,易降解的有机废水宜采用限制曝气进水方式,难降解的有机废水神巧宜采用非限制进水方式。其周期各工序的时间控制与最终处理指标要求有关。如:若处理中仅考虑CODCr和BOD5的处理效果,曝气时间可适当减少,以达到节能的目的;若考虑N、P的去除,曝气时间至少需2.5小时;本工艺处蠢早理的氨氮废水运行方式采用短时间的搅拌加上长时间的曝气交替运行。不同的污水处理工程其调试方案及操作步骤各不相同。本工艺主要处理气化等生产、清洁废水和全厂生活污水等,特制定适合本工艺的调试方案。1、接种:根据反应器有效容积及污泥浓度(一般1—2g/l)计算所需接种污泥总量。SBR池有效池容为:3600m3。2、培养、驯化:a、配料:配料本应该在调节池中进行,但是目前调节池氨氮浓度超标,COD也非常高。因此直接在SBR池中进行营养物质的添加。外加营养物质进行调配,需加入一定量的营养源(甲醇、磷肥)(刚开始时一般要求其CODCr=600—800mg/l,PH=6—9,温度:15--35℃),碳源由甲醇提供,氮源由调节池提供,磷源由磷酸二氢钾提供。由于开始培养、驯化时候需要较多低浓度的污水(氨氮小于20mg/l,COD小于200mg/l),才能有进有出,而调节池超标严重,因此需要引进其它浓度较低的水进行培养,以保证培养时候及时换水。b、进料运行:料配好后即可直接在SBR反应器中曝气,每个SBR池需要进低浓度水150m3,然开始连续曝气约1—3天(注意观察污泥性状,以接种污泥恢复活性为准)。c、排水:当污泥恢复活性,停止曝气,静沉2.5小时。放出上清液,约150m3。d、重复上述a、b、c步骤。换料间隙为1天1次或2次。e、当污泥活性明显增强,沉降性能良好,污泥中含有大量的菌胶团和纤毛类原生动物,如种虫、等枝虫、盖纤虫等,SV=10---30%时,表明污泥已经成熟,培养期基本结束。f、注意事项:在曝气过程中,每天至少测1次溶解氧、pH、污泥沉降比;记录测量数据。一般正常指标为:DO=2—4mg/lPH=6---9SV=15---30%。上述过游档键程大致需要20天。g、当污泥SV=20%后,进入驯化阶段,大约需时20—30天。在保障来水水质稳定即,NH3-N≤200mg/L,COD≤800mg/L的情况下,采用逐步增加进水水量的方法。每7天增加一级进水量,每一级进水量采用时间控制的方法实施,每一级提高约为现有进水量的25%。在一个月内分四次把SBR池进水时间由目前的每周期进水1小时提高到每周期进水2小时,使污水中的微生物逐步适应进水的水质。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a) 第一周,水量控制在150m3/h,进水时间控制在75min。b) 第二周,水量控制在150m3/h,进水时间控制在90min。c) 第三周,水量控制在150m3/h,进水时间控制在105min。d) 第四周,水量控制在150m3/h,进水时间控制在120min。在现调试阶段需要注意的是:a) 严格监控2#调节池的COD以及氨氮浓度,保证2#调节池的平均浓度NH3-N=200mg/L,COD=800mg/L左右,如果长时间出现COD以及氨氮浓度大于平均值的情况则减少进水时间。具体进水时间根据水质情况决定。b) 根据2#调节池的TP浓度,适当的增加污泥的营养配比。c) 每天观察SBR池混合液SV指数。3、调试运行:当污泥恢复活性、培养完成以后即可进入驯化试运行阶段。此阶段不但要培养出适当的菌种,还要确定活性污泥系统的最佳运行条件。第一阶段:A、配料:CODCr控制在200~250mg/L,NH3-N控制在10~25mg/L、TP控制在2mg/L 左右。监测该水质指标(CODCr、NH3-N、PH、水温、TP)。B、强制驯化完成后,停止曝气,静沉。根据固液分离情况决定静沉时间(一般为1小时)。C、排出上清液约150m3。取上清液100ml放入锥形瓶中,以备监测CODCr、NH3-N、PH、TP 所用。D、进料运行:将调节池水加入SBR反应器,进料量为150m3/池。控制调节池NH3-N=200mg/L,COD=800mg/L左右。先按6个小时为一周期进行运行。进料75分钟后开始曝气,连续曝气3 小时,搅拌1 小时,沉淀1小时,滗水1小时。曝气过程中要及时监测DO和SV%;一般指标为:DO=2—4mg/lPH=6---9SV=10---30%,水温:15--35℃。E、按以上A、B、C、D四步骤重复操作7天。注意观察污泥性状及生长情况和出水去除率等,有条件时用显微镜观察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生长状况,并及时监测排水水质指标(DO、CODCr、NH3-N、PH、SS、TP),做好记录。第二阶段:可根据第一阶段调试情况调整运行周期,也可按上阶段周期运行,这主要根据处理后水质情况及污泥性能而定。当第一阶段稳定后,进水量又以前的75分钟增加到90分钟。在此阶段要注意污泥性状,看污泥有无增加,出水是否有较高去除率,如果去除率不高,则需要及时调整运行周期或者降低负荷,直至进水90分钟能获得较好的处理效果再进行下一步。第三阶段:与第二阶段操作相同,进水量需要提高到105分钟。第四阶段:与第三阶段操作相同,进水量需要提高到120分钟。二、注意事项:a、为了顺利完成调试工作,一定要保证此阶段SBR反应器运行条件的稳定,避免进水浓度、悬浮物、酸碱度、有毒有害物质的较大波动,而给SBR反应器造成较大的冲击负荷,导致污泥恶化。b、运行过程中,每运行周期一定要至少测量一次DO、PH、SV水质指标。改变污染物浓度前、后一定要监测反应器中及要进入反应器的水质的全套指标,重点CODCr、NH3-N、TP、PH ,保证反应器中污泥负荷的合理性。c、每次改变污水加入量的初期一定要注意观察污泥性状,及记录其适应时间,为下次污水加入量的改变提供参考依据。d、当污泥SV%≥30时,要少量排泥,每次排泥水量大约为15---3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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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机电设备调试方案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机电设备调试方案是非常重要的,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解决实际问题,每个细节的处理都很关键。中达咨询就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机电设备调试方案和大家介绍一下。
污水处理厂的设备是一个复杂而又完整的工作系统,其主要组成部分是:电气、机械与自控等多种单体设备。所有设备的质量可以保证污水处理厂健康、稳定的运转。在污水处理厂的投资中,设备支出占总比重的一半左右。所以,要确保污水处理厂设备的质量。据统计,导致污水处理厂无法稳定工作的主因是设备故障。一般因设备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运行是占到所有问题的一半。这就提醒我们对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有着非常重要的必要。做好相关工作是确保城市污水厂稳定运行的重中之重。
1 污水处理厂相关设备调适的重要性
潜水搅拌器、鼓风机、格栅机、潜水泵、刮吸泥机、污泥浓缩脱水机等是污水处理厂设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场安装之前,必须与相关使用说明书对照,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相关施工规范科学安装。质量符合标准的设备需要首先进行清洗,依照规范将涉及到的工艺管线、传送装置以及轨道安装完毕,使之成为一个完备的系统。之后,必须依照规范做好空载实验。通过空载实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直至设备运行参数达到相应规定。单机空载实验后,要对设备系统进行联动调试,可以确保整个系统之间的有机运行,保证各个单机之间的协调作业。这样才能在技术上满足设计要求。
以上所有的设备调试都是为了深入检查各个环节,确保所有设备没有缺陷和隐患。这样可以配镇穗保证设备在实际运行中的稳定性,从而可以为投入实际生产前做好最后调整工作,保证设备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更加稳定,切实保证设备的运行状况能够满足实际生产的需要。通常设备调试工作有如下几个过程,第一,做好空载试验;第二,有效的进行载试验,该步骤可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实验顺序为:先单机实验,随后是系统地联动实验。前期的单机试验,是为空载试验和负载试验做好准备工作。设备在无负荷的情况下进行的相关实验是空载实验,该试验检查的是相关设备安装质量,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设备在负荷运行中的操控正常。检查设备在承受负荷的状态下的工作状况属于负载实验,设备的稳定性、可靠性。上述设备调试必须符合相关的操作规范,在调试过程中查看设备运行的平稳性,确保声音均匀无杂音,同时做好摩擦严重部分的温度,水温以及油温等技术参数。
2 污水处理厂机电设备调试方案分析
城市污水处理厂所使用的所有设备无论是在质量、规格以及品种上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符合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主要参考的规范是GB50334-2002《城市污水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下面就如何做好污水处理厂机电设备调试进行阐述:
2.1 空载培卜试车 在格栅除污机进行空载试车过程中,要先检查格栅条的纵向面与导轨侧向面平行。耙齿与栅条的啮合之间的缝隙不大于0.5mm,确保无卡阻现象,另外,啮合深度应该大于35mm。检查安装合理无误后,才可以启动设备进行空旅运载运载实验。正常状态为:栅片的工作运转正常,无卡阻和突跳情况。还要保证在设备运转时,栅片上的垃圾不会掉落入沟渠内。
水泵机组检查的重点是安装的密封性。保证没有漏水、油的情况发生。引导潜水泵升降的倒杆连接处必须牢固,并做好密封处理,同时他们之间位置要保持平直;螺杆泵的泵体、泵夹套要提前做好液压实验。为保证水泵的稳定性,需用地脚螺栓固定。此外如涉及二次浇筑有需取保浇筑的密实;配制到水泵出水口的法兰需要保证安装的平直;必须将水泵使用的动力电缆安装牢固,并且为了保证安全,电缆与吸入口的距离要大于350mm。
在安装砂水分离器是必须保证符合相关设计规范,保证设备基础牢固,标高的准确。并且各个接口处不会有渗水情况。检查过程中要确保砂水分离器供配电系统配套完善性,安装科学性,经检查后才可启动电源,检查砂水分离器空载运行中的状况。
鼓风机的安装的位置与标高必须保证合理性,要符合设计规范。该设备的进风阀、配管、消声器等相关设备必须连接机密。保证各个连接部位的紧密程度,确保没有松动。同时,各个轴承连接与组装也需要严格参照规范执行。以上各部位检测通过后,可以进行空载实验。同时试车必须参照设备配套的说明书和文件进行。相关的操作程序是:开启鼓风机,首先使用点动方式,之后才可正式启动。鼓风机空载运行时的检车主要是检查其运行状况和相关参数以及消声器等装置,查看反正装置的运行效果。检查进风阀以及配管的密封性,所有设备运行正常后将鼓风机进行并网做后期实验。
要做好沉淀池设备的空载试车,首先要依据设计文件检查沉淀池的相关参数和形状以及底部的平整程度。之后,认真查看相关设备安装的准确性和技术参数是否符合相关设计指标。需要注意的是,沉淀池的刮板要与池底保持合理的距离,确保工作当中相互之间不会碰撞、摩擦,从而阻碍刮泥机的正常运行。经检验,符合设计标准后,进行烛台开启刮泥机电源进行试车。在此过程中检查机器运行的基本情况。其检查内容主要是:刮泥机与吸泥机设备在运行中的灵敏度;撇渣板与刮泥板在运行过程中正常与否,确保没有卡位和突跳等现象。还需检查刮泥机的导轮运行情况。
2.2 污水处理厂机电设备的负载试验 在场外格栅泵房进行负载试验过程中,要先对进水渠道与泵前池加注足够水量。启动电源后分别检查格栅除污机、皮带输送机、各闸、阀门启闭的运行状态以及灵敏度。随后启动提升泵电源,对于提升泵、止回阀进行分别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保证电磁流量计、电流、电压和轴温的正常。
旋流沉砂池的负载试验。按照标准给沉砂池注水;开启可调速旋流浆,同时检查旋流浆的运行情况;开启抽砂泵与砂水分离器,对启动抽砂泵与砂水分离器工作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检查旋流沉砂池具体参数,保证没有漏水情况,确认各闸门和阀门启闭的密封性和灵敏度。
二沉池的负载试验。在池中注水直至淹没曝气,打开供气阀门。在这个过程中需准确控制通气量,为了保证稳定性,一般是开启一台鼓风机,并且格局具体情况调节相关气量,当曝气情况正常后,可增加相应的注水量,同时,可继续增加供气。按照要求增加注水必须合理,做好检查工作,确保无渗漏。认真检查已经开启的厌氧搅拌器与缺氧搅拌器的工作运行情况。启动混合液回流泵与污泥回流泵,检查各个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良好,同时检查各个阀门和闸门的密封性与灵敏度。
浓缩池的负载试验。在启刮泥机之前,需按照要求给浓缩池进行注水。要确保刮泥机在浓缩池中保持良好的运行;开启排泥系统的各种阀门后,逐一检查套筒阀与各种启闭机之间密封性,确保闸门、阀门启闭密封性和灵敏度。加氯接触器的负载试验也是实验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检查加氯装置的安装是否科学,是否符合相关规范。依据相关数据进行注水,开启开关后,要控制好加氯量。然后认真检查各个部位的的运行状况与阀门和闸门的密封性和灵敏度。与此同时,还要做好控制系统和报警系统的检查工作。
3 结束语
为了有效提高城市污水厂的工作质量,必须对格栅泵房、鼓风机房、格栅间、二沉池、旋流沉砂池及浓缩池等相关配套的机电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质量。科学的调试、试运行工作是保证机械设备稳定运行、企业健康发展的技术前提。设备的安装与运行中还有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都是污水处理厂必须面对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不断根据客观情况,随时做出科学调整,才能真正满足生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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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

城市污水厂的运行管理,同其他行业的运行管理一样,是 污水处理全流程进行内计划、组容织、控制和协调等工作的总称,是企业各种管理活动(例如: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三产”管理)的一部分,是企业各种经营活动中最重要的部分。
城市污水厂的运行管理,指从接纳原污水至净化处理排出“达标”污水的全过程的管理。
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基本要求是:
(1)按需生产 首先应满足城市与水环境对污水厂运行的基本要求,保证干处理量使处理后污水达标。
(2)经济生产 以最低的成本处理好污水,使其“达标”。
(3)文明生产 要求具有全新素质的操作管理人员,以先进的技术文明的方式,安全的搞好生产运行。
水质管理
污水处理厂(站)水质管理工作是各项工作的核心和目的,是保证“达标”的重要因素。水质管理制度应包括:各级水质管理机构责任制度,“三级”(指环保监测部门、总公司和污水站)检验制度,水质排放标准与水质检验制度,水质控制与清洁生产制度等。

❺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总责,通过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和适当的财政补贴,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管理。
财政、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污水再生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率应当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第六条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运行申请。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城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具备运行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运行。第七条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在一年内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第八条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在进水口、出水口和关键水处理构筑物等位置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及流量计量装置,并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施联网。
在线监测装置投入使用前,应当经过依法检定,使用中的在线监测装置,应当依法定期检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维护在线监测装置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第九条污水处理厂出水口的设计、建设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设计能力大于2万吨/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要求的中控系统并正常运行。第十条工业企业等排污者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在工业企业内部先行处理,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纳污水水质浓度不得高于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标准。第十一条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进行提标改造。第十二条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超过设计标准导致出水超过标准时,城镇污水处理厂有举证的责任和应急处理的义务,并且应当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处理。第十三条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运行中产生的污泥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安全处置,并对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对污泥暂存池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建设要求。第十四条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臭气外溢并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第十五条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建立污水处理厂运行记录和台帐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保持连续运行,不得擅自停运。因设施大修、检修、维护等确需全部或者部分设备停运或者导致处理能力明显下降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并按照规定时间恢复正常运营。第十七条因突发事件导致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或者部分设备停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立即启动安全运行应急预案,进行检修,并在2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恢复正常运行后,污水处理厂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八条城镇污水处理厂需要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置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建设。
城镇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期间或者停运期间,废水若需直接排入河湖,应当向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❻ 长春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厂运行(含试运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污水处理厂,是指通过公共排水管网,接纳工业废水、服务业污水、居民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是指依法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并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生产运营管理的单位。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污水治理工作负总责。

市、县(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建设、财政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污水处理厂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试运行申请。

试运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第六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水质检验等相关制度,并制定安全运行应急预案,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第七条污水处理厂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中控系统,并在进水口、出水口和关键水处理构筑物等位置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

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应当分别与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第八条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应当依法检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维护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确保正常运行。第九条污水处理厂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十条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应当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实行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污水处理厂转出污泥时应当填写转移联单,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理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第十一条运营单位应当建立生产运行、重点水污染物减排台帐。按月记录用电量,按日记录主要设备运行状况、处理水量、进出水水质、污泥产生量与处置等情况,并按月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运行情况月报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按月出具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审核意见。第十二条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纳入市、县(市)、区(含开发区)财政预算。

实行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的拨付与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挂钩制度。财政部门应当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审核意见,核定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是否足额拨付、削减或者暂停拨付。第十三条对于完成排污总量控制目标和减排任务成绩突出的运营单位,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年度给予奖励补助。第十四条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运营单位应当及时维修,并在发生故障后八小时内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因维护、检修等确需停运的,运营单位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运维护、检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

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水处理厂停运的,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在二小时内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在地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报告。

污水处理厂恢复正常运行后,运营单位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第十五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制定污水处理厂运行应急保障措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组织实施,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一)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无运营单位的;

(二)运营单位退出的;

(三)运营单位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取消资质的;

(四)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水处理厂停运的。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未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的;

(二)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处置污泥的;

(四)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❼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系统调试与设计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系统调试与设计是非常重要的,设计的每个细节都会影响最后的使用,每个环节的处理都很关键。中达咨询就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系统调试与设计和大家说明一下。
目前我国已经建设了大量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中较多城镇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工艺,通过对豹澥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施工以及调试全过程参与,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为设计、施工监管、调试提供一些经验,也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良好运营创造条件。对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营提供四位一体的思路具有较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示意义。
1 工程概况
豹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7×104m3/d,远期规模为22×104m3/d。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光谷七路与高新三路交汇处东北侧,总控制用地面积为18ha(270亩),其中一期工程用地5.9公顷(88.5亩)。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并经专用尾水出江管道排往长江。
2 设计进出水水质及工艺流程
2.1设计进出水水质
该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的规划定位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入驻企业以光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工程与新医药为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2工艺流程
该污水处理厂采用设置选择段的多点进水A2/O-微絮凝过滤工艺,工艺流程如图所示
进水
3 各环节的衔接
3.1前处理部分
粗格栅及细格栅在来水渣量较小时,根据格栅前后的液位差启停周期较长,但在格栅前面聚集有较多浮渣,因此在单机调试时,调整为根据时间间隔自动运行,时间间隔根据渣量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取消格栅前后的超声波液位差计,可减少维护量和降低投资。
在初期污水量较小时,按照等水量配备提升泵。即使仅启动一台提升泵,且将频率调到低限,提升泵也仅能运行10分钟左右就会降到低液位,造成频繁启停水泵,运行管理非常麻烦。对于初期水量较小的污水处理厂,设计尽量考虑大小泵进行匹配,必要时同时考虑进行变频调节。从调试时发现,水量较小时,在集水井内非常易于沉积泥砂,且污水处理厂的集水井的泥砂非常难以清理。设计时应考虑在提升泵出口设置冲洗旁路和引用曝气沉砂池风机的风管到集水井,对集水井定期进行冲洗,将泥砂提升到沉砂池进行处理。同时沉砂池至少为两系列,在事故时,也易于在不停机的条件下进行检修清砂。
根据《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要求,进水应进行水质监测。水质监测的自动取样仪的取样口设于细格栅之前,随着运行时间的延长,取样管的吸口经常会被大的杂质堵塞,影响自动取样仪正常运行。经细格栅拦截后的污水中大颗渣大大减少,因此,在设计时,应考虑将自动取样仪取样点设于细格栅之后。
在调试曝气沉砂池设备时,主要检查除砂机的运行平稳性。在设备沿轨道运行过程中,会出现轨道跳培卜跃的现象,经过分析认为,每条轨道一般由几段组成,两条轨道的几段不易平行,造成除砂机行进时跑偏,轨道轮在自行调整情况下,出现抖动现象。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两轨中心距、两轨顶面高差、轨道接头错位进行了安装误差要求,但对每一根轨道配镇穗的直线特性没有规定,因此应在设计的安装图中增加相关部分的安装误差要求。在发现该现象后,可以通过调整每条轨道的直线特性而得以解决。如果设计采用将轨道与埋件直接连接的方式,则无法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因此建议设计应要求设备轨道采用压板的连接方式,方便设备调试进行调整。
在调试过程中,粗、细格栅的栅渣都非常易于掉落到输送设备之外,通过现场调整,发现格栅落渣区域大于输送设备的宽度,无论如何调整,都不能保证将栅渣完全收集。增加一条柔性收集板,将格栅出渣口下沿与输送设备衔接。但设备一般并不配带该柔性收集板,因此建议设计时就要充分考虑。
在安装和调试闸门及堰门类设备时,施工及调试人员易产生闸门、堰门不用检查、调试的想法,经常忽略闸门及堰门的安装和调试。造成闸门轨道旅运安装的精度不能满足要求,甚至左右两条轨道偏差巨大,随着闸门的提升,闸板甚至跳出轨道;或者在闸板启闭过程中,闸板随着轨道逐步倾斜,造成闸板卡在轨道内,增加开启难度。闸门轨道槽在闸门安装完毕后,导轨旁的密封不到位,漏水严重,影响闸门使用功能。而设计要求采用二次灌浆方式密封,因预留导轨两侧的空间偏小,无法良好处理。建议设计应在导轨两侧留足100~150mm的空间进行二次灌浆。
3.2生化处理部分
该工程采用多点配水改良A2/O生化处理工艺。生化池选择区、厌氧段、缺氧段采用立式涡流搅拌机进行搅拌,好氧区采用无终端循环流池型,内设管式微孔曝气器进行曝气。分别在选择区、厌氧段、缺氧段设置不锈钢堰门,通过调节各区域堰门开度调整各处理单元进水量。
该工程的调节堰门长度有3.5m、2.5m、1.5m三种规格,材质均为SS304,采用手动启闭机启闭。安装过程中,发现堰长3.5m的堰门,与池壁不能很好吻合。调查分析发现,与调节堰接触的3.5m长的墙面存在不平整现象;预埋埋件时,该组埋件表面平整度未控制;同时供货设备因长度较长,在生产及运输过程中易产生边形。以上几方面原因造成安装完成后,进行清水联调时,几台堰门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的密封,进水量较小的情况下,进水都从堰门旁渗入生化池内。通过调整堰门的橡胶密封高度,重新对门框与埋件之间的空隙进行二次灌浆。处理后,堰门的渗漏大大减小,但仍不能满足最大正向工作水头时泄漏量≤1.25L/min·m,对运行控制造成影响。工艺设计对结构专业应有相关平整度、垂直度要求,则能很好的实现专业衔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宽度超过2m的堰门不易控制闸门的垂直度,垂直度调整好以后,启闭几次垂直度就会改变,造成闸板倾斜,启闭不顺畅。从现场运行情况看,在调整各堰门开度时,一般根据操作人员的经验进行调整,实际控制误较大。设计应在堰门板旁用醒目的标识漆标上精度为cm的水位刻度,可为操作人员带来便利。同时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堰门500mm的可调高度,将进水堰门的宽度减小,减小利用水位刻度计算出水量误差。采取该措施后,可降低由于堰门太长造成的设备变形的风险以及减小结构施工误差对设备安装的影响。
3.3二沉池
该污水处理厂采用周进周出的辐流式二沉池,在调试过程中极易出现出水不均匀现象,运行过程中出现厌氧污泥漂浮现象。除了在运行过程加强排泥措施外,施工和单机调试过程同样要对下面进行关注。
(1)辐流式二沉池的圆度要密切关注,控制在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否则太大的误差,造成吸泥管与池周的间距变化太大,甚至需要切除部分排泥管。
(2)辐流式二沉池全池底面的水平误差控制在5cm以内,基本能够通过刮泥机调节到位,但超过该数值,达到10cm时,必然影响排泥管的坡度,造成排你不畅,最终造成运行时,产生厌氧现象。
(3)出水不均匀,主要是由于出水堰安装精度不满足要求。在现场调试式,采用先初调水平度,在满水实验时,将水位调控到出水水位,进行二次精调,现场调试表明,全池水平度精度可以控制在1mm以内,远远高于规范要求。
3.4结论
污水处理工程的成功运行,与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行管理都有关系,只有在各个环节都要进行精细的工作,才能让最终的运行管理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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