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第一类污染物在哪个位置采样
可以 的
Ⅱ 水污染物的采样点,在标准中有什么规定
水污染物的采样点,在GB8978-1996标准中规定:
1、第一类污染物,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
2、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
3、在排放口必须设置排放标志、污水比例采样装置。
Ⅲ 废水中一类污染物采样点设置在车间出口吗
如果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很小,根本无须治理就能达标,那么应在车间排放口采样监测。如果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浓度高,要治理才能达标,那么,要单独建设处理设施处理这些污染物。既“车间处理设施”处理。分质分流处理,可以防范企业通过多股废水混合来稀释一类污染物浓度。
Ⅳ 污染源污水监测点位的布设原则有哪些
布设原则
第一类污染物采样点位一律设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版或专门处理此类污染物设权施的排口。
第二类污染物采样点位一律设在排污单位的外排口。
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污水采样点位应根据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污水处理设施效率监测采样点的布设
对整体污水处理设施效率监测时,在各种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的入口和污水设施的总排口设置采样点。
对各污水处理单元效率监测时,在各种进入处理设施单元污水的入口和设施单元的排口设置采样点。
Ⅳ 工业废水污染物分为几类监测点位分别如何布设(10分)
Ⅵ 对于工业废水排放源怎样布设采样点怎样测量污染物排放总量
每个工厂有自己的污水处理系统,在出水口测就好了,如果没有污水处理系统的,专就在他们外排的管口测量啊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按照检测标准,每种污染物都有对应的标准,比如COD,GB11914--89,金属离子一般用原子吸收光谱或者分光光度计,如GB7475-87,GB7472-87等
Ⅶ 如何采集第一类和第二类污染物的水样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两类专.第一类污染物指属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这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标准要求(采矿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这类污染物在规定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标准中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另外,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除符合此规定外,还应符合《辐射防护规定》(GB8703-88).
Ⅷ 对于工业废水排放源,怎样布设采样点和确定采样类型
对于采来样点的布设:
(1) 检测一自类污染物: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点
(2) 检测二类污染物:在工厂废水总排放口布设采样点
已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工厂,在处理设施的总排放口布设采样点。如需了解废水的处理效果,还要在处理设施进口处布设采样点
对水样类型的确定:
瞬时水样:在某一时间和地点从水体中随机采集分散水样
混合水样:在同一地点不同时间所采集的瞬时水样混合水样
综合水样:把不同采样点同时采集的各个瞬时水样混合后所得的样品
Ⅸ 第一类污染物采样口的选择
采样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