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水污染的建议
加强企业与城市污水排放标准管理,兴建污水处理场,清理和保护好河道卫生.简单说起来就这么几件,办好了就治理好了!
㈡ 请找一些关于水污染的建议。(急需)
废水排放是引起水污染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可供考虑的控制废水的技术措施有:
1.合理用水,减少排污
工业废水有两种,一种是工业冷却水,与原料和产品不直接接触,杂质较少,只要把热量回收或稍加处理后,就能循环使用.另一种是工艺废水,它与原料直接接触,含有各种杂质.由于工业种类繁多,工艺条件差异,废水中的物质与浓度各不相同,比较复杂.若废液中物质浓度较高,则尽可能回收利用;或经一定处理后,再次返回原工序使用.
2.改进生产工艺,减少废水排放,发展"绿色工艺"
3.对废水进行处理后再排放(废水处理)
①建立污水处理厂,对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进行处理后再决定排放或是加以利用.
②应用土壤处理系统(让污水通过土壤,草地过滤进行牧草灌溉,林地灌溉),净化塘,生物净化等自然净化污水技术.在污水水质达标后再排放或引灌森林,种花,风景地,草地及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工业用粮等种植业.
污水处理基本方法
废物处理是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或几种方法配合使用以去除废水中的有害物质,按照水质状况及处理后出水的去向确定其处理程度,废水处理一般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
一级处理采用物理处理方法,即用格栅,筛网,沉沙池,沉淀池,隔油池等构筑物,去除废水中的固体悬浮物,浮油,初步调整pH值,减轻废水的腐化程度.废水经一级处理后,一般达不到排放标准(BOD去除率仅25-40%).故通常为预处理阶段,以减轻后续处理工序的负荷和提高处理效果.
二级处理是采用生物处理方法及某些化学方法来去除废水中的可降解有机物和部分胶体污染物.经过二级处理后,废水中BOD的去除率可达80-90%,即BOD合量可低于30mg/L.经过二级处理后的水,一般可达到农灌标准和废水排放标准,故二级处理是废水处理的主体.
但经过二级处理的水中还存留一定量的悬浮物,生物不能分解的溶解性有机物,溶解性无机物和氮磷等藻类增值营养物,并含有病毒和细菌.因而不能满足要求较高的排放标准,如处理后排入流量较小,稀释能力较差的河流就可能引起污染,也不能直接用作自来水,工业用水和地下水的补给水源.
三级处理是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如磷,氮及生物难以降解的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病原体等.废水的三级处理是在二级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化学法(化学氧化,化学沉淀等),物理化学法(吸附,离子交换,膜分离技术等)以除去某些特定污染物的一种"深度处理"方法.显然,废水的三级处理耗资巨大,但能充分利用水资源.
排放到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及工业废水可利用各种分离和转化技术进行无害化处
基本原理
常用技术
物理法
通过物理或机械作用去除废水中不溶解的悬浮固体及油品
过滤,沉淀,离心分离,上浮等;
化学法
加入化学物质,通过化学反应,改变废水中污染物的化学性质或物理性质,使之发生化学或物理状态的变化,进而从水中除去;
中和,氧化,还原,分解,絮凝,化学沉淀等;
物理化学法
运用物理和化学的综合作用使废水得到净化
汽提,吹脱,吸附,萃取,离子交换,电解,电渗析,反渗析等
生物法
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使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氧化降解成无害物质的方法,又叫生物化学处理法,是处理有机废水最重要的方法
活性污泥,生物滤池,生活转盘,氧化塘,厌气消化等
其中废水的生物处理法是基于微生物通过酶的作用将复杂的有机物转化为简单的物质,把有毒的物质转化为无毒的物质的方法.根据在处理过程中起作用的微生物对氧气的不同要求,生物处理可分为好气(氧)生物处理和厌气(氧)生物处理两种.好气生物处理是在有氧气的情况下,藉好气细茵的作用来进行的.细菌通过自身的生命活动——氧化,还原,合成等过程,把一部分被吸收的有机物氧化成简单的无机物(CO2,H2O,NO3-,PO43-等)获得生长和活动所需能量,而把另一部分有机物转化为生物所需的营养物质,使自身生长繁殖.厌气生物处理是在无氧气的情况下,藉厌氧微生物的作用来进行.厌氧细菌在把有机物降解的同时,需从CO2,NO3-,PO43-等中取得氧元素以维持自身对氧元素的物质需要,因而其降解产物为CH4,H2S,NH3等.用生物法处理废水,需首先对废水中的污染物质的可生物分解性能进行分析.主要有可生物分解性,可生物处理的条件,废水中对微生物活性有抑制作用的污染物的极限容许浓度等三个方面.可生物分解性是指通过生物的生命活动,改变污染物的化学结构,从而改变污染物的化学和物理性能所能达到的程度.对于好气生物处理是指在好气条件下污染物被微生物通过中间代谢产物转化为CO2,H2O和生物物质的可能性以及这种污染物的转化速率.微生物只有在某种条件下(营养条件,环境条件等)才能有效分解有机污染物.营养条件,环境条件的正确选择,可使生物分解作用顺利进行.通过对生物处理性的研究,可以确定这些条件的范围,诸如pH值,温度以及碳,氮,磷的比例等.
近年来,在水资源再生利用研究中,人们十分关注各种纳微米级颗粒污染物去除的问题.水中的纳微米级颗粒污染物是指尺寸小于lum的细微颗粒,其组成极其复杂,如各种微细的黏土矿物质,合成有机物,腐殖质,油类和藻类物质等,微细黏土矿物作为一种吸附力较强的载体,表面常吸附着有毒重金属离子,有机污染物,病原细菌等污染物,而天然水体中的腐殖质,藻类物质等,在水净化处理的氯消毒过程中,可与氯形成氯代烃类致癌物,这些纳微米级颗粒污染物的存在不仅对人体健康具有直接或潜在的危害作用,而且严重恶化水质条件,增加水处理难度,如在城市废水的常规处理过程中,造成沉淀池絮体上浮,滤池易穿透,导致出水水质下降,运行费用增加等困难.而目前采用的传统常规处理工艺无法有效去除水中这些纳微米级污染物,一些深度处理技术如超滤膜,反渗透等又由于投资及费用昂贵,难以得到广泛应用,因此迫切需要研究和发展新型,高效,经济的水处理技术.
㈢ 居民排放生活污水被纳入环保税的范围了吗
据报道,自2018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四大类污染需要征税 建筑和交通噪声暂未纳入,同时居民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未纳入征税范围。
三是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税。四是为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免征税。五是国务院批准暂免征税的其他情形。
希望环保税可以顺利实施!
㈣ 有关治理水污染的建议
1. 强化对饮用水源取水抄口的保护
有关部门要划定水源区,在区内设置告示牌并加强取水口的绿化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从根本杜绝污染,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2. 加大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治理力度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于改善我市水环境状况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的废水排放量正在不断地增加,而城市污水处理厂却没有相应地增加,这必然会导致水环境质量的下降。因此建设更多的污水处理厂是迫在眉睫的事。
3. 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
改善环境不仅要对其进行治理,更重要的是通过各方面的宣传来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居民的环保意识增强了。破坏环境的行为就自然减少了。
4. 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的废水排放量还要增加,如果只重视末端治理,很难达到改善目前水污染状况目的,所以我们要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
家用水的净化
过滤——沉淀(明矾)——用木炭除异味——消毒
在自来水管传递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二次污染,所以饮用时要煮沸杀菌
而且还要用干净的杯子
㈤ 环保税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1、 对排放污染所征收的税,包括对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及汽车排放的尾气等行为课税,如二氧化碳税、水污染税、化学品税等。
2 、对高耗能、高耗材行为征收的税,也可以称为对固体废物处理征税,如润滑油税、旧轮胎税、饮料容器税、电池税等。
3、 为减少自然资源开采、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资源而征收的税,如:开采税、地下水税、森林税、土壤保护税。
4 、对城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征税,如:噪音税、拥挤税、垃圾税等。
5、 对农村或农业污染所征收的税,如:超额粪便税、化肥税、农药税等。
6 、为防止核污染而开征的税,主要有铀税。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法律明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㈥ 征收环境税的意义
环境税(Environmental Taxation),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部分发达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2011年12月,财政部同意适时开征环境税。
征税意义
环境税收的社会经济意义环境税收的产生拓宽了税收的调节领域,不仅在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方面发挥了重作用,而且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和效原则,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1.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续发展。
那些高消耗高污染、内部成本较低而外部成本较高的企业或产品会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盲目发展,从而造成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降低宏观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率。对此,市场本身是无法进行自我矫正的。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除通过法律和行政等手段来规范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之外,还应采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工具和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大有可为的。首先,针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课征环境保护税无疑是保护环境的一柄“双刃剑".它一方面会加重那些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或产品的税收负担,通过经济利益的调节来矫正纳税人的行为,促使其减轻或停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另一方面又可以将课征的税款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环境保护,在其他有关税种的制度设计中对有利于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的生产经营行为或产品采取税收优惠措施,可以引导和激励纳税人保护环境、治理污染。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税收是政府用以保护环境飞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力手段。
2.体现“公平”原则,促进平等竞争。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最基本法则。但是,如果不建立环境税收制度,个别企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就需要用全体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进行治理,而这些企业本身却可以借此用较低的个别成本,达到较高的利润水平。这实质上是由他人出资来补偿个别企业生产中形成的外部成本,显然是不公平的。通过对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并将税款用于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可以使这些企业所产生的外部成本内在化,利润水平合理化,同时会减轻那些合乎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的税收负担。
从而可以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有利于各类企业之间进行平等竞争。
由此可见,建立环境税收制度完全合乎市场经济运行、发展的需要。环境税收的产生,既是源于人类保护环境的直接需要,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而且市场经济体制使经济活动主体所拥有的独立经济利益和独立决策权利又是环境税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条件。环境税收首先诞生于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恰好证明了这一点。
3、实现对重工业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实行优胜劣汰
由于工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废渣,所以大规模的环境税征收对工业的影响较大,其中重工业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受冲击更大。征收环境税将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可以增加企业成本和环保投入,用市场化的手段倒逼,淘汰一些环保意识差的企业,减少政府用行政手段强制关停的阻力。环境税开征是从经济手段督促企业环保,政府应做的是切实保障环境税的合法性、强制性,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环境税的征收。
㈦ 污水处理税率
29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的《环境保护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拟将现行的“排污费”改为“环保税”,施行多排多付税,少排少付税。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规定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其中,大气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8月29日至9月3日在北京举行。
29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的《环境保护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修改后的立法法对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出明确要求和作出明确规定之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第一部税收法律草案。
草案明确提出为鼓励企业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草案拟将现行的“排污费”改为“环保税”,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规定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其中,大气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 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草案说明时表示,2003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115.99亿元。排污费制度对于防止环境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税收制度相比,排污费制度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环境保护费改税。
进行环境保护税立法的原则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进行环境保护费改税,草案根据现行排污费项目设置税目,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将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
草案与环境保护法相衔接,将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确定为在中国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与现行排污费制度的征收对象相衔接,将征税对象确定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四类,具体税目、税额依照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关于税额标准,考虑到目前部分省、直辖市上调了排污费收费标准,授权省级人民政府以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标准为基础向上浮动,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迈出重要一步
三年前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去年修改后的立法法,也对税收法定作出了规定。去年3月,《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划出了“落实税收法定”的“路线图”。
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是在上述“落实税法法定”原则背景下,第一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税法草案,这意味着“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迈出了重要一步。
此前,如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备受关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建立现代税制的经验和条件都不成熟,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于1984年和1985年两次授权国务院立法,把税收立法权授予了国务院。现行的18种税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等3种税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开征的,其他15种税都是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开征的,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70%。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落实税收法定进程加快,去年新立法法审议通过后,全国人大明确表示,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除了环境保护税法,房地产税法、船舶吨税法、烟叶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都已作为预备项目,列入了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有关部门正在着手调研起草。
“多排多付税,少排少付税”
环境保护税法从动议到此番草案出台,已酝酿了近10年。2006年,全国政协委员郑健龄提交提案,建议各地对排污企业征收的排污费统一改为环保税。次年,政府首次明确将进行环保税立法。去年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保部联合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环境保护税法酝酿过程中,征收对象、税种设置、税率设定等备受关注。此前,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表示,制定环境保护税法的核心目的不是为了增加税,而是为了更好地建立一个机制,鼓励企业少排污染物,多排多付税,少排少付税。
机动车排放拟免税
草案规定了5项免税情形,其中包括“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
——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但对农村环境威胁较大的规模化养殖不包含其中;
——在结构性减税的大环境下,因现行税制中已有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发挥出加强环境保护的调节作用,为避免进一步增加使用成本,草案提出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
——对依法设立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向环境达标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但对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场所不予免税;
——为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纳税人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税;
——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楼继伟解释说,考虑到现行税制中已有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对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进行调节,其中车船税和消费税按排量征税,在当前推进结构性减税的大环境下,不宜再进一步增加使用成本。
此前,对于二氧化碳是否应该纳入到环保税的征税范围,业内存在争议。楼继伟明确表示,“各方面争议比较大的对二氧化碳征收环境保护税问题,暂不纳入到征收范围”。
草案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不过赋予地方制定浮动税率的权限。楼继伟称,“考虑到各地差异较大,允许地方以《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标准为基础,上浮应税污染物的适用税额。”
㈧ 超市如何征收环境保护税: 我们当地环保局要向超市收排污费,而我们觉得超市没有向自然环境排污,我们又
1、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2、《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所以要看是否向环境排放了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污染物,排放了就要缴纳排污费
㈨ 环境税主要有哪几类
现在的环境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废气等四种,对环境污染征收相应的税也就是对这四种污染物进行征税,因而环境税也应该分这四类情况进行分类。
一、废气和大气污染税
对废气征税较常见的有对二氧化硫排放征收的二氧化硫税、对二氧化碳排放征收的碳税。以二氧化硫税为例,美国已在70年代就开征了二氧化硫税。根据其《二氧化硫税法案》的规定,二氧化硫的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地区,每排放一磅硫征税15美分;达到二级标准地区按每磅硫10美分征税;二级以上地区则免征。德国、日本、挪威、荷兰、瑞典、法国等国也征收了二氧化硫税。
二、废水和水污染税
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农业废水和生活废水。许多国家都对废水排放征收水污染税。如德国从1981年开征此税,以废水的“污染单位”(相当于一个居民一年的污染负荷)为基准,实行全国统一税率。又如荷兰按“人口当量”(相当于每人每年排入水域的污染物数量)征收的水污染排放费也属水污税性质。
三、固定废物税
固定废物按来源可分为工业废弃物、商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各国开征的固定废物税包括一次性餐具税、饮料容器税、旧轮胎税、润滑油税等。意大利1984年开征废物垃圾处置税,对所有的人都征收,作为地方政府处置废物垃圾的资金来源。
四、噪音污染和噪音税
噪音污染是指排放的音量超过人和动物的承受能力,从而妨碍人或动物的正常生活的一种现象。噪音税有两种:一是固定征收,如美国规定,对使用洛杉机等机场的每位旅客和每吨货物征收1美元的治理噪音税,税款用于支付机场周围居民区的隔离费用;二是根据噪音排放量对排放单位征收,如日本、荷兰的机场噪音税就是按飞机着陆次数对航空公司征收。
五、生态破坏税
主要包括森林砍伐税等,法国在1969年开征此税,规定为城市规划或工业建设目的而砍伐森林的,每公顷缴6000法郎的税;其他情况每公顷缴3000法郎的税。比利时1993年通过的“生态税法”中规定了一系列生态税,适用于饮料包装、可处理的剃刀和照相机、农药、纸张及电池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