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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污水处理一期

发布时间:2022-05-20 07:44:08

㈠ 嘉兴市港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 公司成立于抄2003年11月26日,系经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由嘉兴市乍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嘉兴市港区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法定代表人:符卫良
成立时间:2003-11-26
注册资本:14600.1974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3040500000971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嘉兴市乍浦镇雅山中路86号

㈡ 嘉兴市地方污水COD排放标准一级二级是多少

执行的应该是国家标准
一级A是50 B是60
二级是100
三级是120

㈢ 污水处理厂面积一般多大

我去查了我们去年去参观的污水处理厂
一期:占地面积约2.5公顷,日处理2万吨
二期:占地面积约1.6公顷,日处理3万吨

仅供参考=vvv=

㈣ 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是什么意思

一期二期就是建设的时候不同,就同楼盘一样。
一期先修完用着,后面看需要再修二期。
一般是提前规划好。

㈤ 嘉兴港区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嘉兴港区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2017-05-18在浙江省嘉兴市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专位于浙江省嘉属兴港区嘉兴市杭州湾新经济园32幢801-8。

嘉兴港区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0400MA29FNC77K,企业法人凌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嘉兴港区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嘉兴港区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㈥ 嘉兴市城市环境管理的内容

嘉兴市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一体化专题规划

--------------------------------------------------------------------------------

(2004年4月1日)
总 论

一、城乡生态建设和保护一体化的含义及其内容
城乡生态建设和保护一体化,是现代条件下城乡生态环境高度融合、互补、互动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是城乡经济、社会走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并与自然生态环境高度和谐统一的必由之路;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实践“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必然选择。
城乡生态建设和保护一体化的特点即是:同步规划、资源共享、分步实施、联动发展。
城乡生态建设和保护一体化规划内容主要有:水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林业生态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业生态建设、农业农村生态建设。
二、规划的依据
(一)《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决定》中“五个统筹”、“五个坚持”和“三个发展”的重要思想统揽规划;
(二)《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三)《嘉兴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三、城乡生态建设和保护一体化的基础条件
1、工业污染源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通过“98治太”和2000年的“一控双达标”,工业污染源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结构性的污染问题得到一定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显著削减,实现了总量控制目标。水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控制,局部区域有所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稳定在二级水平,酸雨污染总体稳定,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和功能区噪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实行清洁生产和“绿色企业”已成为企业谋求发展的动力。
循环经济理论推动了工业企业努力走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资源综合利用型的发展之路,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我市平湖的景兴纸业、秀城区的秀洲纸业和海宁东印染集团已成为我省第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计的企业,民丰特纸等10家企业也被授予我省首批“绿色企业”称号。
3、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
一是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取得显著进展。截止目前,全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含管网)已完成投资12.5亿元。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海宁和桐乡的二个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均已投入运行或投入试运行;城市排水管网改造和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在乡镇地区,乡镇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建设也得到了普遍的关注,一批集中处理工程已经动工或即将动工。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投入运行,使我市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4、生态农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近几年来,我市以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园区建设、发展绿色农业和高效农业为楔入点,探索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的新路子和无公害农产品的经营模式,建成了总面积达118.3万亩的167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加快了农业面源的污染控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5、城乡生态建设稳步推进。
市区和各城关镇、部分中心城镇规划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果,市区先后完成了三轮总体规划,极大地推动了市区的现代化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建设、景观建设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全市建成区烟控区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噪声达标区建设不断扩大。
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桐乡、海宁、平湖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各县(市、区)的生态村(镇)建设也进一步加快了推进的力度。
6、河道整治和水土流失治理逐步开展。
河道整治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并逐步有序开展。一是大力开展农田灌溉渠的硬化、生物护岸工作;二是在河道整治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共累计整治各级河道4699.8公里,清淤8773.33万方,修筑护岸873.4公里。

规划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实践“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目标,通过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形成对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良好局面,维持全市区域的生态平衡和生态良性循环,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长三角”的区域经济特色,在发展中建立和完善城乡生态建设和保护一体化体系,经过20年左右的保护和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全市人民共享物质、精神、政治文明建设的成果,最终将嘉兴市建成一个全体城乡人民和自然环境高度和谐的生态市,使嘉兴市成为经济发达、社会进步、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和天蓝、水清、地绿的江南水乡。
1、近期目标(2007年)
到2007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城乡生态建设和保护一体化体系以及协调管理机制。
以水生态保护为重点,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基本控制住人为因素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和森林、植被破坏,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开始得到恢复,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
全面巩固和提高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成果,进一步完善城市、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取得新进展,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嘉兴市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验收,各县(市)分别进入生态县建设。
水环境质量向高一类别稳定、持续演变。
2、中期目标(2010年)
到2010年,基本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城乡生态建设和保护一体化体系和协调管理机制。嘉兴初步建成生态市,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明显的好转,经济、社会、环境基本实现了全面、可持续和协调发展。
水环境质量在持续、稳定好转的基础上,分别在原来的类别上提高一个类别,初步达到水功能区的要求,重要水域基本满足水功能区要求。
3、远期目标(2020年)
到2020年,进一步发展、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城乡生态建设和保护一体化的体系和协调管理机制。全市建成生态市,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的好转,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统一,经济、社会、环境处于全面、可持续和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㈦ 政府是怎样治理嘉兴的被污染南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嘉兴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

为保证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4〕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0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和总体目标

从2004年到2007年,在全市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整治的目标和要求是: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开展对工业污染、城镇环境污染、农业农村污染专项整治,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完善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增强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到2007年,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全国率先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二、水环境整治

(一)整治目标。

市域范围内地表水水质不劣于上游来水水质,运河(嘉兴段)、河网等水体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35%以上;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有所提高。

(二)工作内容。

组织实施省政府制定的《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管理制度》和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给排水进程,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改善水源水质。

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国家和省要求编制污染防治规划和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计划并组织实施。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由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

三、工业污染整治

(一)整治目标。

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80%;无危险废物排放,废旧放射源集中收贮率达到100%。省、市级重点污染整改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工作内容。

1.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

2.关闭、取缔列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项目。

3.限期关闭未经工商登记、环保部门审批的污染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和环保审批手续的,一律予以取缔。

4.在排查的基础上,对不能稳定、全面达标排放的企业,当地政府在2004年底前下达限期治理任务,2005年底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不能限期完成治理任务的,由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的地方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5.对污染物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污染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6.严格控制工业污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比例,同时污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企业污水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规范工业企业排污口和清下水系统排放口设置,完善清污分流。省级重点污染源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和等比例采样器,各县(市、区)环保监控平台与省、市联网。

8.对现有的35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脱硫工程,脱硫率达到50%以上,其中75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率达到70%以上。

9.加强纺织行业管理,对家庭喷水织机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开展集中建厂、集中治污的家庭喷水织机工业园区试点工作,并在成功基础上进行全面推广。

四、城镇环境污染整治

(一)整治目标。

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和完善,到2007年底前市区和各县(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8%以上;嘉兴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2%以上,各县(市、区)及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5%。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要求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二)工作内容。

1.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07年底,建成已列入太湖流域“十五”计划(已作调整并认可的按调整后的计划)的乡镇污水处理厂;中心镇和开发区(园区)根据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需要,建设污水处理厂或将污水接入已有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管网;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通过验收,二期工程启动建设;完成桐乡和海宁两市联合治污工程建设,彻底解决桐乡污水入海问题。

2.扩大污水收集系统。新建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设施建设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2007年底前,达到设计要求。

3.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2005年底前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并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实行无害化处置。

4.加快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按照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要求,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到2007年底前,完成步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扩建、桐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海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平湖与海盐联建的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5.强化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禁燃(煤)区”。

6.加快实施嘉兴市区工业污染源(危险源)整治。根据市政府提出的在三年内完成市区工业污染源(危险源)整治的要求,到2006年底前完成嘉兴市东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的搬迁和嘉兴酿造总公司等16家企业的综合治理任务。

五、农业农村污染整治

(一)整治目标。

调整养殖结构,控制养殖密度,开展畜禽污染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率和达标率达到100%;通过减量、增效,控制化肥、农药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

(二)工作内容。

1.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各地实际,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限期搬迁或关闭“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控制和削减“限养区”内的养殖总量。

2.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提高畜禽排放物处理率和综合利用率。开展生猪集中饲养、集中治污试点工作,并在成功基础上进行全面推广。同时,重视做好淡水、海洋养殖污染的治理工作。

3.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使用有机化肥,削减化肥、农药施用量。

4.大力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和“万里清水河道整治”、“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六、环境监控设施建设

(一)建设目标。

基本建成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网络以及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全面提高环境监控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内容。

1.加快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实现与省、市联网,其中2005年底前建成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2.加快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并实现与省、市联网,其中2005年底前在海宁、桐乡、平湖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3.各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在总排放口建设在线监测装置,并实现与省、市联网。

4.对重点污染源(包括水、气)实行在线监测,并实行省、市联网。对在线监测装置的维护管理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七、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环境污染整治实行地方政府首长负责制。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陈德荣市长任组长、沈雪康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嘉兴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分解落实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各地要根据本行动方案,制订具体的环境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对重点污染企业要组织开展整治。

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确定的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市政府确定的环境污染整治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意见,并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执行。

(三)加强环保执法监督。

加强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环境污染整治监督机制。认真实施污染有奖举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群众举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各地要定期组织污染整治专项检查,对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并根据《浙江省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污染整治通报制度。

加强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控,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全市22个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市区的空气质量、重点污染源整治达标情况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情况,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通报或公示。

(五)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投入。

进一步落实环境污染整治的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地要根据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健全机构,充实力量。要加快在线监测、应急监测和现场取证等环保执法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报预警机制,不断增强我市环境应急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

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安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专项经费,确保重点环境监测设施等建设资金的落实。同时,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集环保建设资金,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

全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会议后,各级新闻单位要加大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营造环境污染整治的氛围。同时,各地要结合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和各项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认真落实“四五”环保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

(七)加强环境目标考核。

依照省政府制定的《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考核办法》,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对各县(市、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与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挂钩。市政府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予以必要的奖励。

附件:1.嘉兴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解表

2.嘉兴市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责任分解方案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慢慢看,我从网络找来的~~~~

㈧ 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在哪里

企业名称: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场所:嘉兴市中山西路281号(华光招待所二、三、四楼)
法人:郑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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