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码头排污许可证如何办理
码头排污许可证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放口回位置和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产设施或者车间申请的排放污染物种类答、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参考网络文库相关资料:网页链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具体如下:
1、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2、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3、第三十四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4、第三十五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5、第三十六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6、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2)生产废水港口码头扩展阅读
人民网北京10月1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六章明确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提出了5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后不实施监督检查的,对核发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3、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不予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人民网—《国务院:无许可证向城镇排放污水者处50万以下罚款》
3. 船舶进出港口生活污水处理各阀怎么转换
污水柜、污水泵来、粉碎机和自污水管路组成。污水和废水经粉碎机处理后流入污水柜,然后由污水泵排至露天甲板的标准排放接头送到岸上接收设备,或当船舶航行到允许排放海域时再排出舷外。当船舶航行到禁排水域或在无接收设备的港口时,污水储存在柜内,而废水借重力排出;当船舶航行到非限制水域时,则所有泻水都借重力排往舷外。
4. 船上如何排放污水
虽说有规定不能直接排放,但现在绝大部分小船(比如小型渔船)都是直接往版水里排的;中等大小的(权比如观光船)部分也有很多是直排,因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跟不上,收集了也没地方处理;大型船只(比如游轮)一般有自己的污水处理设施(SBR等占地面积小的),处理后的水用于冲洗等非人体直接接触的或者排放。
其实也只有大船有空间上污水处理设施,在岸边配套设施跟不上的情况下,中小型船只即便想收集废水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也是一厢情愿而已。
5. 5千吨级码头建设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扩建5千吨级化工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情况简介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扩建5千吨级化工泊位工程”是由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对原有海南炼化的成品油码头进行扩建的项目。本项目通过扩建一个5千吨级油品泊位及加长工作船码头,使码头吞吐能力增加87.4×104t/a。该泊位主要运载货物为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碳八芳烃及燃料乙醇。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概述
1、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对水环境产生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疏浚作业和引堤抛填作业及码头沉箱下水施工产生海水中悬浮物。
运营期:运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来源于船舶机舱水、生活污水、初期地面雨水及码头冲洗水等。
防治措施:加强施工船舶防污管理,船舶铅封后污水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码头施工区设置集中的生活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工况下污水处理后回用,事故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船舶的压舱水和船舶机舱含油污水,码头工作区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等均经码头污水管道收集,排到陆域海南炼化的污水处理场,经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才排放入海,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沙石料堆存过程中的风蚀起尘;卡车卸料时产生的粉尘污染;道路二次扬尘等。
运营期:主要来自停港船舶燃油烟气和物料装/卸船废气。
防治措施:生产作业线采用国内外先进工艺和设备,将装船时产生的含化工品混合气(船舱大呼吸气)经回气管输送到海南炼化油罐区统一处理;在码头布置可燃气体监测系统,监测化工气体外逸情况,同时为安全部门配置便携式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采用先进的装卸臂和快速接头等进行连接,端部设电动和手动阀门操作,并选用密封性能良好的阀门管件,使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3、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港池疏浚物、施工作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装卸船作业、船舶靠泊、营运期维护疏浚产生的生产性固废、码头和船舶生活垃圾及疏浚物等。
防治措施:施工船舶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接收船接收,也可由岸上垃圾车接收,船舶垃圾禁止排放至附近水域;引桥上设垃圾桶及时收集码头作业产生的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然后堆放在指定场所,最后由垃圾车或船定期送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进行处理;疏浚物按规定集中向制定的功能海域倾倒;固废处理、处置率100%。
4、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根据本扩建工程的施工特点,对声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机械主要有装载机、运输车、疏浚机械设备等。
运营期: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码头的装卸机械设备及到港船舶。
防治措施:工艺设计选择低噪设备或有降噪设计的设备。生产区域的噪声等级控制在小于85dB(A)范围内;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因不良运行产生的噪声;合理规划码头引桥的车辆行驶路线,车辆、船舶鸣号应遵守港区的有关规定;机械设备、水泵、风机等均采用低噪声、低能耗产品,对噪声较高的设备采用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进行有效的噪声防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PX项目和海南椰岛(集团)、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拟建的20万吨乙醇项目的配套码头工程,待泊位建成后主要装卸物料为PX、OX、混合芳烃和燃料乙醇,采用密闭的装卸工艺,废气的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产生的少量生产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处置不向环境排放。从整体来看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您需要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在本项目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五、意见征求范围和主要事项
6. 港口污水 船舶产生的油污水 这些污水怎么处理 用什么设备 处理量10万吨以上
隔油器 气浮池 舟山我们做过的含有废水。 而且二次利用
7. 建设岸边造船厂、修船厂,为什么设置工业废水接受处理装置接受哪里的工业废水,不会是船上吧
生产 制造业都会有污废水 还有危废水啊!一般都是自己污水处理站处理了!处理不了的就花钱找专业的厂家处理了!
8. 多地母亲河污染严重,河流到底是被“谁”污染的呢
人类,还能有谁?
9. 船舶港口的洗罐废水要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吗
如果那些罐含油污,有酸,有化学物,有各种含毒的有害物质,那么那些洗罐废水就需要按危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