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生活污水处理几种常见的处理工艺对比
生化处理工艺,配置隔栅拦截,沉沙,除油(使用略少,2005年深圳红树林?污水处专理厂因缺少属相关设施,05年上半年有一次大量含油废水混入导致系统瘫痪后许多城市都增加了相关设施),杀菌消毒,污泥处置等附属处理工序,组成一套完整的处理系统。可配备物化混凝沉淀(或混凝气浮)(水质不稳定或有工业污水大量混入地区选用);石英沙活性炭过滤;膜滤(深度处理工艺)等选配工序。生物化学处理工艺说不上哪种工艺更好,各有优缺点和适用性,像生物膜法工艺就比活性污泥工艺稳定性更强,更易于管理,但处理效果比活性污泥工艺略低,工程投入也更大。像你提问里的水量为40000方每天,不是特别大,就可选用接触氧化工艺(如湖南怀化市鹤城区污水处理厂,07年新建),但目前我国大中型城市的污水处理仍以好氧厌氧结合的环流式或推流式活性污泥工艺为主流。也有使用兼氧性的生物塘;的麦可工艺等的。一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在改造提标过程中,引入人工湿地(如杭州西湖边的湿地公园),MBR等新工艺,但目前应用仍较少。
⑵ 湖南省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治措施
11.3.1 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
湖南省各地、市、县社会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可划分为四个层次:特别发达地区,发达地区,发展中地区,欠发达地区或贫困地区。
(1)特别发达地区: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四市,人均GDP值超过10000元(其中长沙市区已超过了20000元),农民年均纯收入超过3000元。
(2)发达地区:发达地区共计41个县市,它们主要分布于京广线两侧,呈南北向的带状展布。湘西、湘北也有一些发达县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农民年均收入大于6000元,其中农民年均纯收入绝大部分高于2000元。
(3)发展中地区:发展中地区共计24个县市,它们主要分布在于湘中丘陵区与周边山区的过渡地带,以及洞庭湖平原与两侧山区过渡地带的县市。发展中地区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农民年均收入在4850~6000元。
(4)贫困地区:包括国开发(1994)5号通知,我省列入扶贫的10个县(永顺、保靖、平江、桑植、新化、沅陵、花垣、安化、隆回、新田)和湖南省湘政发(1994)29号文件中增加省定扶贫的21个县区(城步、桂东、汝城、古丈、泸溪、凤凰、通道、江华、龙山、麻阳、慈利、宜章、新晃、炎陵、茶陵、吉首、石门、芷江、张家界市的永定区和武陵源区、浏阳市)。
(二)人口稠密
近几十年来,湖南人口急剧增加,从1953年(一次普查)到1998年的45年间,全省人口净增3152.30万,平均每年净增70余万人,使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人口增长与环境及资源的关系日趋紧张。就土地资源来说,1949年全省人均土地面积达10.64亩,人均耕地面积达1.76亩,而至1998年人均土地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分别下降到4.89亩和0.74亩,分别相当于1949年的46%和42%,是全国人均耕地面积最小的省区之一,并且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可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面积仅相当于现有耕地面积的5.8%。显然,人多地少是湖南省经济发展和国土开发利用过程中所面临的最突出的矛盾之一。除此之外,人口增长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还有森林覆盖率下降、生物资源衰退、水土流失加剧、地质灾害频繁,环境污染严重。
(三)土地退化
(1)土壤侵蚀加剧:花岗岩、紫色砂页岩和砂岩所生成的土壤结持力小,并且多为坡地,在春夏之间的雨季会发生水土流失。特别是由于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导致植被覆盖率低,以及不合理的垦复和耕作,均加剧了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给土壤资源和农业生产带来了一系列破坏,使地力衰退。据统计,每年全省流失的土壤约1.7亿吨,相当于80万亩耕地的土壤流失,并伴随有大约248万吨有机肥流失。
(2)土壤潜育化过程增强:由于长期对水利建设投入不足,发生水库、水渠渗漏,排水设施不完善,特别是重灌轻排的耕作技术以及长期的双季稻连作制度,土壤长期淹水,曝晒机会少,同时水耕水整的耕作方法使犁底层日趋粘重紧实,透气性差,土体的部分或全部层段还原性增强,普遍发生次生潜育化过程。全省潜育化稻田有50万余公顷,次生潜育化稻田27万余公顷。
(3)土地贫瘠化普遍:土地贫瘠化是因土地用养失衡所致。近几十年来,集约型农业日益发展,土地养分消耗量急增,而土地投入相对不足,重用轻养甚至只用不养的现象普遍存在,土壤养分损失严重。全省122.99 万公顷的旱地中绝大部分有机质含量不到1%,水田中亦有相当部分的有机质含量低于2%。土地贫瘠化现象在农业生产相对发达、农业生产水平较高的区域表现更加明显,如常德、岳阳、长沙等农业生产水平较高的地区,低产耕地占其耕地总面积的70%以上。
(4)土地损毁严重:由于工农业生产不断扩大、城镇化建设日新月异、交通建设的迅速发展,普遍发生了因挖损、塌陷、压占等使土地遭受破坏。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历年来全省仅国有大中型工矿企业挖损或压占的土地总面积1.13万公顷,安化县境内湘黔铁路复线工程全长仅38 km,施工过程中废土废渣堆占土地及河道、水面的面积高达7.44万平方米。
(四)江湖塘库功能衰退
(1)含沙量和输沙量增加:省内各流域中上游地区在春夏雨季,特别是大雨和暴雨季节,发生水土流失严重,大量泥沙由地表水径流携带向下游运移,此时大小河流的含沙量和输沙量普遍增加。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多年平均含沙量分别为0.179 kg/m3、0.127 kg/m3、0.229 kg/m3、0.416 kg/m3,从60年代末期至80年代,仅湘江干流每年就向洞庭湖输入1235万吨泥沙。
(2)水利效益降低:主要表现在江湖塘库蓄洪、防洪、抗旱能力降低和发电效益降低,如洞庭湖在1949年天然湖泊面积为4350 km2,到1983年缩减为2691 km2,较1949年减少了38%,湖容量也缩减了40%。随之而来,每到雨季,洞庭湖平原就发生洪涝灾害,特别是近几年来历年都发生特大洪涝灾害,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日常生活。
(3)河运能力降低:由于长期的水土流失,造成江河淤积,河床抬高,航运能力和航运价值大大降低。湖南省流域面积大于100 km2的河流共594条,总长约3.3 万公里,1965年通航里程达1.6万公里,后因泥沙淤积,河床变浅,通航里程逐年下降,目前全省河流通航里程仅1万公里左右,客、货运量大幅下降。
(五)地质灾害频繁
(1)滑坡与崩塌:省域内滑坡和崩塌较为发育,每年均有数千至万余起发生,其中约有1%可形成灾害。据统计,全省业已发生较大规模以上的滑坡764起,崩塌110起,它们集中分布在山地丘陵区,而且以海拔150~800 m之间为甚。湘西北石门—沅陵—凤凰一线北西山区、安化—通道的湘西南山区和茶陵—临武—江华的湘南山地区是3个滑坡与崩塌大量发育的地带,分别占全省滑坡与崩塌总量的35.2%、20.8%、25.2%,而且是大型滑坡与崩塌主要发育地带;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两岸谷坡地带亦是滑坡与崩塌经常发育的地带。
(2)泥石流:省内泥石流往往与滑坡、崩塌相伴发生,但发生数量相对较少。根据地矿部门资料,固体物质一次输移量>1.0万立方米的泥石流有74起,其中大型—巨型的泥石流有22起。
(3)水土流失:由于本省大部地区属山地、丘陵区,地势高、且相对高程差大,同时雨水多、强度大,特别是在分布广泛的红层和岩浆岩岩类以及志留系页岩、泥岩分布区,基岩对土壤结持力小,抗蚀、抗冲及抗风化能力弱,植被一经破坏,极易发生水土流失,因此,水土流失一直是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1985年湖南省农业区划研究成果表明,湖南省水土流失分布面广,达4.4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20.8%。按侵蚀类型分:面蚀41958.6 km2,沟蚀1673.7 km2,崩塌368.3 km2;按发生的地类分:农业用地6954.3 km2,林地27312.5 km2,草荒地9733.8 km2;按流失程度分:轻度20830.8 km2,中度14240.7 km2,强度7942.8 km2,剧烈986.6 km2。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封山育林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森林植被和草地得到了较好的护养,植被覆盖率逐年提高,1996年植被覆盖率达到52%,不但有效地抑制了水土流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对已发生水土流失的地区降低了水土流失程度,缩小了水土流失范围。但是,目前省内水土流失仍分布很广,除洞庭湖平原区的安乡、南县、沅江、华容和津市五县少有水土流失以外,其他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39430 km2,占全省总面积的18.62%。水土流失灾情较为严重的地区是衡阳、邵阳、自治州及娄底市,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占其总面积的25.7%、24.1%、25.0%、23.4%,在衡阳又以衡南县水土流失最为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43.2%,形成了大面积的红壤劣地。
湖南省水土流失以面蚀为主,占总流失面积的95.36%,流失地类有农地、林地及草荒地,其中农地流失占15.8%,林地占62.1%,草荒地22.1%。
(六)地表水体污染
湘江水系:1998年度湘江水系主干流参与评价断面20个,支流参与评价断面12个。全流域水体符合Ⅰ、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各为3个,各占9%;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5个,为15%;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17个,占53%;属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4个,占12%。湘江干流中上游江段水体污染较轻,从源头永州大江口至株洲上游渌水口长约400 km的江段上,共布设监测断面11个(9个城市江段断面),仅1个断面水体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其余断面水体均属于Ⅳ类或Ⅳ类以上水质标准。
湘江支流中,郴江、蒸水、浏阳河、涟水污染严重,潇水、舂陵水水质保持良好。湘江水域主要污染为总氮、石油类、总大肠菌群、氨氮、总磷、非离子氨、汞、砷以及其它重金属。
资江水系:资江是湖南省干流和支流污染均严重的水系。1998年参与评价断面15个(城市江段断面13个),干流上布设监测断面11个,支流布设监测断面4个,所有断面中,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11个,属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干流上仅中游柘溪水库、桃谷山2个断面水体良好,符合Ⅰ类水质标准。中上游以及下游共9个水体监测断面均属于Ⅳ类水质标准。支流邵水、夫夷水污染严重。邵水参与监测评价的2个断面水体均属于Ⅴ类水质标准,夫夷水参与监测评价的2个断面水体均属于Ⅳ类水质标准。干流上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挥发酚、总大肠菌群以及总磷。支流邵水马家坝、东风桥等生化需氧量、总大肠菌群、总磷、挥发酚的年均值均超标。
沅江水系:沅江水系共布设监测断面16个,干流上设11个,支流上设置5个。所有参与监测评价断面中,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5个,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个,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5个,属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3个。沅江干流水质尚好,全长约500公里的干流上所设置的11个断面中,仅中游1个断面和下游2个断面水体属于Ⅳ类水质标准,其余监测断面水体均符合Ⅰ、Ⅱ或Ⅲ类水质标准。沅江支流巫水、峒河以及万溶江污染严重,主要污染物为总大肠菌群、总磷、挥发酚、氨氮以及悬浮物。支流万溶江、上州、七一化工厂断面的监测项目总大肠菌群、总磷、氨氮年均分别超标,干流下游新兴嘴断面、坡头断面总大肠菌群分别超标。
澧水水系:澧水水系参与监测断面6个,干流上布设5个,支流上布设1个。干流上仅石门三江口断面水体符合Ⅱ类水质标准,其余4个断面均属于Ⅳ类水体。支流上断面水体基本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澧水水域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悬浮物、大肠菌群。
洞庭湖区:洞庭湖区参与评价断面8个,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6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总磷、总氮污染较广,呈富营养化现象。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悬浮物、色度、总大肠菌群。湖区所有监测断面中,南嘴和茅草街断面污染较重。
长江水系:长江水系湖南江段参与评价断面3个,即岳阳市荆江口、陆城和城陵矶,断面监测结果均属于Ⅳ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总大肠菌群、悬浮物和氨氮。
湖南省水库除湘江支流潇水的双牌水库挥发酚年均值超标外,其它各大水库监测结果表明水质良好。
(七)大气污染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局统计资料,我省重点源工业废气等标污染负荷为3819432.40,其中燃烧废气占68.98%,工艺废气占31.08%。说明重点源工业废气有三分之二以上来自燃烧废气。
工业废气等标污染负荷较大的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分别为1879829.73、963959.00和680971.878,这三项污染物累计负荷比达95.37%。
重点源工业废气等标污染负荷排在湖南省首位的是岳阳市,标污染负荷为729126.90,占 19.09%,以下依次是娄底地区负荷比为16.54%、株洲市负荷比为14.51%、衡阳市负荷比为12.00%和湘潭市负荷比为9.21%,这五个地市累计负荷比为71.34%,为我省重点源工业废气的主要污染区域。
11.3.2 生态环境的整治措施
(一)优先发展社会经济发达地区与加强区际合作、缩小地区发展差异并重
区域经济发展应走不平衡增长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集中有限的资金和人力物力在优势发展地域予以重点突破,并再实施滚动发展。
全省由于社会历史、自然条件、资源状况、投资规模等诸因素的不同,从而形成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的明显差异。从总体上看,湘江中下游的湘中丘陵区和洞庭湖平原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明显高于湘西北地区、湘西雪峰山区和湘南山区。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将有限的资金和人力物力优先保证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超前发展。京广铁路和京珠高速公路沿线地区,尤其是以长株潭为中心的地区生产率高,南靠广东、港澳,北通长江黄金水道,工、农、商业发达,城镇规模大、数量多,交通便利,科教卫事业和邮电通讯业发达,水资源充裕,具有投入少、经济效益高、快速发展的条件,应作为全省优先发展的区域带,使之增强聚集效应,增大辐射功能,率先缩小与沿海地区的差距,并推动全省其它地区的发展。
在优先发展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同时要加强区际合作。实现各地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奋斗目标,同时省内社会经济落后的山区,国土资源丰富,社会经济的严重滞后会对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制约作用。对湘西自治州以及其它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要根据其国土资源状况,按照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合理分工、突出重点、各展所长、协调发展的原则,实行对口扶贫工作,以加快全省300万人口的脱贫,缩小与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贫富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加强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
控制人口增长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是关系湖南社会经济全局和子孙后代的大事。人多地少是湖南省经济发展和国土开发利用过程中所面临的最突出的矛盾之一。目前,人口年龄结构类型正处于从年轻型向成年型转变阶段,但少年、成年人口基数仍然很大,总负担系数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1.23%(1995年)。若放松计划生育,让少年人口迅速扩大,则建设成果将部分或大部分被人口增长所抵消,资源和环境也会承受更大的压力。因此,要继续切实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法规和政策,把推行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
(三)造林育草、整治江湖塘库,扼制地质灾害
造林育草扼制水土流失:森林覆盖率低、草地退化是湖南省地质灾害加剧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继续造林育草、发展植被是整治生态环境、改善经济条件最重要的基础措施之一。湖南省森林覆盖率达52%,远高于全国水平,但是由于大部地区地势起伏大,雨量多,尤其是暴雨和大雨,地质灾害仍然频繁发生。同时,原始林业已开发殆尽,现有林木绝大部分为次生林,主要为马尾松林、杉树林和经济林,它们对水土流失的扼制作用明显减弱。因此,必须强化“森林法”的实施,以法治林,封山育林,同时要调整林种结构,扩大防护林的种植面积,以保证森林不但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真正得到改善,提高涵养水土的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湖南省草地退化明显。由于人类对草地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大面积草坡被垦、公滩滥牧,加上不顾客观条件的毁草造林,结果使草地垦植失败,有种无收,公滩荒芜、造林不成,反而引起草地退化。因此,必须从措施上采取围栏封育,退耕、退林还草,使草类具有充分的休养萌生时间;实施防护林与草地同步发展、交互分布的综合防护措施,以逐渐使草地恢复发展,改善生态条件。
整治江湖塘库,扼制洪涝灾害:每当春夏季节,雨水集中,水量充沛,且四水洪水与长江分流入湖洪水遭遇时,在洞庭湖平原及四水下游地势低缓平坦地区酿成洪涝灾害。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洞庭湖围湖造田造成洞庭湖蓄水防洪能力大幅度降低;二是由于长期水土流失,造成四水及洞庭湖含沙量和输沙量增加,江河淤积,湖河床抬高,泄洪防洪能力明显降低;三是四水中上游水库蓄水调节能力低。因此,必须整治江湖塘库。
首先,在湘、资、沅、澧四水及其重要支流中上游,特别是在暴雨中心地段或降水高值区新建一批大中型水库,以及加强对已建水库的维护管理,提高四水中上游蓄水能力,做到防洪、抗旱调节自如,减少洞庭湖及四水尾闾的防洪压力。
在湘、资、沅、澧四水中下游河段,存在江河淤积、河床抬高的地段,应进行河道清障和疏挖,达到畅通水流,降低水位。同时要加固沿江大堤,使之达到防洪能力20年一遇甚至更高的标准。特别是社会经济发达的重点城市,如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等城市,沿江大堤的加固要达到防洪能力50~100年一遇的标准。此外,要确保重点铁路、重要公路不受淹没,常年畅通。
洞庭湖围湖造田和泥沙淤积湖床抬高,造成洞庭湖蓄水防洪能力大幅度降低,是洞庭湖平原及四水尾闾洪涝灾害的症结。因此,要切实退田还湖、清理四水尾闾洪道。此外,要加强堤坝建设和增强堤垸排涝能力。
(四)综合治理水污染
(1)加强宏观管理,健全监督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排污动态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2)调整产业结构,扶持环保产业,对排污严重的企业应采取关、停、并、转的方针,对于化工、冶金、造纸等污染较严重的产业应实行区域性集中生产、慎重发展的方针。
(3)实行谁污染谁治理,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对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正常运转的,限期整改,对处理效果差的设施进行技改,尽快达到排放要求。
(4)加强水资源管理,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降低万元产值与单位产品的耗水量和排放量。
(5)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资金投入,兴建和扩建生活污水处理厂,严格控制生活污水的排放量。
(五)综合治理大气污染
(1)以控制煤烟型污染为重点,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凡不符合国家烟尘排放标准的企业、民用锅炉和土灶要限期治理。推广节能高效、污染小的炉窑。
(2)逐步改变燃料结构,积极发展气体燃料,提高城市用气率。有条件的,要积极推广利用太阳能、沼气等非污染能源。
(3)加强对汽车尾气的控制和管理,对尾气排放不符合要求的汽车不准上路,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4)对工矿企业排放的各种废气,要结合技术改造进行治理或回收利用,污染严重的应限期治理,达标排放。
⑶ 开展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
“环保督察”就是环保领域的“巡视”。下面是我整理的开展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欢迎大家阅读!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入驻我省以来,我市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较好地完成了迎接首次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
我市多次召开迎检工作会议,调度部署迎检重点工作,市里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工作方案》,细化出20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建立了工作简报制度,每日编制一期迎检工作简报,报道市领导关于迎检的指示和活动,宣传各地的迎检工作动态,通报全市迎检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了“德兴市迎接环保督察”工作群,便于调度全市迎检工作,市里主要领导、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分管环保的领导等加入了群,该群是当时全市最活跃的工作群。
二、 特色工作内容
(一)集中整治“十五小”企业。
为顺利推进“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我市印发了《“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市里领导非常重视集中整治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多次就集中整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深入昄大泸口炼油厂、新岗山板桥染料厂和海口布头漂洗厂等地,现场指导整治工作。白天,我市通过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市“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晚上,召开集中整治工作汇报会,将各地整治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每日发布一期《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此外,我市坚持环保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制度、日常巡查制度、“一案双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长效机制,从源头防止“十五小”企业落地生根。
在全市集中整治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扬了“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精神,日以继夜、加班加点、不辞辛劳地开展工作。依据《“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界定标准》,进行全覆盖、全方位、地毯式地摸底排查,认真排查出“十五小”企业32家;依据《“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10天之内就将这些“十五小”企业,科学、安全、快速、完全处置到位。其中,万村乡墩上村电子垃圾焚烧属于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我市要求从速、从严、从重予以处理,现已将该点业主李某依法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罚,该案也成为了德兴市首例“十五小”企业业主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二)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案件。
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办理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均多次深入花桥镇绿源建材厂、龙头山乡百石特矿山等地,现场指导环境信访件办理工作。我市成立了市长为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落实信访件领导包案制度,规定一个市领导负责一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明确每个信访件的牵头责任单位,每天调度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从快、从实做好信访件的回复工作。市环保局及时贯彻落实了“领导包案”制度,迅速将信访件的办理工作,落实到个人,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一支工作队伍,负责办好一个交办信访件。此外,我市还组织了7个部门和4家企业负责同志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组谈话,并计划根据《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涉及交办信访件办理的乡镇(街道)和相关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一个月以来,我市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1件次。经现场核实,属实19件次,部分属实2件次。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现已将全部信访件进行了及时办理和回复。其中,治理到位1件次,关闭取缔6件次,停产整改8件次,已制定解决方案正在实施中的5件次,正在制定解决方案1件次。
(三)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我市共清理出9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别属于德兴市浩晟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品汉新材料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各建设项目均按要求进行停产检修,市环保局每日派人前往核实,严防暗地生产。同时,我市要求德兴铜矿和银山矿业要切实加大环保治理设施投入,加强在暴雨期对酸性涌水的收集处理,防止外排废水pH值超标。
(四)检查市政环保基础设施。
我市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关系到全市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状况,多次深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运行情况。检查过程中,我市发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一些环保问题,并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现已基本整改到位。我市发现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存在异常情况,迅速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排查,及时查明了进水水质异常原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56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7]112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印发了《沅陵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在省厅组织开展的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按照计划执法的要求,对全县的所有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企业43家,对全县已确定的涉重金属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将可能造成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污企业作为此次检查的重点,准确掌握企业污染状况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主要检查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涉重金属企业、化学品行业、涉废气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检查信息一览表附后)。目前我县涉重金属企业大部分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我们要求未生产的企业要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确保生产时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通过检查,对所有企业的环保状况,做到了心中有底,极大的促进了监管工作,确保了环境安全。
1.工业园区基本情况
我县沅陵工业集中区为省级工业园区,2012年1月6日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湘环评[2012]5号),目前园区内审批企业14家,其中已建成3家,其它处于建设中或未进行建设。防护距离内需搬迁1521人,已搬迁205人。污水处理管网已建成。
沅陵辰州工业新区为市级工业园区。2015年11月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湘环评函[2015]124号)。目前该园区内审批企业6家,2家企业处于建设中。
2.涉重金属、重点企业检查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2015年环境保护部第二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环办[2015]107号文件),我县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均因废水总排口氯化物、氨氮浓度超标,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总排放口不规范、无标识牌,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等问题被环境保护部进行了挂牌督办。目前,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通过了省厅的环保“三同时”验收,于2015年12月获得省厅的批复,就氨氮及氯化物超标的问题,公司已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治理(治理方案附后);沅陵县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沅陵县长青鑫发钒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现场监察的要求进行停产整改,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2015年来2家公司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扩容整改,对厂区进行了规范性建设。通过近8个月的整改,该公司按照要求完成了废水处理设施扩容建设、规范排污口建设、雨污分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等整改工作。于2015年10月向省环境保护厅申请了环保“三同时”验收,2016年5月通过了省厅的环保“三同时”现场验收工作。
3.加大了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工作
开展大检查以来,我局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现场监管工作,经多次检查,取水点周围无倾倒垃圾、网箱养鱼、打鱼、水上娱乐等违法现象。二级保护区内无工业企业、无有毒有害化学品及危险品仓库、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潜在的污染源。重点对已取缔的一级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及取水点周围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同时,加强了对新建自来水厂取水点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按照要求,请资质单位编制了划分方案。
4.加强了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我县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有湖南金石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沅陵县长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我局严格要求企业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确保安全转运。其中沅陵县长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水处理压滤后产生的污酸泥,产生量不大,有专用仓库贮存。加强了医院和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管理,我县三家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都与怀化市天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产生的废物都由该公司进行集中处理。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对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及健全相关的管理计划及管理台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内容,确保危险废物的管理严格达标。
5.集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根据上级要求,2016年3月对全县的制砖企业进行了全面整治,制定了整治方案,对全县的制砖企业分两期进行整治。一期整治城区周边的制砖企业,共计11家,二期整治一期外的所有制砖企业。整治要求主要检查企业的合法性,对污染物外排不达标的企业实行停产整治,直至达标后方能恢复生产,对不愿意进行治理或无法治理、扰民严重、污染严重的企业,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取缔,关闭。按照方案整治时间为2016年3月—12月。
二、加强联动机制,打击非法企业
2015年6月我局到官庄镇三渡水村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家名为“沅陵县正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企业在进行建设中,通过我们调查,该公司准备加工氧化锌废料,回收铅、锌、铟等金属,属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同时调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选址开工建设。
为防止该公司擅自非法进行生产,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我局立即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电力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的通知》(湘环发[2013]19号)文件要求,我局联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国网沅陵县供电公司两家单位,对该公司实施了断电处理,及时防范了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应急处置情况
3月3日凌晨2时许,一辆牌号为贵A5880的重型半挂槽罐车在常吉高速公路怀化市沅陵县官庄收费站路口发生意外,撞上护栏,车上装载有30吨黄磷,我局应急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县安监、质监、环保、公安、消防、高支队沅陵大队、高速路政等部门,对高速公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及时疏散周边人群,启动易燃易爆安全应急预案,通过专业手段及时排除罐车安全隐患,直至事故车辆安全转移到位。
四、组织领导及各部门工作情况
县政府下发了专项大检查方案后,分管县领导组织召开了各部门协调督促会,多次带队到金石公司、菩恩公司等重点企业检查指导工作。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均认真负责地完成着各自的工作。目前已处于资料汇总及整改阶段。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风险源、涉重金属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发现问题继续进行整改,防范突发性污染的发生;
2.对生产的企业试生产期限满的,督促企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
3.要求企业做好废水、废气的污染处理设施管理工作,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4.继续加强饮用水源地的检查及保护工作。
⑷ 湖南省各市县区污水处理厂的联系方式和具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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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湖南怀化工业园区的园区概况
湖南怀化工业园区于2003年7月开园,前身为怀化生态工业园。2006年4月,经国家发改委审定、省人民政府批复为省级开发区,同时更名为湖南怀化工业园区。总规划面积41.3平方公里,首期7.8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二期29.5平方公里扩区规划已全面推进。
园区东西对接长三角经济区、长株潭两型试验区与成渝经济区,南北对接环北部湾、珠三角与长江经济带,是商贸物流的最佳辐射半径,是投资兴业的黄金投资圈。 怀化工业园区位于贵阳-重庆-宜昌-长沙-桂林这一半径400公里的环形空间中心,其东西对接长三角经济区、长株潭两型试验区与成渝经济区,连接新丝绸之路“渝新欧”国际铁路大通道;南北对接环北部湾、珠三角与长江经济带,是商贸物流的最佳辐射半径,是投资兴业的黄金投资圈。
怀化工业园区地处怀化市“两板块一走廊”工业发展格局的核心位置。湘黔、焦柳、渝怀铁路和正在开工建设的怀邵衡铁路,在园区成“米”字行交汇贯通;沪昆、杭瑞、包茂、娄怀高速公路贯穿其中。沪昆高铁1小时通达长沙、贵阳,2小时通达昆明、武汉,4小时通达上海、广州;距园区20公里的芷江机场已开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长沙、昆明、海口、西安、北海等城市的航班;沅江水道通江达海,筹建中的口岸海关将打通境内外的通关大道。 怀化市委<2013>3号文件将市直部门行使的77项行政审批及与行政审批相关联的收费、行政处罚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授予园区,并以2号公章形式,直接行使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园区实行“一级财政、一级金库”的财政体制,实行“封闭式”管理、“零收费”、“宁静日”制度,不断加大平安园区建设,营造和谐创业氛围。
园区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规定》和《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倍增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以鼓励外来投资者和支持企业发展。
信誉评级AA级,资产总额100亿元的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积极实施现代企业管理,推动公司及子公司法人转型,着力构建多渠道,多元化和多层次的融资体系和经营模式,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园区生产、生活性配套设施日益完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员工公寓、和安商业广场投入运营;创业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标准化厂房已建成30万平方米;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教育、医疗、卫生、邮政等在园区设立了分支机构。
投产及开工建设的重点企业:
湖南泰格林纸集团、娃哈哈、加多宝、汇源果汁、康师傅、大康牧业、新希望;
海联食品、小丫丫食品、金珠米业、绿康蔬菜、多喜来、千源铝业、湘鹤电缆、金升阳科技园、镁合金、碳纤维、鼎立科技、金健帆布;
正清制药、天骑医药、罗汉果甜甙项目;
三一重工工程机械整机和零部件再制造、金益环保、鸿华电子、本业农机、勇利钢构、华峰电子、新华港健体器材、建南电子、名城LED;
红宝科技、思源生物柴油、盛泰气体、洗涤产业园、阻燃剂、土壤离子固化剂项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实施产业园区三年倍增计划”的新号角。面对机遇,园区将紧紧围绕“二次创业、三年倍增、背水一战、浴火重生”十六字方针,抢抓沪昆高铁怀化段通车、建设怀黔千亿工业走廊等重大发展机遇,主抓招商,强攻项目,决战工业,以实现园区跨越发展的华丽转身。
发展思路上定好性
围绕“千亿园区,工业新城”发展目标,坚持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双轮驱动”,推动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切实把怀化工业园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生态工业新城。
发展目标上定好向
到2017年,怀化工业园区技工贸总收入达到400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达到39亿元,规模工业企业总数达到30家,税收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累计达到107亿元,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16亿元,投入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25亿元,标准化厂房竣工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
发展规划上定好位
立足怀化资源禀赋和园区现有工业基础,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与周边差异性发展,在资源优势中培育园区特色,在传统产品中筛选优势品牌,逐步形成以生物产业为主导,食品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产业为支柱的产业发展方向。
发展措施上定好调
按照园区主导、特许经营的开发建设思路,抓好国家农业科技产业园、军民融合产业园、物流园、生物医药产业园、食品加工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创意产业园、静脉产业园、森工产业园等10个“园中园”的建设。牢固树立“项目为纲”的理念,抓资金保障,抓科技创新,抓制度创新。积极探索推行管理与运行相分离的管理体制,通过公司化、市场化运作来规范经营行为、经济行为,形成“小机构、大企业”的格局。
⑹ 开展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
“环保督察”就是环保领域的“巡视”。下面是我整理的开展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欢迎大家阅读!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入驻我省以来,我市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较好地完成了迎接首次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
我市多次召开迎检工作会议,调度部署迎检重点工作,市里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工作方案》,细化出20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建立了工作简报制度,每日编制一期迎检工作简报,报道市领导关于迎检的指示和活动,宣传各地的迎检工作动态,通报全市迎检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了“德兴市迎接环保督察”工作群,便于调度全市迎检工作,市里主要领导、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分管环保的领导等加入了群,该群是当时全市最活跃的工作群。
二、 特色工作内容
(一)集中整治“十五小”企业。
为顺利推进“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我市印发了《“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市里领导非常重视集中整治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多次就集中整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深入昄大泸口炼油厂、新岗山板桥染料厂和海口布头漂洗厂等地,现场指导整治工作。白天,我市通过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市“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晚上,召开集中整治工作汇报会,将各地整治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每日发布一期《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此外,我市坚持环保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制度、日常巡查制度、“一案双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长效机制,从源头防止“十五小”企业落地生根。
在全市集中整治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扬了“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精神,日以继夜、加班加点、不辞辛劳地开展工作。依据《“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界定标准》,进行全覆盖、全方位、地毯式地摸底排查,认真排查出“十五小”企业32家;依据《“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10天之内就将这些“十五小”企业,科学、安全、快速、完全处置到位。其中,万村乡墩上村电子垃圾焚烧属于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我市要求从速、从严、从重予以处理,现已将该点业主李某依法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罚,该案也成为了德兴市首例“十五小”企业业主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二)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案件。
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办理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均多次深入花桥镇绿源建材厂、龙头山乡百石特矿山等地,现场指导环境信访件办理工作。我市成立了市长为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落实信访件领导包案制度,规定一个市领导负责一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明确每个信访件的牵头责任单位,每天调度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从快、从实做好信访件的回复工作。市环保局及时贯彻落实了“领导包案”制度,迅速将信访件的办理工作,落实到个人,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一支工作队伍,负责办好一个交办信访件。此外,我市还组织了7个部门和4家企业负责同志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组谈话,并计划根据《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涉及交办信访件办理的乡镇(街道)和相关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一个月以来,我市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1件次。经现场核实,属实19件次,部分属实2件次。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现已将全部信访件进行了及时办理和回复。其中,治理到位1件次,关闭取缔6件次,停产整改8件次,已制定解决方案正在实施中的5件次,正在制定解决方案1件次。
(三)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我市共清理出9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别属于德兴市浩晟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品汉新材料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各建设项目均按要求进行停产检修,市环保局每日派人前往核实,严防暗地生产。同时,我市要求德兴铜矿和银山矿业要切实加大环保治理设施投入,加强在暴雨期对酸性涌水的收集处理,防止外排废水pH值超标。
(四)检查市政环保基础设施。
我市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关系到全市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状况,多次深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运行情况。检查过程中,我市发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一些环保问题,并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现已基本整改到位。我市发现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存在异常情况,迅速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排查,及时查明了进水水质异常原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56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7]112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印发了《沅陵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在省厅组织开展的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按照计划执法的要求,对全县的所有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企业43家,对全县已确定的涉重金属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将可能造成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污企业作为此次检查的重点,准确掌握企业污染状况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主要检查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涉重金属企业、化学品行业、涉废气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检查信息一览表附后)。目前我县涉重金属企业大部分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我们要求未生产的企业要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确保生产时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通过检查,对所有企业的环保状况,做到了心中有底,极大的促进了监管工作,确保了环境安全。
1.工业园区基本情况
我县沅陵工业集中区为省级工业园区,2012年1月6日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湘环评[2012]5号),目前园区内审批企业14家,其中已建成3家,其它处于建设中或未进行建设。防护距离内需搬迁1521人,已搬迁205人。污水处理管网已建成。
沅陵辰州工业新区为市级工业园区。2015年11月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湘环评函[2015]124号)。目前该园区内审批企业6家,2家企业处于建设中。
2.涉重金属、重点企业检查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2015年环境保护部第二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环办[2015]107号文件),我县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均因废水总排口氯化物、氨氮浓度超标,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总排放口不规范、无标识牌,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等问题被环境保护部进行了挂牌督办。目前,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通过了省厅的环保“三同时”验收,于2015年12月获得省厅的批复,就氨氮及氯化物超标的问题,公司已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治理(治理方案附后);沅陵县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沅陵县长青鑫发钒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现场监察的要求进行停产整改,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2015年来2家公司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扩容整改,对厂区进行了规范性建设。通过近8个月的整改,该公司按照要求完成了废水处理设施扩容建设、规范排污口建设、雨污分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等整改工作。于2015年10月向省环境保护厅申请了环保“三同时”验收,2016年5月通过了省厅的环保“三同时”现场验收工作。
3.加大了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工作
开展大检查以来,我局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现场监管工作,经多次检查,取水点周围无倾倒垃圾、网箱养鱼、打鱼、水上娱乐等违法现象。二级保护区内无工业企业、无有毒有害化学品及危险品仓库、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潜在的污染源。重点对已取缔的一级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及取水点周围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同时,加强了对新建自来水厂取水点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按照要求,请资质单位编制了划分方案。
4.加强了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我县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有湖南金石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沅陵县长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我局严格要求企业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确保安全转运。其中沅陵县长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水处理压滤后产生的污酸泥,产生量不大,有专用仓库贮存。加强了医院和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管理,我县三家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都与怀化市天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产生的废物都由该公司进行集中处理。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对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及健全相关的管理计划及管理台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内容,确保危险废物的管理严格达标。
5.集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根据上级要求,2016年3月对全县的制砖企业进行了全面整治,制定了整治方案,对全县的制砖企业分两期进行整治。一期整治城区周边的制砖企业,共计11家,二期整治一期外的所有制砖企业。整治要求主要检查企业的合法性,对污染物外排不达标的企业实行停产整治,直至达标后方能恢复生产,对不愿意进行治理或无法治理、扰民严重、污染严重的企业,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取缔,关闭。按照方案整治时间为2016年3月—12月。
二、加强联动机制,打击非法企业
2015年6月我局到官庄镇三渡水村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家名为“沅陵县正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企业在进行建设中,通过我们调查,该公司准备加工氧化锌废料,回收铅、锌、铟等金属,属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同时调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选址开工建设。
为防止该公司擅自非法进行生产,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我局立即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电力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的通知》(湘环发[2013]19号)文件要求,我局联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国网沅陵县供电公司两家单位,对该公司实施了断电处理,及时防范了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应急处置情况
3月3日凌晨2时许,一辆牌号为贵A5880的重型半挂槽罐车在常吉高速公路怀化市沅陵县官庄收费站路口发生意外,撞上护栏,车上装载有30吨黄磷,我局应急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县安监、质监、环保、公安、消防、高支队沅陵大队、高速路政等部门,对高速公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及时疏散周边人群,启动易燃易爆安全应急预案,通过专业手段及时排除罐车安全隐患,直至事故车辆安全转移到位。
四、组织领导及各部门工作情况
县政府下发了专项大检查方案后,分管县领导组织召开了各部门协调督促会,多次带队到金石公司、菩恩公司等重点企业检查指导工作。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均认真负责地完成着各自的工作。目前已处于资料汇总及整改阶段。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风险源、涉重金属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发现问题继续进行整改,防范突发性污染的发生;
2.对生产的企业试生产期限满的,督促企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
3.要求企业做好废水、废气的污染处理设施管理工作,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4.继续加强饮用水源地的检查及保护工作。
⑺ 怀化高新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地址
怀化高新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地址位于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时代路19号。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怀化高新区北区污水处理公司位于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时代路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