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公共下水管過了保質期壞了該物業維修嗎
一、房屋公共下水管過了保質期壞了該物業維修的。
二、依據《物業回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
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B. 物業法中關於下水管道堵了該誰負責
公共下水管屬於公共設施,出現堵塞,由物業負責疏通。如果損壞則由責任人負責維修,沒有責任人的,由物業公司用公共維修金維修。
物業管理實施細則一第五十四條: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二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等利用相鄰不動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會獲得支持。
(2)商戶污水管壞了物業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合同的違約責任具體的形式就是指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公司違反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所應承擔的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1、繼續履行合同,即強制履行合同,是指業主、業主大會或物業管理公司違約後,另一方得請求強制違約方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合同義務,以實現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預期目標。從合同的本質看,合同之所以存在,主要在於促進交易、保護交易、救助交易。當一項交易出現問題時,合同的作用就象醫生治病一樣盡力使交易脫離危險及重新獲得新生,而不是動輒將其扼殺。繼續履行合同是合同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下的一種補救方法。在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後,請求強制履行合同是法律賦予另一方當事人的一項權利。
2、採取補救措施,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採取補救措施予以補正。例如,物業管理公司未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規定作好公用設施維修養護,業主、業主大會可以要求採取補救措施對公用設施重新進行維修養護或者進行修理、更換等等。合同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若於履行期內完成予以補正的,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若於履行期屆滿後完成的,違約的合同當事人還應承擔延遲履行的違約責任。
3、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一方違約後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額。例如,業主、業主大會違反招投標法的規定,不與中標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者在中標後要更改物業管理費這種招投標的核心內容,物業管理公司就有權按照招投標的約定要求違約的業主、業主大會支付違約金。又例如,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雙方約定,經過約定的期限,物業管理服務要達到某種程度的水平,而在期限屆滿後未達到,則應按照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4、賠償損失,是指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時依法應承擔的賠償對方損失的違約責任。賠償損失是最常用的重要救濟措施。它既可以與其他責任形式並用,也可以單獨適用。
綜上所述,物業管理法是一部針對物業管理方面詳細的法律規定,其中根據物業法下水管道規定,下水道屬於公共設施,如果發生損壞,則物業公司應當承擔維修責任。如果是業主個人原因導致下水道損壞的,業主要承擔維修費用,由物業公司找人維修。業主自行維修的話,要注意不得對臨近住戶的居住環境造成破壞。
C. 小區下水管道壞了應該歸誰負責
應該由物業負責。物業公司負責公共區域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室外水管屬於物業的管理范圍,出了問題肯定是物業負責維修,即使是人為破壞,也是因為物業存在管理疏漏,也是自己承擔責任。公共管道屬於公共設施,出現堵塞,由物業負責疏通。如果損壞則由責任人負責維修,沒有責任人的,由物業公司用公共維修金維修。如果是小區公共下水管道出現堵塞,那麼物業應該管。
根據物業合同的相關規定,物業有責任對小區的公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維護。公共下水管道屬於小區公共設施設備,出現了堵塞的問題,物業有責任疏通下水管道。如果是業主家中的下水管道堵塞,則由業主自己負責疏通,物業沒有義務幫業主修。 家中下水管道容易出現堵塞,比如說衛生間地漏、廚房等容易出現堵塞問題,我們購買管道疏通劑,根據產品說明往地漏處倒入適當的管道疏通劑,再倒入清水。管道疏通劑能夠分解頭發、廚房垃圾等,但是它不適用於鋁製品,並且具有一定的腐蝕性,使用時要注意安全。
物業管理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1、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內容包括對住宅小區居民和住宅小區內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環境等的管理;
2、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對象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管理和服務的對象首先就是住宅小區的居民。管理居民在小區居住時的部分行為;
3、居住環境管理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自然環境管理,是對自然環境的監測與防止自然環境中不良因素的發生。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第五十三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D. 公共水管破裂致我店鋪地板損壞物業該不該負責
如果是公共的,當然是物業的責任了,我朋友裝的房子,半年沒有去住過了,回家一看,污水管壞了,家裡一片狼藉,惡心的不行,後來一查是公共管子出了問題,找人家物業公司,人家也沒有說什麼,問損失多少錢,把憑證出示一下,後來,人家全額賠償了。如果是你自己人為的原因,估計就不好搞了。
E. 商鋪下水管堵了物業處理還是自己處理
法律分析:1、下水管主管(也就是公共下水管)堵,物業負責,分戶管堵了業主自己負責;
2、公共下水管屬於公共設施,出現堵塞,由物業負責疏通;
3、如果損壞則由責任人負責維修,沒有責任人的,由物業公司用公共維修金維修。
法律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辦公費用;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F. 商鋪的下水主管堵塞是由物業公司負責還是業主負責
商鋪的下水主管道堵塞了,一般情況下都是物業公司來負責,但是如果是你自己使用不當造成的,那就屬於你業主自己負責。
G. 水管壞了物業管嗎
法律分析:家裡的水管壞了,物業是不負責維修的。因為物業的主要責任是公共區域的維護管理,不包括家庭。所以家庭水管漏水需要自己聯系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H. 按物權法規定室外水管壞了該物業負責還是業主負責室外表內水管壞了該誰負責維修
室外的水管壞了是由物業負責。由物業負責維修、養護、管理,室外水管屬於他們的管理范圍。
法律分析
住小區的業主,如果發生外上漏水的現象,不但會造成損失,也會影響到樓下的居住 發生樓上漏水,首先應明確狀態。一是要證明不是自己人為的去損壞的,;二是在查明造成樓上漏水屬於鄰居的責任。為了弄清情況,受損業主可請房屋質量檢驗部門對漏水原因及應如何修補作出鑒定。三是要看房子還是不是在質保期內,因為一般新購房子的防水質保為5年,管道質保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為,又還在質保期內,開發商就得擔起相應的責任。當然,如果超過了質保期。那麼由漏水所在的區域是個人部分還是公共部分來具體分析。物業及其配套設施的維護和保養。對物業來說,機電設備、空調系統、供水供電系統、電訊系統、公用設施等,都必須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才能保障物業的正常、安全使用,不能等發生故障後再去修理。經常進行維護和保養,可以延長物業的使用壽命,為業主和租戶提供基本的使用保證。根據物業管理相關規定,既然支付了相關的物業費用,那麼物業公司就應該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對小區公共設施進行維修的責任和義務,不得找任何理由推脫。,如果家下水道反水是由於樓外窨井下水管的主管道堵塞,因其屬於小區公共設施,物業就必須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維護和管理,業主有權利向物業追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依照本法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及時答復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