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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軟化水崗位安全責任制

發布時間:2022-08-23 07:28:25

❶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鍋爐崗位責任制
一、 鍋爐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一) 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部門關於鍋爐使用管理方面的
有關法律法規和鍋爐操作規程。 (二) 全面負責鍋爐使用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 負責制訂和落實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學習。 (四) 負責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檢驗工作,保證鍋爐安
全經濟運行。
(五) 負責司爐、水質化驗工等人員的政治思想、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
考核工作。
(六) 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
告。
(七) 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況。 (八) 完成本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 鍋爐班組長崗位責任制
(一) 在生產管理部門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鍋爐班的管理工作。
(二) 熟悉國家鍋爐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鍋爐房的各項規章制度,確
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三) 負責本班人員技術指導、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四) 組織本班組人員做好供汽(熱水、高溫導熱油)、設備安全運行和鍋
爐房衛生等工作,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做好各種運行記錄。

參考資料:http://wenku..com/link?url=C7Kep5Q0XdkNjPmy_-8T7ZRdL-sR8KfRz3oTAo-ZgEbV65uM7WT5vUCg49k-phLgzWbu_j2dDZJy

❷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是什麼

1、為提高鍋爐房安全管理水平,保證鍋爐安全運行,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規定》,制定本規程。

2、本規定適用於有下列鍋爐的工業和民用鍋爐房:

(1)額定蒸發量大於或等於1噸/小時時,以水為介質的蒸汽鍋爐;

(2)額定供熱量≥240×10的四次方大卡/時的熱水鍋爐。

設置額定蒸發量<1噸/時的蒸汽鍋爐或供熱量<240×10的四次方大卡/時的熱水鍋爐。本規程不適用於電力系統中的電網鍋爐。


(2)鍋爐軟化水崗位安全責任制擴展閱讀:

鍋爐的經濟處罰制度:

1、鍋爐無使用登記證而運行,經批評教育仍不停止使用。使用單位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單位負責人處以100元以下罰款。

2、指定無監督的鍋爐操作人員獨立操作,對用戶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00元以下罰款。

3、強令他人操作有嚴重隱患的鍋爐或者強令他人違反規定操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百元以下的罰款。

4、對不定期無故檢查鍋爐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5、鍋爐有嚴重隱患在接到勞動部門發出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意見通知書》後,逾期不改繼續使用者,應收回鍋爐使用登記證並處以使用單位2000元以下罰款。

6、鍋爐房內沒有水處理措施或者水處理措施無效,鍋爐結垢嚴重的,對用戶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7、鍋爐房管理混亂,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無改善的,對用人單位罰款1000元以下,對監理人罰款100元以下。

❸ 誰知道鍋爐(燃氣)燃燒器操作規程

燃氣鍋爐的使用規程

燃油燃氣鍋爐房制度
一 崗位責任制
按鍋爐人員配備,分別規定班組長、司爐工、維修工、油料入庫檢查人員、水質化驗人員等崗位職責范圍內的任務和要求。
1. 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① 嚴格執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操作,正確填寫運行記錄;
②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監守崗位(不脫崗、不串崗),上班前四個小時之內和當班時不能飲酒,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③ 發現鍋爐油氣管道閥門,各種報警設施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措施並及時報告負責人;
④ 對任何危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運行;
⑤ 配合鍋爐設備的維修工作。經常保持鍋爐設備和鍋爐房內外清潔,做到文明生產;;
⑥ 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2. 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① 認真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定時進行巡迴檢查,並做好記錄;
② 做好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其安全經濟運行;
③ 根據設備維修計劃和鍋爐設備情況,積極做好維修准備工作;
④ 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3. 水處理化驗員崗位責任制
① 認真執行水質管理制度,定時進行水質分析,保證鍋爐的給水,爐水符合國家標准要求;
② 做好水處理設備的運行和水質化驗記錄,努力降低消耗;
③ 保證分析用溶液、試劑等的准確性;
④ 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⑤ 遵守勞動紀律,保持化驗和工作間清潔衛生;
⑥ 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4. 油料檢查人員崗位責任制
① 認真執行油料管理制度,保證油料供應符合鍋爐使用的質量要求。嚴禁不合格油料進入鍋爐,嚴禁不同油料混用;
② 按要求對油料的供應現場實施監督,防止油料泄露到儲油罐外,並做好油料的防火工作。
二. 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 啟爐前准備
① 檢查油泵及過濾器是否正常過油,燃氣爐檢查燃氣壓力是否正常,不要過高或過低,打開油氣的供給節門;
② 檢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則打開放氣閥,直至上水為止。打開上水系統的各個節門(包括水泵前後及鍋爐的上水節門);
③ 檢查水位計,水位應在正常位置,水位計器、水位色塞需處在打開位置,杜絕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動上水;
④ 檢查壓力管道上的閥門,必須打開,煙道上的擋風板必須全部開啟;
⑤ 檢查控制櫃上的各個旋鈕均處於正常位置;
⑥ 檢查蒸汽鍋爐出水閥應處於關閉狀態,熱水鍋爐循環水泵出氣閥也應是關閉狀態;
⑦ 檢查軟化水設備是否正常運行,製造出的軟水的各種指標是否符合國家標准。
2. 啟爐運行
1)蒸汽鍋爐
⑴打開總電源;
⑵啟動燃燒器;
⑶鍋筒上的放氣閥,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時,關閉之;
⑷檢查鍋爐人孔,手孔法蘭和閥門,發現滲漏處加以緊固,緊固後如滲漏,停爐檢修;
⑸當氣壓升0.05~0.1MPA時,補水,排污,檢查試驗給水系統和排污裝置,同時沖洗水位表;
⑹氣壓升至0.1~0.15MPA時,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
⑺氣壓升至0.3MPA時,「負荷大火/小火」旋鈕旋至「大火」,加強燃燒;
⑻氣壓升至2/3運行壓力時,開始暖管送氣,緩慢開啟主汽閥,避免水擊;
⑼排水閥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時關閉之;
⑽全部排水閥關閉後,緩慢開啟主氣閥至全開,再回轉半圈;
⑾「燃燒器控制」旋鈕旋至「自動」;
⑿水位調節:根據負荷調節水位(手動啟停給水泵),低負荷時水位應稍高於正常水位,高負荷時,水位應稍低於正常水位;
⒀汽壓調節:根據負荷調節燃燒(手動調節大火/小火)
⒁燃燒狀況判斷,根據火焰顏色,煙氣顏色判斷空氣量 燃油霧化狀況
⒂觀察排煙溫度,煙溫一般控制在220--250℃之間,同時觀察煙囪的排煙溫度,濃度,將燃燒調整到最佳狀態。
2)熱水鍋爐
⑴打開總電源;
⑵啟動循環泵;
⑶緩慢開啟循環泵出口閥;
⑷啟動燃燒器;
⑸15分鍾後「「負荷大火/小火」位色鈕旋至「大火」」
⑹「燃燒器控制」旋鈕旋至「自動」。
3. 正常停爐:熱水鍋爐
A 正常停爐:熱水鍋爐
①「負荷大火/小火」旋鈕旋至「小火」;
②關閉燃燒器;
③ 關閉燃料供給閥;
④ 閉煙道擋板
⑤ 鍋爐出水溫降至50℃後,關閉循環泵出口閥。
⑥ 停止循環泵
蒸汽鍋爐
①「負荷大火/小火」位置;
②關閉燃燒器;
③蒸汽壓力下降至0.05-0.1MPA時進行排污;
④關閉主汽閥;
⑤手動補水至稍高水位;
⑥關畢給水閥;
⑦關閉燃燒供給閥;
⑧關閉煙道擋板;
⑨關閉總電源
B 緊急停爐
熱水鍋爐
①關閉鍋爐進出口閥門;
②打開緊急排放閥和緊急補水閥;
③關閉總電源開關;
④通知上級領導;
蒸汽鍋爐
①關閉主蒸汽閥;
②關閉總電源;
③通知上級領導。
三 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應提前20分鍾到崗,並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 接班人應向交班人詢問,查看設備的運轉及操作情況,並認真堅持鍋爐設備是否完好,電源、水、起、油管路,鍋爐輔助設備(包括水處理設備,化驗儀器和葯品)是否完好及安全附件是否靈敏可*;
3、 交接班時要交接工具,交接各項運行記錄,交班人必須按要求項目認真、准確、真實填寫交接記錄,記錄本要保持干凈、整齊、無缺;
4、 按要求交接班後,要履行簽字手續,接班人員如發現有違章和故障及不符合規定時,有權拒絕簽字、接班,並立即報告主管領導,解決問題後,再進行交接班工作;
5、 若接班人員沒到崗,沒有飲酒跡象,精神疲憊時,交班人員拒絕交班並及時報告主管進行處理。
四 設備的維修保養制度
1、 司爐人員應明確設備保養維護工作的內容,驗收標准,並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2、 隨時對壓力表、溫度計,水位計進行目測檢查;
3、 每天應檢查水泵,油泵是否缺油、滲漏運轉是否異常,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4、 每天進行水位調節器功能的檢查,是否能自動上水,停泵;
5、 每天對轉動、滑動,凸輪部位加潤滑油並進行擦拭;
6、 每班沖洗水位計至少一次,蒸汽鍋爐每班至少排污一次,熱水鍋爐每周至少排污一次,排污方法要正確;
7、 每周進行一次,超低水位停爐試驗,即可用模擬缺水停爐又可排污,來檢查超低水位停爐的功能。
8、 每周進行一次燃燒器控制系統和電源檢查,用手抽出電眼的光電管應在一秒內停爐,並對電眼進行擦拭。
9、 每周進行閥門盤根要進行充填更換,消除跑、冒、滴、漏。
10、 每月應對鍋爐給水系統,除氧系統的除污器,逆正閥,平衡閥,清理一次,每兩各月清理一次疏水裝置。
11、 每月要清理、清洗濾油器,油路上的除污器,煤氣管路上的過濾器。
12、 安全閥每月手動,自動排放一次,手動安全閥受柄輕抬輕放,手動排放成功後進行自動排放,安全閥每半年至少校驗一次。
13、 壓力表每半年校驗一次,水位電眼每半年報養一次,抽出電極後,用細紗紙打磨。
14、 清理煙道一般根據排煙溫度超過35℃時,必須進行煙道清理。
15、 鍋爐每年應進行一次全面保養。
五 巡迴檢查制度
1、 檢查內容:設備運行情況(包括天然氣調壓站設備)儀表指示數字,管道及閥門是否跑、冒、滴、漏,閥門開度位置是否有變化,所需潤滑油的油位,軸承溫度,電機溫度及其它異常現象,及時發現及時處理上報。
2、 每兩小時化驗一次軟化水硬度,軟水箱水硬度,鍋爐水質每四小時做一次氯 ,爐水鹼度,將結果通報司爐人員監督其加強排污;
3、 每四小時化驗一次溶解氧,根據化驗結果相應調整裝置;
4、 水質人員應了解所操作鍋爐的結構,掌握所操作水處理設備的原理,構造流程,水質化驗原理和操作方法,並能指導停爐後的保養工作;
5、 對化學葯品要保管好,尤其是有毒葯品要設專人保管,加鎖,以防發生其它問題,對化驗儀器設備要做好定期檢驗,維護保養;
6、 搞好化驗室清潔,各種葯品工具擺放整齊,做到文明生產;
7、 認真填寫好交接班、巡迴檢查及化驗記錄。
七 運行記錄制度
1、 鍋爐房應有以下記錄:
① 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② 交接班記錄;
③ 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④ 設備檢修保養記錄;
⑤ 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的檢查記錄;
⑥ 事故記錄;
⑦ 外來人員登記表。
2、 運行人員應准時、真實的填寫運行記錄,並經司爐班長檢查認可,鍋爐房管理人員應對運行記錄定期檢查分析,各項記錄應保存五年以上。
八、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1、 鍋爐事故分為爆炸事故和一般事故,當發生鍋爐事故時,應認真貫徹執行《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
2、 當發生爆炸事故時,應立即將事故概況用各種快速方法報告單位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並立即組織調查;
3、 爆炸事故發生後,除防止事故擴大、搶救人員和採用必要的措施外,一定要保護好現場,以備調查分析,應認真查清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的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根據調查結果填寫《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書》,並附上事故照片,報送當地勞動部門;
4、 發生鍋爐重大事故的單位,應盡快地將事故情況原因及改進措施書面報告當地有關部門;
5、 發生鍋爐一般事故時,操作人員應及時處理,同時要認真填寫事故報告,組織全體同事認真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和責任,責任人要有書面檢查並向有關部門匯報;
6、 造成事故的主要領導和事故責任者要接受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及承擔法律責任。
九 清潔衛生制度
1、 鍋爐房設備、環境應做到清潔明亮,工具、備品、備件應做到擺放整齊;
2、 明確劃分鍋爐房設備,內外環境衛生區的責任區域,做到定時定人清掃整理;
3、 規定廢渣、廢水、廢油的處理要求。
十 安全保衛制度
1、 嚴格執行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2、 明確規定鍋爐安全生產的具體要求,措施,必要的安全用具,勞保用品;
3、 明確規定鍋爐房為安全重地,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其他人員進入時應經允許後辦理登記手續;
4、 對鍋爐房內的設施,非鍋爐房當班人員不得動用;
5、 無證的司爐工、水質化驗員不得獨立操作鍋爐及及水處理、水質分析;
6、 加強電器、線路和照明設施,油路與氣路的安全防護;
7、 加強鍋爐消防設施的管理,落實定期檢查人員的崗位。

❹ 鍋爐工工作每一班次規定幾個人

按照江蘇省《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襲安全管理准則》(DB321253-2009):
5.2人員配備
5.2.1 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
5.2.1.1 鍋爐操作人員
5.2.1.1.1 每台在用鍋爐當班持證的司爐工、水處理操作人員應按下列數量配備:
a)蒸發量小於4t/h的鍋爐(熱水鍋爐供熱量2.8MW),司爐工、水處理操作人員不少於1名;
b )蒸發量小於10t/h(熱水鍋爐供熱量7MW),大於或等於4t/h的鍋爐(熱水鍋爐供熱量2.8MW),燃煤鍋爐司爐工不少於2 名,燃油(氣)鍋爐或電鍋爐司爐工不少於1名,水處理操作人員不少於1名;
c )蒸發量小於或等於35t/h(熱水鍋爐供熱量24.5MW),大於或等於10t/h的鍋爐(熱水鍋爐供熱量7MW),燃煤鍋爐司爐工不少於4名,燃油(氣)鍋爐或電鍋爐司爐工不少於3名,水處理不少於2名。
d)電站鍋爐操作人員配備按《火力發電廠勞動定員標准》(試行)執行。
5.2.1.1.2 鍋爐房內有多台同時運行的鍋爐,其持證司爐工應為每台鍋爐人數總和的70%以上。有機熱載體鍋爐每班持證司爐工數量,參照熱水鍋爐配備。

❺ 鍋爐房管理制度

鍋爐房管理制度

一、 崗位責任制

(一)單位主管領導的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及四川省有關鍋爐房管理的規定。

2、定期聽取鍋爐房管理人員匯報工作,至少每月對鍋爐房做一次現場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並填寫在鍋爐房安全管理檢查記錄表內。

3、完善鍋爐房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勞動條件,關心職工政治思想、生活、工作與技術培訓。

(二)鍋爐房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四川省有關鍋爐房安全管理的規定,並組織具體實施。

2. 積極參加鍋爐房安全技術知識學習,不斷提高鍋爐使用管理水平。

3. 組織制定鍋爐房各項制度、鍋爐運行規程等,並報送主管領導審批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 組織司爐工人、水處理人員等進行技術培訓,鍋爐房規章制度、本單位的運行規程的學習,並進行安全教育。

5. 傳達並貫徹企業主管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6. 制定或參與指定鍋爐定期檢驗、檢修計劃,並參加檢修質量的驗收、安全閥定期調整或校驗試驗。督促壓力表的定期校驗工作。

7. 至少每周對鍋爐房做一次現場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填寫在鍋爐房安全管理檢查記錄表內。有權制止文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發現不安全 因素,除組織進行處理外,應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並有權直接向主管局和勞動局報告。必須參加事故調查。

(三)司爐工人職責

1. 司爐工人應熟悉本職工作,學習鍋爐安全技術知識,熟悉和掌

握所操作的鍋爐及其輔助設備機構、性能。

2. 切實遵守《四川省鍋爐房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制定的運行規程、各種規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並對本崗位各種規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並對本崗位分工操作范圍內的工作負責。

3.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工作崗位,不準脫崗、睡覺和酒後上崗,服從指揮,不做與生產崗位無關的事。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和其它記錄。

4. 認真做好鍋爐極其輔助設備的保養工作,應保持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和其它儀表靈敏可靠。

5. 鍋爐在運行中發生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措施處理,並立即報告有關管理人員或單位主管領導。

6. 有權制止任何人的違章操作,有權拒絕執行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四)水處理人員職責

1. 努力學習水處理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水處理水平。切實貫徹執行GB1576《低壓鍋爐水質標准》、S 163《火力發電廠水、汽質量標准》和有關操作規程,對鍋爐所用的給水水質負責。

2. 按時准確地對原水、軟水和鍋水等進行化驗分析,認真填寫水質化驗記錄。

3.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服從指揮,不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

4. 將鍋水水質化驗結果及時通知司爐工人,並指導、督促司爐工人定期排污,使其鍋水水質合格。在鍋爐停運期間,要做好停爐保養的化學監督工作,並做好化驗記錄。

5. 做好水處理設備和化驗儀器的日常保養工作,保持設備處於完好狀態,搞好文明生產。

6. 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操作,有權拒絕執行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二、 設備的巡迴檢查制度

1.鍋爐運行期間 必須堅持執行設備的巡迴檢查制度。要求每班至少檢查一至四次。

2.巡迴檢查的主要內容:

1)燃料輸送系統;

2)給水、供汽管道系統和各種法門的工作位置是否正常;

3)各種轉動機械(泵、風機、燃燒設備等)的潤滑和冷卻系統是否正常,轉動機械運轉有無異常現象,個軸承和電動機的溫度是否正常;

4)送、引風機的調節門和煙道的擋板位置是否正常;

5)鍋爐受壓部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常現象,觀察爐牆、爐拱、夠家有無燒壞、裂縫和變形現象;

6)各類儀表、自動裝置、信號系統是否靈敏可靠。

3、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作好記錄,若有危及設備安全的情況應立即採取措施停爐。對一般問題,需及時進行處理,確保安全運行。

三、 交接班制度

(一)司爐工人交接班支書

1.員應在交班前,要對鍋爐及其輔助設備的運行工況進行一次檢查和調整,並達到下列交班條件;

1)況正常、汽壓和水位在正常范圍;

2)附件和儀表靈敏可靠,輔助設備運轉正常;

3)除渣、打掃工作場地,保持整齊清潔;

4)記錄填寫正確清楚,無遺漏;交班人員應在運行記錄上簽名;

5)人員在當時發現的設備和運行上的問題應填寫在運行記錄上,並口頭向接班人員介紹情況;

6)員和接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簽字後,交班人員才能離開崗位。

2.接班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提前十至二十分鍾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的工作。接班人員須認真查閱運行記錄和交班記錄,並聽取交班人員介紹情況:

3.檢查下列情況:

①鍋爐及其輔助設備運行工況;

②鍋爐受壓部件的可見部位有無滲漏、鼓頭皰、變形等現象;

③各安全附件的儀表、自動報警裝置是否正確、靈敏可靠;

④爐牆、爐拱、爐排有無裂縫、塌陷、卡死等異常現象,鍋爐本體各部件能否正常自由膨脹;

⑤鍋爐房備用材料如水位表玻璃鋼管(板)、盤根、潤滑油、燈泡等市斗齊全;

⑥鍋爐房環境是否整齊清潔。

4.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或故障,應待處理完畢或告一段落,再辦理交接班手續。接班人應積極協助交班處理事故或故障。

5.接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飲酒。若交班人員發現接班接班人員飲酒或有病時,應向鍋爐房負責人報告,由負責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6.接班員未按時到班,交班人員除報告鍋爐負責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二)水處理人員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人員應做好交班前的各項准備工作,檢查水處理設備運行情況,同時將所有儀器、器皿清洗干凈,放置整齊,清掃現場衛生。

2.接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十至二十分鍾到達現場,聽取交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及操作內容;檢查設備有無缺陷及其異常現象;查閱運行化驗記錄;檢查葯品、儀器、器皿等是否齊備完好;軟水廂貯水量和鹽槽、鹽液是否達到規定量。辦理交接班手續、雙方簽字。

3.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應待事故處理完畢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後,再辦理交接班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處理事故或完成重大操作。

4.接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飲酒。交班人員若發現接班人員飲酒,應向有關負責人報告,由負責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5.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除向有關負責人報告外,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❻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部門安全職責及各崗位職責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企業法人代表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和法規、規范,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2、 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措經費的落實。4、 領導並支持安全管理人員或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5、 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特大、重大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監督防範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重復發生。企業技術負責人 1、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協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技術領導工作,在本企業施工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2、 領導制定年度和季節性施工計劃時,要確定指導性的安全技術方案。3、 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應嚴格審查是否具備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可行性,並提出決定性意見。4、 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並組織鑒定驗收。5、 對本企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6、 參加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企業主管生產負責人 1、 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法定代表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本企業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組織實施本企業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3、 參與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4、 領導組織本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領導、組織外包工隊長的培訓、考核與審查工作。5、 領導組織本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生產問題。6、 認真聽取、採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本企業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7、 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組織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中的具體工作。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職責1、項目經理對項目安全工作負總的領導責任,把安全生產工作要列入項目經理的重要議事日程,應每季度研究一次,針對存在的問題,採取措施,認真組織貫徹,保證生產安全。2、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法律、及上級指示,領導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安全工作,積極支持安全科的工作。3、對幹部進行安全生產的思想教育,組織學習有關的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及時批評忽視職工安全的思想和行為,表揚獎勵安全施工有成績的單位和個人。4、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制訂改進措施,並組織督促其貫徹執行。5、編制和審批年、季、月、生產計劃時,必須編制和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改善工藝,設備和操作環境,為安全生產製造條件。6、發生傷亡事故要親臨現場,主持和組織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經驗教訓,制訂防範措施,對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上級審定。7、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認真貫徹執行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飲料發放標準的規定,正確使用勞動保護費用。項目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1、安全生產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技術法規和各項制度。2、責對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3、在主持編制和施工組織設計時,認真審查安全施工措施,對重要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督促實現,對重大安全技術問題進行指導和審定。4、參加項目每月的安全大檢查和重要施工項目的安全專業檢查,從技術上分析研究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進措施。5、鑒定或推行新技術、新工藝、新機具和新工法時,認真審定相應的安全措施。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從技術上做出鑒定,提出改進措施。安全科安全生產職責1、在公司及項目經理的領導下,監督和督促項目所屬各科室、施工隊組對安全政策、法令、規章制度和上級指示貫徹執行情況,並制訂本業務系統的具體的實施辦法。2、參加編制和審查施工規則、施工組織和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貫徹執行。3、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安全動態、發現和研究問題,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提出改進措施,對工程的不安全因素,特別是重大隱患,要抓緊督促改進,特殊情況下有權下令停工,並立即向領導報告。4、組織項目經理部的定期安全檢查,並督促工程的每月兩次安全檢查和專題安全活動,抓好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並及時上報事故調查報告書。5、負責對工傷事故和生產性火災事故的調查,並及時上報事故調查報告書。6、參加現場交通事故的調查研究及處理,並及時上報有關領導。7、參與編制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技術規程。8、按月、季、年上報安全事故通報表。9、組織和落實好新工人進行的三級安全教育。 工程科安全生產職責1、對所有負責的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阻違章冒險作業。2、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防護及設施、機、電、腳手架、四口五臨邊等,負直接的管理責任。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程制度和上級批準的組織設計施工方案。4、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必須同時把安全生產貫穿到具體環節中去,特別要做好有針對性的書面技術交底,遇到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5、指導所屬的施工隊搞好安全日活動,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6、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7、負責各施工隊腳手架、吊籃、井字架、電氣設備、機械設備的驗收工作,合格後方准使用。8、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技術科安全生產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准、規范結合本單位的技術狀況,制定貫徹實施具體措施,並檢查落實執行情況。2、對本項目部施工生產中的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規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技術工作,及時研究處理重大安全技術問題。3、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工程的設計,施工方法的確定,每個環節都要滲透安全技術措施,針對性要語、實用效果、好科學的指揮施工生產。4、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考核、不斷提高廣大職工安全技術水平和預防事故的能力。5、有步驟的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施工勞動條件,提高企業的施工效益。6、組織制訂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特殊工種、工藝,督促現場實施,在本項目內部的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7、參加事故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施工措施和實施情況,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1、負責安全衛生檢查,對防暑降溫提出預防措施並實施,負責對職工的職業病,中暑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提出改進措施。2、從事高空作業的工人,定期組織身體檢查。3、對工傷職工負責送院搶救治療,慰問及善後處理。4、負責防火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制訂預防措施,主持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5、負責生活區內部治安管理和保衛工作,對職工住宅負責維護修繕工作,嚴防倒塌,失火事故的發生。6、對食堂、鍋爐等生活設施及職工的安全工作負總的領導責任,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工長安全生產職責1、在項目經理部領導下,對施域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2、貫徹執行上級制訂的安全措施中,要結合施域的工程特點,做好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安全施工。3、經常檢查工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的情況,堅決制止不顧人身安全,違章冒險蠻乾的行為。4、參加項目經理部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和專題安全活動,對施域的問題要及時負責糾正,5、發生工傷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參加事故的處理,並填寫工傷事故登記表,認真貫徹防範措施。材料科安全生產職責1、具有安全第一的思想,服從項目部的計劃安排,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2、在采購材料裝車時要注意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嚴禁超負載運輸。3、材料進場要類別、規格分類堆放,堆放時要注意人身安全。4、鋼材搬運過程中,正確使用勞保用品,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5、水泥堆放不要過高,防止倒塌,發生意外。6、材料員進入施工現場接收材料必須正確配戴安全帽。7、熟悉消防知識,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施工隊長安全生產職責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各項法規、規定、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的工作,對本隊人員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全面的領導責任。2、按制度嚴格履行各項勞務用工手續,做好本隊人員的崗位安全培訓,經常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本隊人員遵守勞動和安全紀律,做到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3、必須保持本隊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變更必須向項目部申報,批准後新來人員應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教育和其它手續,經入場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後方准上崗作業。4、根據上級的交底和本隊的情況向各工種進行詳細的書面交底,針對當天的任務,作業環境等情況做好班前安全講話、監督其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5、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檢查本隊人員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重大隱患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行處理。隱患不排除不允許施工作業。6、發生事故,保護好事故現場,做好傷者的搶救工作,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7、及時獎勵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將安全生產列入計酬的條件之一,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切實做好本隊的安全生產工作。職工安全生產職責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實現,本人應做到以下幾點:1、認真學習和嚴格執行安全技術和操作規程、模範遵守安全生產的規章和制度。2、嚴禁酒後上班,現場不吸煙,不隨地大小便,不隨意進入危險場所,不能?作本人操作的機電設備。3、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員的正確指揮。4、發揚團結友愛的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進場職工傳授安全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做到正確使用,不擅自拆除,消防設施不任意亂動。5、對不安全的作業,及時提出意見,拒絕違章指揮的指令。6、施工中做到不隨意在高出亂拋物體,杜絕「三違」,做到「三不傷害」,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切實做好全年的安全生產工作。 質檢科安全生產職責1、質檢科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搞好工程質量的同時,抓好現場的安全生產。2、在鋼筋、木工、砼施工中,教育職工謹防高空物體及工具墜落,砸傷下方施工作業人員,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3、對施工隊、班組搞好質量和安全技術交底。4、質檢員深入施工現場時必須正確佩戴好安全帽。5、按照本崗位的分工,認真做好每一項工作,把安全生產貫穿與整個施工的全過程,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6、發現職工有違章行為的,應立即加以阻止,並及時糾正施工作業中的違章行為。工會責任人安全生產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標准,把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列為重要議事日程,每月討論一次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動態,研究督促檢查措施。2、運用黑板報等宣傳工具,積極開展群眾性的勞動保護宣傳教育,宣傳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普及安全技術,工地衛生科學知識,增強職工的自防能力,確保安全生產。3、積極支持本項目勞動保務檢查員的工作,通過生產培訓等方法培養勞動保護骨乾和安全生產積極分子。4、通過職工代表會,協助和促進勞動保護的實施,培養勞動保護骨乾和積極分子。5、發動職工展開遵章守紀,無事故競爭活動和安全知識有獎活動。6、積極參加本項目部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利。保管員安全生產職責1、保管員要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心,牢固豎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庫房內嚴禁吸煙。2、易燃易爆物品分庫存放,不得混放。3、現場接收大眾材料,要碼放整齊,防止倒塌,防止以外事故的發生。4、保管員進入施工現場接收材料,必須正確佩戴好安全帽。5、必須熟悉消防知識,正確使用消防器材。6、發生火災應及時採取措施和向領導報告,及時撲救減少損失。後勤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標准及上級的指示。2、從組織管理、指揮後勤,供應等方面安全責任,每次計劃、不止、檢查總結、評比後勤供應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3、經常對所屬後勤供應人員進行安全衛生責任制教育,經常檢查宿舍、宿舍、倉庫、安全、衛生、防火工作,杜絕坍塌,爆炸,事物中毒和交通事故的發生。4、做好勞動保護用品,保證食品放置飲料等保管,加工發放工作,嚴格按標准及規定執行,不得發給不合格的物品、食品、飲料等。5、凡後勤供應工作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如食物中毒、火災、爆炸、交通事故等,要立即親臨現場,組織有關人員搶救,按照從三不放過的原則調查事故情況,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範措施,討論主要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二十日內上報事故調查報告書。6、每半年組織總結和交流一次安全防火、防爆經驗,以表彰、獎勵安全、衛生、防火、防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先進班組和先進個人,對防止重大事故有突出貢獻人員及時給予重獎,對違章造成傷亡、中毒、火災及爆炸事故者即使研究現場會議共同吸取教訓,對嚴重失職人員及時給予重罰。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職責1、認真執行安全規程,及有關安全生產制度,根據本組人員的技術、體力、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對本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2、組織搞好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班後安全會,支持安全乾部的工作,對新調入的工人進行現場安全教育,並在熟悉工作環境前指定專人管好他人工作。3、組織本班組職工學習安全紀律和制度檢查執行情況,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違章作業,不得擅自動用他人機械、電氣、架子等設備。4、經常檢查施工作業的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採取臨時控制措施,並及時上報,隱患未解決前不許作業,解決後確認安全方可施工作業。5、發生工傷事故要詳細記錄,並及時上報組織人員認真分析,提出防範措施,發生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的指令。7、聽從專職安全員的指揮,接受改進措施,教育全班同志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做好上下班的書面交接記錄和互檢工作。8、發動全班組職工為促進安全生產和改善勞動的條件,提出安全工作的合理建議,並做好記錄和匯報工作。9、支持班組的兼職安全員的工作,及時採納安全員的正確意見,發動全班組職工共同搞好安全生產。

❼ 鍋爐房安全檢查內容

鍋爐安全附件的檢查

(1)安全閥

①每台鍋爐至少裝2個安全閥(不包括省煤器安全閥),鉛直安裝並安裝在鍋爐的最高位置,保證排氣暢通,並引至安全地點

②安全閥每年至少檢驗、定壓一次,鉛封完好,做好記錄並簽名

③每月自動排放試驗一次,做好記錄並簽名

④每周手動排放試驗一次,做好記錄並簽名

(2)水位表

①水位表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顯標示(紅杠),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比最低安全水位至少低25mm,上部可見邊緣比最高安全水位至少高25mm,正常水位在水位表中間

②水位表與鍋筒之間的汽水連接管上裝有閥門,鍋爐運行進閥門必須處於全開位置

③水位表靈敏、可靠,每班至少沖洗一次水位表,不得形成假象

④玻璃管式水位計應有防護裝置(如防護罩、快關閥等),但不得影響正常觀察水位

(3)壓力表

①鍋爐必須裝有與鍋筒(鍋殼)蒸汽空間直接相連接的壓力表。

②根據工作壓力選用壓力表的量程范圍,一般應在工作壓力的1.5~3倍。

③表盤直徑不應小於100㎜,表的刻盤上應劃有最高工作壓力紅線標志。

④最高工作壓力小於2.5Mpa的鍋爐,壓力表精度不低於2.5級,工作壓力大於或等於2.5Mpa的鍋爐,壓力表精度不低於1.5級

⑤壓力表與筒體之間的連接管上裝有三通閥門,且功能有效,以便吹洗管路、卸換、校驗壓力表

❽ 請問誰有「鍋爐安全生產十大制度」拜託了各位 謝謝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 一 鍋爐房管理人員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鍋爐房安全管理」與企業規定的有關規章制度。 2、參與制訂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並定期(每周)對鍋爐房安全生產和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3、不定期組織司爐人員、水質化驗人員、以及維護保養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保證作業人員具備必要鍋爐安全知識和提高技術素質。 4、參與鍋爐技術改造等項目,督促檢查鍋爐以及輔助設備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檢修計劃的實施,並對司爐人員,安裝、維修單位及個人資格審查。 5、對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鍋爐房安全運行的行為向特種設備監督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舉報。 6、在鍋爐使用之前,按「條例」規定時間內,向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辦理使用許可證。對於鍋爐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決定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7、建立鍋爐安全技術檔案(一台一份)並組織對鍋爐安全附件、安全裝置、測量、監控設備及有關附屬儀器表進行定期校對、檢修,並作出記錄存入檔案內。 8、按照鍋爐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檢測要求,在安全檢測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測申請。按定期檢測時間,提前督促司爐人員、保養人員做好定期檢測前的准備工作。 9、制訂鍋爐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10、對使用的鍋爐做到: ①未進行定期檢測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②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未進行全面檢查、未消除事故隱患的不投入使用。 ③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無維修價值、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堅決給予報廢,並及時向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注銷原登記使用證。 二 鍋爐事故報告辦法 1、鍋爐設備發生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結案必須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要求執行。 2、鍋爐設備發生事故,事故發生單位應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報告。 3、鍋爐設備發生事故或造成人員傷亡,除防止事故擴大或搶救人員而必須採取措施外,一定要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備調查分析。 4、事故調查結束後,事故調查組應該按《規定》的要求規定填寫事故調查報告。由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部門對其事故調查報告書進行認定,並提出結論性的意見。 5、鍋爐設備發生一般事故。由使用單位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上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並備案。 6、對本單位發生事故如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破壞事故現場的,按《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有關規定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如在本單位發生重大鍋爐事故時,單位負責人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期間擅離職守或逃匿的觸犯刑律的,按《安全生產法》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有關規定,依照刑法關於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 蒸汽鍋爐規章制度 (一) 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1、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鍋爐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運行、經濟運行,滿足單位供氣需要。 2、熱愛本職工作,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擅自離開鍋爐房,努力學習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對鍋爐房內運行設備做到每兩小時一次巡迴檢查,並准時、認真地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做到准確、清晰不漏項。 4、認真做好鍋爐及輔機設備、安全附件的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一個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檢查工作,並作出記錄交管理人員存檔。對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並向管理人員反映。 5、作業過程中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停爐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事故未經妥善處理,鍋爐工不得離開現場。 6、對任何有違反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示,應拒絕執行,並有權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舉報。 7、協助鍋爐房管理員申報在用鍋爐的定期檢驗,並提前按「鍋爐定期檢驗規則」有關要求做好檢測前准備工作。 8、保持鍋爐房內清潔衛生、設備干凈;儀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齊,道路暢通,做到文明生產,安全運行。 (二) 鍋爐巡迴檢查制度 1、當班人員每二小時(主管領導每月,管理人員每周)至少對鍋爐設備(鍋爐房內)進行一次巡迴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填入運行(鍋爐安全運行)記錄。 2、巡迴檢查內容: ①水位、壓力,蒸汽溫度在規定范圍內。三大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和儀表靈敏可靠,無泄漏現象。 ②受壓部件可見部位無鼓包、滲漏、變形、爐內燃燒工況良好、無漏水、汽。 ③爐牆、爐拱、爐門、看火門無破損,完整牢固。 ④管道、閥門無泄漏(包括內漏),閥門開關靈活。 ⑤爐排及轉動機械無摩擦異常響聲,油位正常,軸承冷卻充足,並注入了潤滑油。 ⑥鍋爐進水系統、出渣系統、煙灰系統、水處理設備。 3、如有異常情況,重大事故後必須增加巡迴檢查次數,隨時掌握運行情況。 4、巡迴檢查時應遵守安全規章制度,集中思想、看、聽、摸、嗅設備各方面情況。對各主要設備(含水處理)應繞周巡視。 5、巡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記入運行記錄中,並匯報有關部門人員通知檢修人員及時處理,重大問題應報主管領導。 6、鍋爐房照明良好,道路通暢。 7、巡迴檢查線路。 A 燃煤鍋爐 電控櫃→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自控聯鎖裝置→上煤裝置→爐排→燃燒狀況→爐牆(門)→出渣機→省煤器→鼓引風→煙風道→除塵器→水泵→儲水池→水處理設備(除氧設備)→排污閥→各類閥門→分汽缸→電控櫃 B 燃油鍋爐 電控櫃→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自控聯鎖裝置→燃燒器→油壓力表→燃燒室→防爆裝置→進水系統→排污閥→煙道→尾部排煙溫度→日用油箱→過濾器→水處理→各類閥門→分氣缸→電控櫃 (三) 鍋爐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鍋爐專(兼)職管理人員對鍋爐設備維修保養負領導責任,制定大、小修改計劃及當月的維護保養計劃,將修理改造有關技術資料,存入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2、鍋爐重大修理、改造時,必須經法定的檢測機構按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檢驗。 3、設備日常維護保養由司爐工或維修工負責,定人定責、職責分明、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消除時應向管理人員或主管領導報告。 4、設備一般每三個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應對三大安全附件、閥門、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進行檢修,並檢查輔機各部位情況,更換已損壞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現象。 6、鍋爐的大修,除小修項目外、應消除爐內積灰、水渣、檢修鍋爐受壓部件、輔機、修復破損的拱磚、爐牆、爐排和保溫層,還應清洗軸承箱並換油。 7、安全閥每周應手動放汽一次,每月自動排汽一次。壓力表每周沖洗存水彎管一次,水位表每班沖洗一次,水位報警器接班時試叫一次,連鎖保護裝置每班應試驗一次。 8、應將設備備件計劃、設備檢修記錄和事故記錄,存在檔案內。 9、鍋爐停用後應依照有關規定做好乾法或濕法保養工作。 10、鍋爐長期停爐應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申請停用報告。 (四) 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員要做好本班的運行記錄,要清楚地記錄當班時所出現的情況以及處理措施,並註明是否處理完畢。 2、交班前應做好本崗位的清潔衛生和設備檢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員要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後,向接班人員講清要注意的事項。 4、接班人員必須提前一刻鍾到達崗位,做好接班准備,提前10分鍾接班。 5、接班人員要進行接班前檢查水位表、壓力表,核實鍋爐設備狀況、清點工具,如不相符,應在「內容摘要」欄中註明。 6、交班前或交班時發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接班後的事故則由接班人處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離開鍋爐房,不準將鍋爐交給接班前喝酒、發高燒或無證人員。 8、交接雙方人員應在交接記錄上簽名後,接班人員立即上崗,交班者方可離去。 9、保管交接班記錄,每月合訂後放入檔案內以備查閱。 (五) 鍋爐水質管理制度 1、(蒸汽鍋爐、熱水鍋爐)運行時水質要求,必須符合GB15760-2001《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規定。 2、鍋爐用水必須經過水處理設備進行處理,沒有可靠的水處理系統、水質化驗,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3、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水處理管理制度、化驗員崗位責任制、水處理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制度。 4、根據鍋爐參數和汽水性質要求,對鍋爐原水、給水、鍋水、迴流水的水質及蒸汽品質定期進行分析。化驗時間、項目、數據均應詳細填寫在水質化驗記錄表上。 5、對額定蒸發量大於或等於1T/H的蒸汽鍋爐和額定熱動率大於或等於0.7MW的熱水鍋爐應設取樣裝置。對於蒸汽品質有要求時,還應設蒸汽取樣裝置。 6、水質化驗每兩小時不少於一次,並認真做好記錄,水質化驗異常時應採取相應措施適當增加化驗次數。 7、額定蒸發量小於等於2T/H,且蒸汽壓力小於等於1.0Mpa的蒸汽鍋爐可採用鍋內加葯水處理,但必須做好加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於等於2.8MW的熱水鍋爐可採用鍋爐內加葯處理,但必須對鍋內的結垢、腐蝕和水質加強監督,認真做好加葯工作。 9、對額定蒸汽發量大於等於6T/H的鍋爐應配置除氧設備。 10、專職或兼職水處理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並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相應資格證書後,才能從事相應的水處理工作。 11、水質化驗人員應熱愛本職工作,認真貫徹GB1576—2001《低壓鍋爐水質標准》,保證鍋爐經濟運行與安全運行。 12、對備用或停用的鍋爐及水處理設備,必須做好保養工作,防止鍋爐和水處理設備嚴重腐蝕及樹脂中毒。 13、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的給水一般應用鍋外化學水處理、水質應符合下表規定。 項目 給水 鍋水 額定蒸汽壓力、Mpa ≤1.0 >1.0 ≤1.6 >1.6 ≤2.5 ≤1.0 >1.0 ≤1.6 >1.6 ≤2.5 懸浮物、mg/L ≤5 ≤5 ≤5 總硬度、mmol/L ≤0.03 ≤0.03 ≤0.03 總鹼度mmol/L 無過熱器 6-26 6-24 6-16 有過熱器 ≤14 ≤12 pH(25℃) ≥7 ≥7 ≥7 10--12 10--12 10--12 容解氧、mg/L ≤1.0 ≤1.0 ≤0.05 溶解固形物mg/L 無過熱器 <4000 <3500 <3000 有過熱器 <3000 <2500 SO32-、mg/L 10--30 10--30 PO43-mg/L 10--30 10--30 相對鹼度 <0.2 <0.2 含油量、mg/L ≤2 ≤2 ≤2 含鐵量、mg/L ≤0.3 ≤0.3 ≤0.3 14、額定蒸發量小於等於2t/h,且額定蒸汽壓力小於等於1.0Mpa的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採用鍋內加葯處理。其水質應符合下表。 項目 給水 鍋水 懸浮物,mg/L ≤20 -- 總硬度,mmol/L ≤4 -- 總鹼度,mmo/L -- 8—26 pH(25℃) ≥7 10--12 溶解固形物,mg/L -- <5000 (六) 清潔衛生制度 1、鍋爐清潔衛生工作是文明生產的重要內容,依靠司爐人員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鍋爐房清潔、工具、用具、煤場、煤渣堆放整齊,消除泡、冒、滴、漏。 2、當班人員應打掃操作室衛生,保持控制櫃表面干凈清晰,液位計、電極壓力表、壓力表等清晰可見,對輔機設備、鼓引風機、循環泵、閥門、軸承座、電動機、等設備經常揩擦清潔。 3、保持爐前清潔衛生,並做好設備周圍的環境衛生,保持地面整潔,無積灰、積水、積油。 4、每周由鍋爐房負責人員組織清潔大掃除。 5、鍋爐房衛生應達到下列要求: (1) 清潔、道路暢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擺放整齊; (2) 鍋爐外表、附屬設備、操作台等無積灰、無油垢; (3) 溫度計等儀器清晰明亮; (4) 鍋爐房內無雜物。 6、鍋爐煙塵排放應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法規的要求。 (七) 安全保衛制度 1、鍋爐房是重要部門,非工作工員與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鍋爐房內。 2、鍋爐房電器、照明設施應符合電氣安全規范要求,停爐後必須切斷電源。 3、對入爐的燃料要注意檢查,以防危險品(如雷管、鐵塊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爐渣灰時,要注意熄滅余火。 4、有機熱載體不得超溫、超壓運行,有機熱載體的出口溫度和出口壓力必須控制在核定的允許范圍內。 5、有機熱體鍋爐的檢修,必須嚴格執行檢修安全規程和有關規定;焊、割動火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有具體的安全措施。 6、維護保養好鍋爐房內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變動;司爐人員必須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滅初起火災。 7、有機熱載體鍋爐壓力停爐期間必須有司爐人員監視管理,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8、有機熱載體(導熱油)著火時,嚴禁以水作滅火劑撲救。 9、低位儲存油罐與熱載體爐之間必須有防火牆隔離。 10、鍋爐房內的安全保護措施,非鍋爐房當班人員不得動用。

污水處理工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工藝管理崗位責任制

一、熟悉本廠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工藝參數,掌回握有關構築物設備,儀表答,管路系統的功能和用途。
二、熟練掌握有關機械設備,儀表等基本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
三、按照工藝操作程序,准確控制運行過程,按時進行規定的操作。確保工藝正常運行,使水處理效果和質量達到技術要求。
四、了解水質情況及其與設備運行的關系,能按工藝要求調整運行狀態。
五、運行人員每一小時巡視一次,作好巡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夜間巡視必須二人以上,嚴禁單人上池。
六、認真做好運行記錄,數據要正確。及時填報各種表格,不缺項、漏項,不虛報。
七、嚴守工作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時間內要精力集中,認真負責做好本職工作。
八、堅持文明生產,精心維護設備,儀表和操作控制系統,保持其干凈清潔,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
九、注重安全生產,確保設備、人員安全。謝絕未批準的無關人員上崗上池。

❿ 請問『鍋爐軟化水的操作規程」是什麼

鍋爐給水和鍋內的水都需要化驗,硬度就是水中含有可形成水垢的鈣鎂離子含量。鹼度是防止鍋爐結垢的必須條件。那個操作規程是水處理流程及操作標准。具體標准看下文。
低壓鍋爐水質標准(2001年 GB1576-2001)
工 業 鍋 爐 水 質 代替GBl576—1996
一、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工業鍋爐運行時的水質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額定出口蒸汽壓力小於等於2.5MPa,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也適用於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承壓熱水鍋爐和常壓熱水鍋爐。
二、水質標准
1、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的給水一般應採用鍋外化學水處理,水質應符合表1規定
表1
項 目 給 水 鍋 水
額定蒸汽壓力, MPa ≤1.0 >1.0 >1.6 ≤1.0 >1.0 >1.6
≤1.6 ≤2.5 ≤1.6 ≤2.5
懸浮物,mg/L ≤5 ≤5 ≤5
總硬度,mmol/L1) ≤0.03 ≤0.03 ≤0.03
總鹼度,mmol/L2) 無過熱器 6-26 6-24 6-16
有過熱器 ≤14 ≤12
pH(25℃) ≥7 ≥7 ≥7 10-12 10-12 10-12
溶解氧,mg/L3) ≤0.1 ≤0.1 ≤0.05
溶解固形物,mg/L4) 無過熱器 <4000 <3500 <3000
有過熱器 <3000 <2500
SO2-3,mg/L4) 10-30 10-30
PO4-3,mg/L 10-30 10-30
相對鹼度
游離NaOH/溶解固形物)5) <0.2 <0.2
含油量,mg/L ≤2 ≤2 ≤2
含鐵量,mg/L6) ≤0.3 ≤0.3 ≤0.3

1) 硬度mmol/L的基本單元為c(1/2Ca2+、1/2Mg2+),下同。
2) 鹼度mmo1/L的基本單元為c(OH-、1/2CO2-3、HC03-),下同。
對蒸汽品質要求不高,且不帶過熱器的鍋爐,使用單位在報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同意後,鹼度指標上限值可適當放寬。
3) 當鍋爐額定蒸發量大於等於6t/h時應除氧,額定蒸發量小於6t/h的鍋爐如發現局部腐蝕時,給水應採取除氧措施,對 於供汽輪機用汽的鍋爐給水含氧量應小於等於0.05mg/L。
4) 如測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難時,可採用測定電導率或氯離子(C1-)的方法來間接控制,但溶解固形物與電導率或與氯離 子(Cl-)的比值關系應根據試驗確定。並應定期復試和修正此比值關系。
5) 全焊接結構鍋爐相對鹼度可不控制。
6) 僅限燃油、燃氣鍋爐
2、額定蒸發量小於等於2t/h,且額定蒸汽壓力小於等於1.0MPa的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如對汽、水品質無特殊要求)也可採用鍋內加葯處理。但必須對鍋爐的結垢、腐蝕和水質加強監督,認真做好加葯、排污和清洗工作,其水質應符合表2規定。
項 目 給水 鍋爐水
懸浮物,mg/L ≤20
總硬度,mmol/l ≤4
總鹼度,mmol/l 8-26
pH(25℃) ≥7 10-12
溶解固形物,mg/L <5000
表2
3 、 承壓熱水鍋爐給水應進行鍋外水處理,對於額定功率小於等於4.2MW非管架式承壓的熱水鍋爐和常壓熱水鍋爐,可採用鍋內加葯處理,但必須對鍋爐的結垢、腐蝕和水質加強監督,認真做好加葯工作,其水質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項 目 鍋內加葯處理 鍋外化學處理
給 水 鍋 水 給 水 鍋 水
懸浮物,mg/L ≤20 ≤5
總硬度,mmol/L ≤6 ≤0.6 .
PH(25℃)1) ≥7 10-12 ≥7
溶解氧,mg/L2) ≤0.1
含油量,mg/L ≤2 ≤2
1) 通過補加葯劑使鍋水pH值控制在10一12。
2) 額定功率大於等於4.2MW的承壓熱水鍋爐給水應除氧,額定功率小於4.2MW的承壓熱水鍋爐
和常壓熱水鍋爐給水應盡量除氧。
4、直流(貫流)鍋爐給水應採用鍋外化學水處理,其水質按表1中額定蒸汽壓力為大於1.6Mpa、小
於等於2.5Mpa的標准執行。
5、余熱鍋爐及電熱鍋爐的水質指標應符合同類型、同參數鍋爐的要求。
6、水質檢驗方法應按附錄A(標準的附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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