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许经营期限内,污水处理厂扩建,怎么调整水价
向当地政府提交申请啊。
2. 实施"阶级水价"制度有什么意义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中,明确提出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各地也纷纷调高水价。
但是,水价调整应体现哪些原则?“水十条”中水污染治理收费政策是否完善?阶梯水价是否能够达到相应的节水效果?污水处理费最低0.5元/吨能否涵盖污水污泥处理全成本?
供水成本逐年增加?
供水设施升级改造带来企业投资及运营成本的增加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水价构成主要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远距离调水所需工程价格)、城市供水价格、水资源费、以及污水处理费四元结构组成。其中,前两者是属于工程水价,是以成本和服务为基础的水价,也是目前价格和监管的重点。
有统计显示,我国的供水价格每年平均上涨5%左右。即便如此,包含工程费用、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在内的国内综合水价,占公众可支配收入比重的0.6%~0.7%。对此,中国水网总编傅涛表示,根据国际水协和世界银行发布的标准,水的支付在人均收入中的比重应根据这个国家的水资源紧缺程度有所不同。水资源特别紧张的国家和地区,可以达到3%~5%。即使是富水地区,这一比重也不低于1%。“公众应该为水资源、水健康、水环境支付相应的代价。”
中国科学院水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贾绍凤也表示,我们一方面缺水,一方面在滥用水。“实际上,我们的用水成本是比较高的,在低水价情况下,长期是不可维持的。目前,水价依然满足不了行业发展需求,无法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状况和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的供水成本也在逐渐增加。傅涛认为,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水源地合格率不够高,大量溶解性有机物进入水体,光靠煮沸的方法很难消除。“我国的水质标准包含106项,基本和国际接轨,但是如果不增加成本,则很难达到标准要求。”
在供水成本不断升高的同时,国内供水企业常常处于亏损状态。北控水务常务副总裁李力表示,供水企业有些供水项目的收益连银行存款利率的水平都达不到。
他表示,现在水价定价的最大问题是定价原则不清。水价定价可以包含三原则。第一是价值定价。依据水的价值定价,比如说企业大概可以达到10%的利润。第二是成本定价,企业可以保证保本微利。第三是政治定价,由政府根据政治形势来控制水价。
“我认为水价至少应该回归到成本定价。比如现在我们的水价是政府定价。同时,政府在衡量企业盈亏时往往认为供水这一主营业务亏损,但是副营业务盈利,总体还是盈利。但其实,这种衡量有失偏颇。作为企业,主营业务就不应该亏损。因为副营业务收入朝不保夕,不能将其和主营业务混为一谈。如果能够依照成本定价,供水企业的日子要好过一些。”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地供水系统相关设施升级改造已是必然(“十二五”规划投资4100 亿元,涉及管网、水厂、检测等多方面),带来供水企业投资及运营成本的增加。而在整个供水行业仅仅处于盈亏平衡的背景下,通过进一步上调供水价格以满足改善水环境的投资需求并保证企业的合理利润水平似乎不可避免。
污水处理费调整够了吗?
处理费虽然上涨,但不能覆盖包括污泥在内的全成本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3部委今年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污水处理收费最低标准。《通知》强调,2016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
贾绍凤表示,长期以来我国污水处理费和水价处于较低水平。这既使水资源严重浪费,用水效率低下;又使水务行业入不敷出 ,严重亏损;还使财政补贴负担过重。此次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其影响必然会传导到水价上,尤其是大多数污水处理费较低的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水十条”并没有明确污水处理成本是涵盖建设成本还是运营成本。上海市水务局水资源处处长阮仁良表示,我国应该明确污水处理成本涵盖的内容。比如,有些地区明确由政府出资建设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费涵盖运营成本。
“从上海本地情况看,现在是大型供水项目建设由政府出30%资本金,剩下70%依靠水价解决。资本金由地方财政出资。如果资本金和企业经营性收入还不能满足建设资金,政府将通过税收等经济杠杆进行调节。”他说。
同时,污水处理费虽然上涨,但并不意味着能覆盖污水污泥处理全成本。而污泥是否得到妥善处理事关水污染治理的效果,已经得到政策层的重视。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指出,单就二、三线城市而言,如果按照0.95元/吨征收污水处理费就能满足污水处理费成本,必须要满足以下几点条件:首先,进行污水处理的企业应该是大中型污水处理厂,且出水标准在一级B及以下。其次,0.95元/吨的污水处理费是只考虑污水处理厂的管网维护费,而不考虑管网建设费用。
“此外,污泥处置仅考虑以安全处置为要求的填埋处置,资源化或减量化处置尚无法很好满足。只有满足上述这些条件,才可以说0.95元/吨的污水处理费可以满足二、三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全成本。”薛涛说。
对此,阮仁良表示,上海的污水处理费(上海称作“排水价格”)较国家规定的0.95元/吨的价格还要高一些,但是污水处理费仍然满足不了处理成本。污水处理费包括建设运行管理费用,但是现在污泥处理的成本也很高。“污水处理面临收集管网、污水污泥、臭气治理一系列问题,综合成本都在上升。”
阶梯水价对节水意义有多大?
多地推进听证,但居民用水占比少,提高水价对水资源节约的影响有限
“2015年或为我国在市政公用领域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元年,而理顺价格机制、形成合理回报预期无疑是引入社会资本的关键所在。”中信证券分析师王海旭表示,必须加快改进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使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
在此背景下,水价上调无论是对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还是实现大量存量水务资产证券化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实际上,今年以来,多地区都已经或将要举行水价阶梯制度听证会。北京去年执行阶梯水价,由每立方米4元调整为一、二、三阶梯分别为5元、7元、9元;浙江省杭州市由每立方米1.85元调整为2.9元、3.85元、6.7元;江西省南昌市由每立方米1.18元调整为1.58元、2.37元、4.74元;今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执行阶梯水价后,综合平均水价将达每立方米2.34元。
王海旭表示,进一步完善水价计价方式,特别是继续推进居民用水的阶梯式水价制度。通过合理核定各级水量基数,在保障基本生活用水的同时,适当拉大各级水量间的差价,促进节约用水,对非居民用水继续推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的方式,拉大高耗水行业与其它行业的用水价格差。
有业内人士认为,水价上涨有利于增强居民节水意识。比如北京居民阶梯水价实施以来,96%的用户当年累计用水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以此推算,全市每年可节水1000万立方米,相当于5个昆明湖的蓄水量。在南昌实行阶梯水价后的首个夏季用水高峰期,南昌市“一户一表”居民月均用水量为10.02吨,与上年同期下降了1.05吨,月平均用水量下降10.5%。江西洪城水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价格调控,居民节水意识确有提高。
但也有专家认为,水价提高从而节约水资源,对不同的用户有不同的含义。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认为,居民用水在所有用水户中占比最小,我国一年用水6000亿吨,60%是农业用水,25%是工业用水,居民用水仅为百分之十几。对居民用水而言,提高水价对水资源节约的影响有限。
3. 污水处理费怎么收需要算大账
一方面,我们要更干净的水;另一方面,污水处理厂称收不抵支,恐怕没能力保证百分之百的污水处理率。
算清污水处理费——总体尚不能完全覆盖成本
从全局来看,光靠污水处理厂并不能完全解决污染问题,还需要地方的重视和财力支持。“在提标改造过程中,污水处理费发挥了很大作用。”张殊平说。资金问题比较复杂,大部分地区居民的污水处理费并不是直接交给污水处理厂,而是随自来水费一并缴纳,并由自来水公司上缴地方财政。财政再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污水处理厂支付服务费。
会战工业污染源——差别化收费精准施策
不光是污水处理厂,提高水质的压力也传导给了上游排污企业。
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大背景下,对排污企业实行差别化收费、超量排污多收费是必然要求。如果企业不能承受它必须承受的环境成本,退出生产经营也是一种较为明智的选择。
理顺价格机制——给老百姓一本明白账
关键要考虑老百姓心理承受能力。其实真正意识到严重缺水的人并不多,大家已经长期习惯于低水价了。社会普遍对水价调整比较敏感。这是一个认识问题,也是一个心理问题。要切实让广大老百姓认识到严峻的水情,认识到调整水价是保证供水质量的必然要求,要切实加强水价调整听证。”
相关部门每年应向社会公开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以及污水处理企业的污水处理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出水主要指标和企业运营情况等信息,增强透明度。还要加快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通过竞争理顺上下游成本机制,让污水处理费早日成为明白费。
4. 青岛44吨水水费加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多少钱
自2015年9月1日起,抄居民用户综合水价由袭现行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按三档分阶梯计价,其中,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1.00元。
居民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0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
(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65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8.00元(含污水处理费
1.00元)。阶梯水量以年为计价周期,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居民每户按4人口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年水量基数增加36立方米,具体人数及水量增加的认定程序,由供水企业在制定居民阶梯水价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对市内三区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部队、学校、托幼、社会福利场所及社区服务设施中非经营部分等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70元(其中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2.70元,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1.00元)。
5. 广东珠海的居民用水收费标准最新的是多少钱呀含污水处理费,听说是要实行阶梯水价收费,是怎样算的
珠海市自来水水价综合表(2005年12月1日起执行)——日前所执行的标准:
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按每月每户计算:15立方米以内部分(含15立方米):1.38元,15-23立方米以内部分(含23立方米):1.85元,23立方米以上部分2.35元。综合价:1.58元。
代收费用价格
一、香洲区、高新区的污水处理费
1、 居民(学校教学)0. 9元/吨; 2、行政事业1. 15元/吨;
3、特种行业1. 3元/吨;
4、工商服务业按COD排放浓度≤250mg/L按0. 85元/吨;COD排放浓度超过250mg/L按1. 15元/吨。
珠价函[2008]38号文 2009年4月1日起实施。
二、香洲垃圾处理费
城镇居民、暂住人员:家庭住户8元/户.月;集体、单身宿舍3元/人.月。
市区内农户渔民:家庭住户5元/户.月;集体、单身宿舍2元/人.月。
二、斗门区污水处理费
斗价[2009]03号 《关于调整我区城区污水处理费问题的批复》
居民生活0.81元/吨(含学校);工商服务业0.85元/吨;行政事业0.90元/吨。
执行时间:从2009年11月20日。
三、斗门垃圾处理费
居民住户8.5元/月.户; 行政事业、工业企业单位: 2.5元/月.人;
单位: 2.5元/月.人; 饮食行业: 50--150元/月.间;
商业(含个体): 35元/月.间; 特殊行业: 50元/月.间;
设置垃圾桶: 10元/次.斗;设置垃圾斗: 150元/次.斗;
经营盒仔饭摊档:5元/平方米.天;
城内摆卖摊档:1元/平方米.天;
依据:斗府[1998]81号文 斗价费字【2001】1号文 1999年1月1日起 。
四、金湾区污水处理费
居民生活(学校教学)污水处理费0.81元/吨;行政事业0.95元/吨;工商服务业0.90元/吨。
依据:珠金价[2009]10号文 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行。执行时间:从2009年11月20日。
五、高栏港经济区污水处理费
1、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0.81元/吨(含学校教学);
2、行政事业污水处理费:0.95元/吨;
3、工商服务业污水处理费:0.90元/吨;
依据:《关于调整高栏港经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函》【珠港区函2009】200号,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港区、南水、平沙)
6. 台州水价
现在台州的自来水还没有统一价格,每个县市区的自来水公司收费都内不一样。因为成本不同。容
这个成本,主要是原水的成本,比如都用长潭水,黄岩因为近,只需要十几公里的管道就可以取水,所以成本就要比椒江、路桥、泽国这些地方便宜得多。还有就是工艺不同,比如路桥螺阳的台州新水厂,生产工艺是浙江省最先进的,相对设备成本就要高很多了。
现在长潭水可以直接通过管道送到温岭、玉环了,整个管线的投入费用非常高昂,所以水价不涨不行。
另外水费里有极小的一部分比例是污水处理费,因为我们用了多少自来水,相应的会产生一定的生活污水,而那些污水都是通过污水管线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所以象征性地收取了一定的污水处理费。不过这一块污水厂是不赚钱的,污水处理费主要是针对一些化工、制药企业,针对这些企业的收费才比较赚钱。
7. 北京水费怎么算,我交啦200水费 自来水费给我算82.8元 水资源费62.8元 污水费54.4元
供水价格包括水价、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北京居民用水综合价格是4块一吨。
8. 实行阶梯水价 污水处理费 市民怎么看
阶梯式水复价:第一级制水价为2.00元/立方米,水量基数为21立方米/月·户(含21立方米/月·户);第二级水价为3.00元/立方米,水量基数为21立方米以上至36立方米/月·户(含36立方米/月·户);第三级水价为4.00元/立方米,水量基数为36立方米/月·户以上。对于常住人口数超过3人的家庭,可按实际经常居住人口数核定其各级水量基数。用户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核实并出具证明后,到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分别按每人每月7立方米(含7立方米)、12立方米(含12立方米)、12立方米以上的标准核定其第一、第二、第三级水量基数。如非用户自身原因而未能按约定时间抄表的,受影响的月份按第一级水价收费。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式水价。
现在除了这个还有每户每月6元卫生费。
9. 如何解决污水处理费在待征过程中收取不到位问题
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既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客观需要,也是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要“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今年上半年,水、电力、成品油等重要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一、积极推进水价改革
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水价改革,不断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污水处理收费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普遍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逐步施行,反映我国水资源稀缺状况、水处理和污水治理成本的水价体系基本形成,对于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用水效率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仍然存在征收标准偏低、征收范围偏窄等问题,不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
今年以来,天津、上海、南京、广州、兰州和银川等城市相继调整了水价,沈阳、西宁等城市已召开听证会,准备调整水价。从各地实际情况来看,调价原因各有不同:有的是为了解决污水处理费偏低的问题,有的是为了缓解供水企业生产经营亏损,有的则是为筹集南水北调等水利工程建设资金。这些措施是符合改革方向的,有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和环境保护。截至2008年底,36个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终端平均水价(包含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分别为每吨2.35元和3.19元,比2005年分别提高12.4%和17.2%。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污水处理费实际收取标准分别为每吨0.70元和1.00元,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29.6%和38.9%,污水处理费标准的调整幅度明显超过终端水价调整幅度。
为确保水价改革稳妥实施,近日,我委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当前水价调整要以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重点缓解污水处理费偏低的问题。要求各地在调整水价的过程中,要统筹考虑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发展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水价矛盾积累较大的地区,要统筹安排,分步到位。严格履行成本监审和听证程序,切实加强对供水定价成本的审核,促使供水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强化自我约束,抑制不合理的成本支出,提高水价决策的透明度。同时,进一步简化水价分类,实现工商业用水同价;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做好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根据水价调整的影响,对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用水,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二、继续深化电价改革
电价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按照这一改革目标,今年上半年,我们积极推进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等方面的价格改革。
一是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为规范风电价格管理,下发《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按照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资源区,并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一方面,通过事先公布标杆电价水平,为投资者提供明确的投资预期,鼓励开发优质资源,限制开发劣质资源,有利于促进风电开发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激励风电企业不断降低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促进风电产业健康发展。
二是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今年3月份,明确放开20%的售电市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以上的大型工业用户,允许其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鼓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6月份,与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各地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这些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推进了电价改革,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增加电力用户选择权,促进合理的电价机制形成。
三是清理整顿优惠电价。针对部分省份自行出台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不利于促进高耗能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情况,报经国务院批准,我委与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优惠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各地凡是以发、用电企业双边交易等名义,擅自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或用电企业销售电价,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的进行全面清理,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下一步,将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继续深化电价改革。指导各地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研究制定大型并网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完善生物质发电价格机制;抓紧研究下发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的指导办法,减少交叉补贴;进一步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办法。
三、认真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
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的间接接轨,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流动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今年以来,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有升有降地调整了成品油价格,其中3次有控制地提高了成品油价格,2次下调成品油价格,对调动炼油企业积极性,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国石油资源缺乏,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石油需求迅速增长,国内石油生产远远不能满足需要。据统计,2008年我国石油净进口2亿吨左右,占全部石油消费量的51.3%,而且我国石油消费对外依存度还在逐年上升。如果不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理顺国内石油价格关系,就难以有效地利用国际石油资源,难以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对石油的需求,势必影响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石油资源消耗过多,浪费现象突出。大排量车辆有增无减,交通状况日益恶化,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不断下降。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应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理顺成品油价格,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有些人总是拿我国油价与美国相比。我国国情客观上要求成品油不能像美国一样实行低税负和低价格的政策,如果我国人均石油消费达到美国的水平,全世界的石油都难以满足我国石油需求。因此,我们需要利用价格和税收杠杆,尽早引导石油合理消费,通过适当合理的价格,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保证国家能源安全。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目前的经营体制下,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工作也会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有关制度、办法也需要不断完善。但这是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只能用继续深化改革的办法去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决执行经国务院批准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出贡献。同时要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并适度控制成品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