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備工作:用純化水浸泡濾膜,浸泡完全後放入濾杯中,包好濾杯,連同量筒、培養基、專平皿、取膜器、三角屬燒瓶等一起121℃滅菌30min。滅菌後的物品一並傳入潔凈室中,微生物限度過濾器上連好已經滅好的濾杯,用緩沖液先潤濕濾膜,抽掉緩沖液,然後倒入供試液(10倍稀釋),濾過,再用緩沖液沖洗濾膜。過濾結束後取下濾膜平貼於R2A瓊脂培養基平板上,32℃倒置培養5天。菌落計數(平皿上長幾個菌結果就報幾個菌)
Ⅱ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中用薄膜過濾法檢測是不是必須用稀釋液即稀釋液-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
是的。我們實驗過程中用PH7.0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溶液做稀釋劑的,也可以用生理鹽水做版稀釋劑。在實驗過程中每權張過濾膜不可超過1000ml的稀釋劑沖洗量。將純水倒入薄膜過濾後,在放入培養皿里之前,還需要加緩沖液沖洗薄膜,沖洗量可以每張膜控制在100-200ml。然後用無菌鑷子取出過濾膜,貼於培養基上,去除氣泡。
Ⅲ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查用薄膜過濾法怎麼做
准備工作:
用純化水浸泡濾膜,浸泡完全後放入濾杯中,包好濾杯,連同回量筒、培養基、平皿、答取膜器、三角燒瓶等一起121℃滅菌30min。
滅菌後的物品一並傳入潔凈室中,微生物限度過濾器上連好已經滅好的濾杯,用緩沖液先潤濕濾膜,抽掉緩沖液,然後倒入供試液(10倍稀釋),濾過,再用緩沖液沖洗濾膜。
過濾結束後取下濾膜平貼於R2A瓊脂培養基平板上,32℃倒置培養5天。菌落計數(平皿上長幾個菌結果就報幾個菌)
(3)微生物薄膜過濾法樣品稀釋擴展閱讀:
薄膜過濾系統主要用於去除小顆粒及溶解鹽,一般可分為微濾、超濾、納濾和薄膜過濾反滲透。
微濾又稱微孔過濾,它屬於精密過濾,截留溶液中的砂礫、淤泥、黏土等顆粒和賈第蟲、隱抱子蟲、藻類和一些細菌等,而大量溶劑、小分子及少量大分子溶質都能透過膜的分離過程。
超濾是一種加壓膜分離技術,即在一定的壓力下,使小分子溶質和溶劑穿過一定孔徑的特製的薄膜,而使大分子溶質不能透過,留在膜的一邊,從而使大分子物質得到了部分的純化
納濾 ( NF,Nanofiltration)是一種介於反滲透和超濾之間的壓力驅動膜分離過程,納濾膜的孔徑范圍在幾個納米左右。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薄膜過濾
Ⅳ 微生物實驗中如何選擇樣品的適宜稀釋度
先進行初步梯度稀釋,再進行二次梯度稀釋,得到想要的菌種。
如果沒有初步的濃度梯度稀釋,可以選擇已有數據。
Ⅳ 薄膜過濾法原理
薄膜過濾法
採用薄膜過濾法,濾膜孔徑不大於0.45um,直徑約為50mm。選擇濾膜材質時候應保證供試品及其溶劑不影響微生物的充分被截留。濾器及濾膜使用前應採用適宜的方法滅菌。使用後,應保證濾膜在過濾前後的完整性。水溶性供試液過濾前先將少量的沖洗液過濾以潤洗濾膜,供試液經薄膜過濾後,若需要用沖洗液沖洗濾膜,每張濾膜每次沖洗量為100ml。每片濾膜的總過濾量不宜過大,以避免濾膜上的微生物受損傷。
取相當於每張濾膜含1克或1ml供試品的供試液,加至適宜的稀釋劑中,混勻過濾。若供試品每1克或1ml所含的菌數比較多時,可取適宜稀釋級的供試液1ml,過濾。用PH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或其它適宜的沖洗液沖洗液沖洗濾膜,沖洗方法和沖洗量同「計數方法的驗證」,沖洗後取出濾膜,菌面朝上貼於營養瓊脂培養基或玫瑰紅鈉瓊脂培養基或酵母浸出粉腖葡萄糖瓊脂培養基平板上培養。每種培養基至少制備一張濾膜。
陰性對照實驗
取實驗用的稀釋液1ml,照上述薄膜過濾法操作,作為陰性對照。陰性對照不得有菌生長。
培養和記數:
培養條件和記數方法同平皿法,每片濾膜上的菌數不應超過100個
菌數報告規則
以相當於1克或1ml供試品的菌落數報告菌數;若濾膜上無菌生長以<1報告菌數(每張濾膜過濾1g或1ml供試品),或以<1
乘於稀釋倍數的值報告菌數。
Ⅵ 微生物限度法怎樣去稀釋級別10倍,100倍,1000倍
很簡單。
取1ml吸管,在樣品中吸取1ml,放入9ml無菌生理鹽水中,就稀釋了10倍了。
再取1ml10倍的稀釋液,放入9ml無菌生理鹽水中,就稀釋100倍了。
依此類推,稀釋任何倍數都可以。
Ⅶ 微生物薄膜過濾法,夾膜技巧
(1)驗證試驗方法:試驗原理同前述薄膜過濾法。驗證供試品對薄膜過濾法有抑細菌和抑真菌特性時,與實際的無菌檢查相同,在同一型號的每個過濾器或過濾筒內過濾規定定量的供試品(容器數及每容器的過濾體積),用淋洗液淋洗濾膜至少3次,每次淋洗液體積為100ml,在最後一次淋洗液中,接入驗證用菌種(接種量為10—100CFU);另取一過濾器或濾筒,不過濾供試品,重復以上淋洗操作,作為陽性對照。根據具體情況,可將整張濾膜或半張濾膜轉移至100ml的指定驗證用培養基內,或將培養基加入到裝有濾膜的濾筒內。分別對表中所列菌種及相應的培養基逐一進行驗證,並將容器置於適當的溫度下培養,培養時間不超過14d。如果使用新的濾膜或濾過器(包括不同廠家或批號、型號),則要按上述薄膜過濾法的要求做 , 組試驗,即樣品試驗組、蛋白腖對照組和陽性對照組重新進行驗證確認。
(2)驗證結果評價:如果供試品培養基容器內的培養基內明顯可見微生物生長(混濁),並且與陽性對照容器內的培養結果相似,則在無菌檢查試驗中必須要過濾與驗證試驗相等量的供試品、淋洗液,淋洗相同次數及使用同量的培養基。如果與陽性對照容器內的培養結果相比,供試品容器內微生物生長現象不明顯,則說明該檢驗量在此檢驗條件下有抑菌作用。應增加淋洗次數,重復以上實驗。也可通過更換過濾膜並使用中和劑來消除產品的抑菌作用。USP規定,如果已淋洗了5次,並且每次淋洗液體積達到500ml,仍無法中和膜上的殘余抑菌性物質,那麼在無菌檢查試驗中就採用此淋洗次數與淋洗量作為最終淋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