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水处理的处理方式
1. 一种是将其处理到饮用水的标准而直接回用到日常生活中,即实现水资源直接循环利用,这种处理方式适用于水资源极度缺乏的地区,但投资高,工艺复杂;
2. 另一种是将其处理到非饮用水的标准,主要用于不与人体直接接触的用水,如便器的冲洗,地面、汽车清洗,绿化浇洒,消防,工业普通用水等,这是通常的中水处理方式。
1.1经二级处理后回用特点
a.属传统的处理形式,工艺成熟、污泥产量小、设备投资较少;
b.以生活污水(不含粪便)作为水源,要求排水实行粪、污分流;
c.原水的时、季流量变化较大,水量平衡困难;
d.出水水质只能达到冲厕和绿化的要求。
1.2水量平衡
水量平衡是中水系统的设计关键,它既是确定设备处理能力的基本依据,也是中水系统运行可靠的保证,更是降低中水运行成本的前提,采用第一种回用方案的水量平衡
1.3设备技术参数
通过对水量平衡的分析,确定设备技术参数如下:
设计处理能力Q设=150m3/d
调节池容积V调=0.4Q设=60m3;
中水池容积V中=0.25Q设=38m3(设计值取40m3);
中水供水泵Q泵=25Q中/24=14.3m3/h;H=392~441kPa,N=4kW。
1.4其特点为:
a.属传统的处理形式,工艺成熟、污泥产量大、设备投资较多;
b.以生活污水(含粪便)作为水源,无需粪、污分流,减少了管网的初投资;
c.原水的时、季流量变化较小,水源充足;
d.出水水质只能达到冲厕和绿化的要求。
2.2水量平衡
第二种方案的水量平衡。
2.3设备技术参数
设备技术参数同1.3。
2.4经济分析
3.1 特点
其特点是:
b.膜的更新将增加运行费用;
3.2水量平衡
第三种方案的水量平衡
3.3设备技术参数
设计处理能力Q设=180m3/d;
调节池容积V调=72m3(设计值采用70m3);
中水池容积V中=45m3;
中水供水泵Q泵=2.5Q中/24=14.8m3/h;H=392~441kPa,N=4kW。
3.4经济分析
3.1 其特点是:
a.属新型处理工艺,污泥产量极小且采用PLC自控,操作方便但设备投资多;
b.膜的更新将增加运行费用;
d.原水的时、季流量变化较小,水源充足; e.出水水质好,除满足冲厕和绿化的要求外,也能用于洗车。
3.2水量平衡
第三种方案的水量平衡
3.3设备技术参数
设计处理能力Q设=180m3/d;
调节池容积V调=72m3(设计值采用70m3);
中水池容积V中=45m3;
中水供水泵Q泵=2.5Q中/24=14.8m3/h;H=392~441kPa,N=4kW。
3.4经济分析
3.1 其特点是:
b.膜的更新将增加运行费用;
3.2水量平衡
第三种方案的水量平衡
3.3设备技术参数
设计处理能力Q设=180m3/d;
调节池容积V调=72m3(设计值采用70m3);
中水池容积V中=45m3;
中水供水泵Q泵=2.5Q中/24=14.8m3/h;H=392~441kPa,N=4kW。
3.4经济分析通过对3种处理方法的初投资和运行费用的比较可以看出,传统的污水处理回用方法(粪、污分流)虽然设备费和处理费均较低,可分流排水增加的管网费用却使初投资大大提高,由此产生的高额运行折旧成本使该流程所具备的处理费用低的优势完全丧失,因此不适合在居住区中水处理中采用。
同是对生活污水的处理,传统的三级处理法虽然比MBR法的初投资和运行费用都低,但优势并不明显,而MBR提供的优质中水从用户心理上更易被接受,且能延长中水供水设备、管网和器具的使用寿命,再者优质中水用于洗车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也不容忽视。随着膜生产技术的发展、膜组件价格的降低,MBR的投资费用及运行费用也会降低,这在日本已得到证实。因此从发展的眼光看,占地小、不污染环境、高度自控、运行可靠的MBR法应是居住区中水回用工艺的首选。
居住区建设中水系统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并日趋完善。首先,居住区排水量较大、杂用水需求也大、水量易平衡,对中水系统的设计和平稳运行有利;其次,随城镇居民小区的规模化以及水处理技术的发展,中水系统的初投资和运行费用将大幅度降低;再次,住房的私有化、小区物业管理的兴起和完善也为中水系统的投资回报奠定了基础。采用中水系统后预计居住区用水量可节省30%~40%,排水量可减少35%~50%,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焦化来废水处理用SBR工艺
焦化自废水处理选用SBR工艺是一种新近发展起来的新型处理焦化废水的工艺,即为序批式好氧生物处理工艺,其往除有机物的机理在于充氧时与普通活性污泥法相同,不同点是其在运行时,进水、反应、沉淀、排水及空载5个工序,依次在一个反应池中周期性运行,所以该法不需要专门设置二沉池和污泥回流系统,系统自动运行及污泥培养、驯化均比较轻易。该法处理焦化废水有着独占的上风:一是不要空间分割,时序上就能创造有缺氧和好氧的环境,即具有A/O2的功能,十分有利于氨氮和COD的往除。二是该法的沉淀是一种静止的沉淀,对焦化废水这种污泥沉淀性能不好的废水,固液分离效果非常明显。三是该法可以省往二沉池,其占地面积相对要小一些。
⑶ 建设部关于发布《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促进节约用水,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部分生活优质杂排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本办法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净化处理、供水、计量、检测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第三条凡水资源开发程度和水体自净能力基本达到资源可以承受能力地区的城市,应当建设中水设施。第四条中水主要用于厕所冲洗、绿地、树木浇灌、道路清洁、车辆冲洗、基建施工、喷水池以及可以接受其水质标准的其他用水。第五条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中水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归口管理工作,各城市节水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用水情况并结合各地实际,制订中水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按计划组织建设。第七条中水设施建设根据建筑面积和中水回用水量(中水设施建设规模)规定,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宾(旅)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等建筑的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
(二)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的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
(三)住宅小区规划人口在3万元以上(或中水回用量在750立方米/日以上)。第八条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建筑符合当地中水设施建设条件的,其产权单位应当作出规划,组织建设中水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符合中水设施建设条件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第九条中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其建设投资应当纳入主体工程总概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第十条中水设施的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中水设计能力的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规划要求,在国家有关设计规范颁布之前,暂按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编制的《建筑中水设计规范》(CECS30:91)执行。设计方案(含水量平衡及经济技术分析资料)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审定。对不按规定设计中水设施的工程项目,规划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许可证。第十一条中水设施的建设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等级证书的施工单位承担。承担中水设施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确需改变原计划的,须经原设计审定部门批准。第十二条中水设施应当按批准的设计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中水设施工程竣工后,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供水部门可以不予供水。第十三条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房屋的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房屋管理单位负责中水设施日常管理和维修。房屋的管理单位应当制定中水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保证中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中水水质符合规定的标准。第十四条中水设施的管道、水箱等设备其外表应当全部涂成浅绿色,并严禁与其他供水设施直接联接。中水设施的出口必须标有“非饮用水”字样。第十五条中水设施的技术和设备提供者,必须保证设备安装、调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交付管理单位使用,并按《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其产品进行保修。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限制中水技术和设备商的竞标活动。第十六条中水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由城市节水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方可从事管理工作。第十七条中水设施应当逐步实行有偿使用,由管理中水设施的单位负责计量收费,征收的中水水费主要用于中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中水水费标准,由各地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等部门制定。第十八条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投入使用的中水设施的监督、检查。发现停用或中水水质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当责令其管理单位限期达到水质标准,逾期未达到的,应依照城市供水、节约用水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适量核减用水指标,直至符合要求。
房屋管理单位不得将行政处罚费用转嫁给用户,违者将从重处罚。
⑷ 中水回用水处理系统价格,中水回用设备运行费用
中水回用设备价格几千到几万都有,看你们厂的规模大小来定设备的容量。像我们工厂两三百人,去年装一个水处理设备反渗透的也就一万出头,但是厂家最后找直销的,不要找那种代理商。
我们当时找的是东莞水视界环保科技公司,他们的师傅少说都有10年经验了,安装很快,去年4月装了到时候基本没什么故障问题,用得挺好的,员工们喝水也变多了,呵呵。 网络下有很多相关信息。
⑸ 污水处理使用的次氯酸钠单价是多少
按你尾水排放标准,次氯酸钠一般用于尾水消毒。在中水回用里检测余氯含量标准为:接触30min不得低于0.5mg/L,市面上含量在10%左右的次氯酸钠大概价格750-1000元/吨之间。
⑹ 关于中水
城市污水或小区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一定标准就是中水,可以用来冲厕,洗车,绿化等用途,河水经处理后可以做自来水用,更可以做中水用了。
⑺ 污水厂处理尾水排海,有什么具体法规规定吗对于新经济开发区企业中水回用率有具体要求吗
国家对污水处来理厂尾水排放主自要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进行监控。
另外你第二个问号说的意思是不是:你们想把你们的出水用作他们企业的回用水?
如果是的话,当然回用水也有相应的规定,具体你可以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02。
⑻ 市政中水回用所存在的哪些问题
一,认识问题。部分水价较高,并且缺水严重的地区,政府、企业和居民已经有了中水回用的意识,并且展开了富有成效的实践。但是在水资源相对丰富、水价相对较低的南方地区,中水回用的意识还十分淡薄,公众对中水的认识也十分缺乏,习惯上难以接受。
二,工程建设问题。
(1)由于中水回用系统独立于自来水供应系统,因此开展中水回用必然要求建设另一套给排水系统,使得中水回用系统只能在新建筑中使用;
(2)中水回用技术还在不断发展当中,早期一些中水回用系统由于技术问题导致中水质量较差,成本过高,从而导致这些中水回用系统的闲置和浪费,同时也降低了更新中水回用技术的激励;
(3)目前中水回用的主要模式是“自给自足”,即小区、酒店内部独立建设一座的中水回用工程,由于水源的不稳定、回用规模较小,导致设施得不到充分利用,中水供给很不稳定,成本偏高。
部分地区已经成立了一定规模的中水公司,但是限于管网问题、运输成本,也没有得到广泛应用。专业中水公司虽然降低了中水的处理成本,但是如何将中水输送到用户手中又成了一个问题,目前的解决方法是建设新的市政中水管线供水、送水车供水,显然这会大大提高了中水的成本。
三,价格问题。价格直接影响到中水的需求。目前由于技术和规模问题使得中水回用的成本偏高,一些规模偏小的中水回用工程中水的成本甚至超过了自来水的价格。自来水是中水直接的替代品,因此中水没有竞争优势。
四,制度问题。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适应中水回用的制度体系,包括中水回用标准、中水监管、中水工程投入等。
⑼ 深圳市政府对中水处理有哪些优惠政策
1、加强中水技术应用的立法工作。深圳市产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会议通过,根据该规划,未来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旧工业区,将按产业聚集、资源整合的原则,进行全面的改造升级。大批新型产业基地、工业园区也正在建设,有必要在编制园区规划的同时,强调园区内必须配建中水处理项目,以解决中水回用问题。 2、采取有效的行政措施,制定有关优惠政策。目前,水资源化处理项目一般是按工业项目类别申请用地,而我市自2007年初伊始,所有工业用地均须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我市土地资源也十分短缺,相对实力雄厚的生产类企业,水资源化处理项目的承担机构不具备拿地优势。没有用地保障,项目启动、运营乃至产业效益,也就无从谈起。建议将中水处理项目定位为为园区配套的公共设施类项目,一方面在园区规划编制时就落实用地,另一方面,在地价上给予优惠,对项目各项行政许可办文时限给予“直通车”待遇,从各个环节,鼓励、支持水资源化处理项目的发展、建设。 3、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积极引导用户使用回用水。根据深圳市内衣产业基地内中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处理后的中水价格将不高于2元/吨,对于生产用水需求量大的企业来说,比市价低廉的中水无疑会有很强的吸引力。 4、政府投入相关研究经费,委托专门机构进行专题技术研究,特别是从处理工艺、改善水质、降低成本等方面着手,推动水资源化处理的日臻完善。 5、深圳市已经进入到“土地、资源、人口、环境四个难以为继”的发展时期,必须大力推广循环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针对全市淡水资源缺乏,水环境恶化的现状,应积极推广中水回用技术,大力发展水资源化处理项目,既能节约水源,又能使污水无害化,是防治水污染、提供多渠道供水的重要途径。
⑽ 什么叫中水比如中水回用
也叫再生水,是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从经济的角度看,再生水的成本最低,从环保的角度看,污水再生利用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生态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