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污水第三方运营承包方式
当前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有如下几种模式,并一般会存在如下四类法律关系:1. 污水处理厂本身资产所有者(甲)委托第三方(乙)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甲以其本身名义对外经营,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2. 污水处理厂本身资产所有者(甲)将污水处理厂承包给承包者(乙)经营,在实际经营中仍以甲名义对外经营,由甲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3. 污水处理厂本身资产所有者(甲)将污水处理厂对外承包给承包者(乙)经营,在实际经营中以乙名义对外经营,由乙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4.污水处理厂本身资产所有者(甲)将污水处理厂收益权转让给实际经营者(乙),由乙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