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生活污水要处理到什么标准就可以排放
楼主所说的城市“生活污水”应该指“生活污水”,一般在水行业城市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工业废水是经过一定处理要求后排入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的。
另外,楼主所说的“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应该是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到水体中的排放标准。
可参照下面的答案:
城市中工业单位排污与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工业单位排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造纸、船舶、海洋石油、纺织、肉类、合成氨、钢铁、航天、兵器、磷肥、烧碱行业除外。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执行一级标准(Ⅲ类水域: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执行二级标准(Ⅵ类水域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域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中A标准;
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二级标准为出水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时执行;
三级标准为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业时执行。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注:GB3838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内容比较烦琐,如果楼主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添加问题补充,以便详细为你解答。
回答补充:城市污水当然必须由城市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排放,排放区域也就是上面所说到的那几类区域了。
收费没有严格的标准,要根据各地各厂实际的电费、药剂费、大修费、维护费、工资福利费、管理费、处理效率以及其他费用来衡定,一般1~10万m3/d规模的二级处理厂收费标准为0.3~0.8元每立方米污水。不过一般在引用和计算中可以估算为0.5元每立方米。
滤池的主要作用是过滤悬浮物,但是在滤池也有脱氮除磷作用时,也能够起到脱氮和除磷的作用
⑵ 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市政排放标准的COD、BOD是多少指数
这个标准是为防止医院排放带有病原体的污水污染环境而制定的。GBJ48—83(试行)
第二章排放标准
第2.0.1条医院污水经处理与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一、连续三次各取样500毫升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二、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第2.0.2条当采用氯化法消毒时,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应符合表2·02的要求:
第2.0.3条污水处理构筑物中的污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污泥排放时应达到下列标准:一、蛔虫卵死亡率大于95%;二、粪大肠菌值不小于10-2;三、每10克污泥(原检样中),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www.shblhb.net
第2.0.4条当污泥采用高温堆肥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堆肥的温度必须大于50℃,并应持续5天以上。
第2.0.5条无上、下水道设备或集中式污水处理构筑物的医院,对有传染性的粪便,必须进行单独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
第2.0.6条医院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质与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要求。
在国标GB 8978 1996里的适用准则里有一段话,是说:除了某某某工业外,其余都遵循本标准。看你要执行一级二级还是三级标准,医院污水的BOD、COD标准是属于其中一切排污单位,或者其他排污单位当中。
⑶ 生活污水要达到地表3排放标准,该使用怎么样的工艺
首先,传统的一级处理和二级生化处理是必须的,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以版下,即COD<120mg/L.
加三权级处理,如"曝气生物滤池"或"消毒+过滤",可达到一级A,即COD<50mg/L.
如果达地表水III级,必须四级处理,"臭氧氧化+MBR"是最优选方案,当然,有资金的话利用"超滤+反渗透技术"更保险.
用氧化沟的达不了标,全是二级处理水平.
用湿地技术不能除氮,不过可以考虑用湿地技术做为二级以后的深度处理,但很在乎有没有那么大的场地.
利用EM菌治理+河道水生生态修复也是非常好的办法,就看有没有场地啦!
本人拙见,可共同探讨
⑷ 生活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平均排水量为:40m³/h
附表:污水进水水质和排放水质标版准 CODcr
(权mg/l) BOD5(mg/l) SS
(mg/l) 动植物油
(mg/l) NH3-N
(mg/l) pH 污水进水水质 350 180 200 不考虑 35 6-9 GB8978-88 100 30 100 15 6-9 注:附表数据是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数据及给排水标准规范实施手册得出,其中SS出水标准甲方要求为100 mg/l。
⑸ 生活污水一般怎么样处理才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国家排放标准大体上分两类,预处理标准和直排河流标准,预处理要求比较低,直专排要求较高属。无论那种标准进污水处理厂后,前期的预处理都是一样的,有粗细两道格栅、沉沙隔油、调整、曝气、沉淀等。预处理标准的这些就够了,直排标准的还要增加后气浮、絮凝沉淀,膜过滤,氯气杀菌等三级深度处理程序才能达标
⑹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是什么
城市污水处理排污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中A标准;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二级标准为出水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时执行;三级标准为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业时执行。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⑺ 国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2年以前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理都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由于该标准多数指标是针对工业废水的,当时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处理技术还在发展阶段,因此,对城市污水的针对性不强。相当一部分标准值偏宽,而个别指标在技术经济上达标又有一定难度。如: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而言,重金属、微污染有机物、石油类、动植物油、LAS等指标标准值偏宽;而总磷偏严,常规二级处理和强化二级处理工艺难以达到0.5 mg/L和1 mg/L的现行综合标准,为此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2001 年提出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于2002年12月27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技术监督检验总局批准发布,2003年7 月1日正式实施。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表1《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项目 基本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A标准 B标准
1 化学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 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 悬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 动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 石油类(mg/L) 1/10 3/10 5/10 15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5/5 1/5 2/5 5
7 总氮(以N计)(mg/L) 15/- 20/- - -
8 氨氮(以N计)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 总磷(以P计)(mg/L) 1/0.5 1.5/0.5 3/1 5
10 色度/稀释倍数 30/50 30/50 40/80 50
11 pH 6~9/6~9 6~9/6~9 6~9/6~9 6~9
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