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压力管道改造需要告知吗
法律分析:所有压力管道改造施工前都需要办理告知手续。安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改造的情况书面告知使用登记机关后,方可施工。改造施工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施工质量证明书。承担跨省长输管道安装的安装单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履行告知手续;承担省内跨市长输管道安装的安装单位,应当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其他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告知手续。
法律依据:《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一百十一条 管道改造应当由管道设计单位和安装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安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改造的情况书面告知使用登记机关后,方可施工。改造施工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对于GC1级管道或者改造长度大于500m的管道还应当实施监督检验,检验机构应当提供监督检验报告。管道改造 是指改变管道受压部分结构(如改变受压元件的规格、材质,改变管道的结构布置,改变支吊架位置等),致使管道性能参数或者管道特性发生变更的活动。
Ⅱ 设计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存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告知哪个单位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3-22
Ⅲ 污水处理站改造需要做哪些准备
具体要看需要改造什么。其目的要满足什么。做好对应设计才能知道需要做那些准备。
Ⅳ 当因为质量原因给施工单位下发监理通知单,并未整改该怎么办
工拒绝整改的,上报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下达停工整改通知,还拒不整改的,由总监主持召开专门会议,邀请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单位的领导参加,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必要时附带影像资料,公之于众,与会各方必须拿出处罚意见(罚款是比较有效的手段),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将责任人或施工队伍清理出场。
一、必须明确监理的权力和职责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款拨付工程款,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后方可付款,这是《建筑法》中赋予监理单位的一项基本权力。
对施工单位出现安全、质量隐患拒绝整改不配合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应当拥有处罚建议权。
具体的处罚细则,由建设单位,监理方、施工方,三方会议讨论后决定,必须以相关会议纪要形式加以固定。
二、 监理人员自身要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不准吃拿卡要,不准故意刁难 ,尤其不可向施工单位索要财物,不准提无理要求,不要予人把柄,要树立监理工程师的形象与威信,赢得甲方的信任,赢得施工方的尊重,这一条很重要,监理企业也要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无德之人不可用。
三 、监理方应当用自己的勤奋和能力,赢得建设单位的信任和支持。监理方还应积极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监站、安建站)取得联系,对于野蛮施工拒绝整改的,上报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下达停工整改通知,还拒不整改的,由总监主持召开专门会议,邀请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单位的领导参加,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必要时附带影像资料,公之于众,与会各方必须拿出处罚意见(罚款是比较有效的手段),情节严重的将责任人或施工队伍清理出场;要善于抓典型,有理有节,据理力争。
四、利用工地例会监理人员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工序要提前进行交底。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发现问题没有制止,事后再提出返工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有些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后,下个监理通知,认为下了通知就推脱了监理责任,整改不整改不予追究,这是错误的认识,下了通知就必须督促整改,索要回复的单,只要你工作认真,坚持原则,别人也就无话可说了。
写成报告的形式 写清楚整改通知单文号 最好 将整改通知单附在报告后面 写清楚事实就可以了
做好相关记录,且在通知单上写上施工单位拒绝签收,直接交给业主单位。要是关于质量方面的,下整改通知,不签收且不整改的下停工通知,同时不给施工单位计量签证
先通知建设单位,然后下停工令。
1告知建设单位,请求出面解决。2.第一条无效,就请求签发停工令。3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Ⅳ 压力容器安装工程,业主事先应办什么手续,然后施工单位才能去告知
压力容器安装告知,如果是生产单位安装的,业主单位不需要出具手续。如果安装单位和生产单位不是同一家,业主应将压力容器随机文件提供给安装单位,由安装单位办理告知手续
Ⅵ 建设单位书面告知施工单位监理的范围,内容、总监及现场监理人员名单......,是用工作联系单的方式
没有固定要求
直接给他们一本监理合同复印件也行
或者你想发联系单也行
Ⅶ 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和告知什么
首先应告知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和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其次告知作业的质量要求和完成时间,提供必要的作业工具。
Ⅷ 买房再污水处理厂周边售楼部有义务告知吗
买房再污水处理厂周边售楼部肯定有义务告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排放标准。一级B污水一部分经过再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入海。另一部分经过高级沉淀和V型过滤后生产成中水,用于公园绿化灌溉和新型社区循环利用。
Ⅸ 关于被环保局检查,因排放污水被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要怎么申诉。哪位大侠有范文发来看看!多谢
行政处罚来事先告知书是在最终行自政处罚决定前给你企业的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如何进行陈述和申辩需要明确告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你企业的违法行为以及设计违反的法律条款,你这里什么也没有说,要人怎么帮你?排放污水被罚款也涉及到很多不同的违法行为的,比如偷排、闲置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浓度超标等等。
如果你不能告知具体违法行为及条款或者你是否有充分证据能证明自己行为未违法的话,那么我只能建议你的陈述中主要还是说明一下企业经营状况是否良好,企业是否能够承受行政处罚金额,说明一下企业对环保部门调查的配合情况、企业下一步污染治理措施及落实整改情况等等并恳请环保部门酌情考虑行政处罚金额,因为每个行政处罚涉及的行为及状态都是不同的,给你一份其他企业的你也借鉴不了多少,包含以上内容的东西都是涉及具体情况的而且也不复杂,你可以看着自己写。
Ⅹ 压力管道施工告知申请书是什么
流程是:填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递交到建设单位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并附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并没有别的什么程序,告知后就可以施工了。
你看看这个文件就明白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行为,方便施工单位,简化告知手续,质检总局办公厅于2009年印发《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告知的性质、方式、内容和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目前,部分地区仍未严格执行《通知》的有关规定,存在办理程序不规范、告知内容过多、变向审查等问题,企业反响较大。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告知依据及性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实施施工告知的目的是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获取现场施工的信息,方便开展现场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申报监督检验。施工告知不是行政许可,施工单位告知后即可施工。
二、告知内容及方式
(一)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只需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告知书”),提交给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抄送给实施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告知书内容以外的其它信息,不得要求提供除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以外的其它材料。
(二)施工单位可以采用派人送达、挂号邮寄或特快专递、网上告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施工单位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的,应采用有效方式与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确认告知书是否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施工告知后,应予以签收。有条件当场签收的,应当场予以签收;无法当场签收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签收;逾期不签收的,视为施工告知生效,施工单位可以施工。
三、注意事项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公布接收告知机构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及联系人姓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建立施工单位网上告知的平台,采取网上方式接收告知。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程序办理施工告知后,即可施工。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施工告知纳入行政许可审批范围,不准设立告知收费项目进行收费,也不得因告知原因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违者由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三)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告知书内容应完整、准确。告知书内容失实、错误或关键项目填写不完整的,应通知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进行修改,施工单位修改告知书的行为视为重新办理施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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