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需要公开招投标吗 案例
需要。(本问题由中国房采网回复1)
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随县九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以企业自筹为主,由获取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中标企业全额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禁止转让。招标人为
随县九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襄樊金丽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分公司受随县九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中标人将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随县人民政府。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共为1个标段。
2.2招标项目的名称: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2.3工程地址:随县星炬社区
2.4总投资额:6439.04万元;
2.5投资方式及投资额: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采用BOT方式进行投资,投资额概算为
6439.04万元;
2.6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与项目移交(BOT)之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1年建设期)。
2.7招标规模:2012年为2万吨/日,2020年4万吨/日。
2.8资金来源:以企业自筹为主。由获取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中标企业全额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禁止转让。
2.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行业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能满足本项目建设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
3.3投标人必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污水运营资质;运营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不低于1万吨/日(含)的工程业绩;
3.4专业运行能力:具有污水处理业务所需的运营管理能力、水质检测能力、应急处理能力;
3.5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3.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提交的投标申请;
3.7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8各申请人在满足相应条件下,可就上述招标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1 年 6 月29日至 2011年 7 月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17:00
(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在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代理室(随县大同街姚家巷257号,随县社会福利院院内)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在此时间、地点以外的报名将被拒绝。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本资格预审文件不允许邮购。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8日(上午)10
时0分,地点为: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随县大同街姚家巷257号,随县社会福利院院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县九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襄樊金丽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分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贰』 污水处理厂招标承包维护运营招标文件
我这有个《铜山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招标文件(上卷)》
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为提高铜山县新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效率,铜山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运营商,运营、维护铜山县新城污水处理厂。
一、项目概况
铜山县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铜山新区二堡村西即楚河和津浦铁路交汇处。总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吨,主要处理铜山城区的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已于2005年10月正式投入运行。计划于2009年8月底完成市场化经营。
污水厂采用A2O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
二、 招标主要内容
通过公开竞争机制选择运营方,转让铜山县新城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中标人须在铜山县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维护,并于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委托运营期限为3~5年,具体期限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备下述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投标人截至2008年底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截止本公告日,投标人至少运行过两个不低于3万吨/日规模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及重大投诉。
四、 投标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
3、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说明(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企业业绩:近三年内完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及相关材料(附运行纪录、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水质监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正式有效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及其复印件;
6、投资人认为可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资料。
五、 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
2009年7月17日至2009年7月2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1)徐州铜山县建设局城乡科
地址:铜山城区人防大厦13楼
(2)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核桃园西街36号北方长城光电大厦412室
有参与意向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单位可于报名时间之内,通过面呈或者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至指定报名地址。购买标书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下载地址:http://www.ep360.cn/qita/201609/3678.html
『叁』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案例分析
案例1:工程技术方案的合理性重于报价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时间:2001年
工程内容: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工程
工程规模:40000m3/d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简要分析: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见右表),氮、磷比常规城市污水的指标高出近一倍,针对这种进水水质数据,在对现场考察时,了解到水质监测点位于一个化肥厂厂附近,水质监测是随机进行的,不是连续监测的,不具有代表性。根据了解化肥厂的污水排放量和浓度,核算城市污水水质浓度,在招标答疑中提出,但当时招标单位与项目业主没有明确答复,因此,编制招标文件时不能以此作为编制依据,否则会导致废标。
在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为响应招标文件,必须采用原进水水质数据,确定工程方案,并对工程建设投资、运行后的费用提出详细的数据。在投标文件编制中对水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论述,提出潜在的问题,对不同水质条件下工程投资、运行费用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在评标过程中得到全体专家的一致认可,最终以高于最低报价70%的价格中标。该项目在后续的水质监测结果验证了原水质的氮、磷指标存在偏高的问题,在工程设计中进行相应调整,为工程节省了投资,降低了运行费用。
该项目通过招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真正起到保护国家利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的及作用。
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
污染物名称 进水水质 出水水质
COD 500mg/L 60mg/L
BOD 5250mg/L 15mg/L
SS 240mg/L 15mg/L
TN 95mg/L 15mg/L
TP 8mg/L 0.5mg/L
NH3-N 55mg/L 5mg/L
PH 8.25 6-9
案例2:过于偏重设备报价影响工程质量
招枯唯标内容:污水处理厂设备
招标时间:2002年
工程内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工程规模:40000m3/d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简要分析:由于招标文件对于设备分包的不合理,没有进行资格预审,以及评标程序不够科学,招标的最终结果导致部分设备质量较低。其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设备分多,缺少资格预指运审程序。
该项目设备分多,共分了8个机械设备包,由于没有进行资格预审,导致30多个投标商投标,投标商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业绩等参差不齐,在规定的评标时间内,影响专家评标的工作质量。
(2)评标程序不够科学。
在评标过程中采用了最低投标价法,但没有考虑技术合理是前提。采用合理最低投标价法,首先设备的技术性能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才考虑商务合理报价最低者。
实际评标时首先选取商务报价最低的3家入围,然后评比3家的技术文件,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3家投标人中均存在不同程度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设备,从中确定的中标者,部分设备质量无法保证。在后续的设备采购中也确实出现一些问题,有些供货商根本不具备所要求的能力。
该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不是合理最低投标价唯败梁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部分设备的报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因此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在评标过程必须运用合理。
案例3:对招标文件实质响
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因此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在评标过程必须运用合理。
『肆』 求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书
所属行业: 环保绿化
发布日期: 2009-2-11
截止日期: 2009-3-3
标讯内容: 受委托,就其所需的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MCZC2009001 政府采购编号:LZC2009-003
2.项目情况简介:
⑴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工程。
⑵工程概况:编制床位为300张,具体为下述内容:
A.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及土建施工。
B.污水处理站设备的采购、安装与调试(含设备基础及站房物外围的管道。
C.化粪池的设计与土建施工。
⑶工期要求: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在80天内完工。为确保工程顺利完工,投标人应对工程的各阶段有详细的进度安排并为其他施工单位提供
施工条件。
⑷建设地点:新建住院大楼南侧。
⑸施工规模:本工程包括新建住院大楼和原门诊住院大楼的医疗污水的处理,按国家相关要求设计排污能力和规模。
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即交钥匙工程。
⑺保修要求:24个月。
⑻质量标准:达到湖南省环保局的验收标准。
⑼质量等级:医疗污水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含污泥、废气)》中规定的一类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生活污水达
到三级排放标准。
2 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法供应商;
(2)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必须是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4)持有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叁级及以上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和专业承包资
质;
(5)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湖南省施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6)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B、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和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联合体投标协议(如系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和有效证明文件报名时需要提供原件(查验后当场退回)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原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应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
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法律责任。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自动取消。投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
3 招标文件的购买:
(1)时间:2009年2月11日至2009年3月2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
(3)投标人在开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署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名称一致,否则将以无效投标处理
。
(4)开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到帐户上,以到帐为准,不收现金。网上银行支付恕不接受,各投标人需凭银行相关凭证
经本公司财务室查验该笔资金确已汇入本公司账户后,由本公司开具收款收据,各投标人才能递交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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