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田灌溉水質標准
一、國家標准《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 5084-2021)規定了農田灌溉水質要求、監測與分析方法和監督管理要求。該標准適用於以地表水、地下水作為農田灌溉水源的水質監督管理。城鎮污水(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除外)以及未綜合利用的畜禽養殖廢水、農產品加工廢水和農村生活污水進入農田灌溉渠道,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點的水質按該標准進行監督管理。
二、污水灌溉一直都是造成農田土壤環境污染、農產品安全隱患,影響消費者健康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國農田灌溉水差異性明顯,南方多為水質性缺水,北方則為資源性缺水。水質性缺水的原因是污染造成的水質惡化而缺水,資源性缺水則是水源較少,降水條件差等原因造成的缺水。而參考南北農田灌溉水源的實際情況,其實污水控制主要集中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和水質的處理上。GB 5084—2005的適用范圍僅為「全國以地表水、地下水、處理後的養殖業廢水及以農產品為原料加工的工業廢水作為水源的農田灌溉用水」。 GB 5084—2021則將范圍進一步擴展到了「城鎮污水(工業廢水和醫療污 水除外)以及未綜合利用的畜禽養殖廢水、農產品加工廢水和農村生活污水進入農田灌溉渠道,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點的水質都需要按本標准進行監督管理」。
三、農田灌溉水基本檢測項目。基本檢測項目屬於必檢項目,影響農作物生長、 發育, 並對土壤、 地下水有潛在風險, 以及長期灌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有嚴重影響的因素。 基本檢測項目共 16 項, 包括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5 ) 、 化學需氧量(COD Cr ) 、懸浮物、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水溫、 pH 值、 全鹽量、 氯化物、 硫化物、 總汞、鎘、 總砷、 鉻(六價)、鉛、 糞大腸菌群數和蛔蟲卵數。 農田灌溉水質應滿足上述項目相應指標的要求, 以保障農作物的正常生長、 產量及品質, 避免環境質量和農產品質量受到威脅, 管理部門應加強對以上項目的監測, 確保農田灌溉水質基本檢測項目符合《標准》 要求。
四、農田灌溉水控制檢測項目。選擇控制項目為對環境或農作物生長和農產品品質有一定影響的因素, 一般情況下這類因素在灌溉水體中含量較少, 但如果灌溉水源受到污染, 可導致農田土壤、 地下水環境污染或農作物產量下降、 農產品品質變壞等, 因此將這些因素列為選擇控制項目。2005版《標准》 中選擇檢測項目有11 項, 包括銅、 鋅、 硒、 氟化物、 氰化物、 石油類、 揮發酚、 苯、 三氯乙醛、 丙烯醛、 硼。 本次《標准》 修訂, 16 項基本檢測項目不變, 在現行《標准》 11 項選擇控制項目的基礎上, 增加鎳、 氯苯、 1,2-二氯苯、 1,4-二氯苯、 硝基苯、 甲苯、 二甲苯、 異丙苯、 苯胺 9 項污染物, 共計 20 項選擇控制項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適用本法。本法所稱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條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管理的水庫中的水,歸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
第四條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協調好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
B. 污水處理達到農業灌溉的指標
表1 農田灌溉水質標准
序號 水作 旱作 蔬菜
1 生化需氧量(BOD5)≤ 80 150 80
2 化學需氧量(CODCr)≤ 200 300 150
3 懸浮物≤ 150 200 100
4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5.0 8.0 5.0
5 凱氏氮≤ 12 30 30
6 總磷(以P計)≤ 5.0 10 10
7 水溫,℃≤ 35
8 pH值≤ 5.5~8.5
9 全鹽量≤ 1000(非鹽鹼土地區),2000(鹽鹼土地區),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適當放寬
10 氯化物≤ 250
11 硫化物≤ 1.0
12 總汞≤ 0.001
13 總鎘≤ 0.005
14 總砷≤ 0.05 0.1 0.05
15 鉻(六價)≤ 0.1
16 總鉛≤ 0.1
17 總銅≤ 1.0
18 總鋅≤ 2.0
19 總硒≤ 0.02
20 氟化物≤ 2.0(高氟區) 3.0(一般地區)
21 氰化物≤ 0.5
22 石油類≤ 5.0 10 1.0
23 揮發酚≤ 1.0
24 苯≤ 2.5
25 三氯乙醚≤ 1.0 0.5 0.5
26 丙烯醛≤ 0.5
27 硼≤ 1.0 (對硼敏感作物,如:馬鈴薯、筍瓜、韭菜、洋蔥、柑桔等)
2.0 (對硼耐受性較強的作物,如:小麥、玉米、青椒、小白菜、蔥等)
3.0 (對硼耐受性強的作物,如:水稻、蘿卜、油菜、甘蘭等)
28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000
29 蛔蟲卵數,個/L≤ 2
出水能達到這個標准你就可以回用灌溉了!
C. 污水處理廠中污水處理指標有哪些
化學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總需氧量(TOD),總有機碳(TOC),總氮(TN),總磷(TP),pH值,重金屬。
物理性指標
溫度、色度、嗅和味、固體物質的三種存在形態:懸浮的、膠體的、溶解的。固體物質用總固體量(TS)作為指標,污水處理中常用懸浮固體(SS)表示固體物質的含量(TDS指標高於1000以上)。
化學性指標
一、化學需氧量(COD):指用強化學氧化劑(中國法定用重鉻酸鉀)在酸性條件下,將有機物氧化成CO2與H2O所消耗的氧量(mg/L),用CODcr表示,簡寫為COD。化學需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機污染物越多,污染越嚴重。
二、生化需氧量(BOD):水中有機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時所需的氧量稱為生化需氧量(mg/L)。
如果污水成分相對穩定,則一般來說,COD> BOD。一般BOD/COD大於0.3,認為適宜採用生化處理。
三、總需氧量(TOD):有機物主要元素是C、H、O、N、S等,當有機物被全部氧化時,將分別產生CO₂、H₂O、NO、SO₂等,此時需氧量稱為總需氧量(TOD)。
四、總有機碳(TOC):包括水樣中所有有機污染物質的含碳量,也是評價水樣中有機物質質的一個綜合參數。
五、總氮(TN):污水中含氮化合物分為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四種含氮化合物總量稱為總氮(TN)。凱氏氮(TKN)是有機氮與氨氮之和。
六、總磷(TP):包括有機磷與無機磷兩類。
七、pH值。
八、重金屬。
生物性指標
一、大腸菌群數:每升水樣中所含有的大腸菌群的數目,以個/L計。
二、細菌總數:是大腸菌群數、病原菌、病毒及其他細菌數的總和,以每毫升水樣中的細菌菌落總數表示。
(3)農田污水要測量什麼擴展閱讀:
生活污水、畜禽飼養場污水以及製革、洗毛、屠宰業和醫院等排出的廢水,常含有各種病原體,如病毒、病菌、寄生蟲。水體受到病原體的污染會傳播疾病,如血吸蟲病、霍亂、傷寒、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歷史上流行的瘟疫,有的就是水媒型傳染病。
如1848年和1854年英國兩次霍亂流行,死亡萬餘人;1892年德國漢堡霍亂流行,死亡750餘人,均是水污染引起的。受病原體污染後的水體,微生物激增,其中許多是致病菌、病蟲卵和病毒,它們往往與其他細菌和大腸桿菌共存,所以通常規定用細菌總數和大腸桿菌指數及菌值數為病原體污染的直接指標。
病原體污染的特點是:
⑴數量大;
⑵分布廣;
⑶存活時間較長;
⑷繁殖速度快;
⑸易產生抗葯性,很難絕滅;
⑹傳統的二級生化污水處理及加氯消毒後,某些病原微生物、病毒仍能大量存活。
常見的混凝、沉澱、過濾、消毒處理能夠去除水中99%以上病毒,如出水濁度大於0.5度時,仍會伴隨病毒的穿透。病原體污染物可通過多種途徑進入水體,一旦條件適合,就會引起人體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