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采取什么措施或监管手段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一、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进行管理及维护的措施有:(一)制定设备运行管理制度1、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和工艺流程选择相匹配的设备,提高设备的使用率。2、在选择设备提供商时一定要注重对生产厂商的技术、服务及价格等进行综合评价,在满足污水处理厂日常生产需求的基础上,选择技术成熟、能耗低的设备,尽可能在最短的回收期内收到最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3、应考虑到设备的实际使用寿命以及维护保养周期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耐用性的设备,注重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出现人员及财产的损伤。4、要求针对设备复杂程度高、维修难度大(如进口水泵、曝气设备、脱水机等)、备件生产周期长的设备做好备用设备和备件的采购及存储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营的持续性。5、制定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1)要明确设备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其制定年度检修计划和备品配件等的购置计划,并通过编制完善的设备管理及维修方案,对设备的选购、调拨以及报废等进行统一管理,同时负责制定设备更新以及改造技术方案,积极参与设备的调试、检查,及时对设备事故进行分析和处理;(2)应明确运行人员的工作职责。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循岗位责任制,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并认真遵守交接班以及巡查等制度,同时还要求运行工作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制定相应的设备调度规程等;(3)做好设备维修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对污水处理厂的关键设备要安排设备厂家售后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特别是日常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和要点及基本故障的判断和排除;(4)做好污水厂设备日常基本保养和维护,对于设备严重故障应及时通知设备供应商专业售后人员及时到场解决。6、做好设备档案管理工作。(1)应将各种设备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以及调试资料等进行归档整理,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存放保管。如有国外资料应先将其翻译成中文,按照用途及类别整理成册。(2)要求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运行状态的检查和记录工作,具体记录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的开机时间、运行状况以及存在故障等,同时要将故障排除方法、维修方法、处理时间以及更换设备的具体情况全部记录归档,保证设备档案的完整性,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二)设置完善的设备维护规程污水处理厂的生产设备在经过长时间的运行使用后难免会出现局部零部件磨损及变形等问题,降低了设备的工作效率及安全性能,导致各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因此设备管理部门需要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设置完善的设备维护规程,规定具体的维护内容,定期检查和调整设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1、由于减速箱会普遍应用于污水处理厂的生产中,因此设备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减速箱的特性,按照气候条件选择合适的油脂。再加上受到工作环境的影响,导致经常处于污水以及泥垢中的设备部件锈蚀问题严重,这就要求设备维修人员严格按照日常防腐规定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例如可以对一些设备中的钢丝绳进行定期涂油,及时清除钢丝绳表面的污泥,尽可能地延长钢丝绳的使用寿命。2、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一些部位的振动幅度较大,很容易出现螺栓松动、脱落等问题,甚至会发生设备基础部位的拉翻现象,因此维修人员有必要定期检查重要连接部位例如法兰、桥式设备的钢轨以及连轴器等部件的螺栓紧固情况,并利用扳手及时将其上紧。3、污水处理厂设备上有一些零配件可以对设备以及操作人员起到保护作用,例如紧急停止开关、空气开关、超载报警装置以及漏电保护器等都具有保护功能,而这些零部件一旦发生故障,将会造成较大的安全事故,工作人员在发现故障后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必要时则可以进行停机处理。(三)加强备品配件的计划管理1、在污水处理厂设备备品配件的管理工作时,设备管理部门应该定期进行备品配件的清点和采购,防止由于配件缺乏的原因影响到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生产。2、对于采购难度较大的国外配件,若可以用国内配件进行替代则尽量用国内配件,如果无法替代可以尽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测绘、制作,必要时应向生产厂家定制。3、还需要在满足污水处理厂日常生产运行的基础上,实行备件计划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备件储量,尽可能地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库存的合理性,确保污水处理厂设备备品配件管理工作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的需求。二、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进行管理及维护的重要性1、决定着污水处理厂的生存。污水处理设备是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处理工作的物质基础,污水处理设备的品质性能、系统结构和运行状况是否良好,直接决定着污水处理厂能否正常发挥污水处理的功能,能否抓住污水处理的市场,从而能否保障正常的生产效益,关系到污水处理厂的生存问题,因此,污水处理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对于污水处理厂本身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决定着污水处理厂的生产成本。做好污水处理厂各种污水处理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可以有效的延长污水处理设备的使用年限和检修周期,节省维修费用以及减少停工损失,从而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利润水平和污水处理的质量水平,更有利于污水处理厂的生存和发展。3、决定着污水处理厂工人的健康与安全。污水处理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决定着污水处理设备是否能够实现良好运行,倘若出现设备故障或者由于人员操作不当等现象,就极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从而对污水处理厂工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影响。因此,必须建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制度,并坚持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降低各种事故发生的几率,保障污水处理厂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
B. 污水治理措施
污水治理措施主要有:
1、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
2、把被污染的水处理至符合排放标准后再进行排放;
3、使用农家肥,减少使用化肥、农药;
4、生活污水先集中处理后排放。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排水监测机构,应当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并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排水户应当接受监测,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安装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监测数据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共享。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的,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排水户。
违反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排水户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C. 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保护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一切单位(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条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工业废水净化设施;污水综合利用、重复利用和闭路循环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医疗污水处理设施;饭店、宾馆污水处理设施等。第四条拥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
一、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指标;
二、设施处理水量不得低于相应生产系统应处理的水量;
三、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应妥善处理或处置;
四、设施的管理应纳入本单位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操作规程、运行费用核算、监督监测等各项规章制度。第五条污水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和批准:
一、须暂停运转的;
二、须拆除或者闲置的;
三、须改造、更新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报送文件之日起,须暂停运转的在五日内,其他在一个月内予以批复。逾期不批复,可视其已被批准。第六条污水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水排放,并及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设施运行情况的考核。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妨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除按规定征收排汇费外,还可根据不同情节,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限期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逾期未完成的;
二、设施处理水量低于相应生产系统应处理水量的;
三、污泥未妥善处理或处置的;
四、拒报或谎报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的;
五、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六、拒绝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检查或弄虚作假的;
七、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对污水处理设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著的;
二、设计、制造污水处理设施有创新或发明,效益显著的;
三、对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和设备进行科学研究有创造发明的。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D. 污水处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法律分析:(一)细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计划和资金,制定管网建设时间表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时间表。
(二)完善运行条件。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运行条件,老城区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雨污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区加快污水管道建设力度,充分收集污水,力争项目高负荷运行。
(三)保障运行经费。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若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由各地财政按比例予以补贴。各地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征收、管理、拨付污水处理费等方面的职责,实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运营监管。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体制,实行三级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市区责任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的落实;乡镇政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实施。争取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转的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E. 环保局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有什么管控措施呀
目前,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需要以优质为发展标准,充分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制度和机制创新,解决隐患。积极提高增长率。
具体来说:
①每个乡镇都需要开展环保工作,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水平,从而提高淡水资源的质量;
②尽快建立与运输一体化的联动机制,中标单位负责项目规划、运行和维护。基于城镇,分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统一、标准化、标准化包装、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维护、降低项目成本、降低控制成本。
③在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相关人员还需要灵活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广泛的智能监管平台,对已经建成或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数据进行智能集成,在线监管和监管。即将使用。实时检测;
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将最终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质量。因此,各级农村单位需要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并要求所有村庄的名称充分了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关键作用;
⑤要坚持“统一布局,加快发展,从事实,新技术中求真,建设与管理同步”的基本原则,从重点和难点入手,进一步渗透到各个方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确保实现生活污水处理目标。各地农村环境水质管理单位要严格控制污水标准和法规,在处置技术,施工运输一体化,严格监控等方面寻求实践方法经验。
根据方法经验,他们将能够实现废水处理。标准“
1.的有关过程应进一步标准化。不仅如此,它还可以用于清理河流,防洪通道和绿化建设,有效地恢复河流的清洁水质,创造多样化的生态景观,为管理生活污水设施奠定重要基础。
2.提供系统处理,提高污水处理水平。
长期以来,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一些城镇无序排放生活污水,严重降低了农村水质。同时,一些城镇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排水网络,缺乏一系列配套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这无疑增加了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难度,一些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乡镇房屋相对分散,污水排放后未经特殊处理直接排入周围河流或逐渐渗入地下。在此基础上,相关人员应提供系统的处理方法,重点是农村环境污水处理和非规模畜禽粪便系统的应用。根据当地情况调整措施,充分考虑一次性投资和运营成本的接受,采取分散处理和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选择操作管理难度小、设备少的处理技术。畜禽粪便最好通过沼气池处理,最大限度地排入管网络,降低污水处理成本。
3.优化设施管理体系,确保资金投入的有效性。
为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必须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生态建设,建设美丽农村,加强河流处理,清除劣质水体,按规定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确保质量和数量集中完成任务。同时,努力超越政府提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目标,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全面覆盖。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认真开展工程审批、审批、招标、工程监理等工作,认真按照设计标准和相关内容进行施工,特别注意一些重大设计。变化。
同时,要进一步实施质量安全责任制,实现全过程监督,提高监督检查水平,严格控制材料质量和技术标准,控制现场控制和资金分配。确保生产过程和资金的安全稳定。与此同时,有关人员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质量管理模式进行规范化管理,按照规范化管理,按照规范化管理。
F.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法律分析:1.增强生活污水处理意识。
2.增加资本投入。
3.污水处理技术的合理使用。
4.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村级组织、企业、农民等各方面参与的共建共管共享机制,综合整治农村水系,因地制宜推广卫生厕所和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加强乡村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四十条 国家实行耕地养护、修复、休耕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的时间和区域,并可以根据地下水超采情况,划定禁止、限制开采地下水区域。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禁止违法将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等向农业农村转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和土地复垦。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管护城乡道路以及垃圾污水处理、供水供电供气、物流、客运、信息通信、广播电视、消防、防灾减灾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保障乡村发展能源需求,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G. 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一级强化处理,应根据城市污水处理措施建设的规划选用物化强化处理法、AB法前段工艺、水解好氧法前段工艺、高负荷活性污泥法等技术
二级处理工艺:日处理在20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常规活性污泥法、也可采用其它成熟技术
日处理在10-20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SBR法和AB法等成熟工艺
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氧化沟法、SBR法、水解好氧法、AB法和生物滤池法等技术,也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
H. 治理水污染的措施5条
五大措施
1、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保护水环境;
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3、在重点企业推进清洁生产,降低排放强度,减少工业污染,缓解环境压力;
4、推进重点流域治理;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5、加大水源地保护,防止对水源地污染。
水治理的良好开展,对社会经济的提升有着重要意义。首先,从农业来看,净水灌溉有利于提高农副产品产量,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社会发展。其次,从社会发展来看,水治理方案的提出,有效地改善了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通过相关技术,提升了饮用水安全,为人体健康增添了一份保障。通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淤泥转化有机肥等方式,水污染问题也有了明显的改善,对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筹长江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统一调度和高效利用,组织实施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消耗强度控制管理制度。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水污染防治要求,确定长江流域各省级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长江流域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长江流域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计划安排。
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长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监管力度,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
I. 污水治理措施
首先国家各级政府在资金、政策、法规法规上以环境道德教育为主导,以经济处罚为辅助手段,从源头上加强水污染的监督管理和强化执法,第二要加大水治理工程措施,给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改善工艺和更新设备,提高效率,第三,水治理科学技术保障是重中之重,华清科技的物理水治理方法:有重力分离、过滤、蒸发结晶和物理调节等来治污;化学水治理方法:酸碱中和方法,溶于水的中和沉淀法等,通过化学反应治污;生物水处理方法:利用生物的生命代谢活动, 减少存在于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 或使其完全无害化, 使已受污染的环境能部分或完全恢复到原始状态的方法。
法律依据: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 一、依法明晰各方责任。城镇(园区)污水处理涉及地方人民政府(含园区管理机构)、向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纳管企业)、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等多个方面,依法明晰各方责任是规范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履行好以下职责:一是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二是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吸引社会资本和第三方机构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污水处理设施。三是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建立和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四是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五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赋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纳管企业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业污水进行预处理,相关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理达标;其他污染物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二是依法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属于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的,还须依法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运营单位共享数据。三是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委托处理合同等,及时足额缴纳污水处理相关费用。四是发生事故致使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时,应当立即采取启用事故调蓄池等应急措施消除危害,通知运营单位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运营单位应当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负责,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一是在承接污水处理项目前,应当充分调查服务范围内的污水来源、水质水量、排放特征等情况,合理确定设计水质和处理工艺等,明确处理工艺适用范围,对不能承接的工业污水类型要在合同中载明。二是运营单位应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认真调查实际接纳的工业污水类型,发现存在现有工艺无法处理的工业污水且无法与来水单位协商解决的,要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三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开展进出水水质水量等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开运营维护及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四是合理设置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调蓄设施和环境应急措施,发现进水异常,可能导致污水处理系统受损和出水超标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污染物溯源,留存水样和泥样、保存监测记录和现场视频等证据,并第一时间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J. 生活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生活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生活污水处理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医疗污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职责分工
组 长: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副 组 长:协助、配合组长抓好应急救援协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和指导。
成员:负责应急救援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处理及善后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和上报突害信息;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
负责事故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障。
四、主要工作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要求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由厂统一部署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并对实施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同时在医院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人员、物资、设备和场地,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秩序的工作后适时发布通报,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在医院内公布。
五、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六、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污水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立即上报领导小组。
七、发生医疗污水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八、发生医疗污水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九、当发生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污水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医疗污水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处理。
3、对被医疗污水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7、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目的:为了确保我公司区域内建筑物、道路、窖池以及地面以下的设施、设备不被雨水、地下水淹没、损坏,给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特制定此事故预防能应急救援预案,其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张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一.应急小组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应急程序:
1、在险情发生时由组长负责人力物力的调配、协调,现场指挥组员积极配合,如组长不在现场,由副组长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2、全体防洪抢险成员接到抢险通知后,必须立即无条件奔赴现场,积极开展抢险工作
3、全体抗洪抢险人员应经常保持联络,特别是夏季汛期,必须全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保证通讯畅通。
三、应急措施:
1、设立防汛专用器材,主要有流动潜水泵2台、污水泵1台、排水胶管50米、电线、胶布、铁锹、钳子、铁丝、改锥等手工具。
2、防汛器材库的'钥匙:办公室、修理室、值班室各一把。
3、汛期到来之前,修理工必须仔细检查应急器材是否可靠有效,电线,水泵等必须通电试运转。
4、值班人员仔细检查配电室,值班室及所有房屋是否有漏雨,漏电情况,若有发生要及时处理。
四、险情处理程序:
1、汛期来临时,一般情况下,值班人员要将调节池水位控制在低水位状态,以备天降大雨时,调节池能尽量多的容纳来水。
2、积水池水位上涨过快原有水泵不能满足需要时,要立即将流动备用潜水泵投入使用,并可将雨水直接排走。
3、险情过后要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设备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设备,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4、事件处理过程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向公司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利用活性微生物来分解、消化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从而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本预案以预防为主,按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在各种突发事件对工厂活性生物系统造成冲击和危害时进行应急处理,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事态分级
Ⅲ级事态比较简单,预计到将有可能对生产厂区范围内的生产设施、设备、工艺的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一般危害或构成威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要简单的外部和内部的协调或者调度厂区人力资源和物资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Ⅱ级事发突然,事态较为复杂。对生产厂区内的生产安全、生产秩序、生产工艺造成一定的危害或威胁,有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对外协调处理相关事务的,需要调度各公司生产系统的人力资源或者物资进行处置的事件。
Ⅰ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各公司生产厂内、厂外的公共设施安全、生产秩序、生产工艺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遭严重破坏,需调动全公司或社会的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突然事件。
二、启动条件
厂区出现异常情况和紧急安全隐患事故时,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和班组长可以负责处理Ⅲ级事件,部门责任人可以负责处理Ⅱ级以下事件,各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负责处理Ⅰ级以下事件。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责任人应在最短时间内电话报告主管领导或越级上报,如无法联系或半个工作日内不能批复的,则按默认的原则全权按应急方案所规定的程序代理处理突发事件,事后应将全部情况以书面报告主管领导。
三、执行组织
突发事件的管理从主要二个层面着手:一是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二是应急指挥管理。
安全领导机构——根据各公司安全职责分工原则,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为负责人。全权负责处理公司的所有安全事务,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人应启动相应的指挥体系,充分发挥体系内工作小组的职责对事件进行有效调度。可根据不同时期的变化,不定期召开安全调度会议和监督检查,研究决策污水处理运营过程中各种突发事件的对应。
日常管理机构——各级部门按职责划分从厂长→调度→各班组长层层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运行。严格把关水质、水量情况的异常变化,协调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小问题。
四、执行资金
为处理好污水处理厂内各类突发事件物资保障,各公司应设立应急预案备用资金,为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事件处理完毕后应按正常程序补办相关财务手续。
Ⅰ级事件可调用资金10万元人民币,Ⅱ级事件可调用资金5万元人民币,Ⅲ级事件可调用资金1万元人民币。
五、处理原则及适应范围
在发生污水处理事故时,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别处理”的原则,实施有效快捷的抢修和处置,尽快恢复至正常处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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