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edi電子商務與互聯網電子商務之間的區別
-面向用戶(2C)產品
面向用戶產品需要更多的注重用戶體驗,用戶是感性的,通常對於一個新產品會根據其使用體驗很快的給予主觀評定,而產品的生死存亡也往往在這一瞬間就被決定了。因此,2C產品需要簡單明了同時富於特色,不僅滿足用戶的一般期望,最好還要有突出特點,能夠讓用戶用的「爽」。這里的難點就在於如何抓住用戶的爽(痛)點,我們常說產品一定是為了滿足用戶的某種需求而存的,那需求是從哪裡來的,根源還是人性。設計2C產品需要對於人性有充分的了解,了解人在不同場景下的不同需要,由此而激起的慾望,以及相應的需求。
通過分析後,再通過產品設計來最大程度的滿足用戶需求,提供給用戶最好的產品使用體驗。
-面向客戶(2B)產品
面向客戶產品需要更多的滿足用戶價值。用戶價值,顧名思義就是該產品對於用戶來說的價值體現。由於客戶通常是特定組織(企業、社團、政府),相對於個人用戶而言,更加理性,往往有明確業務指標作為用戶價值的衡量依據,因此產品設計必須以體現用戶價值為核心,效益第一,體驗第二,必要時可以犧牲部分使用體驗來換取使用價值的提升(這也導致一些功能復雜的ERP系統往往使用體驗不佳)。對於2B產品而言,能夠切實解決客戶問題,提升業務效益才是好的產品。
2.按照運行平台分類
-移動端產品
智能手機既是工具,又是人體器官功能的延伸,它讓我們與互聯網更緊密地結合在一起,重塑了我們的生活方式。成功的移動端產品一定是抓住了這一特性,在基於用戶需求與使用情景的基礎上,發揮了智能手機的各類特性,使用戶更加便捷的操作相應功能模塊,達成使用目的。如大眾點評中的LBS使用戶能快速地發現附近的店鋪,微博能快速地上傳即時拍攝的照片,高德地圖的導航功能能根據GPS定位+內置方向感應器為用戶指明道路等。移動端主流平台包括iOS、Android,Windows Phone也有一定數量,各平台都有對應的Native App,Native App使用體驗較好但無法跨平台兼容,與之相反,Web App可跨平台使用但受制於網頁技術在交互體驗等方面並不盡如人意。隨著Html 5所帶來的新技術在網頁上的應用,一種具「Native App良好交互體驗的優勢」和「Web App跨平台開發的優勢」的Hybrid App正在被越來越多的移動產品所採用。在今天,移動端已經超越PC端成為最大,最有活力的產品運行平台,當然移動端相比傳統的PC端也存在著信息展示區域較小,網路信號可能不穩定的情況,因此要在信息傳達和交互設計方面做出相應的優化。
-PC端產品
PC端有巨大的信息展示區域和豐富的外部連接設備,移動端的交互為觸摸手勢優先,PC端則是以滑鼠鍵盤優先,在交互精度上有很大優勢。因此PC端非常適合一些即時性較低但信息量大,功能操作復雜的產品,如視頻編輯類、圖形繪制類、企業服務類產品。對於從PC端到移動端的Web產品設計時,響應式設計是應用較多的方法,響應式設計可以根據屏幕大小范圍自動適配頁面元素布局,能很好地滿足跨終端的網頁瀏覽問題。
⑵ 電子商務平台有哪些
1、B2C平台
B2C平台仍然是很多企業選擇網上銷售平台的第一目標,天貓、京東、一號店……資金到位的情況下,一般能夠進駐的平台都不會放棄,畢竟不同的入口受眾不一樣,用戶規模是首要。
2、獨立商城
獨立商城就是憑借商城系統打造含有頂級域名的獨立網店。開獨立網店的好處莫過於:頂級域名、自有品牌、企業形象、節約成本、自主管理、不受約束。
3、C2C平台
C2C在前幾年很流行,不過到了2013年趨勢已大不如前。個人的話,可以嘗試淘寶、拍拍等,企業最好不要趟這趟渾水了。天貓獨立後,差距就已逐漸拉開,B2C將輝煌繼續。
4、CPS平台
CPS模式成為主流推廣模式的很大原因就是零風險,投廣告很有可能花了大價錢而造成很低的轉化率,競價、直通車可能沒有產生訂單,但是CPS是產生了銷售額才會有傭金,ROI較高。
5、O2O平台
O2O平台由於其高性價比,仍然受到很多用戶青睞。當然,我們不排除其他更多的O2O網路銷售平台和模式,期待2013有新的驚喜帶給我們。
6、銀行網上商城
初期,許多銀行開設網上商城的目的是為了使用信用卡的用戶分期付款而設立。隨著電子商務普及、用戶需求增強、技術手段提升,銀行網上商城也逐步成熟起來。
銀行網店為用戶提供了全方位服務,包括積分換購、分期付款等,也覆蓋支付、融資、擔保等,最為顯著的是給很多商家提供了展示、銷售產品的平台和機會。倘若這一平台運營好,將帶來不菲的業績。
7、運營商平台
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現階段各運營商都有屬於自己的商城平台。由於通信業務的硬性需求,運營商平台的用戶始終具有一定的依賴性和粘性,所以提前搶占這些平台具有很大的戰略意義,跑馬圈地正是此道理。
8、第三方電子商務
B2T2B模式,(Business TO Third Party To Business)其實質就是中小企業依賴第三方提供的公共平台來開展電子商務(如阿里巴巴,環球資源,Directinstry平台)。
真正的電子商務應該是專業化、具有很強的服務功能、具有「公用性」和「公平性」的第三方服務平台。對信息流,資金流,物流三個核心流程能夠很好的運轉。平台的目標是為企業搭建一個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創建一個良好的商業信用環境。
⑶ 電子商務中的EDI 是指什麼
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是指利用各種與公用通信網或互聯網相連的版數據與交易/事務權處理應用平台,通過公用通信網或互聯網為用戶提供在線數據處理和交易/事務處理的業務。 從事此類業務需要辦理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牌照,簡稱edi許可證。
哪些業務需要辦理edi許可證呢?
從事網上商城、物聯網交易、平台交易、P2P交易的企業需辦理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牌照。
辦理edi許可證需要具備這些條件:
1、申請企業的注冊資金必須滿足100萬以上;
2、申請edi許可證需要企業先做好icp備案,備案後方可申請edi許可證;
3、申請edi許可證需要企業提供不少於3人的社保,關於人員最好是從事相關業務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edi許可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1、公司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
2、公司法人身份證掃描件;
3、公司章程;(工商調檔)
4、社保證明材料;
5、公司主要管理人員身份證掃描件;
6、託管協議協議彩色掃描件和託管商IDC(互聯網數據中心)資質證書復印件;
7、互聯網域名注冊證書;
8、股東的相關證件;
9、公司股權結構圖;
10、租賃協議或房產證明;
11、企業商標證書。
⑷ 電子商務按使用網路類型分類,有Internet商務、EDI商務和( )
按照抄使用網路的類型,電子商務可以分為基於專門增值網路(EDI)的電子商務、基於互聯網的電子商務、基於Intranet的電子商務。
按照商業活動的運行方式,電子商務可以分為完全電子商務和非完全電子商務。
按照商務活動的內容,電子商務主要包括間接電子商務(有形貨物的電子訂貨和付款,仍然需要利用傳統渠道如郵政服務和商業快遞車送貨),和直接電子商務(無形貨物和服務,如某些計算機軟體、娛樂產品的聯機訂購、付款和交付,或者是全球規模的信息服務)。
(4)其他電子商務網路平台還包括edi擴展閱讀
電商網站以「建站+託管+可信+營銷」為電商服務四基點,採用免費+收費的模式。「建站+託管」免費,對「可信+營銷」進行收費。電商網站與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達成協議,合作推出以為中小企業進行可信認證為基礎的「可信通」服務。
電商網站以免費服務吸引百萬以上中小企業與電商業者注冊;以國家機構可信認證方式,為10萬家以上中小企業提供基於互聯網與電子商務的可信認證;以效果營銷為紐帶,為萬家以上中小企業提供費用可控、效果可見的網路營銷服務。
⑸ 電子商務edi又稱是什麼
電子商城需要抄申請edi資質 在線數據與交易處理業務是指利用各種與通信網路相連的數據與交易/事務處理應用平台,通過通信網路為用戶提供在線數據處理和交易/事務處理的業務。在線數據和交易處理業務包括交易處理業務、電子數據交換業務和網路/電子設備數據處理業務。 交易處理業務包括辦理各種銀行業務、股票買賣、票務買賣、拍賣商品買賣、費用支付等。 網路/電子設備數據處理指通過通信網路傳送,對連接到通信網路的電子設備進行控制和數據處理的業務。 電子數據交換業務,即EDI,是一種把貿易或其它行政事務有關的信息和數據按統一規定的格式形成結構化的事務處理數據,通過通信網路在有關用戶的計算機之間進行交換和自動處理,完成貿易或其它行政事務的業務。
⑹ 按照使用網路類型分類電子商務可分為哪幾種形式
電子商務的分類及模式:
1、按商業活動運作方式分類:
(1)完全電子商務:即可以完全通過電子商務方式實現和完成整個交易過程的交易。
(2)不完全電子商務:即指無法完全依靠電子商務方式實現和完成完整交易過程的交易,它需要依靠一些外部要素,如運輸系統等來完成交易。
2、按電子商務應用服務的領域范圍分類。
企業對消費者(也稱商家對個人客戶或商業機構對消費者即b to c)的電子商務。商業機構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基本等同於電子零售商業。目前,internet上已遍布各種類型的商業中心,提供各種商品和服務,主要有鮮花、書籍、計算機、汽車等商品和服務。
(6)其他電子商務網路平台還包括edi擴展閱讀:
電子商務的形成與交易離不開以下四方面的關系:
一、交易平台
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以下簡稱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為交易雙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關服務的信息網路系統總和;
二、平台經營者
第三方交易平台經營者(以下簡稱平台經營者)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第三方交易平台運營並為交易雙方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三、站內經營者
第三方交易平台站內經營者(以下簡稱站內經營者)是指在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上從事交易及有關服務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⑺ 什麼是EDIEDI與電子商務的關系
EDI是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的縮寫,在大陸譯為電子數據交換,有時也譯為無紙貿易。香港譯為電子資料聯通。國際標准化組織將EDI定義為一種電子傳輸方法,用這種方法,首先將商業或行政事務處理中的報文數據按照一個公認的標准,形成結構化的事務處理的報文數據格式,進而將這些結構化的報文數據經由網路,從計算機傳輸到計算機。
除了硬譯的這個定義之外,我們應該正確地理解一下EDI的含義。從譯名上可以看出有許多不同的理解,例如,不少文獻將它譯為無紙貿易,在貿易領域中來說,這一名稱很形象地說明了它的狀況及效果。然而,從基本意義來說,電子數據交換的意思並不限於貿易活動,例如醫院中的信息交流,現在也已採用EDI的思想與方法,並已在國外一些地方實際使用。因此,嚴格地講,無紙貿易是EDI在貿易領域中的實際應用,EDI的概念應當更廣泛一些。當然,在現實的應用中,貿易領域的應用是發展最快,應用最多的方面,目前在這一方面的成果,標准,軟體也是最多的。有的同志正確地指出:EDI的實質在於「數據不落地」,用技術語言來說,那就是信息存儲及傳遞的介質從紙張轉為電磁設備。這樣所謂EDI就應當包括以下三個基本方面:
1、 需要進行信息交換的某一應用領域,即EDI的環境。例如:國際貿易,國內貿易,醫院工作,圖書館工作,項目管理等等。它限定了有哪裡信息需要傳遞,在哪些地點之間進行傳遞。
2、 信息交換的流程及規則,即EDI的過程。它反映了實際領域中的業務過程,以及與之相伴的信息流程。例如在貿易過程中,從詢價,報價開始,直到付款,交貨。中間涉及供應者,購買者,銀行,運輸公司,保險公司等多種企業(或稱角色),先後幾十種信息交換業務需要執行。在實際工作中,這種流程體現為一系列規則與標准。
3、 信息交流的手段,括硬體設備,通信設備以及軟體,即EDI的技術實現。從目前來看,計算機設備,通信設備已經比較普遍,EDI的應用也沒有什麼特殊的要求,一般來說不需要特殊的開發。例如,通信線路可以使用已有的各種方式解決,從最簡單的電話線到租用衛星專線。需要的是軟體的開發。 針對某一領域的應用,遵從某一特定的標准,就要有一套專門的軟體。解決這一領域的問題是技術方面的任務。
總之,對於EDI,應當全面地去認識和理解,而不要只從技術,甚至只從硬體的角度去看待與處理EDI的工作。
⑻ 電子商務按照使用網路類型不同主要可以分為三種形式其中不包括
摘要 按照使用網路的類型,電子商務可以分為基於專門增值網路(EDI)的電子商務、基於互聯網的電子商務、基於Intranet的電子商務。
⑼ 什麼是電子商務EDI技術
edi技術是電子商務發展復中的制核心技術,隨著internet的發展,edi已經廣泛在應用很多行業的中小企業中,成為企業間進行商務活動的一種重要手段。該文主要是研究了edi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以及對edi技術的發展做了展望。
edi是指按照協議,對具有一定結構的信息,通過數據通信網路,在貿易夥伴的計算機系統之間進行交換和處理。edi包括網路、標准和軟體三大部分。
(1)網路:傳統的edi是在專用網路上實現的,這類專用網路稱為增值網(van),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考慮到安全問題。
(2)標准:由於不同企業的信息格式不同,需要以統一的edi標准格式文件作為信息交換的中間媒介。目前國際間統一的edi標準是聯合國主持制訂的un/edifact(un/ediforad
ministration,commerceandtransportation)。
(3)軟體:edi的軟體主要用於將用戶應用系統中的信息翻譯成edi標准格式,並通過專用通信協議進行傳輸與交換。
⑽ 電子商務分幾類
電子商務類型劃分:
1、按照商業活動的運行方式,電子商務可以分為完全電子商務和非完全電子商務;
2、按照商務活動的內容,電子商務主要包括間接電子商務(有形貨物的電子訂貨和付款,仍然需要利用傳統渠道如郵政服務和商業快遞車送貨),和直接電子商務(無形貨物和服務,如某些計算機軟體、娛樂產品的聯機訂購、付款和交付,或者是全球規模的信息服務);
3、按照開展電子交易的范圍,電子商務可以分為區域化電子商務、遠程國內電子商務、全球電子商務;
4、按照使用網路的類型,電子商務可以分為基於專門增值網路(EDI)的電子商務、基於互聯網的電子商務、基於Intranet的電子商務;
5、按照交易對象,電子商務可以分為企業對企業的電子商務(B2B),企業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企業對政府的電子商務(B2G),消費者對政府的電子商務(C2G),消費者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C2C)。
(10)其他電子商務網路平台還包括edi擴展閱讀:
電子商務的形成與交易離不開以下四方面的關系:
一、交易平台
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以下簡稱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為交易雙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關服務的信息網路系統總和;
二、平台經營者
第三方交易平台經營者(以下簡稱平台經營者)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第三方交易平台運營並為交易雙方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三、站內經營者
第三方交易平台站內經營者(以下簡稱站內經營者)是指在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上從事交易及有關服務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