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执行一级标准(Ⅲ类水域: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5、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执行二级标准(Ⅵ类水域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域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6、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1)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省级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的排放方式有哪些
污水的排放方式:
1、当城市有污水处理厂时,生活废水与粪便污水宜采用合流制排出:
2、当建筑物采用中水系统时,根据中水的用水对象及所选用的原排水水质分质排出:
3、当冷却废水量较大而需循环或重复使用时,宜将其设置成单独的管道系统。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符合污水排放规定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什么是污水?
污水是指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丧失了原来使用功能的水简称为污水。污水主要指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排出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机关、学校、医院、商店、公共场所及工业企业卫生间等。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多为有机物和大量病原微生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❷ 乡镇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要求
乡镇卫生院床位一般较少,均少于100张,故在估算水量的时候,按照每张床位250L-300L水量估算。由于乡镇卫生院周围没有市并迟政管网,污水直接排放到环境水体,故执行《医疗悔悉机构水污染碧蔽乎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直接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设备可以选择小型一体化设备,可以做地埋安装,也可以做地上安装。(如下图)
❸ 医疗废水是怎样处理的
卫生部对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是有规定的,需要分类处理。涉及废水,处理如下回:
(答1)检验科病源体的培养基、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先在科室内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后,按其它感染垃圾处理。
(2)传染病人(如结核病人)的痰液和检验科检查后痰液标本、污染废物,以及各科室病人的引流液、胸、腹水等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用防渗漏的专用桶盛装,送至化痰室,经高温煮沸30分钟或2000mg/L含氯消毒剂混合作用30分钟后,污水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3)放射性液体废物:产生后由专用管道排入分隔的污水池,经过降解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4)化学性废物:放射科显影液产生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定影液产生后用防渗漏的专用桶装,交回收公司处理。检验科、病理科的化学试剂、液体废物排入医院污水系统处理。
(5)废水:医疗生活废水由排污系统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在处理站根据国家要求,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有认证的设备和制剂进行沉淀和去害处理后排出。一般是用二氧化氯对废水进行处理排出。
注意,生产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和化学试剂的厂家是需要认证的,一定要买具备资质的。还有污水处理后应进行检测,最好是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
❹ 医疗废水怎么处理
医疗废水不能排如市政管道。对于农村来说,医院也应该有独立的水处理系统,在保证微生物和病菌达标的情况下排放
❺ 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污水中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总余氯的排放要求
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污水中,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和回总余氯的排放要答求分为两种情况:
1、处理后的污水通过下水道,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其粪大肠菌群5000MPN/L;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不得检出肠道病毒;总余氯≤6-9mg/L;
2、处理后的污水进入自然水体的,其粪大肠菌群500MPN/L;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不得检出肠道病毒;总余氯≤0.5mg/L
❻ 医疗污水处理制度和规定
医疗污水的处理需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疗污水处理制度要求医院,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通畅,定期对医院排放系统进行维修;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采集污水时戴手套,操作后洗手;每日监测污水总余氯2次,并做好登记。
另外根据我国《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法律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❼ 医疗废水的特性,以及处理方式
医院废水是医院产生的含有病原体、消毒剂、有机溶剂、重金属、酸碱及放射性物质的废水。主要来源包括: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消毒房、X光冲洗、手术室;医院行政部,诊疗部和住院部排放的生活污水;不同科室排放的医疗废水等。
医院废水成分复杂,含有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物、化学污染物及放射性污染物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需要严格控制与管理。
医院污水处理方法要根据医院性质、规模、和污水排放去向,以及各地客官情况决定。
主要工艺方法有三种: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二级处理;简易生物处理。
工艺选择的原则:1、传播病医院必须采用二级处理,并需要进行预处理。
2、处理出水排水入自然水体的县、县级以上医院必须采用二级处理。
3、处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设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医院推荐采用二级处理,对于采用一级处理工艺的必须加强管理。
4、对于不发达地区的小型综合医院,条件不具备一级处理工艺的可以采用简易生物处理作为过渡处理措施,之后逐渐实现二级处理或一级处理工艺。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
1、县、县级以上医院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需执行GB中标2标准,其中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建有正常运行的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污水经过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2、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和非传染病房的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经过预处理后方可和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3、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的医疗污水,若要排入地表水或海域,应进行脱氯处理,使余氯小于0.5ml/L。
时间尚早睡不着顺便附上一综合性医院污水工艺流程图:
医院污水------格栅------集水井-----调节池-----射流曝气池-----沉淀池----接触池-----沉淀池----计量井------市政管道(接触池--CLO2发射器)
❽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规范和标准
法律分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规范和标准是为了规范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防止医院污水污染环境,预防疾病传播和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流程及技术参数、设备及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辅助设施设计、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❾ 医疗污水处理要求与标准
医疗废水也就是来自医院含有大量的病原细菌、病毒和化学药剂,需要特殊工艺处理的废水。医院产生的废水具有直接、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如果不经过消毒、灭活等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必会造成水、土壤的污染,易成为危害社会健康的一个“源头”、导致介水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因此,医疗废水应专业处理后才能排放。
1.在工作时佩戴N95等具有防护功能的口罩及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及手套需要及时更换;
2.在记录当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状况时要及时对使用的笔等用75%的酒精进行消毒;
3.工作结束时要使用肥皂液、消毒液并用流动的水洗手;
4.有室内污水处理设施的工程应强通风,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紫外灯照射等方式强化消毒灭菌。
5.严格按照污水处理工序进行处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各项指标及工艺参数正常,必要时可将污水处理设施交与第三方运营;
6.对主要处理单元的设备要进行及时的检查及更换,保证95%的设备完好率;
7.加强对医疗废水处理消毒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排放。对隔离区要指导其对外排粪便和污水进行必要的杀菌消毒;(
8.每日对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进行监测,确保医疗废水、污泥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传染病医疗机构、综合医疗机构中的相关要求;
9.低放射性废水应经衰变池处理;
10.洗相室废液应回收银,并对废液进行处理;
11.口腔科含汞废水应该进行除汞处理;
12.检验室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
13.含油废水应设置隔油池处理;
14. 一体化设备上面不要放置重物,不要行驶车辆,以防止出现坍塌危险。
15. 必须注意污水中不得有大块固体物质进入设备,以免堵塞管道与孔口及损坏水泵;进水口应设置格栅等过滤装置。
医疗废水的处理好坏影响着人们的健康,所以在处理的过程中不但要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同时也要注意废水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
❿ 医疗污水怎么处理
你好,医疗污水含有大量的病原细菌、病毒和化学药剂,所以在处理时需要先处理水中的污染源,有一种医疗废水专用的污水处理设备可以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