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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环评风险评估

发布时间:2022-12-30 06:54:08

① 城市污水处理厂对环境都有哪些影响

主要是2方面:抄
1,固体废物:袭污水厂处理后会有大量的污泥产生,理论上来说都是含水率80%的污泥,这些污泥含有恶臭,不易分解,是不能直接回到自然界的,必须经过处理。
2,气体污染:污水厂的常规作业中,格栅间和初沉池,压滤机房等地会有恶臭气体产生,容易影响周围环境。
但是这些一般污水厂都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1,固体废物一般有专门的处理公司和场地,将污泥进行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理后的污泥无恶臭,无危害。可以排放自然界。
2,一般一些带有恶臭的工艺步骤都会有臭气收集系统,经过统一收集后,污水厂有专门的除臭系统。这样排放到空气中就没有味道了。
所以,一个好的,合格的运营水厂,对周边的环境是没有什么污染的。除非有偷排或者是生产,运营不善。

② 污水处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法律分析:(一)细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计划和资金,制定管网建设时间表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时间表。

(二)完善运行条件。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运行条件,老城区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雨污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区加快污水管道建设力度,充分收集污水,力争项目高负荷运行。

(三)保障运行经费。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若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由各地财政按比例予以补贴。各地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征收、管理、拨付污水处理费等方面的职责,实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运营监管。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体制,实行三级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市区责任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的落实;乡镇政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实施。争取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转的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③ 污水处理厂的环评,看现场主要看什么

无非就是污水处理工艺、选址是否符合规划、周边环境影响情况等。还要考虑收纳水体的环境容纳量。

④ 县环保局在服务企业上应做哪些工作

一、提效能,优化高效环保审批服务。
县环保局开辟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创新推出了环评审批下沉方式,实施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制度、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加快项目实施和落地生根。今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少环评文件审批环节明确环保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新环字〔2012〕41号),制定并完善了《新昌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程序规定》、《新昌县工业企业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案》,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办理时间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实施意见》要求,分别由原来法律规定的15日、30日、60日缩短至现在的5日、10日、10日,环境影响登记表办理时间由规定的5个工作日再次压缩到3个工作日,有效提升了环评效率。今年以来共审批项目环评文件285项,共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172项。
二、强素质,提升环境监测服务能力。
今年以来,县环保局以提高素质为抓手,强化环境监测优质服务,着力为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服务。修订完善了《环境监测质量手册》和《环境监测程序文件》,积极开展内部评审和管理评审,并积极参加各类环境监测技术、管理方面的培训,逐步提高监测能力水平。在服务企业方面,及时为企业提供监测服务,积极拓展监测项目,尽量满足企业多层次的需求。今年以来,县环保局先后为企业开展130多个建设项目环评监测,40多个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监测,60多家企业委托监测,累计提供监测数据17000余个,出具监测报告181份。
三、严整治,逐步引导企业走向规范化。
县环保局本着“以整治促规范”的理念,今年重点开展了电镀行业和印染行业的规范化整治。年初,县环保局报请县政府出台了《新昌县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重点帮扶我县4家电镀企业及配套电镀车间开展规范化整治,督促并引导电镀企业全面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对现场环境、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整治,规范完善有关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应急设施等工作。同时,县环保局还开展了对全县16家印染企业的污染整治,调查了企业的产值产量、地理分布、环保审批手续规范等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照《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提出整改建议,以进行全面的规范整治。
四、促发展,积极为企业争取环保专项资金。
切实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的联系沟通,主动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同时,腾出更多环境容量,大力扶持国家政策支持、产品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好的优势项目建设,促进全县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今年,该局对照要求,向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提出了《关于申报2012年省厅环境保护、“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和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请示》,积极帮助镇乡、村、企业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其中帮助相关企业争取环保专项资金100余万元,为基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资金70万元。
五、抓管理,不断强化企业环保培训和应急演练。
积极推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我县已有14家企业建立了环境监督员制度,今年该局组织了这14家企业的环境总监、环境监督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强化企业环保意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在环境应急方面,出台了《新昌县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督促重点企业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向县环保局备案,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的情况,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整改生产环节的环境风险,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六、建和谐,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重点难点焦点问题。
保持12369环保热线、环保投诉电话畅通服务,及时调处环保信访案件,省厅信访件30天内办理完毕,市长公开电话7天内办理完毕,其他信访件15天内办理完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重点、难点、焦点问题。今年共受理调处各类环保信访案件227件,其中处理110报案18件,处理市长公开电话、省市环保、信访部门和门户网站县长信箱等交办信访件104件,其它23件。信访处理率和110案件报结率100%,信访报结率达100%。
七、优创建,深入开展基层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积极指导镇乡、街道、社区、村、学校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我县儒岙镇、镜岭镇、大市聚镇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镇,今年该局积极走访、指导、帮助梅渚、南明、七星等3个镇乡(街道)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镇(街道),申报资料已上报国家环保部待命名,羽林街道创建省级生态街道资料已上报省环保厅。另外,七星中学、镜岭中学成功创建省级绿色学校,临江社区、钟楼社区成功创建市级绿色社区,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村20个。
八、夯基础,全面铺开镇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为深入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加快集镇环境污染治理,该局报请县政府出台了《新昌县关于加快镇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镇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开展对9个镇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梅渚镇、澄潭镇正在铺设污水管网,小将镇、沙溪镇、澄潭镇、回山镇、巧英乡、双彩乡、东茗乡、城南乡等8个镇乡采用中科院广东地化研究所开发的“高负荷地下渗滤污水处理复合技术”,目前正在进行提升改造工作。同时,积极为镇乡争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补助,明确建设资金的70%由县财政实行补助。
九、重帮扶,切实为农村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难问题。
近两年来,我县以中心镇、中心村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进一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2011年,我县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新昌实际,启动了回山镇植林村、巧英乡大雷村、小将镇平山村、镜岭镇外婆坑村等8个村生活垃圾太阳能生态处理工程建设,为有效解决偏远乡村垃圾集中收取、终端处理等问题提供了新途径。今年,该局进一步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减量化处理站建设,沙溪、小将、巧英、城南、澄潭等镇乡的7个村建设资金总投入50万元,已经全部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
十、保民生,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今年,该局加大了对城东区块的环境污染整治力度。为有效帮助企业做好污染治理工作,县环保局服务进企业,进行蹲点服务,帮助企业寻找科学、实用、有效的治理技术,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力渊公司铸造生产线搬迁项目新厂址100亩土地在平整之中,新厂区即可投入建设。通用公司在省环保厅领导专门下访后,明确了在2013年6月30日前停止铸造生产,并在过渡期间做好污染治理工作,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另外,新昌江、澄潭江、黄泽江“三江”交接断面水质2009年-2011年连续三年获省政府考核优秀,今年水质比往年有所提升;局部阵发性废气污染范围大幅度减少;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

⑤ 污水处理站事故排放属于环境风险源项吗

属于的,只要对环境存在潜在风险,都属于环境风险项。

⑥ 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估

化学物质:指任何有特定分子标志的有机物质或无机物质,包括: 整体或部分地由化学反应的结果产生的物质或者天然存在物质的任何化合物; 任何元素或非化合的原子团。化学物质在环境管理中,通过《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区分为现有化学物质和新化学物质。
新化学物质: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
现有化学物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
风险:在特定环境下,生物体、系统或(亚)种群暴露于某种化学物质所产生的不利效应的可能性。
风险评估:指特定化学物质暴露条件下,目标生物、系统或(亚)种群面临风险及不确定性的估计或计算过程,在此过程中着重考虑化学物质和特定目标生物系统的内在特性。
危害:某化学物质所具有的,在生物体、系统或(亚)种群暴露后引起不利效应的固有属性。
效应:化学物质暴露引起的生物体、系统或(亚)种群状态或动力学的变化。
危害性评估:评估某生物体、系统或(亚)种群暴露于某化学物质时的潜在危害性的过程,包括危害性鉴别和危害表征两项内容。
浓度-效应评估:评估某生物、系统或(亚)种群在一定时间内以某种特定方式暴露于某种化学物质后,产生的效应与暴露量(以浓度形式表示)之间的关系。
评估系数:从实验测定的(剂量(浓度)-反应(效应))关系外推出估计不会发生不利效应的化学物质暴露浓度的校正系数。
预测无效应浓度:在现有认知下,化学物质不会对生物产生不利效应的最大暴露剂量或浓度。
暴露:在确定期间内,某化学物质以特定频率到达一个靶生物、系统或(亚)种群的浓度或总量。
暴露评估:一个生物体、系统或(亚)种群对于一种化学物质及其衍生物暴露的评估。
暴露场景:用来帮助评估和定量一定情境下化学物质暴露的一组条件假设,包括化学物质的来源、暴露途径、数量或者浓度以及暴露的生物、系统或(亚)种群(数目、特征、生境)。
风险控制措施:为减少化学物质的释放和对化学物质的暴露,降低化学物质对人类健康或环境的风险,而采取的控制策略中的具体措施。能保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风险控制措施为适当风险控制措施。
预测环境浓度:根据已有关于某化学物质特性、功能、排放方式及使用量的信息而预测出的该化学物质的环境浓度。
风险表征:在给定的暴露条件下,定性或必要时定量判定某种化学物质对于一种生物体、系统或(亚)种群造成已知或潜在有害效应的可能性,及其不确定性。 评估流程: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工作分为四个技术步骤:危害性鉴别、危害性表征、暴露评估、 风险表征。其中危害性鉴别、危害性表征同属危害性评估范畴。
化学物质风险评估技术流程见图。
在开展风险评估前应收集化学物质的信息(物质标志信息、危害性信息、暴露信息等),并评估信息的质量(主要评估数据有效性、可靠性、相关性和充分性,数据评估可参照HJ 154的规定)。
若化学物质的数据不能反映其某些特性,而无法完成风险评估时,应补充数据后完成风险评估。
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化学物质(PBT和vPvB)风险评估方法参见附录A。
特殊类别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估,应针对具体情况个案处理。
定性环境风险评估
定性环境危害性评估:
工作内容:定性危害性评估包括危害性鉴别、定性危害性表征(危害性分级)两部分。通过危害性鉴别,确定化学物质因为其固有特性造成的生态环境危害;通过危害性表征(危害性分级),定性预测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级别。
危害性鉴别:1)收集化学物质的生态毒理学数据,并对数据进行评估,明确应关注的生态毒理学效应,并确定相应的危害剂量。2)根据危害剂量,按照GB 20602的规定,给出化学物质对环境的危害性分类。新化学物质的环境危害性鉴别应遵从HJ 154的规定。
定性危害性表征(危害性分级):
危害性鉴别的结果,采用分级赋分的方法,定性确定环境危害性的级别及相应级别分值。
环境危害性分为高危害、中危害、低危害三个级别,分级规定和赋分值。
定性环境暴露评估
工作内容:定性环境暴露评估包括确定暴露评估因子、暴露评估因子评分和环境暴露分级三部分工作。
确定暴露评估因子:暴露评估因子包括化学物质的数量、释放到环境中的潜在可能性和释放到环境的残留时间三个因子。
暴露评估因子评分:暴露评估因子中,释放到环境中的潜在可能性以化学物质的使用方式表示;释放到环境的残留时间以化学物质的环境半衰期为指标,可通过生物降解试验获得,对于不可生物降解的化学物质,需考虑水解和光解等非生物降解过程。
环境暴露分级:根据三项暴露评估因子的评分结果,以叠加方式计算,求得环境暴露水平总分值(Texposure),根据总分值给出环境暴露级别和赋分值(EXPOSUREenvironment)。
定量环境风险评估
工作内容:定量环境风险评估包括化学物质对局部水环境、局部地表水下沉积物环境、污水处理厂微生物环境、局部土壤环境、局部地下水环境和局部大气环境的风险评估方法。
环境危害性评估:危害性评估包括危害性鉴别与定量危害性表征两个工作步骤。通过危害性鉴别,确定化学物质由于其固有特性造成的生态环境危害;通过定量危害性表征,定量计算化学物质对目标环境介质的预测无效应浓度(PNEC)。
定性健康暴露评估
工作内容:定性健康暴露评估,主要考虑在正常生产、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公众暴露以及一般作业场所职业暴露的风险。包括确定暴露评估因子、评估因子分级和人体暴露分级三部分内容。

⑦ 对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怎么评审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紧急预案
1、指导思想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单位、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预防重大环保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本厂污水处理工艺特点,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责任”的原则,制定《城市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
2、编制说明
该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但发生以下情况,该预案自然启动:
(1)发现出水水质超标时;
(2)污水水量超过设计标准时 ;
(3)大面积、长时间停电时 ;
3、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及分工
4、应急处理原则
4.1.及时控制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总量
4.2.加强运行控制,保证运行正常
4.3.加强设备运行维护
5、事故预防措施
5.1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因检查不周或失误造成事故。
5.2及时合理的调节运行工况,严禁超负荷运行。
5.3加强设备管理,认真做好设备,管道,阀门的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阀门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6、事故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
紧急事故的处理流程:
6.1发现后当班人员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保持与领导小组的联系。
6.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直管公用事业局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保持与直管公用事业局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系。
6.3当班人员排查造成事故的原因:
6.3.1发现进水超出设计标准
a 水量超过设计标准:立即向领导汇报,减少进水量。
b水质超过设计标准:立即对进水水质,工艺运行参数,出水水质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化验数据对相关工艺流程进行及时调整。
6.3.2突发暴雨
a根据天气预报,预先对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组织力量对厂区雨水管线进行疏通,确保畅通。
b各岗位将各个设备间门窗关紧,防止雨水流入,影响设备运行。
c 随时观察各个处理水池的水位并向领导汇报。
d 外出巡视,必须两人一组,注意防滑。
6.3.3水量超过生化系统设计处理能力
及时与领导联系,并取水样化验COD和NH3-N。马上向上级领导请示,按指示处理。
6.3.4突然停电
a 将现场设备退出运行状态。
b 如长时间停电超过6小时,则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送电。
c 来电后,按操作规程及时开启设备,恢复运行。
7、事故后的恢复和重新进入
由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状态结束,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开始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进行事故损失评估,组织力量进行污染区的清消和恢复。
8、预防和预警
8.1环境污染事故源
8.1.1环境污染事故源
厂区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及排污管线(要求标明产污环节、排污口位置);
污水在从进厂到出厂的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潜在环境污染事故源基本情况,包括事故源的名称、数量、位置,可能发生事故的时间和空间特点。
8.1.2预防工作
对城市污水厂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源进行调查,掌握污水厂潜在事故源环境优先污染物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针对污染物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
建立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方法,购置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设备, 建立优先污染物的处置技术。
8.1.3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a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b发布预警公告。
c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d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污水厂化验室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e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f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8.2应急响应
8.2.1应急响应程序
8.2.2信息报送与处理
a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直管部门公用事业管理局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b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8.3指挥和协调
8.3.1指挥和协调机制
根据需要,污水厂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发生环境事故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
8.3.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a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b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c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d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e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f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g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8.4应急监测
污水厂化验室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8.5信息发布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8.6安全防护
8.6.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8.6.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b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c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8.7应急终止
8.7.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a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b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c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d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e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8.7.2应急终止的程序
a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b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c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8.7.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a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b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c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9、应急保障
9.1资金保障
9.2 装备保障
9.3 通信保障
污水厂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
9.4人力资源保障
污水厂要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9.5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9.6宣传、培训与演练
9.6.1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9.6.2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9.6.3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9.7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10、后期处置
组织实施环境恢复计划
11、附则
11.1名词术语定义
11.1.1环境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故。
11.1.2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11.1.3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的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11.1.4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11.1.5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11.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11.3地方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地方环境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与地方救援活动,开展与相关的交流与合作。
11.4奖励与责任追究
11.4.1奖励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1.4.2责任追究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希望能够帮助你,污水净化团队竭诚为你服务!

⑧ 请问城市污水处理对环境的影响有哪些

楼主好(^_^)
很高复兴为你解答问制题:
城市污水处理对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1)对生态有一定的破坏作用,由于城市污水需要通过管道运输到污水处理厂,输送管道的建设会破坏
沿途的土地、河流等原有的生态系统。
(2)噪声的影响,城市污水处理需要有风机、水泵等,这些设备的噪声,声级高达105dB,不仅影响周
围居民生活,对操作人员的神经产生损坏,可能导致耳聋。
(3)气味的影响,当废水在泵房、反应池、污泥池等地方发酵产生二氧化硫等,形成恶臭的气味。
“维拓环境”十万伏特团队真诚为你解答~
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⑨ 环境风险评估的方法

评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是安全利用化学物质的先决条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是通过分析化学物质的固有危害属性及其在生产、加工、使用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入生态环境及向人体暴露等方面的信息,科学确定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风险程度,为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的基本框架,明确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的基本要点、技术要求和报告编制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单一化学物质正常生产使用时不同暴露途径的环境风险评估,不适用于事故泄露状况下的风险评估。

二、基本要点

(一)评估步骤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通常包括危害识别、剂量(浓度)-反应(效应)评估、暴露评估和风险表征四个步骤(以下简称“四步法”)。

1.危害识别

危害识别是确定化学物质具有的固有危害属性,主要包括生态毒理学和健康毒理学属性两部分。

2.剂量(浓度)-反应(效应)评估

剂量(浓度)-反应(效应)评估是确定化学物质暴露浓度/剂量与毒性效应之间的关系。

3.暴露评估

暴露评估是估算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的暴露程度。

环境风险评估中,通常以环境中化学物质的浓度表示;健康风险评估中,通常以人体的化学物质总暴露量表示。

4.风险表征

风险表征是在化学物质危害识别、剂量(浓度)-反应(效应)评估及暴露评估基础上,定性或定量分析判别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风险的概率和程度。

风险评估并不都需要经过上述完整的四个步骤。如危害识别和剂量(浓度)-反应(效应)评估表明该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极低,则无需开展后续风险评估;暴露评估表明某暴露途径不存在,则该暴露途径下的后续风险评估就可终止。此外,为提高风险评估效率和降低评估成本,开展风险评估通常首先基于现有数据,以相对保守的方式对合理最坏情形下的风险进行评估,若未发现化学物质存在不合理风险,则评估过程终止;若风险值得关注,则收集更详尽的数据信息,开展进一步的详细风险评估。

(二)评估结论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通常有以下三种结论:

1.未发现存在不合理风险,评估结论基于现有资料得出,在未掌握新的信息之前,暂不需要采取新的风险防控措施。

2.存在不合理风险,需要采取进一步的风险防控措施来降低风险。

3.风险无法确定,需要补充化学物质的信息(包括进一步的毒性测试),并再次进行风险评估。

(三)不确定性分析

风险评估是基于当前科学认知和有限的数据开展的,关于化学物质危害、暴露很难获得极为准确的数据,因此风险评估存在不确定性。应进行不确定性分析,识别风险评估过程存在的所有影响评估结论的不确定性来源,必要时须进行敏感性分析。

结合风险管控目标,为降低风险评估的不确定性,可以进一步研究与收集化学物质有关毒性和暴露数据,持续反复开展风险评估,即风险评估可以是一个迭代过程。

(四)数据质量评估

在风险评估中,需要对采用的化学物质的毒性数据和暴露数据质量进行评估。

通常,毒性数据重点评估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相关性是指数据和测试方法对危害识别或风险表征的适用程度。可靠性是指有关毒性测试数据的内在质量,与测试方法以及对测试过程和结果描述的清晰程度、逻辑性等相关。充分性是指毒性数据足以支撑对某些危害或风险的判断。

对于暴露数据,如果采用实测暴露数据,通常重点评估可靠性和代表性,对实测采样与分析方法、样品数量、采样点位、实测地理空间和时间尺度等进行综合评估。如果采用模型计算数据,应当对模型适用性、模型输入参数的准确性等进行充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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